【专题报道—中国财会改革三十年】会计改革与发展30年回顾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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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会计行业深深植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土壤,牢牢把握提高经济效益和会计信息质量这一中心环节,紧紧围绕探索建立市场经济会计模式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初步实现了会计行业的突破性转变和跨越式发展。
一、改革开放以来会计行业与会计事业的发展和成就
(一)会计法制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
会计法制体系建设为我国会计行业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奠定了基础法律保障。经过30年的改革与探索、发展与完善,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以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为中心,体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特点的会计法制体系,实现了会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的制定完善,历史性地奠定了会计工作的法律地位,创造性地构建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管理框架,对完善市场经济游戏规则、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强化政府监管和内部控制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会计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的会计工作进入了社会主义法制化的新时期。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要求,1993年和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对《会计法》进行修订。修改后的《会计法》对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30年来,依据《会计法》,国务院制定发布了《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会计行政法规。此外,财政部还陆续制定并发布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会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标志着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法治化轨道上进一步走向成熟。
以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为依据,会计管理机构、行业组织、考评机构、教育培训机构和学术团体之间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会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二)会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健全
我国会计管理体制是和财政管理体制紧密关联的。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加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于1979年1月恢复了管理会计制度的职能机构—会计制度司,1982年为适应会计工作发展的需要,更名为会计事务管理司。1984年后,各省级财政厅(局)相继成立会计管理的专门机构,绝大多数地、市、县财政部门也陆续成立了会计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政府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1985年《会计法》的颁布实施,第一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我国会计工作的管理体制作出明确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使我国会计管理体制以立法形式得以确立,标志着我国政府主导型会计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并步入法制化的轨道。1994年和1998年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使得会计管理工作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方法得到了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三)会计标准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改革开放初期,面临会计制度的恢复和重建任务,财政部首先选择了涉及面广、影响大、会计业务相对复杂且具有普遍性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于1980年对其进行修订,形成了《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为满足外商投资企业的会计核算需要,财政部于1985年、1992年分别发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这一时期会计制度改革促进了单位会计核算的整顿恢复,为我国会计核算制度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模式过渡进行了重要的探索,为我国下一轮会计核算制度改革作了理论和实务的准备。
1992—1993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和《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以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简称“两则两制”)。此后,财政部启动了具体会计准则起草工作,自1997年至2000年期间,先后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财会字[1997]21号)等10项具体会计准则。随着股份制企业的蓬勃发展,财政部于1998年制定发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7号)。这一时期的改革,实现了我国会计核算模式的转换,即由适用于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的财务会计核算模式,转换为适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财务会计核算模式,并确立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的会计标准体系,促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为我国会计核算制度逐步实现与国际会计惯例衔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提高我国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党中央、国务院多次要求建立健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规定,国家实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此背景下,2000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2001年11月,财政部发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上市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了规范。2004年4月,财政部发布《小企业会计制度》。至此,涵盖一般企业和金融企业、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体系基本建成。这一时期的会计标准改革对于规范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统一会计核算标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国际协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从2005年年初开始,财政部在总结会计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顺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对会计提出的新要求,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全面启动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随后陆续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相关解释公告。这次改革建立健全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能够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并可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随后逐步扩大到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其他类型企业。截至目前,新企业会计准则已在上市公司全面实施,平稳实现了新旧准则的转换和过渡,为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社会公众利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会计人才培养制度不断完善
国以才治、业以才兴,培养造就一大批道德优良、素质过硬、视野开阔、能力卓越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是我国会计永葆生机活力的关键环节和长远之举。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努力,我国目前已建立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准入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表彰奖励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和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制度等,形成了学历教育与在职教育相结合、诚信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国家扶持、单位鼓励、个人参与的多层次、全方位会计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了会计队伍结构优化、素养提高。
一是会计从业资格准入制度。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即会计职业准入制度,是在原“会计证”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发生很大变化,会计业务事项和会计职业关系日趋复杂,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还要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会计法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职业纪律。为此,1999年10月修订的《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截至目前,全国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约为1 200万人。广大会计人员恪守“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制度。1990年初,财政部、人事部决定改革会计专业职务评聘制度,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1992年3月,财政部、人事部联合颁发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决定从1992年8月1日起,除高级会计师仍实行评审制度外,对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2003年,为解决高级会计师单一评审带来的弊端,财政部、人事部决定对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并在试点的基础上,于2007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制度。截至目前,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有234万人,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有116万人,高级会计师超过8万人。
三是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会计法》明确规定,“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物质的奖励。”改革开放至今,财政部先后于1990年、1995年和2005年分别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2007年4月,财政部制定颁布了《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将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纳入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实行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有利于在全社会弘扬正气,树立当代会计工作者楷模,塑造会计行业良好形象,有利于提升会计人员的社会地位、稳定会计队伍、促进会计行业和谐健康发展。2008年,财政部将启动第4次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分基层会计工作者、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业务、会计科研及教育、会计管理工作等5个系列进行评选表彰。
四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财政部于1998年印发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2005年1月,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印发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了每年不少于24学时继续教育的新要求。2006年11月,依法修订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突出“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高能力,加强指导、创新机制”的指导原则。截至目前,我国已形成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三个不同级别,涵盖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多个内容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
五是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制度。为落实中央提出的人才强国战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对高端会计人员的迫切需求,自2005年12月起,财政部开展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2007年5月印发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分别培养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学术类共1 000名左右的高素质、国际化、复合型的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充分发挥这些人才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国会计人员素质的整体提升,推动会计行业的健康稳步发展。截至目前,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已招收13期学员,在训学员近450人。
(五)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成效显著
1980年12月,财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合资企业的所得税申报表和会计决算报表,应当附送经在中国注册登记的公正会计师的查账报告。这一规定为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同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注册会计师制度在我国开始恢复重建。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注册会计师法规体系不断健全。1986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成为新中国第一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行政法规。依据该条例,1988年11月,财政部领导下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正式成立。1993年10月,适应党的十四大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注册会计师法》,该法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注册管理制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独立性要求、执业准则和法律责任等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为注册会计师事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奠定了法律基础,成为全面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与管理,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事业的重要里程碑。
依据《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并经多年实践积累,财政部先后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招标办法》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和经营行为的法规体系。
二是注册会计师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之初,注册会计师实行考核认定。1987年,财政部依据《注册会计师条例》制定了《注册会计师考试、考核办法》,规定注册会计师资格可以通过考核或考试两种方式取得。1991年举办了第一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自1993年以后每年举办一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1995年考试科目由4门改为5门。截至2007年年底,共约有14万人取得全科合格证。
三是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不断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的初步建立始于1986年10月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事务所设立审批、日常管理及监管部门的检查等均作了规定。1993年,财政部依据《注册会计师法》发布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1998年修订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暂行办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等,这些办法在长达10年左右的时间里成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注册和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管理制度的主要规定。
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1996年财政部停止审批单位发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起以执行证券相关业务会计师事务所为突破口,启动脱钩改制工作。截至1999年年底脱钩改制完成,注册会计师行业迅速发展。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6 564家,注册会计师80 431人。
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切实履行《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财政部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指导的职能,2002年10月,财政部党组决定将原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予以收回,由财政部有关职能机构行使,注册会计师协会履行行业自律管理职能。为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财政部制定、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等规章制度,保证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透明、便民和高效,为事务所发展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六)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企业在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过程中,总结出了一些内部控制方面的方法和措施,如内部牵制制度、班组核算制度、责任中心管理制度、成本否决制等,但由于受种种因素的限制,这些方法和措施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
为了引导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规范整个社会的会计秩序,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提出原则要求。财政部随即连续制定发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7项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制定发布,是我国重视并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创举,也是适应我国加入WTO的时代要求。
进入21世纪,随着世界范围的企业合并、资本国际化、贸易壁垒的逐渐消失和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内部控制日益成为一个世界性话题,单纯依赖会计控制已难以应对企业面对的市场风险,会计控制必须向全面风险控制发展。2006年7月15日,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有关批示,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发起成立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开始着手研究、制定一套具有统一性、公认性和科学性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这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有组织、有计划、联合推进的新阶段。经过一年多的技术攻坚和反复征求意见,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是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同时,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应用指引、鉴证指引(征求意见稿)也一并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至此,以基本规范为统领,以评价指引、应用指引和鉴证指引等配套办法为补充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初步形成。
(七)会计信息化取得长足发展
我国会计电算化事业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发展的,在经历了近10年的探索之后,逐步认识到只有走会计软件商品化和服务社会化道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会计软件低水平、重复开发的问题,加快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在一系列试点应用的基础上,财政部印发了《会计核算软件管理的几项规定(试行)》、《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规则》、《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知识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极大推进了我国会计软件行业产业化、规范化发展的进程。由于软件水平的提高和计算机的普遍应用,这一时期的会计电算化已由单项会计核算业务电算化发展到全面实现电算化,由局部试点到全面普及,对推动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局域网的迅速发展,会计电算化逐步由单机应用转向局域网络应用、由财务会计业务向其他业务延伸,并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渗透和融合。传统的会计软件已不能完全满足单位会计信息化的需要,逐步被面向流程管理的ERP(企业资源计划)软件所取代。为了满足会计信息化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会计信息,财政部会同审计署制定了《GB/T19581—2004:信息技术 会计核算软件数据接口》,对解决会计信息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数据交流和不同会计核算软件之间的数据互通提供了标准。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XBRL(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作为一种基于互联网、跨平台操作、专门应用于财务报告编制、披露和使用的计算机语言,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应用。这种语言能从根本上实现数据的集成与最大化利用,使会计信息数出一门、资料共享。财政部非常重视XBRL对会计信息化的影响,积极开展研究,并于2006年在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下成立了XBRL组织,致力于开发基于会计准则的XBRL分类标准,并进行推广和应用。
(八)会计理论研究蓬勃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我国会计理论研究博采众长、成果丰硕。会计理论研究方式更趋科学化与理性化,逐步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
80年代初,会计理论界有组织地对一些会计审计基本理论问题进行了研讨。与此同时,开始引进西方的会计审计理论与方法。80年代后期,理论界一方面介绍西方会计政策和惯例,另一方面对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做了大量研究和论证工作。1992年,我国发布实施“两则”之后,会计理论界围绕新制度的贯彻实施与完善、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会计模式、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会计法制化等重大课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此外,理论界对会计审计新领域进行了研究,如环境会计、人力资源会计、金融衍生工具会计等,并取得了一定成果。90年代末至今,会计理论研究领域逐步向管理会计、盈余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拓展,并在会计审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方面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为2006年新企业会计审计准则的颁布实施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
(九)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广泛展开
为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会计体系与会计模式,1992年2月,财政部在深圳主持召开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首开借鉴国际经验建设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先河。随后10年间,财政部陆续主持召开了多次会计准则国际研讨会,研究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初步协调。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特别是世界经济一体化、资本市场全球化进程和我国加入WTO以后,对会计准则国际化趋同的需要日益迫切,建立与国际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呼声越来越高。2005年,建立与国际财务报告趋同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全面提速,并与国际或地区会计组织进行了谈判和磋商,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2005年11月8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签署了《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秘书长—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联合声明》,确认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实质性趋同,只在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披露、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等极少数问题上存在差异。
在实现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基础上,财政部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准则在主要资本市场的等效认可工作。2007年12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了《关于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双方确认,除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以及关联方披露两项准则相关内容需调节差异之外,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已实现等效。2008年4月,欧盟委员会就欧盟第三国会计准则等效问题发布正式报告,在2011年年底前,欧盟委员会允许中国证券发行者在进入欧洲市场时使用中国会计准则,即不需要根据欧盟境内市场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财务报表。这是中国在中欧财金对话框架下积极推进中欧会计等效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与此同时,2008年4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代表团访问美国并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就加强中美两国会计交流与合作问题签署了《中美会计合作备忘录》,就加强双方会计合作、建立相互交流的工作机制等达成共识,启动了中美会计准则的趋同与等效工作。
目前,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主张得到广泛认可,趋同等效谈判取得重大成果,为实施做大做强战略、促进我国会计行业“走出去”初步扫清了技术障碍。我国在会计国际组织和区域性组织中有了更多更高的席位,在全球会计规则制定中有了较大的话语权,初步实现了由被动接受到主动参与、施加影响的重大转变,会计双边、多边交流与合作取得丰硕成果。
二、未来一段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当前,我们正处于经济全球化的时代,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会计行业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今后一个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牢把握时代脉搏,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会计准则制度、内控规范体系、会计信息化标准、会计人才建设、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和会计理论方法体系六个方面的重要领域,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推进会计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完善与国际惯例持续趋同并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经济体等效的会计核算、报告的标准体系
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实施会计准则制度体系的指导和监管,持续开展会计准则制度体系的宣传培训、跟踪调研,巩固上市公司实施新准则的成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扩大准则实施范围。另一方面要加大会计准则等效战略的实施力度,继续做好中国内地和香港会计准则等效的后续工作,推进中欧会计准则等效,积极开展中美会计准则等效工作,打造具有中国特色、能够产生较大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会计标准体系。
(二)加快推进内控标准建设,健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一要抓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应用指引、鉴证指引的研究制定工作,建立和完善以防范风险和控制舞弊为核心、以基本规范为统领,以评价指引、应用指引和鉴证指引等配套办法为补充,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衔接有序、内容完整、方法科学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二要加强内控宣传培训工作,为贯彻实施基本规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三要研究制定基本规范具体实施办法,建立以财政及有关部门为引导、各单位具体实施为基础、会计等中介机构咨询服务为支撑、政府监管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内部控制实施体系,确保基本规范平稳实施。四要健全内控规范体系,着手研究建立中小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标准体系。
(三)加强对会计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着手制定信息化标准体系
一方面要借鉴制定会计准则、内控规范的有关做法和经验,通过制定规划、技术标准、组织培训、推广经验等措施,研究制定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另一方面要有效利用会计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以财务会计报告信息为基础的会计信息化管理和会计工作管理系统,逐步建立会计信息统一发布、查询和维护制度,保证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者的合理质疑和查证权利,满足社会公众和国家宏观调控对会计信息的需要。
(四)立足长远,采取多种途径,继续实施会计人才战略
实施会计人才战略是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长期任务。一要继续实施会计领军人才工程,逐步完善高级会计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不断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培养高级会计人才。二要贯彻落实《会计法》和《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组织启动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并使其经常化和制度化。三要做好初级、中级、高级会计师考试工作,建立完善客观、公正、公平、严格的高级会计师考试制度和科学、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评审制度,探索建立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制度。四要全面加强会计队伍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研究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不断提升会计行业的诚信度和社会公信力。
(五)强化行业监管,深入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
依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开放对会计行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一要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法规建设,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积极修订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构建法律规范、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行业管理体制。二要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严格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理,建立一支独立、公正、诚信、勤勉、业务素质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社会信誉好的注册会计师队伍。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师组织考试制度,改革现行注册会计师考试办法,研究建立与国际对接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为行业选拔和培养国际化注册会计师人才。三要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引导会计师事务所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拓展业务范围,提高业务质量,扶持和促进国内规模大、信誉好、质量高的会计师事务所走国际化道路,增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抵御能力和自主品牌研发能力。
(六)健全既具中国特色又有国际影响、对会计改革与发展具有先导作用和支撑作用的会计理论方法体系
一要总结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30年的基本经验和已有理论研究成果,借鉴世界各国会计理论、方法和实践经验,研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二要充分发挥会计理论研究对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先导作用。会计要发展,理论一定要先行,要把国外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在会计、审计、内控、会计信息化、行业发展等方面的先进的、前沿的理论介绍进来,同时也要通过理论宣传把中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宣传出去。三要倡导理论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的联系与合作,强化会计研究成果转化,充分发挥会计理论研究对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支撑作用。四要在会计理论研究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形成会计理论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可喜局面。■
责任编辑  崔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