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产能过剩七行业新项目停批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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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QQ.com  2009年10月24日07:43经济观察报
一场针对过剩产能的调控风暴已经掀起。本报获悉,9月30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暂停对钢铁、焦炭、电石、煤化工、风电整机设备、电解铝和船坞、船台项目的审批,暂停时间为2009年到2011年。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叫停了地方政府对这些行业新上项目的备案权。
这意味着,官方试图做到在2012年之前,上述七大行业新建项目全部停批。
控制新上项目的同时,对一些行业现有产能的淘汰力度也开始加大。发改委相关官员透露说,他们正在敦促地方政府拿出三年内具体的淘汰目标,并要与地方政府签订产能淘汰目标责任状。发改委和相关部门还正在考虑对各地的产能淘汰进展进行大清查。
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官员对本报表示,此轮对过剩产能的治理,“坚决把住新增产能,同时淘汰已有产能,我们希望能通过三年的时间,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除了上述两个政策,信贷、土地、环评、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配套政策组合,均已经开始启动。据悉,国土部正在修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新项目一律停批
国家发改委相关官员对本报表示,在控制新增产能方面,主要采取两种手段,一种是部分行业所有项目一律停止新建和扩建,这些行业主要包括:钢铁、煤化工、焦炭、电石、风电整机设备、电解铝和船坞、船台项目。该官员称:“这七个行业,已经是多年来产能过剩最为突出的行业,坚决要从源头上把住。”
另一种手段是采取等量淘汰的方式,这些行业主要包括水泥、平板玻璃、多晶硅和造船。相关官员称,之所以采取等量淘汰的手段,主要是为了这些行业的升级换代,提高技术含量和升级产品结构。
该官员说:“有些行业是属于新兴行业,比如多晶硅,这需要政策引导发展,有些行业尽管整体总量已经过剩,但是存在与市场的有效需求不对应的情况,比如造船行业,我们在海洋工程方面的产品几乎是空白。”
中国在上述行业的产能过剩已经相当严重。
中国2008年钢铁产量是5亿吨,但实际产能已经是6.6亿吨,加上部分在建项目,国内总产能已经超过7亿吨。
水泥方面,2008年我国水泥产能18.7亿吨,目前在建水泥生产线418条,产能6.2亿吨,另外还有已核准尚未开工的生产线147条,产能2.1亿吨。这些产能全部建成后,水泥产能将达到27亿吨,但市场需求仅为16亿吨。
煤化工领域的重复建设现象也相当严重,产能过剩30%。2009年上半年甲醇装置开工率只有40%左右。“逢煤必化、遍地开花”的局面已经显现。
风电整机设备领域也出现了一哄而上的情况,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已安装风电机组11638台,总装机容量1217万千瓦。目前,我国风电机组整机制造企业超过80家,国家发改委预计到2010年我国风电装备产能将超过2000万千瓦,而每年风电装机规模仅为1000万千瓦左右。
产能过剩行业即将迎来的将是一场严厉的清理风暴。以煤化工为例,产业协调司巡视员熊必琳称,“那些已经批了但还没建的要停掉,今后三年要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甲醇等煤化工项目。”
发改委官员10月20日对本报说:“不仅是煤化工行业,原则上所有产能过剩的行业都遵循上述办法,尤其是被国务院点名的行业,不仅三年内不会再批新的项目,而且已批未建的项目,没有特殊情况的话,都要停止开工建设。”
这意味着,那些已经拿到批文的项目将无法上马。这让一些地方政府感到“压力很大”。安徽省发改委的官员说,“要求已经批了的项目不开工,这确实很难。一般来讲,这样的项目前期准备差不多已经全部到位了,包括规划、贷款、环评等等,现在不让开工,意味着所有的前期工作都白做了。”不过,该官员同时表示,“既然国家发改委已经做出了这样的要求,地方也会尽力实施。”
据悉,为了控制产能过剩行业的增量,相关部委的配套措施也将相继出台。其中包括国土部正在修订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国土部日前已经下发通知,要求未经国务院及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船坞船台等产能过剩行业和重复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安排用地计划指标。
此外,国家发改委已经和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联合,收紧了上述行业企业的融资渠道。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准通过企业债、项目债、中期票据、增资扩股等方式融资。
落后产能一律淘汰
据了解,在国家发改委已经划定的几大行业的淘汰标准中,门槛再度大幅提高。其中钢铁行业,要求在2011年底前,坚决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同时要求,钢铁企业吨钢综合能耗应低于620千克标准煤,二次能源基本实现100%回收利用。
水泥行业,要求对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开工的项目一律暂停建设并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对不符合上述原则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玻璃行业,要求对现有在建项目和未开工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所有拟建的玻璃项目,各地方一律不得备案。
地方政府尽快制定三年内彻底淘汰落后产能的时间表。
对兴起不久的多晶硅行业,要求严格控制在能源短缺、电价较高的地区新建多晶硅项目,对缺乏配套综合利用、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新建多晶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3000吨/年,占地面积小于6公顷/千吨多晶硅等。同时要求到2011年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多晶硅产能。
据悉,国家发改委负责修订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已经接近尾声。该文件一旦出台将对行业准入提出最为明确的划分和界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将具体行业进一步划分为鼓励、允许、限制、禁止四大类别。
事实上,早在2008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就已经着手开始修订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在2008年12月初发布了征求意见稿,被称为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8年版,不过至今该版本尚未正式发布实施。国家发改委相关官员透露称,随着经济危机的爆发,以及国务院为应对危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相关政策的出台,需要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订。
国家发改委相关官员称,修订后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能过剩问题突出的行业,门槛标准会进一步提高,更多的产品和工艺将会被列入限制和禁止类。
与以往产能淘汰风暴不同的是,此轮淘汰中,国家发改委更加注意对“以等量淘汰知名,行产能扩张之实”的项目的审查。国家发改委相关官员说,“今后将会加大对项目审批的督察力度,严禁下放审批权、严禁化整为零审批和违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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