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英雄拥有体面的生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7 03:56:56
八一建军节刚过,一条消息让人百感交集。
民政部、财政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军地有关部门近日联合颁发《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因公致残士官国家可供养终身。这是我国首次以军事行政规章规范伤病残军人安置。
“首次”,意味着这份理所应当的善政,虽然是迟来的爱,却颇具激励和导向意义。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国贡献了一大批最优秀的儿女的生命、青春和健康。我们记得这些战争的名字,更应记得那些消失的生命背后,关心遗属们是在如何生活,那些肢体残缺的英雄,是如何在应对生活的雪雨风霜。
当年,有一部感动了一代人的电影《高山下的花环》,真实地记录了烈士遗属的窘迫:烈士梁三喜的亲属,接获部队讣告却迟迟没有现身,原来,70岁的老母亲和妻子为了省钱,抱着出生3个月的女儿,从160华里以外的火车站翻山越岭徒步走来。路上走了4天,吃的是随身带的地瓜干和煎饼……而烈士的遗物中,触目惊心的,是一张精确到角的欠账单。
2001年6月,《人民日报》刊登过一篇通讯《交警与特困生》,披露过安徽六安市一位伤残军人的困境,他拖着残躯在建筑工地烧饭,家境困窘,无力支付儿子每学期五六百元的学杂费,幸而得到某交警大队的资助,方渡过难关。
这些星星点点的记录,让我们窥见当年烈属与伤残军人令人震撼的贫穷与无助。他们并非个案,当年战场上义无反顾,舍生忘死,被祖国敬称为“最可爱的人”。
然而,一曲慷慨悲歌,却长久地笼罩了他们和他们的家庭。和平年代,也有可爱的战士,抗洪、抗震和军事训练中因公伤残甚至英勇捐躯。如果,我们只顾自己安享改革开放成果,却忽略对国家贡献卓著的特殊人群,将成国家之耻、民族之恸。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连续1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到去年10月更有大幅提高,一级因战伤残军人的年度抚恤金,提升到22680元,比原来提高了3000多元。
然而,尽管这是一个得到极大改善的数字,仍然不足以让他们和他们的亲人,过上体面的生活。须知,一级伤残的标准是:双眼眼球缺失、四肢瘫或截瘫……意味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还必须有人照顾。与此同时,2006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6097元。可以想见,如果他们不曾血染沙场,不曾负伤残疾,他们完全可以和其他同龄人一样,过上富足美满的生活,不必像今天这样捉襟见肘。
我们曾经让鲜花和赞美簇拥过他们,曾经给他们崇高的精神待遇,但是,忽视了他们的物质待遇。如今,一纸沉甸甸的“终身供养”国家承诺,终于让英雄顿解后顾之忧。这一国家行为,标志着尊重生命意识的苏醒与张扬,也标志着高蹈的精神追求和奉献有了实实在在的物质基础支撑。
物质待遇和精神待遇事实上同等重要,甚至物质待遇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精神待遇。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才能维护英雄的精神尊严。让公众不惮以英雄为榜样,也才能让英雄气概在共和国浩气长存,后继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