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教改中的数学教学方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05:37:11
1.发现法
发现法又称探索法、研究法、现代启发式或问题教学法。指教师在学生学习概念、命题时,只是给他一些事实(例)和问题,让学生积极思考,独立探究,自行发现并掌握相应的原理和结论的一种教学方法。它的指导思想是以学生为主体,独立实现认识过程,即在教师的启发下,使学生自觉地、主动地探索;科学认识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步骤;研究对象的起因和内部联系,从中找出规律,形成概念或解决问题。
发现法就其思想渊源来说,有着悠久历史,但是引起人们对发现法的重新关注和研究,是由于20世纪60年代布鲁纳的大力倡导。布鲁纳认为,要培养具有发明创造才能的科技人才,不但要使学生掌握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而且要发展学生对待学习的探索性态度,从而大力提倡广泛使用发现法。
使用发现法教学的一般步骤:
(1)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学习的主动性。
(2)推测问题结论,探讨问题解法。在教师的启发下,学生积极思考,回忆有关知识和方法,进行分析、综合、猜测结论,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3)验证结论。采用反驳或论证去验证所得猜想。
(4)完善问题的解答,总结思路方法,并对获得的知识用于应用和巩固。
发现法的教学过程可概括为如下框图模式。

发现法教学的基本要求:
(1)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精心创设情境,引导学生有目的、有步骤地去发现问题。
(2)学生要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地参与发现过程,充分运用观察、试验、联想、类比、分析、归纳等方法,积极提出猜想,进行论证。
(3)教师要突出强调发现问题的思维过程,使学生逐步掌握数学的思想方法。
发现法的优点:能使学生产生学习的内在动机,增强自信心;能使学生学会发现的试探方法,培养学生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发明的态度;利于学生自己将知识系统化和结构化,更好地理解和巩固知识。
发现法的缺点:花费学时太多;受学生思维发展水平限制,很多内容不适宜发现法;对教师的要求较高,如果教师没有较高水平,那么采用发现法进行教学是难以取得好效果的。
2.程序教学法
程序教学法来源于美国的鲁莱西设计的一种进行自动教学的机器,企图利用这种机器,把教师从教学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节省时间和精力。这种设想,当时没有引起重视和推广。直至1945年,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重新提出,才引起广大心理学和教育界人士的重视。
程序教学法是指依靠教学机器和程序教材,呈现学习程序,包括问题的显示,学生的反映和将反映的正误情况,反馈给学生,使学习者进行个别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程序教学主要有两类,即直线式的程序和分支式的程序。
直线式程序是斯金纳首创的。其教学过程是:把学习材料由浅入深地分为若干“小单元”,以直线式的编排,每一个小单元内容写在一张卡片上,依次呈现给学生。在呈现每一个单元时,要求学生进行对答反应,如果答对了,机器就呈现出正确答案,然后进入下一步,否则,继续思考回答。其模式为:①→②→③→…→(n)。
分支式程序是美国心理学家克洛德创立的。它是直线式程序的发展,采用多重选择反应,以适应个别差异的需要。其教学过程是:将教材内容依次分为若干单元呈现给学生,在学生阅读了一个单元的教材之后,立即对他进行测验(测验题有正、误的多项选择答案),如果选对了,就引进新的内容,进入下一单元的学习;如果选错了,便引向一个适宜的单元,再继续学习,或者回到先前的单元再学习一遍,然后又进行问题回答,直到回答正确后进入下一单元的学习。其模式如图5-1。

分支式程序的进一步发展,是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CAI),这部分内容将在§ 5.4中作介绍。
程序教学法的优点:由于要求学生自己动手、动脑去独立完成学习任务,因此有利于培养自学能力和养成自学习惯;有利于因材施教;可以排除师资条件对教学的影响,保证教学质量的提高。
程序教学法的缺点:教学过程呆板、单调,缺乏灵活性,容易束缚学生创造思维的发展,不利于能力的培养;不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缺乏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教师难以了解学生的学习心理过程,不能对学习障碍及时排除。
3.范例教学法
范例教学法是在德国教育家瓦·根舍于20世纪50年代创立的“范例教学”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教学方法,指用典型范例去达到对事物一般属性认识和理解的教学方法。范例教学法要求教师在备课时对教学内容进行以下五个方面的分析。
(1)基本原理分析。分析教材中哪些是带有普遍意义的内容,这些内容对今后教学起什么作用,选择哪些范例,通过探讨范例使学生掌握哪些原理、规律和方法。
(2)智力作用分析。分析课题内容对学生智力活动所起的作用。
(3)未来意义分析。分析课题内容对学生未来学习的意义。
(4)内容结构分析。分析组成整个内容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之间的关系在教材中所处的地位;分析课题内容的整个结构。
(5)内容特点分析。分析这个课题有哪些特点,哪些内容能引起学生的兴趣,通过哪些直观手段引发学生提出问题,布置什么作业才能使学生有效地应用知识等。
范例教学法的教学步骤分为下面四个阶段。
(1)以典型范例说明事物的特征。
(2)通过对范例的认识,归纳出一类对象的普遍特征和本质属性。
(3)认识事物的发展规律,掌握方法。
(4)个体体会,即通过知识应用去进一步理解和掌握所学习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范例教学法的优点:从个别到一般的认识过程,符合低年级学生的认知规律;能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概括能力。
范例教学法的缺点:思维方式单一,容易造成思维定势,不利于学生思维能力的全面发展;过份强调归纳,会削弱对学生演绎推理的训练。并不是所有内容都能通过“范例”去教学,因为要受具体的内容和教学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