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秦小姐的专职“钉子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22:54:59
应聘:秦小姐的专职“钉子户”
我没找到秦小姐的联系方式,请知道的网友帮我转告。
秦小姐:
我的应聘条件:
学历本科,计算机高级工程师,责任感强。
与动迁组的违法拆迁已经斗争了4年。我坚持依法维权,“要文斗,不要武斗;要斗法,不要斗狠;要智斗,不要力斗”。不会干“坐铲车”、“抱煤气罐”。
我的斗争情况可搜索:“第2次举报 黄浦区法院隐瞒证据”和“为96岁老太百年后能穿上亲手缝的寿衣起诉27次 黄浦区法院600天不立案 纪委书记魏宛平有责任”
我在上海,不能每天在你店上班,但可电话和网络sdxu50@ yeah.net联系。
故我只要求底薪100元/月。另有0.2%提成,明年5月退休后来你店上班吃住。
徐达
2009-12-4
附件:
我的事,包含了2个案子。
一、96岁残疾特困老人的生活用品,包括寿衣,被拿走,4年取不回来[注],按规定,应当发通知书让我们去领,但他们不发。我向黄浦区法院起诉27次,600天未受理(见附件1)。
2009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的通知。11月16日,我第28次起诉(见附件2),他们仍不立案,顶风违纪。
请问《意见》是给老百姓看的,还是给法院执行的?
96岁老人寿衣4年讨不回,国家怎么了?《物权法》、《老年人保护法》还讲不讲?
二、被告行政机关涂抹证据;法院把原告证据调换、隐瞒。为此,我举报了一年,法院最近给我的答复明显不合逻辑(见附件3)。
我要求上级重新调查。像孙中界的案子第1次自己调查也是捂盖子的,我希望不要再等到“断指自清”才能查清事实真相。
注:
我家4人(3口之家加我姨母),他们安置了3人(其中2人户口不在动迁房内),却不安置户口、居住都在动迁房内的姨母。我据理力争,被裁决强迁。
强迁上午动迁组领导表示要开会讨论我提出的要求,下午2点钟未给答复即实施了强迁。我家对于被强迁未作丝毫准备,洗衣机、空调、老人的家具、生活用品及寿衣等全在拆迁房里。
附件1     为96岁老太百年后能穿上亲手缝的寿衣   起诉27次      共2页
黄浦区法院600天不立案  纪委书记魏宛平有责任
附件2     行政起诉状(第28次)                                共4页
附件3     第2次举报 黄浦区法院隐瞒证据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