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基层信访工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8:52:10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群众充分发扬民主、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渠道,是有效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政治稳定的重要举措。实践证明,信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积极探索做好县及县以下基层信访工作,是贯彻党的宗旨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扎扎实实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和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根本需要。总结基层信访工作实践,除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外,能牢固树立“立足点、关键点、落脚点”这 “三点”观,是做好新时期基层信访工作的根本所在。
立足点—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俗话说得好,“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信访工作的基础就是各级信访组织、机构和基层信访网络体系建设。从我县目前的现状来看,我认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关键在于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县信访局的软硬件建设。第一,在信访局软件建设方面,首先要转换信访局的工作职能,变议事协调机构为行政机构。新《信访条例》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调研指导信访工作等职能,转变信访局的工作职能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信访工作督办指导职能,更有利于方便信访群众,推动信访工作。其次,在人员配备上,不受编制限制,根据形势变化,可以通过借调、挂职等方式随时满足工作需要。在选拔使用干部上,要坚持“高来、高走”的原则,对信访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层,适时输出委以重任,充分调动信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二,在信访局的硬件配置上,要配齐车辆、文印设备等必要的交通及办公设备,最大限度改善办公环境和条件,并确保日常经费开支。二是加强基层信访机构建设。明确乡镇统一由乡镇长任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直部门根据机关性质由党组书记或局长任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一把手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再配备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信访工作有人抓、抓得好。实现各级各部门信访办公室人员齐备,有办公地点,有牌子,有信访工作档案,有效解决有人办事和上访群众有地方说理的问题。三是加强第一道防线建设。加强乡、村第一道防线建设是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基础、固源治本的根本。在这个方面,近年来我县做了一些有意义的尝试,各村都配备了村级信访信息员,但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信访信息员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摆设”,由信访信息员组成的网络体系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地起到多大作用,缺乏有效的手段来调动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基于此,要使基层信访信息员真正发挥作用,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基层信访工作防范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事件的发生,我觉得这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有潜力可挖,值得我们去做一些有意义的尝试和探索。比如:能不能结合争创无越级上访乡镇、村,在农村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信访安全稳定小区”。每个小区选一名相对文化和政策水平高、责任心强、在村民中享有较高威望的村民任小区区长,负责小区内各种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解决不了的问题随时向村、乡(镇)干部报告,村乡干部及时赶到现场调查处理,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各乡镇政府可考虑每年给予各小区区长一定的经济待遇,对工作认真负责且有突出贡献的,申报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以此来调动小区区长的工作积极性。在城区以社区(街道)居委会为依托,建立 “信访安全稳定小区”。负责本辖区内的信访苗头隐患和各类纠纷的排查调处。通过“信访安全稳定小区”的建立,进一步完善全县信访工作网络体系,使网络的末稍触及到每一户、每个人,真正形成条条有人抓,块块有人管,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和小事不出村,一般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的工作机制,有效控制越级和无序上访。
关键点—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信访工作各项制度是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制度是推动信访工作整体上水平的关键。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信访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是多年信访工作实践的总结,是信访工作中所遵循的“规矩”,坚持完善这些“规矩”,才能保证信访渠道畅通,促使大量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最终实现信访工作法制化。近两年来,我县信访工作能够健康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信访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更得益于县上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得益于各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带头推动和坚持。在这个方面,我认为还应抓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信访苗头排查调处制度。在落实排查调处制度上,坚持排查和化解并重,做到“三个结合”:1、定期排查与随时排查相结合。做到排查工作重点突出,坚持经常,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促使排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2、信访部门单独排查与各级各部门联合排查相结合。进一步扩大排查工作视野,使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网络,排查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村、到户、到人,覆盖每一个人居角落。3、排查和解决问题相结合。在排查化解工作中,坚持排查和解决并重,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常年向各乡镇和重点企业派驻下访工作队,督促检查基层排查化解工作,随时解决各种矛盾。对排查、筛选出的重点信访苗头隐患,实行“三确定”,即:确定包案领导、具体办案人和结案时间。确保有排查,有解决,排查和解决工作同步进行不脱节。二是继续落实好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这两年的实践证明,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对于做好基层信访工作有两个明显作用:第一,可以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第二,可以更好地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三是认真落实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信访例会制度”,是做好基层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重要举措。落实这一制度,务必做到“讲层次,重实效”。“讲层次”就是要对县、乡、村落实信访工作例会制度的具体措施和例会需要解决的主要信访问题受理范围逐级做出明确规定。“重实效”就是各级信访工作例会要把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和解决具体信访问题,作为例会的核心内容,提出明确要求,把切实解决问题作为例会的最终目标。以“例会”制度建立和落实,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牢固树立 “信访无小事”、“群众利益第一位”的观念,形成遇到疑难案件,不推不拖,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的工作机制。四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是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抓信访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的有效手段。首先,从制定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并不断根据形势变化需要,重新修改完善,重新下发,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其次,严格实行月通报、季检查、年终总评的阶段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晋职、晋级、单位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第三,对信访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坚决处理,绝不姑息。对在信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适时进行表彰和奖励。
落脚点—真正解决群众问题
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重在解决问题,这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根本落脚点。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做好基层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到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加强立案、督办和回访,坚持做到一次调查到位,一次处理到位,一次落实到位,不留隐患。一是加强县级办案。凡到县级领导接待日上访的案件,事实清楚,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而且能够当场解决的,由主持接待的领导当场拍板。当场解决不了的,由信访局分门别类进行综合、归纳、整理、立案,然后根据问题性质、类别,分别呈报有关县领导签批,按程序转交办给相关单位,限期办理报结。其他时间受理的信访问题由县信访局及时立案交办或及时给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责成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做到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注重解决积案。对有代表性的重点疑难积案,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组成专门工作组进行专门查处,涉案单位和责任归属单位必须有主管领导参加,认真调查、反复研究、协调,使处理结果符合政策规定并最终达到上访人满意。三是敢于处理难案。对于那些情况复杂、涉及面广,上访群众情绪激烈的疑难案件,要敢于依法果断决策,果断处理。真正做到处理一案,稳定一片。四是要高度重视群众生产、生活、就业等方面的信访问题。这类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部分群众个体素质较差,对政策不够理解,要求平均救助,导致心理失衡所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于失业、病残、灾害等原因使得部分群众生活十分困难,靠自身无法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所造成的。这方面问题,鉴于我县目前 的发展现状,还将长期存在,需要引起各乡镇和部门领导应高度关注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问题,尽最大努力就地解决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困难问题。五是要认真解决好因干部工作作风引起的群众上访问题。2004年,群众反映干部违法乱纪和不作为、不认真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或问题的信访案件占初信初访总量的35.9%。这类信访问题的出现,一方面反映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普遍增强;另一方面反映出部分单位和干部在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不能认真把国家的政策和上级的指示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群众中去,使群众受益。时常以官者自居,对群众的求助有推诿、拖拉甚至漠视的现象存在。对于工作中出现的疏漏和错误往往出于保护主义或部门利益角度的考虑,不能正视并及时纠正错误,发现错误一拖、二回避、三留小尾巴,伤害了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解决这类问题,一要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坚决克服官僚主义、衙门作风,敢于工作,敢于负责,依法办事,认真把“为民、利民、富民、安民”的措施落到实处,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坚持信访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这个核心不动摇,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开展工作,真正达到信访工作“为民、利民、富民、安民”的效果。二要进一步加大政务、村务、厂务、校务公开力度。要落实四公开领导责任制、建立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真正做到领导有责 、管理有序、事财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依法行政。三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学生正常学习的问题发生。六是要加强案件督办和回访复查制度。对上级要结果案件和本级领导接待日批办案件,及时转办,并由专门单位负责定期对各类案件的办结进度进行督导检查,按时催要结果,随时通报办结情况。所有信访案件在结案后,由信访部门进行全部回访复查,看处理意见是否全面落实,信访人是否满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发生重访或越级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