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全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3 21:18:53
劳动合同法资料网

您的位置:劳动合同法资料网首页 >>新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2008-02-22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目录
一、 总则
二、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三、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四、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
五、 集体合同
六、 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一、 总则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2、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若新招用的员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14、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职工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15、“公示或告知”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决定可以采取劳动者人手一册、学习培训等法律认可的方式完整送达或传达劳动者知晓。
16、《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中的“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
17、工会或职工认为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不适当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书面回复意见。
18、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中不能规定对违纪职工给予罚款的内容。(妥否?)
二、 劳动合同的订立
19、职工名册应当包含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号码、户口地址、工作岗位等。用人单位应当将职工名册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20、《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中的“其他证件”是指学历证明、技能证书、资格证等与劳动者就业相关的各类证件。
“担保”即指物的担保,也指人的担保。
“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是指与建立劳动关系有关的财物,如服装费、驾驶员风险金、保证金等。
21“同工同酬”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内部实行全日制的劳动者,在相同、相近、相似的工作岗位上,付出相同的劳动量且取得相同业绩的,应执行同等的工资分配制度。(另外,同工同酬是否包括补贴,年金、福利待遇等事项?)
22、《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九条、第八十二条中的“一个月”是指三十日。
2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从第十二个月开始,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4、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工超过一个月后双方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使每用支付了二倍工资,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应按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则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补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约定终止条件,劳动者符合法定解除、终止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6、《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连续工作满十年”是从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开始劳动时计算。劳动者因组织原因在不同用人单位流动,或者因业务划转而由一个用人单位到另一个用人单位的,其工作年限连续合并计算为最后一个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27、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职工,其在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 不合并计算为改制后非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与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重新与改制后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在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
28、厂
......
阅读全文
相关文章: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本文引用地址http://www.laodonghetong.org/994a.html
网友:119.21.118.*  发布于: 2009-11-30 21:01:48  评分:  回复
我1981年参加工作,1988年转合同制,从1995年缴养老金,现想补缴以前的养老金应从1986年10月还是从1990年2月
网友:58.83.252.*  发布于: 2009-11-27 15:34:26  评分:  回复
因上班喝酒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提前未做警告可以吗?
网友:117.92.50.*  发布于: 2009-11-25 12:27:33  评分:  回复
劳务派遣工新劳动法的失败:有劳务派遣永远别想企业和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以前中国电信用临时工,合同工(不是直接和公司签订的,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再派遣到企业工作)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正式给了劳务派遣的名分,现在劳务派遣是合法的,所以企业永远也不会直接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直接用劳务派遣又合法,又规避风险,又节约成本,多好,至于同工同酬更不可能!所以年劳动合同法什么都好,就是劳务派遣将会被企业歪曲利用!悲哀呀!
本人在中国电信公司一分公司,已连续工作6年至今还是派遣职工(更有一些都已经连续工作5~6年),公司分正式工(直接和企业签订的合同)和合同工(合同和劳务公司签订的那种)工资,待遇比正式工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全公司只有100个正式工,却有300个合同工,所有工作基本都是合同工来完成,2~3个合同工拿不过一个正式工的钱.这次年底我们派遣职工要签合同了公司已经公布有6位职工不再续签,这将以为着他们将要失业下岗,虽然他们已有8~9年工龄了但是他们是派遣职工没有正式工的保障~都快50的人了这下可怎么办啊..只享受那一点点的政保待遇.我觉的电信这个企业让人心冷.过年了,正式职工大包小包,劳务派遣工一包都没有.正式职工是劳务派遣工的几倍,好比美国种族歧视.
网友:60.22.82.*  发布于: 2009-09-26 11:24:07  评分:  回复
我是在民政局下属单位的自收自支单位的一个临时工,但签劳动合同了,已连续工作了16年,现在老所长退二线了,新所长却说没有我的工作了,请问我工作应该怎样解决。
网友:221.236.216.*  发布于: 2009-09-16 12:16:00  评分:  回复
旷工工资该如何计算?
网友:119.183.203.*  发布于: 2009-09-13 19:25:17  评分:  回复
谁知道公司扣工人的奖金,今个月被抓住能扣上个月的奖金吗? 谁能告送我?
网友:115.49.206.*  发布于: 2009-09-11 22:07:52  评分:  回复
我在企业干了十二年至今未签合同,公司现想清退我,我不知如何是好?请指教!!
网友:125.36.189.*  发布于: 2009-09-04 07:36:34  评分:  回复
市委书记是大官现在这个社会官大于法的现象太多了
网友:60.210.112.*  发布于: 2009-08-30 09:29:06  评分:  回复
现在是什么 世道呀,没有老百姓的活路了。
网友:122.156.239.*  发布于: 2009-08-28 16:23:54  评分:  回复
我工地一职工,在合同签定后的一个月发生工伤事故,定为七级,合同工资为每月2800,请问:他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大庆工伤科给予每月1520.00元的赔偿,我们施工队应陪多少???
网友:123.187.27.*  发布于: 2009-08-15 13:06:30  评分:  回复
新劳动法出台了,是保护劳动者的吧?我工龄19年了,单位居然不给上养老保险,就这个问题我们找到了市委,而我们的市委书记却说:"这个法律在我们这执行不了''我就不明白了,国家颁布的法律为什么到你这就执行不了呢?这点小问题都不能解决,请问你还有什么资格坐这个位置?希望有关人士给指条明路,我们该到哪里去告状?谢谢!!!
网友:124.193.79.*  发布于: 2009-08-12 23:14:55  评分:  回复
敬爱的律师们,回答他们的问题呀?难道就不给那些弱势群体帮帮忙呀。
网友:121.17.160.*  发布于: 2009-08-11 21:40:08  评分:  回复
养老保险自己补?满10年,不给转,当官的说了,就是把钱扔到法院,也不给交,没法,电力不缺钱,缺德
网友:121.17.160.*  发布于: 2009-08-11 21:37:00  评分:  回复
谁来监管实施?单位我行我素?电力系统就是例子,不拿农电工当人,谁管?
网友:122.6.184.*  发布于: 2009-08-09 11:36:48  评分:  回复
事业单位借调人员借调5年没有办理手续而且工资待遇都不是正式职工的也没有交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这种情况怎么办
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验证码:*

栏 目
法律动态
新劳动合同法解析
新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析
竞业禁止
企业员工手册范本
新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法案例劳动合同法案例 劳动法案例 劳动合同法案例 竞业禁止案例 劳务合同案例 人事争议案例及其他
劳动合同法、劳动法法律指南
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合同法权威问答
热门劳动法律咨询问题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案例 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案例 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标准 工伤鉴定案例 工伤法律法规 工伤赔偿法律指南
在线劳动法律咨询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怎么给予赔偿 ...
工伤赔偿
自动离职
押金咨询
惩罚条例......更多
推荐文章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
最新文章
新工伤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工伤赔偿标准
相关文章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答问
联系我们 -劳动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友情链接法律顾问深圳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资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