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经典优秀散文汇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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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情结
柯 灵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方魂牵梦萦的土地。得意时想到它,失意时想到它。逢年逢节,触景生情,随时随地想到它。辽阔的空间,悠邈的时间,都不会使这种感情褪色:这就是乡土情结。
人生旅途崎岖修远,起点站是童年。人第一眼看见的世界,就是生我育我的乡土。他从母亲的怀抱,父亲的眼神,亲族的逗弄中开始体会爱。乡土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溶化为童年生活的血肉,不可分割。而且可能祖祖辈辈都植根在这片土地上,有一部悲欢离合的家史。在听祖母讲故事的同时,就种在小小的心坎里。邻里乡亲,早晚在街头巷尾、桥上井边、田塍篱角相见,音容笑貌,闭眼塞耳也彼此了然,横竖呼吸着同一的空气,濡染着同一的风习,千丝万缕沾着边。一个人为自己的一生定音定调定向定位,要经过千磨百折的摸索,前途充满未知数,但童年的烙印,却像春蚕作茧,紧紧地包着自己,又像文身的花纹,一辈子附在身上。
“金窝银窝,不如家里的草窝。”但人是不安分的动物,多少人仗着年少气盛,横一横心,咬一咬牙,扬一扬手,向恋恋不舍的家乡告别,万里投荒,去寻找理想,追求荣誉,开创事业,富有浪漫气息。有的只是一首朦胧诗,——为了闯世界。多数却完全是沉重的现实主义格调:许多稚弱的童男童女,为了维持最低限度的生存要求,被父母含着眼泪打发出门,去串演各种悲剧。人一离开乡土,就成了失根的兰花,逐浪的浮萍,飞舞的秋蓬,因风四散的蒲公英,但乡土的梦,却永远追随着他们。浪荡乾坤的结果,多数是少年子弟江湖老,黄金、美人、虚名、实惠,都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安土重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鸟恋旧林,鱼思故渊;树高千丈,落叶归根。但百余年来,许多人依然不得不离乡别井,乃至飘洋过海,谋生异域。有清一代,出国的华工不下一千万,足迹遍于世界。美国南北战争以后,黑奴解放了,我们这些黄皮肤的同胞,恰恰以刻苦、耐劳、廉价的特质,成了奴隶劳动的后续部队,他们当然做梦也没有想到什么叫人权。为了改变祖国的命运,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发轫于美国檀香山,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很多曾在法国勤工俭学。改革开放后掀起的出国潮,汹涌澎湃,方兴未艾。还有一种颇似难料而其实易解的矛盾现象:鸦片战争期间被清王朝割弃的香港,经过一百五十年的沧桑世变,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这是何等的盛事!而一些生于斯、食于斯、惨淡经营于斯的香港人,却宁愿抛弃家业,纷纷作移民计。这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浮海远游的潮流,各有其截然不同的背景、色彩和内涵,不可一概而论,却都是时代浮沉的倒影,历史浩荡前进中飞溅的浪花。民族向心力的凝聚,并不取决于地理距离的远近。我们第一代的华侨,含辛茹苦,寄籍外洋,生儿育女,却世代翘首神州。当祖国需要的时候,他们都作了慷慨的奉献。香港蕞尔一岛,从普通居民到各业之王、绅士爵士、翰苑名流,对大陆踊跃输将,表示休戚相关、风雨同舟的情谊,是近在眼前的动人事例。
“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此中情味,离故土越远,就体会越深。科学进步使天涯比邻,东西文化的融会交流使心灵相通,地球会变得越来越小。但乡土之恋不会因此消失。
小  桥
佚 名
横在山之陬,水之滨,卧在江南烟雨里,北国迷茫风雪中,无论石拱的,木架的,无论藤编的,舟浮的,简素的、玲珑、野朴,永远是小桥的品格。比之现代的长堤大坝,小桥没有宏丽的桥头堡,没有高大的石墩跨梁,甚至连雕龙绘凤的栏杆也常常略去。就那么简简单单,潇洒出尘的“一”撇。
然而,这一撇,曾经跨越了多少危崖峭壁,急流险滩,茫茫岁月,给行路人带来希望和信心向着遥远的彼岸不停地追索着。
小桥是一道凄美的风景。那瘦骨伶仃的支柱,那宽宽窄窄的桥板,临水兀立,幽独而自怜。是谁骑驴过小桥,独叹梅花瘦?又是谁小桥人独立,望尽天涯路?
自古以来,桥头就是折柳送别的最佳所在。在那细雨蒙蒙,柳色青青的渭城早春,唐代大诗人王摩诘在灞桥头与友人依依相别了,“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这似海的深情,不仅让桥下的流水为之动容幽咽,以至百代之下依然令我们仰慕不已,历尽人生坎坷的南宋诗人姜白石过垂虹桥时诗兴大发:“自作新词韵最娇,小红低唱我吹箫。曲终过尽松陵路,回首烟波十四桥。”小桥,演绎了几多凄切曲折的人生故事。
然而,小桥上伫立最多的应是无尽的离愁吧? “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寒树鸟初动,霜桥人未行”。板桥,霜桥,不仅是路的延伸,也是一种乡愁的具象。而马致远的秋思小令,更是道尽了天涯游子的凄苦情怀。眼前是小桥流水的幽雅环境和安居其间的人家,而自己的故乡却还在山重水复的迢迢远方不正衬出旅人的奔波不定,以及由此引发的羁旅愁思?
当然,小桥还是一种闲适与静远。你看那位归隐诗人,当他带月荷锄归,又在桥下清且浅的溪水里濯足,洗去躬耕的汗尘与劳累,洗去一腔旷达的胸臆,然后邀邻呼友,或斗酒吟诗,或手挥五弦,目送归鸿。小桥载着他陶然自乐的心境,载着他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傲骨与气节。
就这样,小桥成了人生的各种象征,成为一幅幅千古不朽的诗画。这里,除了小桥本身的古朴、空灵的气质,还因为小桥总是与流水舟楫、渔歌号子,以及岸边的草屋农舍、牧童短笛紧紧相连,拓印出一幅古老凄美、宁静闲适的田园风景画。那些文人墨客、达官显贵在官场失宠、情场失意之后,拖着疲惫的身心走荒村野店。一座苍古的小桥,可以慰籍他们饱经沧桑的心灵,又是散怀写意的最美笔触,还是寻求哲理禅意的去处。张继进京赶考落榜之后,驾一叶小船到姑苏城外枫桥边停泊。在那悔恨煎熬的不眠之夜,那秋月,那乌啼,那红枫,那渔火,那江桥,正与寒山寺钟声,撞击在张继的心坎上。于是他推枕头而起,摸黑写下了“枫桥夜泊” 四字,成就了一首流传千载的好诗,让世世代代的游客有了一方寻梦的去处。而当代诗人卞之琳的“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更是深沉含蓄地道出了人与桥之间乃至宇宙万物之间息息相关、互为依存地哲学意蕴。
世间有太多地坎坷不平,惟质朴的小桥站立在江流天堑,用宽容与坦诚,支撑起不屈不挠勇往直前的信念,引渡一颗颗饱经忧伤的心灵,引渡平平凡凡的人生。
传统的误读
佚 名
我认为我们可能误读了我们的思想文化传统。很久以前就误读了,现在还在误读。
不是个别的,不光在国内,甚至不是少数,而是相当多的研究者都倾向认为:儒家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中心。还有的把儒家思想和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完全等同起来,以为在中国,儒家就是传统。这样来看待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就是对文化传统的误读。
不妨回顾一下历史上的各个时代——
先秦时代,春秋战国时期,是诸子百家争鸣竞放的时代,儒家只不过是诸子百家中的一家,无所谓儒家中心。
秦朝,法家地位显赫,因此才有焚书坑儒,更谈不上儒家中心。
西汉,西汉前期倡黄老之术,“王霸道杂之”;至汉武帝独尊儒术,儒家地位始有所改变。但董仲舒试图用阴阳五行的观点诠释儒家,实际上是变了味的儒学。
东汉,佛教传入,道教始哭,刚刚确立但还没有真正确立起来的儒家地位,遇到了异教旁门的挑战。
魏晋时期,那是玄学的时代。
南北朝,佛教大盛,道教方炽,儒家.退为守势。
隋朝和唐朝,特别是唐朝,那是个大文化的时代,兼容并蓄,无所不包;但思想文化方面居优胜的是佛家和道家,不是儒家。
宋、明出现,理学和心学,既是传统儒家思想的发展,又是儒家思想的转型。准确地说,是儒、道、释、庄、玄、禅各种思想彼此交融、互相吸纳的结果。
清朝,一开始打乱了传统,后来又修补传统;既尊儒,又奴儒、坑儒。即使是号称盛世的康、乾时期,在经济上、军事上、版图上,是世界一流大国;文化上,也是十足的小国心态。反儒学潮流,有清一代,始终没有停止过。
几千年来的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从来不是单独哪一家哪一派的天下。儒家中心说解释不了历史。儒家即传统是对传统的误读。历史上思想文化最繁盛、昌明、活跃的时期,都是各种思想竞争、融合、兼容、并立的时期。这正体现出中国文化的博大精神。
用中国文化精神培育出来的知识分子,往往把儒释道等各家思想消融得无碍无隔,不是某一种单一的思想,而是各种思想的合力,铸成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人格精神。
中国文化对异质文化的吸纳与消解能力,是无与伦比的。《易经》上说:“天下殊途而同归,一致而百虑。”又说:“物相杂,故曰文。”这是对中国文化精神的绝好概括。这种精神属于中国文化整体,绝非儒家一家一派所能代表。
问题是由于何种原因导致了对传统的误读。如果从方法论的角度着眼,把思想文化与社会制度混为一谈,是重要原因。制度虽然是文化的派生物,是一定文化成熟与否的标志,但制度是暂时的,文化是永久的。制度,包括任何制度,都有其不完善性;文化的本性则追求完美,不仅属于一个国家,而且属于全人类。过时的制度可以推翻,但不能推翻文化。文化传统有断而相续的特性,永远割不断。陈寅恪先生曾说:“二千年来华夏民族所受儒家学说之影响最深最巨者,实在制度法律公私生活之方面,而关于学说思想之方面,或转有不如佛道二教者。”这真是通史明变的大判断,惜时人鲜有注意者。
总之,破除儒家即传统的儒家中心说,把一定的思想和一定的制度区分开来,是两个关键。在认知上解决两个问题,可以走向对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正读,并进而求得正确,为恢复和重建中国文化所固有的会通三教、兼容百家,无所不包括、无所不师承的博大而恢弘的精神铺设条件。
在黑暗中并肩行走
周国平
人们常说,人与人之间,尤其相爱的人之间,应该互相了解和理解,最好做到彼此透明、心心相印。史怀泽却在《我的青少年时代》(中文本见陈泽环译《敬畏生命》一书)中说,这是不可能的,任何人也无权对别人提出这种要求。“不仅存在着肉体上的羞耻,而且还存在着精神上的羞耻,我们应该尊重它。心灵也有其外衣,我们不应脱掉它。”对于他人灵魂的神秘,我们同样不能像看一本属于自己的书那样去阅读和认识,而只能给予爱和信任。每个人对于别人来说都是一个秘密,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
读着这些精彩无比的议论,我无言而折服,它们使我瞥见了史怀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学的深度。凡是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内心生活的人,必然深知一切精神事物的神秘性并对之充满敬畏之情。在史怀泽看来,一切生命现象都是世界某种神秘的精神本质的显现,由此他提出了敬畏一切生命的主张。在一切生命现象中,尤以人的心灵生活最接近世界的这种精神本质。因而,他认为对于敬畏世界之神秘本质的人来说,“敬畏他人的精神本质”乃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以互相理解为人际关系的目的,就在于不懂得心灵生活的神秘性。按照这一思路,人们一方面非常看重别人是否理解自己,甚至公开索取理解。至少在性爱中,索取理解似乎成了一种最正当的行为,而指责对方不理解自己则成了最严厉的谴责,有时候还被用作破裂前的最后通牒。另一方面,人们又非常踊跃地要求理解别人,甚至以此名义强迫别人袒露内心的一切,一旦遭到拒绝,便斥以缺乏信任。在爱情中,在亲情中,在其他较亲密的交往中,这种因强求理解和被理解而造成的有声或无声的战争,我们见得还少吗?可是,仔细想想,我们对自己又真正理解了多少?一个人懂得了自己理解自己之困难,他就不会强求别人完全理解自己,也不会奢望自己完全理解别人了。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别人的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诚挚的爱。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无法知道是否在走向同一个圣地,因为我们无法向别人甚至无法向自己说清心中的圣地。然而,同样的朝圣热情使我们相信,也许存在着同一个圣地。作为有灵魂的存在物,人的伟大和悲壮尽在于此了。
地  图①
余光中
他喜欢中国地图,更喜欢外国地图。国界线最纷繁,海岸线最弯曲的欧洲,他百览不厌。多湖的芬兰,多岛的希腊,多雪多峰的瑞士,多花多牛多运河的荷兰,这些他全喜欢。但最使他沉迷的,是意大利,因为它优雅的海岸线和音乐一样的地名,因为威尼斯和罗马恺撒和朱丽叶。一有空他就端详那些地图。他的心境,是企慕,是向往,是一种不可名状的新经验的追求。那种向往之情是纯粹的,为向往而向往。面对用绘图仪器制成的抽象美,他想不明白,秦王何以用那样的眼光看督亢,亚历山大何以要虎视印度,独脚的海盗何以要那样打量金银岛的羊皮地图。
在山岳如狱的四川,他的眼神如蝶,翩翩于滨海的江南。有一天能回去就好了,他想。后来太阳旗在中国大陆降下,他发现自己怎么已经在船上,船在白帝城下在三峡,三峡在李白的韵里。他发现自己回到了江南。他并未因此更加快乐,相反地,他更加怀念四川起来。现在,他只能借地图去追忆那山国和山国里那些曾用川语摆龙门阵甚至吵架的故人了。初来这个岛上的时候,他断断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多地震的岛上②连续抵挡十几季的台风和霉雨。现在,看地图的时候,他的眼光总在江南逡巡。燕子矶,雨花台,宜兴,几个单调的地名便唤醒一整个繁复的世界。他更未料到,有一天,他也会怀念这个岛屿,在另一个大陆。
“你不能真正了解中国的意义,直到有一天你已经不在中国。”从新大陆寄回来的家信中,他这样写过。在中国,你仅是七万万之一的中国③,天灾,你可以怨中国的天,人祸,你可以骂中国的人。当你不在中国,你便成为全部的中国,百年国耻全部贴在你脸上,
于是你不能再推委,不能不站出来,站出来,并且疾呼……第一次去新大陆,他怀念的是这个岛屿,那时他还年轻。再去时,他的怀念渐渐从岛屿移到大陆,那古老的大陆,所有母亲的母亲,所有父亲的父亲,所有祖先啊所有祖先的大摇篮,那古老的大陆。中国所有的善和中国所有的恶,所有的美丽和所有的丑陋,全在那片土地上面和土地下面。上面,是中国的稻和麦,下面,是黄花岗的白骨是岳武穆的白骨是秦桧的白骨或者竟然是黑骨。无论你愿意不愿意,将来你也将加入这些。
走进地图,便不再是地图,而是山岳与河流,原野与城市。走出那河山,便仅仅留下了一张地图。当你不在那片土地,当你不再步履于其上,俯仰于其间,你只能面对一张象征性的地图,正如不能面对一张亲爱的脸时,就只能面对一帧照片了。得不到的,果真是更可爱吗?然则临图神游是一种超越,或是一种变相的逃避?也许真是一个不可宽宥的弱点吧?
于是他将地图放回抽屉,而将自己的一切,躯体和灵魂,回忆与希望,在那六百字的稿纸上延伸开来,吞没了一切,吞没了大陆与岛屿,而与历史等长,与茫茫的空间等阔。
[注]①节选自余光中的散文《地图》,略有改动。余光中,祖籍福建,生于南京,1949年到台湾,曾在美国进修获艺术硕士学位。②文中“多地震的岛”,系指我国台湾岛。③作者写这篇文章时,我国有7亿人口。
择死与择生
张曼菱
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地活在那些杰出的生里,亦或活在那些杰出的死里。五千年积淀的,绝非只是出土的竹简,而是这中国式的生命。
同是中华“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杰出人物,为什么屈原与司马迁,一个要死,一个却不惜带辱而活?这个问题从儿时就牵襻着我。
后世一直将屈原定位为“爱国诗人”,值得商榷。
我以为,这忽视了他作为“政治家”的一面。这个偏差或许是些故意?后人出于不平,以为楚国那样的昏君,不值得屈原去忠于和报效?焉知“政治”也是一种理想。政治家与政客不同,正是由于前者的献身是别无选择的,后者却是投机的。屈原身为三闾大夫,是楚国的决策大臣,他不能承受楚国蒙受亡国的事实。仅作为一个诗人,即令“国破山河在”,亦不必去死。诗人以“诗”爱国和救国。他可行吟,可以留下作品“薪火传人”。但三闾大夫必须沉江。屈原的这种“相始终”的精神,是他作为政治家面对失败时惟一的坚持。他是把对政治的责任放在“诗人”之上的。这才是屈原对自己的定位。
诗人的事业,可以不与某一个具体的朝廷和君王相联系,相始终。屈原的这种始终精神,是他作为政治家面对不可挽救的狂澜的惟一坚持。“人生自古谁无死?”“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之于生死,中国自古已有确认之标志。虽然“哀莫哀生别离,乐莫乐心相知”,已将生乐死苦、留恋人世的滋味体会尽致,但是,主动迎接死亡,“在不可选择中进行选择”的精神依然确立。中国的志士仁人,在求生不能的时候,很重视死之权利,倘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和信仰完整地活下去,不如选择死亡,将死看作一种意志与尊严的使命。屈原即是著名的范例。他是不会等到敌国军队进入,被俘受辱而死的。他认为羞辱他就是羞辱楚国,他要选择死,一种自由的、高尚独立的死。头戴巍峨之冠,身着兰草香服,时而悲吟,时而高歌,徜徉在汩罗江畔,饱览他所挚爱的山河大地,从容赴死。
屈原之死,死的原因是不是“诗人”的,死的方式却是“诗人”的。政治家只要死得其所和旗帜鲜明,诗人却要死得美,死得如其所吟,死得浪漫。我们何不理解为:屈原是在他的政治理想破灭后,紧紧拥抱着诗的理想而去的。这死亦是一种决裂,与以往从事的“政治”的决裂,与终生所爱的诗章同归。这是历代美的理想之追求者的最好结局。
死,可以明志;生,却可践志。当死临到司马迁头上时。他选择生。一种令肉体与精神,令自己与亲友都极度痛苦的生——接受宫刑。司马迁出于公心,为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假如就为此而死亦不失为真谏烈臣;但司马迁认为自己规定的人生使命却不是仅此。他要以一介布衣的身分完成千古史记,为中国撰写第一部大型纪传体史书。
既有了帝王家的史官,却执意要做民间第一史家。当时虽没有明文不准平民“写史”,但司马迁此举引起了当朝的临视与怀恨。他选择受刑忍辱,弃政从文,从匍匐于地的殿臣中直起身子做人。这是令世俗瞠目的叛逆之举,这是勇敢与崇高的跨越。他不愧为敢于在朝堂上和禁锢人臣的君臣伦理观念决裂的杰出代表!弃一帝而得天下千秋,伟哉司马迁!
屈原择死,史迁择生,都是崇高的。他们择死与生的思考世代延传;这种思考,构成了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隆起的脊梁。

邵燕祥
报载:日本中村建筑公司计划在美国的纽约或芝加哥建一座高1950米的楼,此楼设想有700层,内装三节快速电梯,从底楼到顶层需20分钟。预计将耗资3250亿美元。
如果没有巨资,尤其是如果没有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包括建筑技术和建筑材料生产技术),这样一座高层建筑是不可想象的,现在不唯想象,而且可能付诸实现了。
新闻标题做得好:《楼高可摘星》。我们过去楼名也有叫“摘星”之类的,不过是一种相象;现在说此楼可以摘星,同称高楼为摩天大厦一样,也仍然是一种修辞,诗意的形容,却并不觉得夸张了。楼高或许无止境,人的身高不过昂藏七尺,从人的水平视野望去,不用说拟建的这座700层高楼,即使目前世界建筑芝加哥希尔斯大厦,以及汉考克大厦,仰望也已是名副其实的耸入云天,那云气时常缭绕在楼头甚至楼腰。遥想来日,将会有低层掩在雨帘雾幔中,而高层翘首碧空艳阳下的景观。
这是现代化的风景线。我们熟悉的中国古典文学中,从《文选》的赋,唐宋诗词,到明清小说,有多少关于楼馆的描写。“满楼红袖招”多么旖旎,“独倚望江楼”多么凄清,前者大概高不过两层,后者也许只是江边的吊脚木楼;“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我想只存在于游子的凝望之中,从那望不断的云山,一片虚无缥缈之中幻出了思妇的“明月楼”吧。然而这些诗句,不因它写到的绣楼其实或只是寻常百姓家那清瓦粉墙一窗如洞的丈许危楼而减色,因为情是真的,使你不觉其夸饰,并且相信“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楼也罢,路也罢,在这里只是一个形象的符号罢了。与高楼相类“深院”、“幽径”民莫不如此。艺术夸张从艺术情趣漫漶①到生活情趣中去,也许这就是一些纵谈中国文化的学人们好说的,艺术的生活与生活的艺术。“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的“陋室”,毕竟也已远远大于盆景了。
然而世界上有了真正的高楼大厦,中国大地上也开始有了完全用现代建筑材料营造的高楼大厦。只是在诗歌或其他文学样式中还没有产生相应的作品,无论就其宏伟或玲珑,神秘或深窎②,就像过去那些不仅与旧时楼阁的建筑艺术相称,而且在艺术美上容或超过了实际建筑物的诗词曲一样。莫非现代化真是诗歌之敌么?但我总难相信伴随现代建筑只能有《大酒店》,更难相信大酒店一类场景中只有情欲、暗算、开打和侦破的题材。
这里也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时性发展的问题么?中国古代写楼所达到的水平,比起建楼的水平,是高出一筹的:金谷园③固然豪富,但绿珠所坠的楼,也顶多两三层吧?
[注解] ①漫漶:本指文字图画因磨损或浸水受潮而模糊不清,这里是浸润融合的意思。 ②深窎:深远 ③金谷园:晋代巨富石崇,建园于洛阳金谷,楼台池馆富丽堂皇。石崇有一歌妓名为绿珠,善吹笛。石崇遭捕杀时,绿珠跳楼而殒。
文明与文化
陈 炎
所谓“文明”,是指人类借助科学、技术等手段改造客观世界,通过法律、道德等制度协调群体关系,借助宗教、艺术等形式调节自身情感,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基本需要、实现全面发展所达到的程度。只有文明不断发展,人类才可能有对真的探索、善的追求、美的创造。反过来说,只有在对真善美的探索、追求、创造中,人类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自身基本需要,实现自身全面发展。任何时代,任何地域,任何种族的人类群体概莫能外。从这一角度说,人类文明有着统一的价值标准。
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人类必然面临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之间的重重矛盾,由此来看,文明就是人类在克服这些矛盾的努力中所达到的历史进度。我们说“资本主义时代的文明程度高于封建时代的文明程度”,既意味着其物质生产能力高于封建时代,也意味着其社会组织形式较之封建时代更能焕发人类群体改造世界的总体能力,还意味着它的精神产品及其享受形式比封建时代更加丰富多彩。从这一意义上讲,所谓文明尺度,也正是马克思主义有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综合尺度。
所谓“文化”,是指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协调群体关系、调节自身情感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时代特征、地域风格和民族样式。由于人类文明是由不同民族在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域中分别发展起来的,因而必然会表现出不同特征、风格和样式。我们知道,考古学家对“文化”一词的经典使用方式,就是从不同地域的出土文物在建筑、工具、器皿的风格和样式上入手的。由于旧石器时代不同地域出土的器物中尚无风格和样式的差别,因而“文化”一词只有在新石器时代后才被使用,像“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等。如龙山文化的发现即由一片黑陶引起,由于这种黑陶与仰韶文化的彩陶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和样式,从而引起了考古工作者的重视。不仅龙山黑陶不同于仰韶彩陶,而且良渚玉器不同于大汶口石器,红山陶俑不同于马家窑人像,正是这种风格和样式的千差万别,才使得同一新石器时代的华夏文明表现出五彩缤纷的文化形态。华夏文明如此,整个人类文明更是如此。
若就这些不同风格、样式、特征的文化产品对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对实现人类的全面发展所提供的可能性及历史水准而言,这些文化产品所包含的文明价值是有高低之分的。但就这些风格、样式、特征与其所属的民族、地域、时代之间的关系而论,文化本身并无贵贱之别。譬如穿衣,能否取暖,是否舒适,可否满足人类基本需要,其间有着文明的问题;至于穿西服还是和服,穿旗袍还是超短裙,其间又有着文化的问题。在前一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衣衫褴褛是不文明的表现;在后一种意义上,我们却不能说穿中山装是没有文化的标志。
(节选自《新华文摘》2002年第6期《“文明”与“文化”》,有改动。)
步行的文化
佚 名
古人比较重视步行,无论是走路的速度,还是步形、体态都有较为明确的划定和区别。步行须制合礼是古代礼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古代以右、前为尊。道路之上,男居右行,女居左行;与父辈外出,小辈随后相从,不得逾前;与兄弟朋友外出,须并行,有如雁阵,不得超速领先。否则为越位,越位即越礼,要受到非议。在古人看来,走路的速度、方式须在不同的场合有所区别。《尔雅》说:“堂上谓之行,堂下谓之步,门外谓之趋,中庭谓之走,大路谓之奔。”东汉人解释,两脚进曰 “行”,徐行曰“步”,疾行曰“趋”,疾趋曰“走”,“奔”即后人所说的奔跑,如果不遵此行走,无疑既不合礼,又不合理。汉代还明文规定在帝王面前要“疾趋”。对朝廷有特殊贡献的人或皇上特别亲近的人,可以免去此礼,当然那是独沐皇恩、荣耀无比的事了。在官场之中,则有“趋礼”之说。对趋礼的要求也非常严格。如若行走迟缓则要遭到斥责,甚至有降职免官的危险。县令拜谒知府若行步迟缓,知府的守门人便可斥责县令。
在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中,在不背道逾礼的情况下,古人也十分讲究步行美,以此体现人的性格情趣和风度教养。先秦君子步行鸣佩玉,既喻示着君子言行举止要符合德行的要求,而佩玉之声伴随着步行的节奏,又显示出一种庄重和谐的美。对待步行,儒道两家态度素不相同。儒家容美于善,道家容美于真。因此,庄子曾尖刻地批评了学行于邯郸的寿陵余子和亦步亦趋效仿孔子走路的颜回,借此嘲讽了儒士们拘守礼义、失去故我的荒唐。但同时,寿陵余子和颜回的行为又侧面反映了一种时尚。寿陵余子认为首都邯郸人的步法独特优美,有节有度,有仪有威,是有许多可学之处的。颜回步、趋、驰、奔处处要学孔子,除了他遵守纪律外,起码在他的眼里。这些是非学到手不可的特技,是他人无法企及的极美的东西。汉末至魏晋时代,随着儒学的日益衰落和人们思想的逐渐解放,人们对美的崇尚与追求更为显著,因此节度迟缓不迫、举止舒泰优雅的步行,作为衡量一个人的修养、气质和风度的重要标准,常为品评者称誉。乐府民歌《陌上桑》载秦罗敷在拒绝使君求婚时,就夸说自己的丈夫:“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
古人还把与步行有关的词语用来表情达意。如常见的徘徊、彷惶、踟躇、容与等,就被演化为举步不定、犹豫不决的意思。“徒跣”一词,原义是脱掉鞋子赤脚走路,后演化为表示发怒、着急、匆忙和痛苦的情感。徒跣又如倒屣,碰到身份特殊的人或情状特殊的事,需急遽迎接或前往以示重视时常用此词。刘邦赦免了萧何,萧何“徒跣入谢”,即是表示急速前往致谢的意思。
步行这个简单的行为所蕴含的文化内涵丰富多彩,我们从中可以看到某些历史文化现象,这对我们是不无裨益的。
(本文转载时没有题目,为莽汉所加。)
永远的门
邵宝健
江南古镇。普通的有一口古井的小杂院。院里住了八九户普通人家。一式古老的平屋,格局多年未变,尽管人们房内的现代化摆设是愈来愈多了。
这八九户人家中,有两户是一人独居——单身汉郑若奎和老姑娘潘雪娥。
郑若奎就住在潘雪娥隔壁。
“你早。”他向她致意。
“出去啊?”她回话,随即擦身而过。
多少次了,只要有人幸运地看到他和她在院子里相遇,听到的总是这么几句。这种简单的缺乏温情的重复,真使邻居们泄气。
潘雪娥大概过了四十吧。苗条得有点单薄,瓜子脸,肤色白皙,五官端庄。衣饰虽时髦又很素雅。她在西街那家花店工作。邻居们很不理解,这位端丽的女人为什么要独居,只知道她有权利得到爱情却确确实实没有结过婚。
郑若奎在五年前步潘雪娥之后,迁居于此。他是一家电影院的美工,据说是一个缺乏天才的工作负责而又拘谨的画师。四十五六的人,倒像个老头儿了。头发黄焦焦、乱蓬蓬的,背有点驼。瘦削的脸庞,瘦削的身躯,只有那双眼晴大大的,烁着年轻的光,烁着他的渴望。
回家的时候,他常常带回来一束鲜花,玫瑰、蔷薇、海棠、腊梅,应有尽有,四季不断。
他总是把鲜花插在一只蓝得透明的高脚花瓶里。
他没有串门的习惯,经常久久地呆在屋内。有时他也到井边,洗衣服,洗碗,洗那只透明的蓝色高脚花瓶。洗罢花瓶,他总是斟上明净的井水,噘着嘴,极小心地捧回屋子里。
一道厚厚的墙把他和潘雪娥的卧室隔开了。
一只陈旧的一人高的花竹书架贴紧墙壁置在床旁。这只书架的右上端,便是那只花瓶永久性的所在。
除此之外,室内或是悬挂,或是旁靠着一些中国的、外国的,别人的和他自己的画作。
从家具的布局和蒙受灰尘的程度可以看得出,这屋里缺少女人,缺少只有女人才能制造得出的那种温馨的气息。可是,那只花瓶总是被主人擦拭得一尘不染,瓶里的水总是清清冽冽,瓶上的花总是鲜艳的、盛开着的。
同院的邻居们,曾经那么热切地盼望着,他捧回来的鲜花,能够有一天在他的隔壁——潘雪娥的房里出现。当然,这个奇迹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于是,人们自然对郑若奎产生深深的遗憾和绵绵的同情。
秋季的一个微雨的清晨。
郑若奎撑着伞依旧向她致意:“你早。”
潘雪娥撑着伞依旧回答他:“出去啊?”
傍晚,雨止了,她下班回来了。却不见他回家来。
即刻有消息传来:郑若奎在单位的工作室作画时,心脏跳搏异常,猝然倒地,刚送进医院,就永远地睡去了。
这普通的院子里就有了哭泣。
那位潘雪娥没有哭,眼睛委实是红红的。
花圈。一只又一只。
那只大大的缀满各式鲜花的没有挽联的花圈,是她献给他的。
这个普通的院子里,一下子少了一个普通的生活里没有爱情的单身汉,真是莫大的缺憾。
没几天,潘雪娥搬走了,走得匆忙又唐突。
人们在整理画师遗物的时候,不得不表示惊讶了。打开锁着的房门,他的屋子里尽管到处灰蒙蒙的,但那只花瓶却像不久前被人擦拭过似的,明晃晃,蓝晶晶,并且,那瓶里的一束白菊花,没有枯萎。
当搬开那只老式花竹书架的时候,在场者的眼睛都瞪圆了。
门!墙上分明有一扇紫红色的精巧的门,门拉手是黄铜的。
人们的心悬了起来又沉了下去。原来如此!
邻居们闹闹嚷嚷起来。几天前对这位单身汉的哀情和敬意,顿时化为鸟有,变成了一种不能言状的甚至不能言明的愤懑。
不过,当有人伸手想去拉开这扇门的时候,“哇”地喊出声来——黄铜拉手是平面的,门和门框平滑如壁。
一扇画在墙上的门!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1995年7期,有改动。)

巴 金
窗外露台上正摊开一片阳光,我抬起头还可以看见屋瓦上的一段蓝天。好些日子没有见到这样晴朗的天气了。早晨我站在露台上昂头接受最初的阳光,我觉得我的身子一下子就变得十分轻快似的。我想起了那个意大利朋友的故事。
路易斯•发布里在几年前病逝的时候,不过四十几岁。他是意大利的亡命者,也是独裁者莫索里尼的不能和解的敌人。他没想到他没有看见自由的意大利,在那样轻的年纪,就永闭上了眼睛。1927年春天在那个多雨的巴黎城里,某一个早上阳光照进了他的房间,他特别高兴地指着阳光说,这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可喜的事。我了解他的心情,他是南欧人,是从阳光常照的意大利来的。见到在巴黎少见的阳光,他又想起故乡的蓝天,他为着自由舍弃了蓝天了。他为着自由贡献了一生的精力。可是自由和蓝天两样,他都没有见到。
我也很像发布里那样热爱阳光。但有时我也酷爱阴雨。
十几年来,不打雨伞在雨下走路,这样的事在我不知有过多少次。就是在1927年,当发布里抱怨巴黎缺少阳光的时候,我还时常冒着微雨,在黄昏、夜晚走到国葬院前面卢梭的像脚下,向那个被称为“十八世纪世界的良心”的巨人吐露一个年轻异邦人的痛苦的胸怀。
我有一个应当说是不健全的性格。我时常吞下许多火种在肚里,我却还想保持心境的和平。有时火种在我的腹内燃烧起来。我受不了煎熬。我预感到一个可怕的爆发。为了浇熄这心火,我常常光着头走入雨湿的街道,让冰凉的雨洗我的烧脸。
水滴从头发间沿着我的脸颊流下来,雨点弄污了我的眼镜片。我的衣服渐渐地湿了。出现在我眼前的只是一片模糊的雨景,模糊……白茫茫的一片……我无目的地在街上走来走去。转弯时我也不注意我走进了什么街。我的脑子在想别的事情。我的脚认识路。走过一条节,又走过一条马路,我不曾跌倒在地上。在雨中,我的眼睛看不见世界的时候,我的脚上却睁开了一双更亮的眼睛。我常常走了一个钟点,又走回到自己住的地方。
我回到家里,样子很狼狈。可是心里却爽快多了。仿佛心上积满的尘垢都给一阵大雨洗干净了似的。
我知道俄国人有过“借酒淹愁”的习惯。我们的前辈也常说“借酒浇愁”。如今我却在“借雨洗愁”。
我爱雨不是没有原因的。
1941年7月20日
花未眠
【马来西亚】朵 拉
无意中收到一束花。
等待许多年,以为等不到的花,却于某个夜晚的筹款宴会上,出乎意料地收到小小的一束,只有三朵的花。
乍然一看,仅有两朵,后来才发现,其中另有一朵是未开的蓓蕾。
晚上回家,插在空置许久的瓶中,听到里边充满了等待的空气在满足地叹息的声音,随意搁在厅里的小几上。关灯上楼的时候,可以看见平淡的客厅被点染上迷人的光采。
隔天早上,刻意放下每天手上该做的工作,坐在厅中,对瓶花观望。三朵花,二白一红,白色的已经全开,红的仅只一个蓓蕾,并有数朵碎碎的小花与细叶陪衬,非常好看。
窗外车子呼啸而过的声音,邻居儿童玩游戏的嬉闹声,送入耳畔。敏感的鼻子闻到浅淡烟霾的不良味道,却也嗅到微风吹过芒果花时带来的清清芳香。小鸟飞进院子的树丛,欣喜地啾啾啾,在呼朋唤友,远远传来不知谁家的狗尽责地高声吠叫,是陌生人或者小猫走到它责任范围的门前吧?
带着闲怡悠逸的心情,安静地坐下来观赏几朵花,虽然什么事也没有做,肯定了今天不会有工作上的收获,但能在明亮阳光照耀、宁谧轻风徐拂的客厅里,体会着感悟生活真正美好的愉悦,是多么快乐的事呀。
那天晚上正好在讲读一个园艺专家写的散文,书中有一个句子:“有些花,是未开的蓓蕾,但你不必对所有的蓓蕾充满期待,因为不是每一朵蓓蕾都可能会开花。它也许会成为永远的蓓蕾。”
楼下厅里瓶中的红色蓓蕾,会不会也是一朵永恒的蓓蕾,未开花便黯然地憔悴了去呢?
隔天清晨,在焦灼不安的牵绊中抱着满怀美丽的企盼,去探望插在厅中的瓶花,在惶恐中生出惊喜,瓶中多了一朵直挺鲜红的花,散发出淡淡的芬芳,灿烂地绽放着。
欢喜和赞叹的微笑缓缓地展现,原来有些花是不睡觉的,当我们在睡梦中的时候,姿态脆弱的花不但没有睡意,反而在沉寂的夜里,一点一点,徐徐地发奋图强,终于盛开出来。
昨日以为只有两朵,今天突然多了一朵预期不开的花,而且绽开来竟是绚亮鲜明的红。向来不喜欢刺眼艳红的人,竟因此而对夺目的红色产生好感,真是璀璨动人的颜色。意外的收获往往令喜悦放到最大。
就像你一直在渴望见面以为今生再也不会相逢的人,蓦然出现在你眼前,你那悲楚中的欣喜毫无言辞可以形容和表达。
集茶道、花道于一身的日本禅师千利休说过:“盛开的花不能用作插花。”
在他心中最适合做插花的是“一个含苞待放的花蕾”,还必须是“没有杂色的洁白的花,花小色洁,是最清高也最富有色彩的”。同时“必须让这朵蓓蕾披上露水”,还得把它“插在一个简单的青瓷花瓶里”。千利休认为这便“是茶道中最富丽的花”。啊,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的是:“还预先用水濡湿插花用的瓶子。”
没有其他缤纷繁杂的璀璨颜色,却是最华美富丽的花。
最简单的,竟也可以是最繁复的。
白色的单花,有一种凄凄的落寞“艳丽”,一种遗世独立的绝美。
而插上的是白花的蓓蕾,令人在凄美中犹拥有充满希望的等待。
等待若是无望,那将悲戚哀伤,但倘若存在着希望,那是甜蜜和愉悦的期待。
因为人生是不完美的,所以我们不断在追求。
虽然认定它是不会开放就衰微的花,但依然暗自在心中悄悄地热切企盼花会开,向往中的花终于不肯屈服不愿妥协,在努力挣扎后盛放了。鲜活绽开的红花,那样温柔又那样坚持,令人珍贵和爱惜,仿佛世间的艰难都可以被克服。
不过一朵迟开的花,让我明白如果不悲愁和怅惘,那么面对挑战时就不再轻言退却,也让我感觉自己是世界上快乐和幸福的人。
屋檐三境
梦天岚
雨水或者冰凌沿着头顶的屋瓦淌下来或者挂着,乡村的童年就矮矮地觅一处干禾——坐着或者躺着,任那断金碎玉般的声音在耳畔不停地叩响,像叩响那扇不曾开启的童贞之门。
这大抵是一种境界。
假若一条狗窜到你面前,你毫不客气地一脚踹开,那狗汪汪叫着躲到别人的屋檐下,不消一盏茶的工夫,又会摇着尾巴回来。然后你起身拍拍屁股上粘着的草屑,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那狗就低了眉怯怯地看着你。这时的屋檐自然得就像窗外司空见惯的风景,也懒得放在心上。
梧桐叶落了又落,油菜花黄了又黄,一盏老眼昏花的桐油灯依旧滋滋地亮。一扇大门静静地候在屋檐下,开或者关似乎已无关紧要。时间倒像个无事生非的顽童,或无端地抽走几块青瓦,或恶作剧地抹上几笔沧桑,唯有郁郁葱葱的藤藤蔓蔓长长地爬上屋檐,你就不知不觉地生出一种攀比,于是决定揣上几块瓦片出门,因为你还不懂得沧桑的味道。
一颗不安分的心哪里还容得下片刻的依恋之情,屋檐就像个沉默的老人以一种深邃的目光送走你仓促而又灿烂的背影。待你摹然回过头来望上一眼,屋檐就越发矮了,那斜斜的棱棱角角就越发模糊了,看不见了,唯有前方的路一片清晰。
在有风有雨有酸有甜有苦有辣的日子里,越来越多的人将你淹没,越来越多的事。清将你困扰,你彷徨你失意你迷惑你无奈你身不由已,偶尔你也会躲在某个无人的角落里汪汪地叫上几声。此刻的屋檐便是一种奢望,一种涌动不止抓肝挠肺的情绪。
这大抵也算是一种境界。
渐渐地,在属于你的词汇里不再有“假如”二字。生命需要像屋檐一样的港湾,寂寂地泊着白天和黑夜,让原本属于你的自由你的梦想在无聊的张望中悄无声息地滋长……当你遥遥地恍恍惚惚又看见了自家的屋檐,那个古老的童话式的寓言已经在跌宕的血脉里坍塌,可你依旧离沧桑很远。因而你懂得了生命更需要像天空一样宽广大地一样辽阔,让你的太阳炙烤着你让你的月亮濯洗着你,让世俗的尘埃不断覆盖又不断擦亮你,远方的路程才是人生的真谛。
路总是漫无边际的长。春天风也似的跑了,火爆爆的夏天已经远走他乡,踉踉跄跄的秋正一步步滑向深谷,冬天的霜雪预谋着就要爬上你的额际……你的屋檐呢?
哦,这就是你的屋檐,你一脸的自豪一一一你的屋檐很高,这是你穷尽一生的高度!
此刻,你正稳稳当当地端坐在某某街某某胡同的某一幢大楼里,它虽然构不成现代都市里的一道别具一格的风景,但坚硬的水泥结构已经使你不在乎任何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风大雨。
你已经很少出门,你将所有经历的沧桑锁进记忆的檀木匣子里,问或搬一条小椅坐到黄昏的阳台上,看雁来雁往云卷云舒,看如血的夕阳怎样一步步迈下对面的山岗。
这——又何尝不是另一种境界?!
是啊,每次仰起你浑浊的双瞳看到的或许已经不再是现在或者从前的屋檐,但相信每一次仰首已经成为你生命中永远的从容。
(选自《散文》2001•3)
周   庄
——世俗文化的启示
徐卓人
“周庄的商业气息太浓了!”听见一些游过周庄的人这么说,似乎尽兴之后还带着一种遗憾。我觉得,这是把周庄理解错了,当成了桃花源。不过我听到这样的感叹倒是欣慰,因为我从受众者那里看到了世俗文化的力量。
周庄从来不是桃花源,“商业气息”是说对了,周庄从来是个商业繁华的集镇,可以说,没有商业,就没有周庄,与今天许多享誉中外的名镇、名城一样。
雏形的周庄与村落相差无几,到了1127年金十二相公随宋高宗南渡,落泊到这里时,人烟才逐渐稠密。后来来了个颇有传奇色彩的江南富豪沈万三的父亲沈佑,那还是在元朝中叶,沈家因为经商逐渐发迹,带动了南北市河两岸的商业,形咸了以南北市河为主的四集镇,及至明清时期,镇廓扩大,人气更旺,南北西河道两侧渐成列肆,江南大镇形成矣。
不能否认巨商沈万三的作用。沈万三看来是个有经济头脑又思想开放的商人,周庄天然而原本封闭的水道在他的眼光里都变成了致富的途径,利用白岘江西接京杭大运河东北接浏河的优势,干起了出海贸易的大事来,他这一干,不仅使自己富甲天下,竟将周庄变成了一个粮食、丝绸等手工业品的集散地和交易中心,促使周庄的手工业和商业迅速发展起来。周庄的丝绸、刺绣、竹器、脚炉还有白酒原本都是“藏在深闺人未识”,从此就这样沿着古河道风风火火的出海去了。商事的频繁又呼唤出大量的旅社、客店、饭庄,周庄焉能不繁华?
写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了山西平遥,这里有票号 “日升昌”,作家余秋雨把它称作“中国大地各式银行的‘乡下祖父”’,后来这里终于成了山西财富的中心之地,从今日平遥这些苍老而森严的高墙、精雅的屋宇走过,可以想见这里是如何人丁兴旺,繁荣红火,无数的商人“驮载着金钱,驮载着骄傲,驮载着九州的风俗和方言,驮载出一个南来北往经济血脉的大流畅”。他们留下了什么?是代表着中国金融发展史经典的洋洋 120万字的《山西票号史》,是今天被联合国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山西平遥!
还记得明清时期与徽商、晋商、闽商、粤商并驾齐驱称雄中国商坛“东山帮”吗?今天你踏上这块吴中福地感受到最多的是什么?庭园的美丽,建筑的恢宏,历代状元的华光,总括说,是享用不完的文化。
如果再扯到苏州这座古城,这话题就更贴近也更丰富了,只消说一句:如果没有姑苏的繁华史,就没有吴文化的辉煌。
我们无法否认商业在整体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并且发现这其实是文化很重要的一部分,也就是商业文化。周庄的前景不仅来自曾经有过的商业繁荣,我发现,今天乃至将来重要的还仍然是商业文化,这是本色,也就是特色,个性。你不见,周庄所有的居民几乎与其他集镇都不同?那一排排永远保持着整齐而油亮的饰板,那一扇扇永远干净而敞亮的街窗,意味着什么?那些水巷,原本不是为了搭建在那里留给今天的旅游者看的,哪怕“船从家中过”的经典之作也只是为了买卖的方便,可以说,周庄的民居,从来不为精庐怡老,也不为金屋藏娇。这个热闹的地方,不是叫人清心寡欲,而是生的乐趣,人,好世俗之乐也!
今天走过周庄每一条街,发现真的还是户户经商,家家开店呀,与当年红火的景象相比,只是换了一种形态。这于周庄,是多么妥帖!
这是一种世俗的文化,血肉的人须臾离不开世俗文化,人间的烟火总是最具亲和力,最符合生态的七情六欲,当然也是最人性的,如果这样,又何必要把周庄生硬地认作桃花源呢?
找准自己的位置真的很重要,这包括创造者和欣赏创造的人。
(选自《散文》2001.6)
绝版的周庄
王剑冰
你可以说不算太美,你是以自然朴实动人的。粗布的灰色上衣,白色的裙裾,缀以些许红色白色的小花及绿色的柳枝。清凌的流水柔成你的肌肤,双桥的钥匙恰到好处地挂在腰间,最紧要的还在于眼睛的窗子,仲春时节半开半闭,掩不住招人的妩媚。仍是明代的晨阳吧,斜斜地照在你的肩头,将你半晦半明地写意出来。
我真的不知道,你在那里等我,等我好久好久。我今天才来,我来晚了,以致使你这样沧桑。而你依然很美,周身透着迷人的韵致。真的,你还是那样纯秀、古典。只是不再含羞,大方地看着每一位来人。周庄,我呼唤着你的名字,呼唤好久了,却不知你在这里。周庄,我叫着你的名字,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动人。我真想揽你入怀。只是扑向你的人太多太多,你有些猝不及防,你本来已习惯的清静与孤寂被打破了。我看得出来,你已经有些厌倦与无奈。周庄,我来晚了。
有人说,周庄是以苏州的毁灭为代价的,眼前即刻闪现出古苏州的模样。是的,苏州脱掉了罗衫长褂,苏州现代得多了。尽管手里还拿着丝绣的团扇,已远不是躲在深闺的旧模样。这样,周庄这位江南的古典秀女便名播四海了。然而,霓虹闪烁的舞厅和酒楼正在周庄四周崛起,周庄的操守能持久吗?
参加“富贵茶庄”奠基仪式。颇负盛名的富贵企业和颇负盛名的周庄联姻。而周庄的代表人物沈万三也名富,真是巧合。代表富贵茶庄讲话的,是一位长发飘逸的女郎,周庄的首席则是位短发女子,又是巧合。富贵、茶、周庄、女子,几个字词在春雨中格外亮丽。回头望去,白蚬湖正闪着粼粼的波光。
想起了台湾作家三毛,三毛爱浪游,三毛的足迹遍布全世界,三毛的长发沾的什么风都有。三毛一来到周庄就哭了,三毛搂着周庄像搂着久别的祖母。三毛心里其实很孤独。三毛没日没夜地跟周庄唠叨,吃着周庄做的小吃。三毛说,我还会来的,我一定会来的。三毛是哭着离去的,三毛离去时最后亲了亲黄黄的油菜花,那是周庄递给她的黄手帕。周庄的遗憾在于没让三毛久久留下,三毛一离开周庄便陷入了更大的孤独,终于把自己交给了一双袜子。三毛临死时还念叨了一声周庄,周庄知道,周庄总这么说。
入夜,乘一只小船,让桨轻轻划拨。时间刚过九点,周庄就早早睡了,是从没有电的明清时代养成的习惯?没有喧闹的声音,没有电视的声音,没有狗吠的声音。
周庄睡在水上。水便是周庄的床。床很柔软,有时轻微地晃荡两下,那是周庄变换了一下姿势。周庄睡得很沉实。一只只船儿,是周庄摆放的鞋子。鞋子多半旧了,沾满了岁月的征尘。我为周庄守夜,守夜的还有桥头一株灿然的樱花。这花原本不是周庄的,如同我。我知道,打着鼾息的周庄,民族味儿很浓。
忽就闻到了一股股沁心润肺的芳香,幽幽长长的经过斜风细雨的过滤,纯净而湿润。这是油菜花。早上来时,一片一片的黄花浓浓地包裹了古老的周庄。远远望去,色彩的反差那般强烈。现在这种香气正氤氲着周庄的梦境,那梦必也是有颜色的。
坐在桥上,我就这么定定地看着周庄,从一块石板、一株小树、一只灯笼,到一幢老屋、一道流水。这么看着的时候,就慢慢沉入进去,感到时间的走动。感到水巷深处,哪家屋门开启,走出一位苍髯老者或纤秀女子,那是沈万三还是迷楼的阿金姑娘?周庄的夜,太容易让人生出幻觉。
月,阙也
张晓风
“月,阙也。”这是一本近两千年前的文字学专著的解释。阙,就是“缺”的意思。
那解释使我着迷。
曾国藩把自己的住所题作“求阙斋”,求阙?为什么?为什么不求完美?
那斋名也使我着迷。
“阙”有什么好呢?“阙”简直有点像古中国性格中的一部分,我渐渐爱上了阙的境界。
在中国的传统里,“天残地缺”或“天聋地哑”的说法几乎毫无疑问地被一般人所接受。也许由于长期的患难困顿,中国神话对天地的解释常是令人惊讶的。
在《淮南子》里,我们发现中国的天空和中国的大地都是曾经受伤的。女娲以其柔和的慈手补缀抚平了一切残破。当时,天穿了,女娲炼五色石补了天。地摇了,女娲折断了神鳌的脚爪垫稳了四极。她又像一个能干的主妇,扫了一堆芦灰,止住了洪水。
中国人一直相信天地也有其残缺。
我非常喜欢中国西南部一个少数民族的神话,他们说,天地是男神女神合造的。当时男神负责造天,女神负责造地。等他们各自分头完成了天地而打算合在一起的时候,可怕的事发生了;女神太勤快,把地造得太大,以至于跟天没办法合得起来了。但是,他们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们把地折叠了起来,形成高山低谷,然后,天地才结合起来了。
是不是西南的崇山峻岭给他们灵感,使他们想起这则神话呢?
天地是有缺陷的,但缺陷造成了褶皱,褶皱造成了奇峰幽谷之美。月亮是不能常圆的,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当我们心平气和地承认这一切缺陷的时候,我们忽然发觉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接受的。
在另一则汉民族的神话里,说到大地曾被共工氏撞不周山时撞歪了——从此“地陷东南”,长江黄河便一路浩浩淼淼地向东流去,流出几千里的惊心动魄的风景。而天空也在当时被一起撞歪了,不过歪的方向相反,是歪向西北,据说日月星辰因此哗啦一声大部分都倒到那个方向去了。如果某个夏夜我们抬头而看,忽然发现群星灼灼然的方向,就让我们相信,属于中国的天空是“地倾西北”的吧!
五千年来,汉民族便在这歪倒倾斜的天地之间挺直脊骨生活着。
而月亮,到底曾经真正圆过吗?人生世上其实也没有看过真正圆的东西,一张葱油饼不够圆,一块镍币也不够圆,即使是圆规画的圆,如果用高度显微镜来看也不可能圆得很完美。
真正的圆存在于理念之中,而不在现实的世界里。在现实世界里,我们只能做圆的“复制品”。就现实的操作而言,一截圆规上的铅笔芯在画圆的起点和终点时,已经粗细不一样了。
所有的天体远看都呈球形,但不是绝对的圆,地球是约略近于椭圆形。
就算我们承认月亮约略的圆也算圆,那也是“方其圆时,即其缺时”。有如十二点整的钟声,当你听到钟声时,已经不是十二点了。
花朝月夕,固然是好的,只是真正的看花人那一刻不能赏花?在初生的绿芽嫩嫩怯怯的探头出土时,花已暗藏在那里。当柔软的枝条试探地在大气中舒手舒脚时,花隐在那里。当蓓蕾悄然结胎时,花在那里。当花瓣怒张时,花在那里。当香销红黯委地成泥的时候,花仍在那里。当一场雨后只见满丛绿肥的时候,花还在那里。当果实成熟时,花恒在那里,甚至当果核深埋地下时,花依然在那里。
或见或不见,花总在那里。或盈或缺,月总在那里,不要做一朝的看花人吧!不要做一夕的赏月人吧!人生在世哪一刻不美好完美?哪一刹那不该顶礼膜拜感激欢欣呢?
因为我们爱过圆月,让我们也爱缺月吧——它们原是同一个月亮啊!
幻  想
【英】史蒂文森
就现象而言,在这样一个婚姻嫁娶、征战杀伐充扩其间的世界之中,在一个每天我们都要不止一次以绝大的兴味与速度把相当一部分食物坚决而无悔地贮入我们这副皮囊之内的世界之中,能够获取的成就似乎是相当多的。对许多人而言,匆匆观之,尽量获取,多多益善,似乎便是这充满斗争的人生的惟一的目的。然而,如果涉及精神,这一切终不过为幻象而已。快乐的生活乃是前进的生活,其中每件事物都要导向更高的阶段,而且永无止息。在一个具有奋进意识的人的面前,时刻会有新的天地。因而,尽管我们所居住的这个星球并不扩大,尽管我胶所陷溺于其间的那种种灾难也都不会历时很长,但早由于我们的天性,我们的愿望多如繁星一般,而且常是生命不息,欲望不止。真正的快乐在于我们开始得怎样,而不在于我们结束得如何。在于我们希求什么,而不在于我们拥有什么。一个理想便是一份永久的快乐,一份像地产那样实实在在的家业,一生取之不竭,年年像收获那样给你携来大量的快活的财富。人生有如剧场,除非我们对上演的剧目兴趣,否则那个地方必然枯燥乏味,一无是处。而对那些在科学艺术上全不在行的人们,这个世界不过是一场空幻的色相而已,或者像一条灾厄密布的崎岖野径。正是因为人们具有欲望的好奇心理,他们才能心平气和地生存下去,才能对人生世相产生迷恋,才能在每天早上醒来之后对工作与娱乐重新产生兴趣,欲望与好奇正是使世界在人的面前变得五彩缤纷的一双神奇眼睛:正是这两者才使女人那么迷人,化石那么有趣。另外,一个人也可能倾家荡产,沦为乞丐,但只要这两件法宝不丢,他便仍不失为一位富者 ——富在一切乐趣的可能性上,设使一个人能把所有的饭盒以高度浓缩和综合的形式而一餐吃下,从此再无饭食的欲望;设使他能把世上的万般于一顾之下饱览无遗,从此再无求知的渴望;设使他能在人生的任何一个领域中做到诸如此类的事物——那么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个人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幸好我们的种种虚妄不实的追求倒也很少得遂;我们常把希望过多集中在高不可攀的幻想上面,致使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很少有成。需要人操心的事真如芥子一般,生生不已,永无止期。你也许以为只要孩子一旦呱呱落地,一切就会完事大吉,殊不知这只是新的忧虑的开始;而当你费尽艰辛把他养大,经过长牙换牙,读书入学,最后达到嫁娶年龄,唉!这无非是再增添一些新的忧虑、新的担心罢了。你何尝一天能够松懈放心?你那孩子的健康状况,会像你对自己的情形一样,放心不下。再如,当你完婚之后,你也许认为你的辛劳已经到了顶峰,往后的日子便会像下坡路一样,一切顺利轻松。其实,这还仅仅是恋爱的结束与婚姻的开始。著书是永无完结的事情,其实实验、旅行乃至聚敛财富,也都没有完结。问题总是层出不穷的,我们即使攻读一生一世,也未必会如我们所想象的那样渊博。我们从未塑出过一尊尽符我们梦想的完美雕像。当我们发现了一块大陆或越过一重山峦之后,另外一片海洋或一带草原又会遥遥在望。这个浩翰无垠的宇宙是任凭我们何等疾速也周游环顾不尽的。这并不像卡莱尔的书那样,可以从头到尾把它读完。即使其中区区一个角落,例如一座私家花园,或某个村效野进,那里的物候气象也常常变化多端,尽管我们毕生出入其间,种种意想不到的新鲜事物或令人高兴的事情还是不断会呈现在我们面前。
世上只有一个愿望可以获得实现,只有一桩事物可以完全达到:这便是死亡。但是由于种种关系,至今还找不到一个人可以告诉我们,这事是否值得达到。
初冬翻书最入心
佚 名
捧一本散发着墨香的好书,翻阅在天气微寒的初冬,也许最易入目也最易入心。浮躁的心情已被初冬凉飕飕的空气覆上了一层薄薄的霜片,想动弹,却缺乏力气了。这是季节为读书人开出的一份令人感动的优惠单。
眺望窗外。眺望那些世界上大同小异的人间风景。
没有风的黄昏,窗外的风景就如一幅静物素描,灰绿色的基调并不让人颓丧而启示人平静地去想一些总也弄不清楚的世事。这时候,一只不知名的鸟儿不约而至,在这幅偌大无比的素描里停顿了一下,然后振起双翅,在天空里划下一道漂亮的弧线,飞得无影无踪。
岁月就如鸟影般呼啦啦从我们的面前一滑而过,拽也拽不住。十年、二十年、一百年,对于一个人来说,真的太过漫长,但在天地间,就如雪片飘落在一望无垠的大平原的黑土里,能听见雪入泥土“滋滋”的声响的,至少是位感觉不错的诗人。
一滑而过的岂止岁月,还有我们的黑发、亮肤和嫩如葱白的手指。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们的思想。
思想变老了。
我们的思想总也不能在快乐中嬉戏。她在经典中喘着精气跑步,在世俗里大汗淋漓地乱撞一气。落日的光晕如梦般照在长满木香树的土冈上。我和我的思想一起坐在土冈松软潮湿的顶上,茫然不知所措。
似乎还是窗前的那只鸟。她飞来了,轻轻,不打一声小小的招呼。
她在土冈上空盘旋了几圈,然后调整好身姿,“呼”地一声直冲而去,小鸟迎着落日飞去,慢慢融入桔色的光晕。那时个,我就觉得,这只鸟儿真的很快乐。
现在开始有些风了。轻灵的木香树叶被风吹得乱糟糟的,像一群疯跑的孩子。但是木香树顶上那道优美的羽痕在我眼前抹也抹不去。尽目力所及追寻羽痕的尽头。落日的光晕里如果有一处安睡之所的话,鸟儿会安睡在那里吗?
自由的鸟儿,自由的飞行。她并不迷恋落日美丽的光晕,她在追寻光明和光明下生动的细节。
羽痕便如丝,扯也扯不完。
捧一本散发着墨香的好书,翻阅在天气微寒的初冬,最易入目也最易人心。但是我愿意暂放下她们。我喜欢看只鸟儿从我的书窗或者长满木香树的土冈上悠悠飞过。
(《写作》2002.10)
南京,历史和人文
叶兆言
如果说万里长城担负着保护国家的重任,那么号称天下第一的南京古城墙,其作用便是为了捍卫一座城市。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个城市也可以是一个国家的缩影。朱元璋自以为建造了世界上最大的一个城市,其中有山有水,有大片的良田,就可以保自家江山千秋万代的险,结果却应了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那句俗话,明太祖死了没多久,他的四子朱棣便从北京跑来篡位,将大明江山据为己有。
南京这座城市差不多逢敌必败,虎踞龙蟠帮不上忙,正如长城挡不住北方少数民族的铁骑。诗人陆游曾力主南宋迁都南京,结果宋高宗以“修德性而不在择险要之地”为托辞,硬是赖在暖风熏得游人醉的杭州不肯走。自古王业不偏安,宋高宗的想法一直被指责为投降路线,可是南宋在杭州建都的时间,比十朝之都的南京任何一个朝代都长,长得多。熟悉历史的人通常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三百年来同晓梦”, “一片降幡出石头”,尽管有那么多好的地形,都说金陵有王气,为什么南京一而再被攻陷,接二连三出亡国皇帝?
南京出了太多的后主,吴后主孙皓抬着棺材去西晋军门前报到,陈后主搂着爱妃跳井,李后主“挥泪对宫娥”。人有时候难免迷信,抗战胜利,一些国民党元老力主迁都北京,理由是南京位居东南,民风太萎靡,在此地发号施令,不足以威震天下。南京这座城市有着太多的亡国阴影,宋濂在《阅江楼记》为明太祖歌功颂德,说自从有了朱元璋,南京的亡国气息已不复存在。但是充满智慧的明太祖,远不是那种拍拍马屁就晕头的皇帝,在晚年的《祀灶文》中,他哀叹自己曾想迁都,可惜人已经老了,力不从心,只好放弃作罢。他意识到南京作为一国之都的种种不适合,虽然在建造这座城市上大动干戈,可是朱元璋知道远离动辄刀光剑影的的中原,将潜伏着很大的危机。是明成祖完成了他父亲的遗愿,通常的说法,朱棣是封在北京的燕王,他从北京过来,随手就把大明的江山带到北京去了,事实却是,明成祖在南京做了十年的皇帝,这时候,二点二万多卷的第一部大百科全书《永乐大典》已编出来,而三宝太监郑和也七下西洋,朱棣的地位也已经十分巩固。迁都显然不是出于个人的小算盘,在治国方面,朱棣要比其父更出色,为此他被誉为永乐大帝,另一位可以齐名的则是清朝的康熙大帝。
明成祖迁都是明朝维持近三百年江山很重要的一步棋,以管理一个大一统的国家而言,南京确实不如北京,这就好比美国的首都只适合华盛顿,不适合作为金融中心的纽约,不适合有好莱坞的洛杉矶。过去只强调定都北京,有利于防止北方少民族入侵,其实,远离东南萎靡的民风,同样是一个朝廷稳定的法宝。康有为戊戌变法中,力主迁都上海,理由是北京实在太保守和腐朽, “旗人环拥,旧党弥塞,下至市侩吏胥,中则琐例繁扎,种种皆亡国之具”,“非迁都避之无易种新邑,不能维新也”,因此光绪帝只要带些人,逃到上海去,很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解决。这是一个非常天真的想法,却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修德性而不在择险要之地”。北京并没有什么天险可守,与南京一样,这座古老的城市一旦被围,它的悲剧命运便不可逆转。作为国都,一道坚固的城墙保不了任何险,堡垒通常都从内部攻破。
“地势不须说天堑,共和战胜在民情”。改朝换代是一种历史必然,亡国有外因,更重要的还是内因。
阳台上的遗憾
韩少功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建筑是人心的外化和物化。南方在古代为蛮,化外之地,建筑上也就多有蛮风的留影。尤其到海口一看,尽管这里地势平坦并无重叠式的山峦起伏,但前人留下的老街几乎很少有直的,正的,这些随意和即兴的作品,呈礼崩乐坏纲纪不存之象,总是令初来的北方人吃惊。可以想象,种种偏门和曲道,很合适隐藏神话、巫术和反叛,要展示天子威仪和官府阵仗,却不那么方便。留存在这些破壁残阶上的,是一种天高皇帝远的自由和活泼,是一种封建正统文化的稀疏和涣散。虽然免不了给人一点混乱之虞,却也生机勃勃。它们不像北方四合院,俨然规规矩矩的顺民和良仆,一栋一檐的定向,都严格遵循天理和祖制,不越雷池。
当然,南北文化一直在悄悄融汇。建筑外观上的南北差异,并不妨碍南方的宅院,尤其是一些富宅,其实与北方的四合院一样,也是很见等级的,有一些耳房或偏间,可供主人安置侍卫和女佣;很讲究家庭封闭与谐和的,有东西两厢,甚至有前后几进,可供主人安排儿孙及其宝眷,包容儿孙满堂笑语喧哗的节日大团圆。在那正厅大堂里正襟入坐,上下分明,主次分明,三纲五常的感觉油然而生。倘若在庭院中春日观花,夏日听蝉,萧吹秋月,酒饮冬霜,也就免不了生出一种陶潜式的冲淡和曹雪芹式的伤感,汉文化一直也在这样的南国宅院里咳血和低吟。
这一类宅院,在现代化的潮流面前一一倾颓,当然是无可避免的结局。金钱成了比血缘更为强有力的社会纽带,个人成了比家庭更重要的社会单元,大家庭开始向小家庭解体,小家庭又正在被独身风气蚕食,加上都市生活一胎化,已使旧式宅院的三进两厢之类十分多余。要多家合住一院,又不大方便保护现代人的隐私,谁愿意起居出入喜怒哀乐都相似在邻居的众目睽睽之下?
如今高楼大厦正在显现着新的社会结构,展拓着新的心理空间,但一般来说缺少个性,以其水泥和玻璃,正在统一着每一个城市的面容和表情,正在不分南北地制定出彼此相似的生活图景。人们走入同样的电梯,推开同样的窗户,坐上同样的马桶,在同一时刻关闭电视并在同一时刻打出哈欠。长此下去,环境也可以反过来侵染人心,会不会使它的居民产生同样流行的话题,同样的购物计划,同样的恋爱经历以及同样的怀旧情绪?以前有一些人说,儒家造成文化的大一统,其实,现代工业对文化趋向的推动作用,来得更加猛烈和广泛,行将把世界上任何一个天涯海角,都制成建筑的仿纽约,服装的假巴黎,家用电器的赝本东京——所有的城市,越来越成为一个城市。
这种高楼大厦的新神话拔地升天,也正在把我们的天空挤压和分割得狭窄零碎,正在使四季在隔热玻璃外变得暧昧不清,正在使田野和鸟语变得十分稀罕和遥远.清代张潮说:“因雪想高士,因花想美人,因酒想侠客,因月想好友,因山水而想得意诗文。”如此清心和雅趣,似乎连同产生它的旧式宅院,已经永远被高楼大厦埋葬在地基下面了。全球的高楼居民和大厦房客们,相当多已习惯于一边吃快餐食品,一边因雪想堵车,因花想开业,因酒想公关,因月想星球大战,因山水想开发区批文。当然,在某一天,我们也可以步入阳台,在铁笼般的防盗网里,或者在汽车疾驰的沙沙声里,一如既往地观花或听蝉,月下吹萧或霜中饮酒,但那毕竟有点像勉勉强强的代用品,有点像二胡拉贝多芬,或者是在泳池里远航,少了一点真趣;这不能不使人遗憾。这遗憾常常是历史进步后寂寞的影子。
永恒的敌人
冯骥才
我面对着雄伟浩翰、不可思议的金字塔,心里的问号不是这二百三十万块巨石怎样堆砌上去的,也没有想到天外来客,而是奇怪这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建筑竟是一座坟墓。
当代人的生命观变得似乎豁达了。他们在遗嘱中表明,死后要将骨灰扬弃到山川湖海,或者做一次植树葬,将属于自己最后的生命物质,变为一丛鲜亮的绿色奉献给永别的世界。当天文学家的望远镜把一个个被神话包裹的星球看得清清楚楚,古远天国的梦便让位于世人的现实享受。人们愈来愈把生命看作一个短暂的兴灭过程。于是,物质的享乐主义便成了一种新宗教。
但是,不论你是怎样一个坚定的享乐主义者,抑或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你还是被他们建造的这座人类史上最大的坟墓所震撼——不仅由于那种精神的庄严,那种信仰的单纯,更重要的是那种神话一般死的概念和对死的无比神圣的态度与方式。
古埃及把死当做由此生度到来世的桥梁,或是一条神秘的通道。他们相信只要保存遗体的完好,死者便依然如同在世那样生活,甚至再生。按照古埃及人的说法,世间的住宅不过是旅店,坟墓才是长久的居室。金字塔的庞大与坚固正是为了把这种奇想变成惊人的现实。
永生,就是生命之永恒。这是整个人类与生俱来最本能、也最壮丽的向往。
远古人的陵墓都是用石头造的。石头坚固,能够耐久,也象征永存。然而四千五百年过去了,阿布辛比勒宏伟的神像已被风沙倾覆,尼罗河两岸大大小小几乎所有的金字塔,都被窃贼掏空。数不尽的木乃伊成为古董贩子们手里发财的王牌。不用说木乃伊终会腐烂,古埃及人决不会想到,到头来那些建造坟墓的石头也会朽烂。金字塔上的石头一块块往下滚落,斯芬克斯被风化得面目全非。这叫我想起中国人的一句成语:海枯石烂。站在今天回过头去,古埃及人那永生的信念,早已成为人类童年的一厢情愿的痴想。
永恒的敌人是什么?它并不是摧残、破坏、寇乱、窃盗、消磨、腐烂、散失和死亡。永恒的敌人是时间。时间不会无止无休地载运任何事物。时间的来去全是空的。在它的车厢里,上上下下都是一时的光彩和瞬息的强大。时间不会把任何事物变得永恒不灭,只能把一切都变得愈来愈短暂有限和微不足道。
当我再次面对着吉萨大金字塔,我更强烈地被它所震撼。我明白了,这埋葬法老的人类最伟大的建筑,并非死亡象征,乃是生之崇拜,生之渴望,生之欲求。
金字塔是全人类的最神圣的生命图腾①!
想到这里,我们真是充满了激情。也许现代人过于自信现阶段的科学对生命那种单一的物质化的解释,才导致人们沉溺于浮光掠影般的现实享乐。有时,我们往往不如远古的人,虽然愚顽,却凭直觉,直率又固执地表现生命最本能的欲望。一切生命的本质,都是顽强追求存在,以及永存。只有穿过死亡,才能永生。那么人类所需要的,不仅是能力和智慧,更是燃烧着的精神与无比瑰丽的想象!古埃及人虽然没有跨过死亡,没有使木乃伊再生,但他们的精神已然超越了过去。
永恒没有终极,只有它灿烂和轰鸣着的过程。
正是由于人类一直与自己的局限斗争,它才充满活力和不断进步。
(节缩自《散文(海外版)》1997年第2期)
[注]①图腾:(totem)源于印第安语,意为“他的亲族”。此处理解为“崇拜对象”即可。
颜回井亭新记
吴继路
从曲阜向北走不过,就到了规模不小的颜庙。那里供奉着被称为“复圣”的孔子的学生颜回。庙里有块石碑,上书“陋巷故址”;有眼古井,称“陋巷井”。望着井下幽幽绰绰的黯黯水影,心里不由响起那句千载盘旋的苍老的喟叹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那么,颜回 “一瓢饮”,饮的便该是这井里的水了。井因人而著名而成为圣物;为了保卫圣物,明代嘉靖年间建起了一座亭子。平地垒起的石基,六根木柱撑起一个形制朴素的六角檐顶。亭中井旁立一石碑,正面书“陋巷井”三字,背面镌着有关建亭的文字。
我在亭里默坐许久,觉得它很有些意味。
想起孩子时候,听爷爷讲过孔夫子和他弟子的故事,童真无邪,当时最感兴趣的是公冶长,传说他能听懂鸟儿说话;最动心同情的算闵子骞,他体贴孝敬父母;对颜回呢,只知道他家里穷,却好学不倦,此外并没有留下多少深的印象。后来书读得多了些,知道孔子最器重的弟子是颜回。颜回总有一种什么东西,长久起一种激励人、鼓舞人的作用,恐怕不单单由于他家贫仍然不倦追求学问。
后来看到台湾柏扬先生的《丑陋的中国人》,作者在批评孔子和儒家思想的弊端,即“不思改造社会,轻视竞争”,提倡“安贫乐道”时,讥弹说:“只把穷得叮叮当当的颜回先生,当作活宝,努力赞扬他的安贫气质。”柏扬似乎也把颜回的作为当作中国人的 “丑陋”之一例加以指责,我看了不大舒服,这种指责有失公允。
其实孔子从来没有一味地劝人安贫,号召大家一起过苦日子。孔子很欣赏的另一大弟子端木赐,就下海经商,成了春秋时期很有名的大款。孔子和他的不少弟子器重颜回,主要因为他特异的意志和操守。为了钻研治国安邦的学问,或者说潜心于学术吧,颜回虚怀若谷,全力投入,坚忍不拔,丝毫不被富贵权位享受等所诱惑,这是多少值得赞佩的精神境界!历史上以如此专攻不旁骛的心态钻研科学技术的人被认为精英,以同样的心态钻研人文学问,为“天下归仁”的理想而献身,不同样应当被视为人类的民族的精英吗?纵观20世纪痛揭中国人的丑陋,即国民劣根性,有谁可同鲁迅先生相比并?而鲁迅先生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历史掩不住他们的光辉,先生盛誉他们堪称“中国的脊梁”。颜回不正属于这一“脊梁”的行列吗?他是美好的中国人。
陋巷、陋巷井、陋巷井亭,这里标识的“陋”,只在于指不尽如人意的物质条件。不厌其陋,不惧其陋,而为了改变这陋,以坚忍精神去进取的人,永远有资格成为人群的楷模。
后来我又有机会拜谒颜庙,特意为井亭拍了照片,很出乎意料,这一次我知道一件事。
有位自称是颜回第七十五代孙,在该市的“颜氏联谊会”担任着职务的老者,对归国“寻根”的一位颜姓先生说,他们颜姓要高于孔姓五百多年。孔子的母亲叫颜征在,那么细论起来,孔圣人还是颜家的外甥哩。他还矜夸:颜姓人自六十一代开始经皇上诏准,行辈排名依次用30个字,轮转至今。这位老者又说,颜回帮助过孔子治《春秋》,编《周易》,连儒学界的人也承认颜回学问高过孔子。
我不禁想,“不幸短命死矣”的颜回,果若有灵,听到20世纪他的第七十五代孙有人在孔圣诞生地大发如此高论,他会怎样想呢?恐怕跑到陋巷井跳下去,再死一回。
我照了几张颜回井亭照片,我愿铭记这座简朴的亭,只是为了牢牢记住一句话:巷陋,井陋、亭陋,全没有关系,不须在乎;只是心灵——人的灵魂,绝然不能安于其陋!
(吴继路《颜回井亭新记》,有改动)
黄河臆象
杨闻宇
摊平我国地图,从东北向西南、自东南往西北,平直绷起两根细线,线的交点恰巧是兰州的所在地。黄河九曲,逶迤数千里,它只正二八经地穿过了一座城市:兰州。
在晴朗的日子里,百里长街,市声如沸,流经闹市的黄河则是悄无声息的。不甚透明的水纹盘旋交织,沉默平稳的波痕在朝晖夕照里犹如铜汁浇铸的块状肌腱,透出凝重的粗犷的血色,流动成浩浩的、浑厚的一派,仿佛千万条汉子衔枚疾进,无声地运行。人们看不出别的迹象,只看见瓷实的、富于弹性的肌腱在起伏、在抖动,强悍雄劲却不暴戾,元气勃勃而不响动。——一切怀有巨大追求的生命,常常是无声的。
“不到黄河心不死”,“跳到黄河洗不清”,小时节,我听到父辈动不动念叨黄河,心里也觉着黄河了不得。读书时,耳畔啥话都有,有人说黄河是一支剽野的黄肤色的歌,有人说它是长长的一线泪滴、深深的一声喟叹,也有人说它是月亮下神话里的一条龙……我想往黄河,以为今生今世能见它一眼,就知足了。没料想成人之后,我这生命的火星儿溅离父母之邦,西掷千里,住进兰州,居然与北国大地上最古老、最有声望的大河相依为邻了。夕照下,风地里,雨天,雪天,我独自在河滩里逍遥漫步,纵览这亘古不息的、不舍昼夜的活的巨物,聆听这似乎无言、却分明有意的弦外之音,久而久之,我的情绪便有了些神秘的变动。
——黄河,是大海以它倔犟的手指深深地抠进陆地里的一个“大问号”。这问号在兰州形成稽考历史的第一个锐利弯钩,钩起一连串的积淀物:踏波跳浪的羊皮筏子,策驼西上的汉使张骞,120丈铁缆的镇远桥铁柱,湖湘子弟栽植于3000里征途中的左公柳,兰州战役时在炮火中旋动不已的大型水车……这些记载过我们民族的年代的实物,有的化作了濒水而立的花冈岩石雕,有的尚绵延着一线活气,对“问号”努力进行解释。
——黄河,又是天际一霎闪电掣开的鞭影,鞭杆攥在汪洋的掌心里(渤海是汪洋紧握的拳头),鞭梢抽打在一个微微耸起的背脊上。在兰州,黄河并不是箭杆式地插城而过,每于人迹稀寥处折个大弯,长的波痕便斜倾如熊腰,低吼喑呜,拍石崩岸,狂不可羁,这一种地上没有路便要踢开一条路、前方没有海自己便要掬成一个海的霸王气概,着实惊人!黄河在兰州,并不晓得前程上还有横流四衍的壶口、有“平地一声雷”的龙门、有大禹神斧劈裂的三门峡。浪未至而气先凝,这一条由海魂挥动着闪电似的长鞭,它那征服一切的气度是先天具备的。
“黄河远上白云间”,那仅仅是它远上昆仑时偶尔一现的背影。兰州乃挟水之山城,夜来两厢灯火,珠玑罗列,金冠嵯峨,洋洋洒洒映进黄河,致使这里的流水成为千里躯体上光明璀璨、瑰丽无比的一个段落。“昆仑者,天象之大也”,昆仑怎么也容纳不了的黄河,正从我身边经过……
斑羚飞渡
沈石溪
我们狩猎队分成好几个小组,在猎狗的帮助下,把七八十只斑羚逼到洛山的伤心崖上。
伤心崖是洛山上的一座山峰,像被一把利斧从中间剖开,从山底下的流沙河抬头往上看,宛如一线天,其实隔河对峙的两座山峰相距约6米左右,两座山都是笔直的绝壁。斑羚虽有肌腱发达的4条长腿,极善跳跃,是食草类动物中的跳远冠军,但就像人跳远有极限一样,在同一水平线上,健壮的公斑羚最多只能跳出5米远的成绩,母斑羚、小斑羚和老斑羚只能跳4米左右,而能一跳跳6米宽的山涧的超级斑羚还没有生出来呢。
开始,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绝境,一片惊慌,胡乱蹿跳。有一只老斑羚不知是老眼昏花没测准距离,还是故意要逞强,竟退后十几步一阵快速助跑分离起跳,想跳过6米宽的山涧,结果在离对面山峰还有1米多的空中哀咩一声,像颗流星似的笔直坠落下去,好一会儿,悬崖下才传来扑通的落水声。
过了一会儿,斑羚群渐渐安静下来,所有的眼光集中在一只身材的特别高大、毛色深棕油光水滑的公斑羚身上,似乎在等候这只公斑羚拿出使整个种群能免灭绝的好办法来。毫无疑问,这只公斑羚是这群斑羚的头羊,它头上的角像两把镰刀,姑妄称它为镰刀头羊。镰刀头羊神态庄重地沿着悬崖巡视了一圈,抬头仰望雨后湛蓝的苍穹,悲哀的咩了数声,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
斑羚群又骚动起来。这时,被雨洗得一尘不染的天空突然出现一道彩虹,一头连着伤心崖,另一头飞越山涧,连着对面那座山峰,就像突然间架起了一座美丽的天桥.斑羚们凝望着彩虹,有一头灰黑色的母斑羚举步向彩虹走去,神情缥缈,似乎已进入了某种幻觉状态.也许,它们确实因为神经高度紧张而误以为那道虚幻的彩虹是一座实实在在的桥,可以通向生的彼岸。
灰黑色母斑羚的身体已经笼罩在彩虹炫目的斑斓光谱里,眼看就要一脚踩进深渊去,突然,镰刀头羊“咩——咩”发出吼叫,这叫声与我平常听到的羊叫迥然不同,没有柔和的颤音,没有甜腻的媚态,也没有绝望的叹息,音调虽然也保持了羊一贯的平和,但沉郁有力,透露出某种坚定不移的决心。
随着镰刀头羊的那声吼叫,灰黑色母斑羚如梦初醒,从悬崖边缘退了回来。
随着镰刀头羊的那声吼叫,整个斑羚羊迅速分成两拨,老年斑羚为一拨,年轻斑羚为一拨。在老年斑羚队伍里,有公斑羚,也有母斑羚;在年轻斑羚队伍里,年龄参差不齐,有身强力壮的中年斑羚,有刚刚踏进成年行列的大斑羚,也有稚气未脱的小斑羚。两拨分开后,老年斑羚的数量比年轻斑羚那拨少十来只。镰刀头羊本来站在年轻斑羚那拨里,眼光在两拨斑羚间转了几个来回,悲怆地轻咩了一声,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到老年斑羚那一拨去了。有几只中年公斑羚跟随着镰刀头羊,也自动从年轻斑羚那拨里走出来,归进老年斑羚的队伍。这么一倒腾,两拨斑羚的数量大致均衡了。
就在这时,我看见,从那拨老斑羚里走出一只公斑羚来。公斑羚朝那拨年轻斑羚示意性地咩了一声,一只半大的斑羚应声走了出来。一老一少走到伤心崖,后退了几步,突然,半大的斑羚朝前飞奔起来,差不多同时,老斑羚也扬蹄快速助跑,半大的斑羚跑到悬崖边缘,纵身一跃,朝山涧对面跳去;老斑羚紧跟在半大斑羚后面,都一勾,也从悬崖上蹿跃出去;这一老一少跳跃的时间稍分先后,跳跃的幅度也略有差异,半大斑羚角度稍微偏高些,老斑羚角度稍微偏低些,等于是一前一后,一高一低。我吃了一惊,怎么自杀也要老少结成对子,一对一对去死吗?这只半大斑羚和这只老斑羚除非插上翅膀,否则绝对不可能跳到对面那座山崖上去!突然,一个我做梦都无法想象的镜头出现了,老斑羚凭着娴熟的跳跃技巧,在半大斑羚从最高点往下降落的瞬间,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的蹄下。老斑羚的跳跃能力显然要比半大斑羚略胜一筹,当它的身体出现在半大斑羚蹄下时,刚好处在跳跃弧线的最高点,就像两艘宇宙飞船在空中完成了对接一样,半大斑羚的4只蹄子在老斑羚宽阔结实的背上猛蹬了一下,就像踏在一块跳板上,它在空中再度起跳,下坠的身体奇迹般的再度升高;而老斑羚就像燃料已输送完了的火箭残壳,自动脱离宇宙飞船,不,比火箭残壳更悲惨,在半大斑羚的猛力踢蹬下,像只突然断翅的鸟笔直的坠落下去。这半大斑羚的第二次跳跃力度虽然远不如第一次,高度也只有地面跳跃的一半,但足够跨越剩下的最后两米路程了。瞬间,只见半大斑羚轻巧地落在对面山峰上,兴奋地咩叫一声,钻到磐石后面不见了。
试跳成功,紧接着,一对对斑羚凌空跃起,在山涧上空画出一道道令人眼花缭乱的弧线,每一只年轻斑羚的成功飞渡,都意味着有一只老斑羚摔的粉身碎骨。
没有拥挤,没有争夺,秩序井然,快速飞渡。我十分注意盯着那群注定要送死的老斑羚,心想,或许有个别比较滑头的老斑羚,会从死亡那拨偷偷溜到新生的那拨去,但让我震惊的是,从头至尾,没有一只老斑羚为自己调换位置。
伤心崖上最后只剩下那只成功地指挥了这群斑羚集体飞渡的镰刀头羊。这群斑羚不是偶数,恰恰是奇数,镰刀头羊孤零零地站在山峰上,既没有年轻的斑羚需要它做空中垫脚石飞到对岸去,也没有谁来飞渡它。但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消失在一片灿烂中。
我没有想到,在面临种群灭绝的关键时刻,斑羚竟然能想出牺牲一半挽救一半的办法来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我更没想到,老斑羚们会那么从容的走向死亡,它们心甘情愿用生命为下一代开通一条生存的道路,从而铸就生命的辉煌。
(选自《红岩》1995年第1期)
家园如梦
山 珍
夜很深,也奶很静。浅浅的月光流进了我的村子,挤进了那扇用牛皮纸蒙住的三字窗。风轻轻地梳理着窗外还略单薄的树枝,嗓音很低,却让我听得清楚那来自远方的呼唤。
庭院里那口古井,清楚地倒映着我曾经在井旁的柳树上猴跃的童年。辘轳上那长满黑斑的麻绠,依然牢牢地吊着我的心事,绷得像调紧的弦。
“月光光,亮堂堂,背书包,进学堂……”井边学会的童谣鲜活如初,只是教我童谣的母亲,却已独卧寒山。母亲的声音已成记忆,然而母亲的血必将灌溉我的一生。
流浪的脚步离开家园,只把乡愁饲养在井中,任何一丝不经意的涟漪,都有可能荡得我遍体伤痕。
屋后的荒坡上,零零散散地落户了一些三月莓树,它们在贫瘠中送走一个个春夏秋冬,又迎来一个个春夏秋冬。
母亲为我摘莓子时被刺破的手指,滴着血,凝成一团不褪的火红,永远燃烧在我记忆的深处。那些吃三月莓当饭的甜甜的日子,是母亲用手一分一分的扳来的。今年的三月,我想母亲还会在另外的世界里为我摘三月莓。只是母亲已移居黄泉,即使我将膝盖埋进坟土,也无法缩短母子间的距离。
等到三月莓红透的时候,我该回趟老家,去荒坡上采摘一包三月莓,捧撒在母亲的坟头。母亲曾经为我寻找三月莓的目光,擦亮一串串累累的爱。
屋右的古枫树——鸟的天堂。孩提时,父亲总是架着长长的梯子,猫着腰一回又一回地爬上树去为我掏鸟蛋,样子很吃力,可父亲的脸上却从不滚落丝毫吃力的神情。
如今,鸟渐渐地少了,只剩下乱七八糟的鸟巣搁在树桠间,可年迈的父亲却像的我一样,在鸟归季节里一遍遍地数着鸟巣。又是鸟儿孵殖的季节,隐约中,我感觉父亲佝偻着身子站在古枫前学舌一般地重复着“一、二、三、四……”,那深深陷进了眼窝的眸子,专一地注视着通往山外的羊肠路。
屋左蜿蜓蛇行的山路依旧在为我走出大山的举动作注脚,那里不知打上了我多少若隐若现的脚印。从山村走进城市,实际上是走进一种诱惑,甚至是走进一种折磨。
山路的源头是生活,山路的尽处还是生活。生活就是生生死死,造化平衡世界,谁能适应这个世界,谁就是赢家。做个赢家吧,赢家有能力随遇而安。无论生活把自己推到哪个位置,都要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轻松靠自己给予,快乐只属于创造快乐的人。
怀念家园,更怀念家园里的某些人。我茹苦一生而今永隔幽冥的母亲,愿您有您的天堂!我艰难活命又思儿念女的父亲,愿您有您的寄托!
家园如一件厚厚的袄,等待着每一个伶仃的流浪者去穿;家园如一双不破的鞋,永远套在流浪者缺暖的脚上;家园如一柄崭新的伞,一直搭在流浪者风雨兼程的肩膀上;家园如一块啃不完的饼,让流浪者一次又一次地去补充能量;家园如一根拉不断的线,末端总系着一个流浪者的大风筝。
黄河源的狼
刘元举
完全说成是寻求刺激,似乎并不过分。那时候我竟被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魔鬼般驱使着一直朝黄河源走去。
三月的荒原不见一丝绿茵。枯黄的草坨带着远古的寂寞通向无尽的苍茫。如果不是理智提醒我脚下已是海拔五千公尺的高原了,我会把它当成世界上最平庸的地处。是不是达到同样的高度便达到了同样的平庸?这里简直就没有什么崇高可言。遥远的山脉呈一幅慵懒的睡姿,草坨凋零得仅剩了筋脉,活像一片倒置的鸡爪。我只在梦中体验过广阔的放浪,可是,我把几十年的梦境缀联在一起也铺不满这片高原的空廓。
在这空旷的地处不仅视线无法集中,就是思路也集中不起来。空间太大就没有了集中,而失去了集中,就失去了权威。高原上没有权威却充满新奇,哪怕最平庸的生命只要被这片高原托起,就会立刻改变意义。我仰起头去瞅蓝天,一只黑鹰出现了,它不动羽翅,高傲地放大着存在的空间,以足够的耐性重复着单调的滑行。它有着孤独的意识,无法与这片高原交流情感。那一瞬间我懂得了孤独不应该只属于人类。那时候,我希望这片海拔5000多米的高原不仅托起我的双脚,也能够托起我的精神我的思想。
草色黄得更浓了,浓得像一泓熔化的黄金,漾漾荡荡地朝我铺涌开来。
猛地,我发现了一只巨大的荒原狼距我仅有20米了。小时候就听说过遇见狼和遇见狗是不一样的。遇见狗固然也会惊慌,但脑袋不会涨大,头皮也不会发麻,而逼近的最真切的感觉告诉我,这是一只真正的狼——荒原狼。它的毛和这片荒原有着同样的黄色,它简直就是这片荒原的杰作。它慢腾腾地走着,不急不躁,它好像并没有发现我,它的硕大的头颅稳实中透出深沉的威慑力。
我恐惧至极,竟一动不敢动了。没有把刀拔出来的勇气,只能幻想挤出一条地缝躲进去。
狼拖着一条粗大的尾巴接近了我。我似乎可以感觉到它的逼人的喘息。我的眼睛为它都快掉出来了,可它却不肯瞧我一眼。
离得越近看得越真切,这是一只肥狼,它沉着而坚毅,每一步都迈得那么自信。眼见大难临头了,跑是肯定跑不了的,可也不能束手待毙呀!对自己的心跳从来没有听得这么轰轰作响。
至今我也想不明白,狼为什么始终也没有抬眼瞧瞧我,更没有为我停下来的意思。它好像对我有着一种深刻的不屑。这是一只怎样的荒原狼呢?许多年过去了,在它的记忆中肯定不会对我留下一丝的印象,可是在我的心中,它却留下了一个永恒的印记,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一提起来,我都愿捧出一堆溢美之词给它,因为它改变了我从书本上获得的狼的概念。它实在是一只特殊的狼。它懂得高贵,懂得教养,它将原本不属于它的一种美好气质呈现给了我,使我显得那般卑琐。我毫不夸张地说,狼的全部优点在那一瞬间大放光芒,而我作为人的全部弱点也在那一瞬间暴露无遗。这是一种真正的对比,它就发生在1998年春天的黄河源头。“1998 年”需要加着重号。因为那时候肯定没有人会歌颂狼和怀念狼,而只有我在惊恐的呆滞中缓过神来后,才猛然意识到了我的损失:没有把这只狼拍下来。当时照相机就在胸口挂着却不敢去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