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认识的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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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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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放下武器,立地成儒
本想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是,明明看见鲁迅手里握着的除了匕首外,还有投枪,因此只好笼而统之曰“放下武器”;文人只要做好文人就够了,不必也不可能过高地要求其成佛,因此也只好愿他“立地成儒”。
鲁迅曾经说过:“生存的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的东西。”(《小品文的危机》)这里的小品文就是杂文。
什么是杂文。通常是这样认为的:杂文是一种迅速反映社会现象的短小精悍的文章,以议论为主,夹以叙事和抒情,实际上是一种文艺性的政论文。
杂文这种文体其实并不是鲁迅创造的。“其实‘杂文’也不是现在的新货色,是‘古已有之’的。”(《且介亭杂文.序》)不过,作为匕首和投枪式的杂文却是鲁迅发明的和独创的,形成了鲁迅式的杂文。
杂文不是檄文,不是批判稿。战斗性只是其中的特性之一,而不是唯一特性或全部特性。它应该还有生动性、有益性和人情性等特性。
如果说杂文仅仅是匕首和投枪,那么,它岂不成了纯粹的杀人武器?不是匕首,不是投枪的杂文就不能生存,就没有生命力?杂文的作用就仅仅是同读者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来?
难怪小品文不发生危机,难怪鲁迅的杂文不发生危机。问题就在于它把战斗性当成了唯一性,它把艺术当成了武器,它把文学当成了政治。
即使是作为战斗的匕首和投枪,也要分清敌我友,不能滥杀无辜,不能用匕首刨祖坟,不能用投枪刺同胞。
鲁迅他自己说过,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可他的杂文里却到处都是辱骂和恐吓。
鲁迅的匕首和投枪还不仅仅表现在他的杂文里,还深深地隐藏在他的小说里、散文里、散文诗里、诗歌里和故事新编里。在鲁迅所有的作品里,他的匕首和投枪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他自己曾借狂人的口说“仁义道德”是“吃人”,可他自己却拿着匕首和投枪到处“杀人”。《狂人日记》杀礼教,《孔乙己》杀科举,《药》杀辛亥革命,《祝福》杀妇女,《白光》杀知识分子,《阿Q正传》杀农民......
他不但在呐喊和彷徨时手里握着匕首和投枪,他就是躲藏在野草里手里也不离匕首和投枪,就是做朝花夕拾这样的闲情逸事,他用的也不是手,他用的仍然是匕首和投枪。
在他的诗歌里,他不但用匕首杀人,他还用匕首“活剥”人——他有自称“活剥体”的讽刺诗三首。
记得臧克家有一首纪念鲁迅的诗叫《有的人》,里面有一句是“有的人活着,别人就不能活。”臧克家的本意不是指鲁迅,而是指与鲁迅对立或为敌的人。然而,我读来读去总觉得这“有的人”说什么都像是手里始终拿着匕首和投枪而不让别人活着或好好活着的鲁迅。
战斗的武器是匕首和投枪。战斗的精神是什么呢?是不讲“费厄泼赖”的痛打落水狗的精神。
鲁迅用匕首和投枪到底杀死了多少人?
鲁迅一生写了七百来篇杂文,收入十八个杂文集,约一百三十万字。“我的杂文,所写的常是一鼻,一嘴,一毛,但合起来,已几乎是或一形象的全体。”(《准风月谈.后记》)这就告诉我们,鲁迅在杂文中里所杀的人,不是专指某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类人。我们现在只能粗略地统计他杀了多少类的人,而无发统计他杀了多少个的人。据不完全统计,他杀的类型人有:国粹派的“坏种”、封建复古主义的“现代的屠杀者”、摩登圣人、洋奴买办、正人君子、帮闲文人、自由人、第三种人、新月派、论语派、文坛鬼魅、政治流氓、文化特务、洋场恶少、社会渣滓、革命小贩、翻筋斗的小资产阶级、非革命的激进革命论者、脚踏两只船的革命家、革命蛀虫、托拉斯基派等等,等等。请问,还有多少类型的人不在其列,还有多少人不在其中?还有什么人没被他杀到?
俗话说,罪不加众。可他鲁迅就是喜欢与众人为敌!他不是文化旗手,他是文化杀手!他不是文化托拉斯,他是文化法西斯!
作为一个文人,用匕首和投枪就能杀死了古今中外那么多的人。如果他不是一个文人,而是一个军人,不是一个文坛泰斗,而是一个军事统帅,那么他将会杀死多少人?世界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景象?有人说,假使鲁迅是希特勒,他会比希特勒还要希特勒的,假使鲁迅活到1958年,他肯定是全国最大的右派!
时代不同了。
匕首和投枪该休矣。
鲁迅该休矣。
因为,文明的中国,和谐的社会不再需要,也不能需要它和他了!
二. 狂人的话不可信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狂人的这段名言,成就了《狂人日记》,成就了鲁迅——《狂人日记》因之成了中国现代文学的开山之作,鲁迅也因之成了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
一个狂人的话,竟然成了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石!?
狂人的话怎么能信呢?
造谣可耻,信谣可悲。只有狂人才会信狂人的话!
假设一下,狂人的话可信,“仁义道德”就是“吃人”。那么,讲了二千多年“仁义道德”的中国人,年年吃,月月吃,天天吃,吃至今日,岂不早就被吃光了,怎么到现在还会有13亿之多的人呢?
“仁义道德”是“吃人”,那么不“吃人”的“爱人”又是什么呢?通读了鲁迅的杂文以后,我终于找到了答案,那就是匕首,那就是投枪,那就是用匕首“活剥”人,那就是用投枪“痛打”人!
文如其人,那个狂人其实就是鲁迅,鲁迅原来就是狂人!
狂人的话可信么?
狂人的话不可信!
如果狂人的话不可信,那么,又如何重新认识狂人,又如何重新认识鲁迅,又如何重新认识中国现代文学史?
如果狂人的话不可信,那么就应该把这块兴妖作怪了将近一百年的基石从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根基里挖出来!
哎呀呀,不得了,该挖,又不能挖。如果把它挖出了,岂不要动摇根基,根基动摇了,岂不要危及到整个大厦的安全?
还是不挖的好,反正害病的不怕鬼叫。
其实,挖也无妨。他鲁迅不是一向喜欢挖祖坟的吗?那好,我们今天不妨也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挖一下他这个祖坟!
不过,我也知道,在现今的中国,要想挖掉鲁迅这个祖坟,似乎还是不可能的一句狂话。说不定,说这个狂话的我,也要被打成狂人了。
不过,我还是要劝正常人一句,在这块基石没有被挖出之前,你最好还是不要轻易接近这座大厦。因为,你一旦走近它,你就一定会看到一个狂人在这座大厦里转悠,嘴里不停地叫着:“吃人呀,吃人那,吃人吆......”这样,你也会被吓得在夜里横竖睡不着觉的,久而久之,你也一定会发狂的。
也许,你要说,不行啊,我是中国人,中学里要读《狂人日记》,大学里要学中国现代文学史,你叫我怎么能不走近,不走进这座大厦呢?
我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
好吧,狂就狂吧。你狂,我狂,大家狂。
难得糊涂,难得疯狂!
以狂对狂,以狂治狂。
三.  孔乙己“活该”
几十年来,人们都说孔乙己是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或殉葬品。可我百思怎么也不得其解。
说孔乙己是科举制度的受害者。他受的什么害呢?是因为他家庭出生不好而没有考试资格吗?不是,很显然,是让他考了的,而且还让他考了几次呢。只不过他始终没有考取罢了。没有进学,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这怪谁?怪制度?难道说,包考还要包中,才是合理的制度,才不害人;不包中,就是不合理的制度,就是害人?天下哪有包考而又包中的制度?
是主考官有眼无珠,不识人才吗?也不是。一个只知道“茴”字有四种写法的迂腐之人能被录取吗?从孔乙己的人生及其结局看,如果孔乙己被录取了,那主考官才真的瞎了眼呢!
都不是,科举制度何罪之有?
说社会没有给他生活出路?也不是。因为他写得一手好字,于是就有人请他抄写文书。既管饭,又给钱。按理,只要他好好干,至少说他的生活或生计是不成问题的。可是他没干几天,却把人家的文房四宝都偷走了。你说人家能不辞退他吗?这样的人谁又敢再雇佣他呢?你敢吗?
他考不取,无才;他偷东西,无德。
劳心者做不成,做劳力者又当如何?
他具有做劳力者的条件——他身材高大。可是他孔乙己偏偏就是不肯放下臭架子去做劳力者。那些短衣帮不是活得很自在吗?他孔乙己不但不愿做劳力者,而且还瞧不起劳力者,还不愿意与短衣帮为伍。
作为一个读书人——他算不上是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不爱劳动倒还可以理解,还可以原谅,但是不爱整洁,说什么都是不能原谅的。由于穷,衣服破旧不要紧,洗洗干净,补补再穿,也还是可以的。可他孔乙己偏偏一件穿了几十年的又破又脏的长衫硬是从来都没有补过,也从来都没有洗过。懒做到如此之地步,你说,这能算是人吗,这能算是读书人吗?这连一个叫花子也不如啊!    懒做到了极点,好吃也到了极点。俗话说,富日子有富日子的过法,穷日子有穷日子的过法。这是正常的生活法则。可是他孔乙己是个什么过法的?他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无酒空瓶吹。一有两个钱,就摆所谓的阔气,在柜台上“排”出来炫耀自己,没钱了就欠着喝——说他从不拖欠,那是假的,不是他不想拖欠,而是他拖欠不到。这样的人谁敢过多的赊欠给他呢。他一直到死不是还始终拖欠着十九文酒钱吗?——就是临死前,仅仅剩下四文钱,还要坐着用两只手撑着地面“走”到酒店里买了一碗酒喝光了。
说人们不关心,不爱护孔乙己,说人们嘲笑孔乙己是世态炎凉,人情冷漠。那么请问,什么是世态不炎凉,什么是人情不冷漠?莫非是说要短衣帮出力出汗挣几个钱来每天请他孔乙己白喝酒不成?莫非是说要酒店的掌柜每天白请他孔乙己喝酒不成?
好吃懒做,偷窃扒拿。孔乙己不但是读书人的败类,而且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人渣。
劳心者做不成,劳力者又不愿意做;能自食其力,又不愿意自食其力。难道一个体格健全的人要社会白养他不成?有劳动能力的人而不劳而获,迄今为止,有这样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吗?没有!像孔乙己这样的败类,无论他生活在哪一个时代,哪一个国家,他都是一个多余的人。
鲁迅在写《孔乙己》的时候,还是一个进化论者。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是他的创作命题。“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是他的创作动机。
孔乙己不悲,谁悲?孔乙己不死,谁死?
孔乙己——“活该”!
这才是鲁迅想要告诉我们的。
这才是我们应该解读的《孔乙己》。
这才是我们应该认识的鲁迅。
四.  祥林嫂的福气
祥林嫂是什么人?
祥林嫂不过是当时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一个劳动妇女,是千百万劳动妇女中的一员。
她生前不伟大,死后却光荣。按理,祥林嫂并没有什么后人。可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了一批和她不知道什么关系的青天大老爷,竟然把祥林嫂这么一个极为正常死亡的事件,说成了一个千古万古、天大地大的奇案,说是祥林嫂不是自然死亡的,而是被政权、族权、神权、夫权这四条绳索勒死的。
祥林嫂真是好福气啊!我们姑且不说这祥林嫂被勒死的原因究竟是如何如何,但凭她被这四条绳索勒死的待遇,就是一个无尚的光荣!祥林嫂岂不成了中国的第一烈女!?
在中国古代社会,什么人能够享受到被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同时勒死的待遇?皇亲国戚,皇后妃嫔,充其量也不过是皇上赐一条白绫罢了,何能享受到四条的待遇?还不至于此。在理论上讲,中国没有教皇,也就没有所谓的神权。如果说有,也只能从神话的角度说有。那就是只有玉皇大帝才有神权。可玉皇大帝的神权并不对凡人使用啊,而只对神仙使用啊,比如对七仙女,对嫦娥等。
祥林嫂享受的可是凡人加神仙的待遇啊!
难怪鲁迅不得不为她《祝福》啊!
一个中国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能够享受到如此的死亡待遇,即使是天大的冤枉,也算是天大的福分。别说是三生有幸,一般人恐怕八生也难得有这个幸运啊!
祥林嫂死得其所,重于泰山,永垂千古,千千古!
只可惜,那愚昧的祥林嫂,生在福中恐怕还不知福呢!她恐怕是死也不会领青天大老爷们的人情的。
可惜呀,可惜!
让青天大老爷们枉费心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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