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重拳出击“福利”住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01:54:42
收入分配改革重拳出击“福利”住房
 
 
尽管建设部有关人士解释,此举乃切实落实住房保障制度,但这项住房制度改革的延续性政策,将带给社会分配体系深远的影响。
8月18日,又是一个周五,詹英(化名)原本已经约到了朋友聚会,可是突然,游玩的好心情却被新华社一则新闻全部打乱了。
当日,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出《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建住房[2006]196号),剑锋直指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
詹英一下子紧张起来。研究生毕业后,他到某部委工作已有6年。而今,部里正在北京东城区和平里建设中的一幢几十层高楼里就有他的一套住房。
“我那套房不会因此泡汤吧?”从看到这则消息起,詹英就一直处于忧虑中。
尽管建设部有关人士解释,此举乃切实落实住房保障制度,但亦有专家更愿意从社会收入分配领域来理解———这项住房制度改革的延续性政策,将带给社会分配体系深远的影响。
“早就该停了”
詹承认,看到196号文后,他的心情很复杂。
196号文件明确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对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房地产管理(房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房改政策的,不得按集资合作建房项目开工建设。”
让詹庆幸的是,他单位的楼正在建设中,这条新规将可能不会影响自己那套即将到手的房。
然而,詹仍提心吊胆,因为对于像他们单位这样“已经开工建设的集资合作建房项目”,196号文也有明确要求,“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新审查项目供应对象、面积标准和集资款标准。”
而在专家眼中,这一规定却似乎有些来得太迟。
“早就该停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牛凤瑞主任电话中直言不讳地说。
单位集资建房自有其历史的根源。本世纪初,国家启动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为尽快改善城镇居民和一些行业职工住房紧张的状况,国家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鼓励职工通过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含集资合作建房),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改善居住条件。
然而,在实践中,国家的政策被悄悄地扭曲着,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
牛凤瑞指出,一些政府部门、单位利用自己部门的权力搞集资建房,然后用非常低廉的价格卖给本单位职工,成为本单位职工的一项住房福利,造成新的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不公平。
直指“住房腐败”
中国的住房改革,从实物分房变为货币化,从福利分房变为走向市场,是两个基本的方向。迄今为止,在一般市民或者非权力部门中,这一目标已经基本实现。
然而,一部分党政机关的集资建房,则是在单位内部单独循环的,普通老百姓、一般单位是参与不进去的,这就造成了对统一住房供求关系的一种扭曲。
牛凤瑞认为,在行政权力的推手下,如果任集资建房发展下去,“房改成果将会被逐渐蚕食掉的。”而196号文的重大意义就在于,它将有利于巩固城市住房房改成果,利于理顺住房市场的供求关系,从而改变目前社会住房供需结构的扭曲。
“此次禁令,是和公务员工资改革,收入分配改革紧密联系的。”多次参与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的专家、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部教授竹立家向记者表示,196号文件,旨在避免权力部门过于干预改革,导致收入差距扩大化。
竹立家认为,现在国家重拳出击“利用职权建房”,表明我们在“出国腐败”、“公车腐败”后,进入到“住房腐败”。
而此前公务员工资改革,已考虑到了公务员的基本待遇,包括住房。
7月中旬,以公务员工资改革为核心,拉开了收入分配改革的序幕。
“福利货币化一直是公务员工资改革的方向。”竹立家称,并解释7月份公务员工资进行调整,就是要把隐形的福利透明起来,货币化就是关键手段。“虽然增加比例看起来不大,但相比普通职业者而言,还是可以的。”
为什么出台196号文件?竹立家提醒记者注意,2003-2005年,审计部门审计出很多问题。许多掌握公共权力的部门,用预算内资金,给部门人员建房。
“这是与政策,改革方向不符,相违背的。”竹所说的政策是,1998年国务院一声令下,在全国范围内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当时提出要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但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收入并没有提高。同时,各地各部门由于各种原因,住房货币补贴亦未能到位或各部门分发数额悬殊。
此背景下,准福利性质的分房在各地逐渐抬头。一些单位和地区仍然继续建房和购房,并且按照较低的价格出售本单位工作人员,甚者进行市场销售。
“现在进行的公务员工资调整,已经考虑到了福利货币化,现在是住房改革。以后还会考虑公车、电话等都货币化。”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