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勋:法律人能否讲点儿规则(南方都市报 2008-7-2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3 19:07:17
王建勋:法律人能否讲点儿规则   2008-07-25 09:50:51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法的精神之 王建勋专栏

  前不久,宁夏律师协会的选举丑闻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原来,去年底宁夏律协举行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在13名候选人中差额选出11名常务理事。尽管投票、计票等程序都符合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但由于选举结果使个别领导重点安排的人选落马,大会主席团竟拒绝公布选举结果,并强行要求各代表团重新投票。

  读罢这则消息,真有点儿哭笑不得。按道理说,大会主席团的成员都是律师,应该都是靠规则吃饭的。可是,这些法律人居然明目张胆,当众作弊,一点儿都不讲规则!我相信,在不少民众的眼里,法律人应当是恪守规则的榜样,因为他们常常是规则的制定者、阐释者、倡导者甚至执行者。法律人如果不遵守规则的话,恐怕很难建立一个由规则治理的社会,很难实现法治和伸张正义。试想,如果法官们、检察官们都视规则为儿戏,人们到哪里寻求公正?

  然而,像宁夏律协选举这样的法律人不守规则的现象并不少见。且不说频频曝光的法官腐败案件,就是在法学家、律师圈儿里也屡见不鲜。比如,法学界的学术团体,像一些学会、研究会之类的,在选举的时候也经常玩儿猫腻,甚至还在推行着唬人的等额选举呢。据说,前些年,法学界的某个社团搞选举,因不够法定人数,组织者居然拉来当地的民众滥竽充数。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再比如,法学界的招生丑闻、剽窃丑闻、评选丑闻等一个接一个,哪个不闪现着法律人对规则的漠视?

  人们也许觉得奇怪,法律人在电视上、大会上、课堂上讲规则讲得头头是道,怎么一到实践中就视规则为无物了呢?从许多法律人滔滔不绝的讲话来看,很难说他们没有知识,但是观众们忘了,那只是一种对规则的“表演”,而这种“表演”不必然与实际行动一致。也就是说,当下的许多法律人都是“双面人”,一面是讲规则的“天使”,另一面却是不讲规则的“魔鬼”。他们知道在什么样的场合扮演“天使”,在什么样的场合扮演“魔鬼”。大抵说来,当不触及他们切身利益的时候,法律人常常高举讲规则的旗帜;相反情况下,他们则无视规则的存在。当然,从另一个角度讲,他们不是不讲规则,而是不讲桌面上的规则。他们讲的是吴思先生所谓的“潜规则”。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双面人”现象并非只在法律界存在。但是,我想指出的是,法律界的“双面人”对法治的进程影响甚大,甚至可能决定着中国法治的命运。从西方的经验来看,法治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一群恪守规则的法律人,依赖一个视规则高于国王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当库克法官为限制英王詹姆斯一世的权力而与其斗争时,他拿的就是“规则”这个武器。只有当法律人普遍尊重规则时,通过规则定纷止争的秩序才能形成,以规则为核心的治理模式才能确立;只有当法律人普遍尊重规则时,普通民众才能获得正义,才能对规则信任和支持。

  由于种种原因,当下的法律界弥漫着一种普遍的漠视规则或者崇尚“潜规则”的习气。在利益面前,不少法律人都是赤裸裸的现实主义者,常常搬起“现实”的大旗为自己的“越轨”行为辩护。他们瞧不起那些遵奉规则的同行,认为后者是理想主义者,甚至脱离社会。殊不知,中国的法律界恰恰缺乏的就是那些将恪守规则奉为理想的法律人,那些不为利益而只为规则折腰的法律人。没有一批这样的法律人,法治的脚步很难前行。

  当然,必须指出,对规则的强调绝不意味着法律人应当遵守任何规则,成为规则的奴隶。相反,对于违反正义的规则,法律人的职责是修改它,使其合乎正义。在规则合乎正义的前提下,法律人应当以规则为生命。唯如此,我们才能看到法治的曙光。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200807250034.asp
 宁夏律协换届选举风波(民主与法制时报 2008- 6-23)  08.07.25  杨涛:如此律协选举是社会的不幸(东方早报 2008-6-25)  08.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