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期:韩琨事件 新闻中心@新京报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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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琨事件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8-12-21 8:44:58 · 来源: 新京报

韩琨“无罪”第二职业从此合法化

韩琨保留的当年报道“韩琨事件”的《光明日报》。

12月14日,韩琨在家中讲述往事。本报记者钱昊平摄

1983年2月,韩琨(右)受聘于中国科技大学,担任该校化学系化学教研室教师。新华社资料图片
12月14日,74岁的韩琨摊开一本剪报,都是泛黄的《光明日报》。
二十多年前的“韩琨事件”,轰动全国。
1980年,时为助理工程师的韩琨,担任了上海一社队企业的顾问,救活了濒临倒闭的橡胶厂。为表彰他的贡献,公社和工厂奖励了他1200元。工厂当时还聘韩的妻子做外联,两年支付工资和报销的交通费共2200元。
1981年全国掀起打击经济犯罪的高潮,开“星期日工程师”之先的韩琨,被以受贿罪公诉,成为“罪人”。
1982年12月23日《光明日报》报道此事,在全国引发一个多月的大讨论,最终,中央政法委一锤定音:韩琨无罪。而全国的知识分子也因此得以解放。
原国务院副总理方毅1984年春天接见《光明日报》新闻工作者时说:“你们《光明日报》做了一件大好事,使像韩琨那样的一批知识分子免除了牢狱之苦。”
“星期日工程师”被调查
1979年的韩琨,是上海橡胶制品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那年8月5日,韩琨下班回家发现家里来了两个陌生人,由自己的外甥女婿朱福君陪着。
朱福君介绍,二人是奉贤县钱桥公社橡胶厂领导,并讲明了来意。
1979年,钱桥公社决定大力发展社队企业,而公社的橡胶厂设备、技术跟不上,是个亏损户,公社研究后决定聘请橡胶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帮企业走出困境。
当时31岁的公社书记刘正贤提出了“技术顾问团”的想法,要聘请技术人员到企业任顾问,进行指导,公社发给每人每月10元到20元不等的补贴。
当时上海已有些技术人员在节假日到江苏等地担任顾问,这种方式便是“星期日工程师”的雏形。1979年,钱桥的“星期日工程师”已有80多人,带动公社办起了30多个工业企业。
交谈过后,韩琨接受了钱桥公社的聘请。韩琨说,他去橡胶厂当顾问,研究所是知道的,他还在所里找了几个帮手。
1980年开始,韩琨每个周末都坐公交车去钱桥,指导一个微型轴承橡胶密封圈项目的试制,经过10个月的努力,1980年12月试制成功,并填补了国内空白,橡胶厂由此获利40多万元。
试制成功后,公社、工业组、工厂三级研究决定表彰韩琨等人,奖励了3400元,韩琨签字领了这笔钱,其中他个人领取1200元,其余给了其他人。当时,橡胶厂为让韩琨安心工作,还聘请了韩琨老婆当外联,两年支付工资及报销路费2200元。
“成功后,我也有点洋洋得意了。”韩琨准备与橡胶厂一起施展手脚时,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已经悄悄袭来。
1981年10月的一天早晨,韩琨刚跨进单位大门,门卫说保卫科找他。
“检察院让你从今天起,就到那里上班。”保卫科的人说。
韩琨回忆,他去长宁区检察院时心情忐忑。他被告知,即日起上班时间去检察院,在检察院交代问题和接受讯问。
原来,1981年全国掀起了对经济领域犯罪的严打活动,韩琨因接受了钱桥公社的报酬,被举报受贿。
“遇到了一名好法官”
1981年10月下旬,检察院工作人员到韩琨家里进行了搜查。
韩家被搜查的当晚,刘正贤去韩家探望。他跟韩琨说:“如果你真的进去了,我们将你两个孩子养大。”
此后,钱桥公社一方面想法“营救”韩琨,另一方面决定每月暗中补助韩琨家50元。
1981年12月25日,长宁区检察院正式向长宁区法院提起诉讼,认为韩琨构成受贿罪。检察院将韩妻领取的2200元也算在韩琨名下,认为他受贿3400元。
“幸运的是,我遇到了一名好法官。”事隔多年,韩琨对案件主办法官杜经奉仍念念不忘。
杜经奉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是我国培养的第一代法官,“文革”期间曾被打成右派,“文革”结束后重返司法战线。
杜经奉接到诉状后,感觉案子不一般,他首先去了橡胶研究所调查,并几次到钱桥公社实地查访。
在研究所,杜经奉看出所长的矛盾心态:既承认韩琨有贡献,又要把他送上法庭。
韩琨后来说,他感觉是所长“出卖”了他,后来所长承认是为了避免承担政治责任才把他推出去。
刘正贤回忆,经过调查,法院在1982年2月5日向检察院发了《退回补充侦查函稿》。
刘正贤说,其实在法院看来,问题已很清楚,但考虑若做无罪判决,会让检察院很没面子,退回补充侦查,意在让检察院发现无从指控后不再起诉。
不过,检察院在3月1日重新起诉。
此后,长宁区法院院长向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法制处送了材料,征求意见,法制处又向科技干部处去信,函中写道:“我是同意区法院意见,认为不判刑的”。科技干部处复函:“我们同意区法院的分析意见,关于科技人员帮助外单位解决技术问题,如何收费及奖励等政策,目前正在研究这个问题。”
1982年3月21日,杜经奉主笔起草了近万字的《关于韩琨受贿案的案情报告》,结论是“韩琨无罪”。
案情报告送到检察院之后,长宁区检察院作出了撤诉决定。
引发全国大讨论
韩琨回忆,收到检察院撤诉的通知后,他以为这事过去了。但到了4月下旬,检察院又找到他,收回了撤诉书,换成《免于起诉决定书》。
这意味着他依然有罪。
韩琨说,当时“欲哭无泪”,只好自我安慰:“总比坐牢要强”。
韩琨当时不知道,因橡胶研究所的上级主管部门橡胶公司以及化工局一些领导坚决不同意对韩琨撤诉,检察院才作出免于起诉决定。
从事件开始的1981年秋天开始,韩琨就被下放到车间改造,接受审查,检察院作出“免于起诉决定”后,单位继续对其审查。
此种情况下,刘正贤向县政府办公室汇报韩琨之事,并通过个人关系在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发了内参,当时的市委书记陈国栋作了对韩琨不定罪的批示。
但橡胶研究所仍坚持“改造”韩琨,一领导说“不定罪不等于没有问题”。
此后,一个偶然的机会,《光明日报》上海站记者谢军知道了这个事情,写了一篇报道发回北京。1982年12月23日,《光明日报》头版头条报道韩琨事件:《救活工厂有功,接受报酬无罪》。
韩琨看到报道后“非常激动”,此后,他每天都到报摊上购买《光明日报》。
谢军回忆,报道发表后,记者站电话铃声不断,有指责的声音认为这是“打扰打击经济犯罪”。
报道发表次日,华东政法学院院长、法学权威徐盼秋约见了谢军。1983年1月4日,《光明日报》头版头条发表徐盼秋的文章《要划清是非功罪的界限》,当天还刊登了韩琨辩护律师郭学诚的文章《法律应保护有贡献的知识分子》。
之后,表达观点的信件从全国各地飞往光明日报社和上海记者站。《光明日报》决定就此事展开讨论,连续刊登了各种观点的读者来信。
适逢中国科协咨询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报纸的讨论又在与会代表中产生了反响。
中央政法委一锤定音
报纸上的讨论引起了中央有关部门的注意。
1983年1月21日,中央政法委书记陈丕显主持召开政法委员会会议,专门讨论了“韩琨事件”,并作出六条决定:韩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类似韩琨的人一律释放;公检法机关今后不再受理韩琨这类案子;关于业余应聘接受报酬等政策上的问题,由中央另行研究。
此会议一结束,最高法院即在天津召开了有十个省市高级法院领导参加的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最高检察院召开了全国电话会议,作出不再插手类似“韩琨事件”案件的规定。
时任劳动部部长赵守一还就知识分子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问题回答了记者问,明确表示可以领取适当报酬。
从此,知识分子从事8小时以外的第二职业成了合法行为。
终获“无罪”之身
全国的知识分子“解放”
了,不过,事件旋涡中的韩琨仍被安排在锅炉房上班,仍未得到明确的说法,直到那年的2月4日。
1983年2月4日,韩琨收到了来自中国科技大学的邀请。韩琨记得自己当时激动不已:“士为知己者死”。
2月5日,他便向橡胶研究所提出辞职,决定去中科大供职。2月12日,《光明日报》报道了这一消息后,橡胶研究所批准了韩琨的辞职报告。
谢军说,中科大这么一聘请,上海很快就解决了韩琨的问题。
1983年3月8日,上海市委副书记杨士法与政法委书记王鉴专门为“韩琨事件”召开了一次会议,检察院、法院、化工局、橡胶公司、钱桥公社都派人参加。这次会议,承认了韩琨在钱桥领取的奖金归个人所有,并对韩琨应聘中科大一事表示同意。检察院也宣布对韩琨改作无罪处理。
1983年3月21日,韩琨到中科大上班,当时的安徽省委书记袁振接见了他。
后来,韩琨被派回上海,担任中科大振华新技术开发公司上海服务部经理,继续奔波在上海市郊,1997年正式退休。
□本报记者钱昊平实习生朱大伟上海报道
给人才“松绑”造福社会
■新观察
在今天的人们看来,1982年的“韩琨事件”,也许很“小儿科”———知识分子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去兼职干一份活,既不影响本职工作,又服务了社会,还获得一份收入,实在极为正常,怎么当年会有人因此问罪、坐牢呢?
而就是这“浅显”的理由,在报纸上讨论了近两个月。新一代人把“韩琨事件”视为“小儿科”,恰恰是当年这起事件所起到的最大作用:它开创了一个重新认识人才价值,重新定位人才与“单位”关系的新时代。
“星期日工程师”之所以在那个时代被认为异端,原因无外乎两方面,其一,工程师是“本单位”的,怎么可以去给外单位干活?这不是一心二用吗?其二,工程师给外单位干活,并非完全不可以,但那是“做雷锋”义务服务,不能用知识和技术去为自己赚钱。
以喜剧收场的“韩琨事件”,明确了知识分子8小时之外从事第二职业的合法性,也确立了知识和技术的经济价值。但是,将知识分子与单位“绑定”,并未由此结束。
在此后的十年间,我国的大学生就业仍实行国家分配的政策,虽然此间各地纷纷冒出“人才市场”,但是人才基本还属于“单位”所有和所用。随着1993年大学生实行自主择业,以及1994年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下发《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国人才市场的意见》,“单位人”的概念开始解体,人才的流动更为活跃,但在不少事业单位,兼职仍是“偷偷摸摸”:各个“单位”
的负责人都乐意聘请其他单位人员兼职,以解决自身人才问题,可他们同时不愿看到自己单位员工被其他单位所用。
从事第二职业,于是成为“公开的秘密”。
直到十年之后,2004年,在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发展人才市场后,我国一些地区趁势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不侵犯本单位利益前提下,可在业余时间从事兼职工作,并可获取报酬。从这时起,兼职开始彻底“阳光化”。
给人才“松绑”,既解放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活力,为他们提供了更广阔的施展才华的舞台,又为一些企事业单位以更灵活的方式获得人才,创造了良好环境。
如今,人们已不再纠缠“兼职”对与错的话题,但关于“兼职”仍有议论。比如,一名教授究竟可兼多少职?院士兼职是否可领取全薪?公务员该不该兼职?等等议论,简言之,即社会要求,当政策的阳光照在兼职上,兼职本身也要阳光:不能做了“兼职”,忘了本职;不能借“兼职”之名,不劳而获;不能把“兼职”,变为利益同盟。
如此种种,表明某些知识分子身上,新绑上了利益枷锁。这不但直接影响知识分子声誉,还影响他们为社会做出真正的贡献,是知识分子面临的新课题。当然,靠知识分子自身的觉悟,远不能解决这一问题,只有建立科学合理、能激励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人才使用、管理、评价体系,以及规避兼职成为逐利行为的制度,才能给他们如鱼得水、同时造福于社会的生长空间。
□熊丙奇(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一日三十年——12月21日
●钱塘江第二大桥建成
1991年国家“七五”重点建设工程、创造我国桥梁建设两项世界之最的钱塘江第二大桥,在杭州落成。该桥是我国自行设计,自行施工的公路铁路两用桥,融双线铁路、4车道高速公路于一体,被称为铁路建设“中取华东”的关键工程和沪杭甬高速公路枢纽。
●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启动
2001年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在京正式启动。随着工程的实施,一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将逐步得到恢复、发展,一批典型自然生态系统将得到有效保护。
报社给了我最强硬的支持
民间记忆
1982年12月的一天,我的老朋友、上海市科技干部管理处处长,不经意间提起韩琨的事情。他对研究所的做法极为愤慨,但他只向我介绍了情况,没提供材料,他说不能违反组织纪律。他建议我去法院看看。
我转身就出了门,跳上公交车,去了长宁区法院。我到的时候,法院已经下班。巧的是,杜经奉法官和分管的李副院长都还没走。
我说明来意后,他们非常希望我报道这个案子,说公开报道也没有问题,并提供了所有的材料。
我回家后,连夜研读了所有材料,直到天亮才躺下迷糊了一会。第二天,我去找韩琨,橡胶研究所所长说韩琨还是犯罪者的身份。于是我又到韩琨改造的地方,外面天寒地冻,锅炉房里的韩琨满头大汗,神情有些呆滞。他极为悲伤地说:“好像又遭遇了一次文革。”
一股激愤、一种责任感,激励我尽快将此事披露。我很快就写了一千多字的消息。
当时记者站还没有传真条件,我就用电报将稿件传回报社。报社也没跟我联系。
到了第三天,我看到报纸发表了这篇文章,我吓了一跳,报纸是头版头条发表,用的题目是《救活工厂有功,接受报酬无罪》。
文章见报后,除了接到读者的责难电话,我也接到了上海市委的电话,说我公开报道是违反报道规定。不过,报社给了我最强硬的支持,当时报社领导说:报社是你的后台,报社会保护你。
□谢军(《光明日报》原上海站记者)
□本报记者钱昊平整理
过家家
那时流行
流行时间:上世纪八九十年代
流行指数:★★★★☆
过家家,是儿童模拟生活中角色的“扮演类”
游戏。一般是年龄相仿的孩子一起玩,有时模拟家庭生活,有的扮爸爸、有的扮妈妈、有的扮孩子;有时模拟劳动场景,例如种菜种瓜;有时模拟生活场景,例如有人扮小贩,有人来购买商品等。这个小游戏在孩子多的年代,流行于全国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