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反抗强奸,究竟捍卫的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4:55:14
我看了深海水妖的博客,对她的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大胆和泼辣留下了深刻印象,希望她的目的不是为了炒做自己。 我也是一个女人,所以颇能以一个女人的角度去理解水妖的愤激之词,如下面的这些话:
“如今只要是个女人,走出来都可以诉说一串伤心往事,如何辜负人与被辜负。总结起来,不外如下:早年轻率无知,爱上不该爱的人,青年无知无畏,错过最爱自己的人,中年时光无情,被自己最爱的人抛弃。
在两性关系中,如果已经这么自觉自愿地把自己弱化为物品,弱化为一个附属,一个低另一性别一头人第二性,你又怎么能在千头万绪暗流涌动的生活中把握生活的舵,看清楚生命的真相,抵达幸福的本源?”
她认为她的“面对强奸无须反抗的理论”在对抗的是这么一种观念:
“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她的这具活生生的肉体乃是属于某个男性.”
的确,这种观念绝对是错误的,我也是坚决反对的,相信很多人都是反对的。
过去有、现在并未完全消失的这么一种观念:女人被强奸了,就被男友或老公或其他人认为是女人已经不纯洁了,甚至是女人自己犯下了罪恶,这种以男人为中心的贞操观念是应该纠正的。如果她特指的是要反对这么一种观念的话,那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她的荒唐接着就来了,她认为:为了反对这种错误的观念,就可以听任强奸,以一种自暴自弃的更大的错误去反对另一种错误,这种想法真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试想:即便是女人不为男友或老公捍卫性器官,女人的性器官就不需要捍卫了吗?
女人被强奸,她遭到侵害的究竟是什么呢?
她的理解显然仅仅是性器官,那她未免太狭隘了.
套用一下她的“看哪,这女人是长在处女膜上的”这句话,我也问一句:难道女人是长在阴道上的吗?
难道女人除了阴道以外,别的一无所有了吗?
其实, 女人被强奸,她遭到侵害的最根本的权力就是作为一个人所应该拥有的人格尊严!——这是不分男女老幼,对于任何人都是一样的。
这和一个人捍卫自己的财产权、捍卫自己的思想权等等权利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
而性器官被侵害只不过是这个最基本的人格尊严被侵害的一个外在的具体的表象。
所以,归根结底其实是这么一个问题:作为一个人,要不要捍卫自己的尊严?
莫非深海水妖没有自己的人格尊严,或者说不需要捍卫自己首先作为一个人的人格尊严?
“反抗通常招致不必要的伤害,甚至是致命的伤害。”可是,不反抗的话,生命就一定会很安全吗?要不要反抗是个原则问题,而如何更有利地反抗则是个技巧问题。这是两个可以分开讨论的问题。后一个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和个人在这方面加大力度,研究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一方面减少这种犯罪,另一方面使女性在遇到这种情况下,可以不付出鲜血或生命的代价。
当然,在极端情况下,“拿自己的生命去博一记”也决不是便宜都让男友或老公占了去!“拿自己的生命去博一记”更决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去博的是自己首先作为一个人(而决不仅仅是作为一个女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格尊严!
看到一个帖子,一个男性ID,拿出一个案件,捶胸顿足地哀号哀叹人心之不古:“面对强奸犯,冒死反抗,居然成了笑话!”
意思是说,某女在面对两个持刀歹徒劫色时,拼命反抗,最后身中数十刀而亡这类行为是可歌可泣的,值得赞颂的,而那些哀叹惋惜的人,包括死者的父母的哀惋,都是不应该的云云。看到这里,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如果帖主自己有个女儿,不幸路上遭遇了持刀劫色歹徒,你是希望她顺从歹徒,安全回来,还是希望她殊死博斗,血溅当场?居然还能批评死者父母麻木冷血,写这种批评,才是彻头彻尾的冷血!
甚至还拿了今年那位高考交白卷的学生作为类比,意思是,她们都在抗争一种残酷的不合理的制度云云。
看完感觉是这位先生压根没学过逻辑学——或者说,我觉得他压根什么都没学过,除了假道学。
首先,这两个例子根本无法类比,就象月光和河流是完全不可合并同类项一样。生和死是无法逆转的,是一旦成为事实就没有任何力量逆转的悲剧,而放弃一次高考,不过是人生无数选择之一,这次不考还有下次,下次不考还可以就业,就业不了大不了靠吃遗产再不行靠社会救济吧?这两者如何类比? 退一步而言,两者行为上有些许相似,都牵涉到了“反抗”这回事。
但两者所反抗的东西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死于刀下的女人,是死于一个男人的暴力,而倒在高考制度下的女孩,是倒在一个宏观的体制之下,反抗体制性的错误,是具有象征意义,具有号召力和警醒意义的。反抗高考可以在高考制度的丧钟上加上一锤回音,我想象不出来,要一个女性反抗偶然遭遇的强奸犯能唤起什么?唤起强奸犯的良知?还是唤起如楼主这类视女性的贞洁超过女性本身生命的男人的人性?
碰到强奸犯,到底该不该反抗,这个愚蠢的话题在天涯愚蠢地被讨论过,一群愚蠢无比的男人说:至少要反抗一下吧,反抗了以后对家人对男友对老公也交代得过去·
女人在面对强奸犯捍卫的是什么?是自己的身体么?不,犯罪学家说过,反抗通常招致不必要的伤害,甚至是致命的伤害。女人此刻捍卫的是隐藏在她身后的某个男人的权益,她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她的生命权也不是属于自己的,她的这具活生生的肉体乃是属于某个男性,那隐藏的性器官所属的权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乃至超过了生命。
一旦有威胁到男人的性权利的行为发生,她就得拿自己的生命去博一记。女人的生命,比阴道卑贱?逻辑在这里,就得出了一个等式,男性的性专署权> 于女性的生命。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荒谬、无耻、又残酷得令人发指的等式啊。 这个等式曾经一度在人类的亚文明时代盛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现在在中亚某些国家,被强奸的女性也还一样要遭到处死的命运。如果女孩在婚前失去贞操,无论是否被强奸的,都会被兄长或自己的父亲,拖出房间,以利刀当众割喉。即使她的父兄不情愿,也必须立即执行,否则,她的父兄将永远失去在人前说话行走的尊严。
这是来自一种咒语,强大的集体力量在古老的风俗的唆使下,时刻捍卫着男权利益至高无上的制高点。
这是一种烙印,打在社会意识的深处,百年的现代文明洗刷也冲不到它的血腥,它随时会跳出来,戴上这样或者那样的面具,以这样或者那样的形式,伪装得文雅,文明,甚至崇高,以这样或者那样的形式借尸返魂。
个体的生命只有在为他人生命牺牲时,才是伟大和值得赞颂的。而为了保住贞洁,去冒生命危险,是百分之百的愚昧无知,而企图提倡赞美这样的行为,就和从前政府歌颂救火的少年儿童一样,危险而盲目。它以不对称的牺牲,在大众中传播错误的价值观。
宣扬的是一个赖宁的高尚,死去的却是一代儿童的人权。号召女性为了贞洁去冒死,就和号召孩子去救森林大火一样,都是人类的耻辱。
而以虚幻的道德观去鼓惑号召民众,正是几十年来国家机器最常采用的手段之一。这样的错误不仅仅是价值观误人,不仅仅是培养我们错误的道德观或者精神世界,更重要的是,制造了一种错误的思维模式——道德至上,以道德制胜,唯道德制胜。而非以理性求证,而非以事实考证。
务虚,而不务实,盲动,而不理性,这是我们这个民族最终承担的思想恶果。
所以,看吧,一个男人轻易招摇起了“反抗精神”的大旗,就能轻易鼓惑包括女人本身在内的人们,而完全忽略了这旗帜底下的本质:男性的性专署权> 于女性的生命
貌似慷慨激昂的陈词总是那么容易煽动我们,那些似是而非的话语总是那么容易有市场,完全混乱和不值一驳的类比,可以在这么多双眼睛下招摇过市,破碎断裂,牵强的逻辑链,琅琅做响地拖过了我们的脑子,却丝毫没有引起置疑······
这才是我更深的悲伤。
〔 2006-7-27  人民网     作者=欧阳神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