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曾用庚子赔款在中国兴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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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曾用庚子赔款在中国兴办教育2009年09月19日 星期六 20:25





美国曾用庚子赔款在中国兴办教育


北明

     所谓“庚子赔款”是中国清朝政府在1901年9月7号与西方11国签订的《辛丑条约》所规定的赔款,由于这笔赔款是针对1900年、也就是中国农历庚子年爆发的义和团运动,所以称为庚子赔款。

     庚子赔款的总额为4亿5千万两白银,其中对美国的赔款为3200多万两,折合大约2400万美元。



美国带头用赔款在中国兴办教育

     1906年3月,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向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建议,用庚子赔款在中国兴办教育,并资助中国学生到美国留学。罗斯福采纳了这个建议,向国会提出赞助中国教育的咨文。1908年5月25号,美国国会通过了有关决议。

     1908年,美国正式宣布向中国退还庚子赔款的半数,也就是1160多万美元,用作资助留美学生。

     为了开展派遣留美学生的工作,清政府1911年在北京开设了清华留美预备学校,1924年改名为清华大学。1917年到1921年,美国又用庚子赔款在北京建立了协和医院以及协和医学院。

     1924年,美国国会通过决议把庚子赔款的剩余部分用于中国,成立中国促进基金会,北洋政府任命了由10名中国人和5名美国人组成的托管董事会,负责掌管基金会的运作。

     此后,这个基金会把大笔款项以奖学金的方式提供给清华大学。由于拥有可靠的经费来源,清华大学从创建之初就具备特殊的优势和办学条件。另外,很多中国的庚子赔款留美学生成为中国学术界的精英,他们在推动中国在人文和科技领域的进步发挥了重大作用。

     对于美国利用庚子赔款在中国兴办教育,有关当局的通常说法是美国这种做法并非出于正义和公道,而是对中国的文化侵略,也就是说,美国的庚款兴学非但无功,而且有过。

     但是,很多学者认为,美国从来不曾干涉清华大学的办校方针,也从来不曾介入中国选送留美学生的事务,并没有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和主权,而是对中国的社会发展和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

     另外,在美国的带动下,辛丑条约涉及的其他一些国家后来也陆续向中国退还庚子赔款。

     现在,有关美国庚款兴学的史料很多,有兴趣的朋友,不妨做一点研究,得出自己的结论。





庚子赔款中的美国

北明


一、美国柄持公正原则,维护中国利益

     针对列强因庚子之乱所进行的武装干涉,美国发表第二度门户开放政策,照会列强,措辞强硬地强调美国要保护中国的领土完整和主权完整,维护各国跟一个完整的中华帝国平等贸易的原则。因此,庚子之变并没有像以往的失败那样导致中国割让大片土地。各国在商议之后决定继续维持清政府的统治,但要求中国作出赔偿。在比较公正的国际秩序和世界联合机构确立之前的殖民主义时期,胜者为王败者寇的强权政治、霸权外交是世界潮流。西方列强虽然没有向中国索地,却以胜利者之淫威,借赔款机会狂捞中国银两。来自太平洋彼岸那个有著殖民独立史的美国,在所有在华列强中是一个例外。作为战胜国之一,美国在与刚刚返回京城的清政府谈判期间,秉持平等公正的信念。查阅美国政府出版的当年与中国的外交关系资料汇编,可以看出这个信念再美国政府官员中十分明确。美国在华专员罗克西尔( W. W. Rockhill)于1901年11月30日写给美国国务卿约翰·海的汇报谈判情况的信中说:

     “我们的目标是,在谈判中,运用我们政府的影响,以对跟我们一起谈判的国家(在华列强)和对中国平等的友谊,追求公正与合理”。那一时期的历史告诉我们,胜利的一方与失败的一方议和谈判,几乎不可能不是弱肉强食。但美国居然把“追求公正与合理”摆上了战胜国与战败国的谈判桌。

     美国政府作为一个民选政府,在各项事务包括国际事务中,首先要负责任的对象是自己的人民。类似中国政府对自己侨民在印尼遭受攻击欺凌,遭到强暴屈辱不闻不问的情形在美国侨民历史上几乎没有发生过。然而当美国在北京遭义和团围攻的侨民被解救之后,罗克西尔在给海的信中陈述说:“当与其他国家一起寻求最好的办法以防止类似混乱再度发生并防止美国在京侨民再度面临类似危险时,美国不支持延长在中国任何地区和任何地点的外国军队的占领,也不支持在京修筑国际据点,而要继续维护与中国的友好关系。”在平息义和团暴乱,解救在华外国公民之后,美国对于中国的未来和前途显然持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意见。

     罗克西尔接下来明确陈述说:“我们一贯的政策是,支持一个坚强的、独立的和负责任可信赖的中国政府,这个政府能够并且愿意按照协约,维持秩序并保护我们的公民和他们的权利。”罗克西尔指出:“在谈判中,我们严格地坚持了公正的原则,结果已经证明这对所有国家都是有益的。

     应当强调的是,上述引证(以及本文下述引证)来自美国政府官员之间的内部联络,它是美国人在义和团暴乱平息后的庚子索款中,自然而然遵循的原则,它与公开做秀全然无关。熟悉美国立国精神和美国外交行为方式的人,对此不会感到奇怪。还值得指出的是,这些史料以汇编的形式保存于美国国会,而没有写进美国历史教科书,也没有被史学家着力宣传,甚至没有被提及。了解美国民主原则和国际主义人道传统的人,对此也不会感到惊讶。

     罗克西尔给国务卿海的信接着写道:“关于谈判的第三点,即各国就他们在中国的损失和花费、输送远征军到中国解救围困、保护在京外国住民和恢复秩序以及赔偿社团、公司、和个人在暴乱中的损失,美国政府主张这些赔偿总数不应超出一个合理的范围,而应当在中国支付能力之内。” 针对各国欺负弱小,多索滥要的情况,美国坚决主张把赔款总数限定在中国的支付能力之内。为此,美国政府甚至搜集情报、展开调查工作,事先了解了中国的支付能力,并且依据自己的调查,明确提出索款限额:“在谨慎调查之后,您(指国务卿约翰海)得出结论说,依据中国目前的资源和债务,中国无法支付列强超过两亿美元的赔款。"

     是什么具体原因导致美国作为中国的谈判对手之一,却要站在中国一方,为中国说话?是为了美国的利益还是中国的利益?美国政府官员的明确共识是:“任何多于这个数目的苛求都不仅会导致这个国家(中国)持久的财政困境,而且可能引起国际财政(对中国的)的控制或者(中国)领土的丧失。” 没有疑问,美国在谈判中所采取的立场不是自己作为战胜国的立场而是公正的立场;美国坚持的原则不是强盗的原则而是道义的原则;美国维护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利益,还包括了中国的利益以及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长远的利益。美国在远东的国际事务中又一次站出来充当了“干预别国内政的角色”,调查中国资源和支付能力,坚持合理索赔。这其实是大清王朝应该做却没有做或者没有能力做到的。

     依据美国国务院上述谈判原则和方针,美国代表在谈判中建议其他各国,“依据美国政府的意见,所有索款国首先应当联名就赔款总数无条件地征询中国的意见,取得同意后再依据各国损失,总体分配各国应得款项。”

   各国货币不同,比值不同,在换算时极容易趁机扩大实际赔款数目。因此,美国国务卿海指示说,“所有赔款计算方式和设施都应当依据中国的而定”。为了保证中国的财政稳定,社会稳定,海甚至规定“所有债务都应当以证券的原票面价值支付,并以3%的利息,分30到40年期限支付。” 强权当道,一个弱势且战败的国家没有实力为自己维护公正的待遇,在谈判中往往面临被宰割的命运。美国在与战败中国谈判时主动提出并秉持公正合理原则,不仅自己严格遵守,同时还约束其他列强。在庚子赔款谈判中,美国在相当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中国利益的代言人。



二、在庚子索款谈判中为中国代言

     如果历史书写公正,中国人应当记住约翰海(1898-1905)这个名字。这位美国当时的国务卿曾经在1861年到1865年之间做过为解放黑奴而献身的林肯总统的私人秘书。他显然继承了林肯的民主信念和平等精神,并据此制定了平等互利,保护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门户开放政策,成为这项政策最初的掌门人。由于他和以他为代表的美国政府的努力,不仅使美国在中国对外贸易中成为中国关税自主的后盾,在联军入侵中国时成为保证中国领土完整的后盾,而且,在辛丑谈判期间,在列强平息义和团暴乱后共同商议对华索赔的半年多时间里,这个美国大胡子在自己所剩无多的生命岁月里,为遏制列强巧取豪夺疯狂索款而竭尽全力。

     (一)避免中国财政危机,对索款提出限制性条件

     联军于1900年8月占领义和团暴乱中失控的北京,随后在美国主张下决定继续维护曾纵容义和团暴乱的大清政府。12月,清政府接受在京各外国使团联合提出的议和大纲。之后,在华列强开始商议中国庚子赔款总额。在此期间,海遥控指挥美国代表,不是与各列强通力合作尽量索要中国银两,而是说服他们尽量压低索款数额。在各国拟定索款数额的四个月期间,他五次对与其他列强展开谈判的美国协商代表作出具体指示:为保证中国不出现财政破产和社会动乱,他通告中国的财政困境、反复限定索款总额,要求索款总额要尽可能地少,并应允许分期付款;为避免任何一国单方面向中国漫天要价,他指示要按照中国的承受能力共同对华提出索赔;为守住门户开放政策二度照会的成果,防止商议赔款的结果演化为分割中国的土地,他明确强调赔款要坚持以货币形式支付而不能以土地支付;为保证美国限定的索款数额,他指示说,一旦各国不能为此达成一致,要请求第三势力的仲裁;为了使各国接受美国的建议,他通知说美国政府准备就各国所能接受的任何公正的索款比例调整压低自己的索赔数额。

     下面是1924年美国国会“201联合议案”听证会上,作为参考资料出示给各议员的当年美国政府有关档案记录:

     1901年1月29日,海就中国庚子赔的款数额发给在华谈判的美国专员康格(Conger)的电报指示说:“要就赔款总数征得(各国)公使们的同意”,“要使这个总数尽可能地合理。按照这里所能够获得的最准确得信息,中国政府不可能支付多于一亿五千万美元的赔款,这(个信息)将可能迫使其他国家减少他们的(索款)要求”。

     2月19日,海再次以电报指示美国公使努力“使赔款总额尽可能地小。”

     3月21日,海电告美国在华专员罗克西尔:首先,要将总数维持在四千万英镑之内,并且第二,中国所承诺的总数之内的数目----即不受各国要求总数的影响也不计各国要求的比例----应当分条列述,而将各国之间比例的分配问题留给各国之间去做。

   4月8日,海电告美国在华谈判官员罗克西尔:“总统担心各国(索款)要求的总计将会超出中国的支付能力。所以再一次指示你,向你的同事们力陈我们希望同意总数不超过四千万英镑并公正地在各国之间分配的愿望。如果各国不能为此达成一致协议,即提请海牙要求仲裁。款项总数要以货币支付而不是以(割让)领土支付。美国政府已经准备好为了其他国家可能接受的任何公正的比例改变自己的索赔数额。”

     4月29日,海再度电告美国公使在谈判中努力“支持合理的索款总数和支付期限”(美国政府当时已经提出30到40年的支付期限。)

   太平洋彼岸的美国经济专家同时表达意见说:“赔款总数不应超过两亿美元。否则,过于庞大的总额将导致(中国财政)破产或敌对情绪以及这个国家的失控。 ”

     (二)决定减半索款,期待各列强效仿

     八国商议赔款总数,只有美国一家站在中国立场考虑问题,坚持公道合理的原则,成了绝对少数。又由于七国已经对美国二度门户开放政策作出了重大让步,承认维护中国的领土主权和行政管理的完整,在这种情况下,各老牌殖民列强决定不再向美国让步,不放弃借索赔巧取豪夺的机会。5月7日,美国政府接到罗克西尔来自中国的电报:在华外国使团决定通报中国政府,索求的赔款总额约为六千七百五十万英镑。这个总额比美国提出的最高限额高出三分之一强。

     眼看局面无法挽回,接到这个报告后,海与美国总统威廉 麦金利(William Mckinley)以及自己的官员紧张商议了三天,设法补救。美国可能说服各国的唯一办法是身体力行:再度把自己的索款限额大幅压低到原先的半数,以期待其他国家效法。当时无法具体查清在义和团暴乱中美国公民和解救围困的美军的确切损失价值,而只有一个各有关部门和个人的粗略估计数字。大幅削减索赔数额,美国政府可能会有负于自己在华遇难的公民及家属,因而遭到国会的责难,但是以总统麦金利和国务卿海为首的美国政府决定:宁肯得罪美国国会也要减轻中国庚子赔款总额。

     为了给中国留出退路,海重申:美国接受中国赔偿将不收定金、分期支付、只收取百分之三的利息;还建议各国在没有国际担保的情况下接受中国的债券赔偿。

下面是海5月10日的回复:

     “这个总额高得离谱。如果别的国家愿意效法美国,美国政府愿意将自己本来合理的索款额减半。联合担保有重大缺陷,但是美国总统将同意联合担保,宁愿遭到(美国)国会反对,也不愿对中国政府提交如此巨大的必须赔偿的总额。完全同意罗克西尔先生的关于以商业优势的补偿减低索款总额的建议。”“总统希望罗克西尔建议所有国家都能够接受中国没有国际担保的债券。美国政府将以百分之三的利息、没有定金,接受中国的赔偿。”

     (三)坚持低利息赔款,争取减少中国损失

     然而在中国进行的关于庚子赔款总额的八国会议上,没有任何一国打算效仿美国,考虑中国困境而削减索赔数额。按照当时的换算,美国政府提议的索款总额相当于当时两亿中国海关银两,而七国之首的英国仍然提议赔款总数为四亿中国银两,并且利息是百分之四。

     在漫长的索赔商议期间,美国为维护中国的利益与七国的谈判进行得十分艰难。美国大胡子国务卿约翰·海具体指导每一步谈判进程,并作出具体指示。然而,在一比七的绝对孤立下,美国不得不再度作出让步。5月22日,海指示:“如果不能得到更好的结果,就以百分之三的利息接受四亿银两的索款总额。”

     (四)建议仲裁,为中国利益坚守最后防线

     出乎预料的是,这一回合的谈判不仅没有降低一个百分点的利息,而且七国把索赔银两总数从四亿增加到了四亿五千万!一位德国谈判代表在写给其他外国代表的信中说:“由于按照非官方的信息,四亿银两的数字出现在两个使团的单子上,又由于社团和私人的损失价值已经尽可能减少或按照确定的数量减少,关于四亿五千万中国海关银两的赔偿基数,在本年7月1号以前将不会过高。”5月25日,罗克西尔的越洋电报报告说,在京外国使团不久达成协议,把赔款总额限定在四亿五千万银两。

     美国再无退路可走。即便美国退出庚子索款的商议会议,取消索赔(这当然不可能,美国政府首先要对自己的人民负责),仍然无济于事。海接电后立即指示罗克西尔:“敦促海牙法院进行仲裁。”(作者注:海牙是荷兰政府及议会所在地。1899年5月包括美国在内的26个国家代表在海牙召开国际会议,除了就限制战争武器达成协议,还就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成立常设仲裁法院达成协议,史称“海牙公约”。1907年的海牙会议除了更多地就国际间的战争、中立等问题作出规定,还一致通过了对争斗各方进行“强迫仲裁”的原则。海牙会议因此成为最早的国际联盟组织雏形,海牙仲裁原则以及和平解决国际纠纷的精神也成为人类野蛮交往史上最早的国际公认的文明准则。)

     (五)庚子索款商谈中的中国代言人

     所谓八国协商庚子赔款数额,其实是美国和七国之间的谈判。面对中国,美国当然代表本国利益,但是面对七国,美国实际上代表了中国的利益。作为弱败国家和注定赔偿的一方,中国被排除在外这个漫长的商议过程之外,不仅没有发言权,而且只能听候发落。中国需要一个代言人,中国幸而意外地获得了美国这个世界后起的工业强国、民主大国做自己利益的代言人。在长达三个季度的商议中,不知当时等待发落的清政府是否有机会获知美国为中国遏制列强的义举?

     1901年9月《辛丑条约》签订。海牙仲裁没有支持美国的主张,中国总赔款总数为四亿五千万中国海关银两(三亿三千三百万美元)。俄国索赔款项最多,占总数将近百分之三十;仅次于俄国的是德国,占总数的百分之二十。相对于其他各国损失比例,美国索求的赔款数目最少,是两千四百万美元,占赔款总额的百分之七。

   虽然庚子协商中美国没有能够将列强的索款总数压下来,但是美国仍然为中国争取到了两项具体好处:一,中国的赔款期限将延续39年;二,中国将按照证券的原票面价值支付。这对于挽救中国财政,稳定社会以及列强尽快从中国撤军,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庚子索款中美国对中国的贡献

     在中国当时的历史环境下,美国的贡献其实远远不止于上述两项具体成果。在那个在列强称霸、国难当头的历史时刻,美国实际上充当了中国的保护者。美国成为一座防止泛滥洪水决堤灭顶的大坝。人们可以想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如果对华索赔委员会中没有美国的存在,没有美国这个唯一的对抗力量的支撑,索赔的结果将是什么?而中国又将何以为继?

     中国国弱民贫,却以暴力攻击西方工商业文明的进入,义和团清政府在八国被迫武力干预下败北,接受索赔等惩罚性条件,诚然是极为屈辱的经验,然而回首历史,却是中国近代转型的痛苦开端。对于一个自我封闭的古老帝国,这是打开国门进入世界的代价,是转换思维方式,开放国民意识的必然过程。如果不是一百年前坚定地抱残守缺,拒绝先进的工商业文明,中国不至于落后世界一百年。而在那个迟早要到来的痛苦过程中,先是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二度照会,使中国避免了被列强瓜分的灭国之运,继而因美国对公正原则的坚持,防止了列强扩大索赔,摧毁中国经济。

     读完这一节和“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的后也许有人问:为什么美国要尽力维护中国的利益,坚持对中国的公正原则?难道美国对中国情有独钟?持“利益是国际交往唯一原则”信念的人,也不大能够认在认可美国为中国主持正义的事实。然而了解美国建国历史、立国精神的人,了解美国一贯外交方针的人,认真地检阅美国外交行为史实而不是人云亦云地让过去的印象指挥自己的人,就不会对此发出疑问感到惊讶,就会明白美国并非对中国情有独锺,更不是对中国另有所图:公正原则是美国在国际事务中努力奉行的原则之一,而且美国柄持本国利益与人类利益一致的信念。这个结论决不是一种理念和争论的结果,而仅仅是美国对华外交行为历史和事实的证明。在上个世纪初的弱肉强食的国际环境里,在人类最后发现的一片新大陆,出现了这么一个能够坚持公道的大国、强国,受惠的人类应当为此感谢造物!而我们面对这些事实,除了应当检点过去的资讯环境所造成的大脑中的“硬伤”,还应当至少意识到在简体字资讯所没有触及的彼岸,有一个不同的语境和世界的存在,它同样应当成为我判断国际乃至中国事务的参照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