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经济伦理的爱国主义 ——试论李斯特的经济伦理思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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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经济伦理的爱国主义 ——试论李斯特的经济伦理思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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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国家的利益不能单纯地理解为所拥有的财富的总和。李斯特认为,国家的目标“不仅仅是财富,而是强大和财富并举。”(注:《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209页。)李斯特认为,在一个有许多强弱不同、大小不等、 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所组成的世界上,一个国家要“从弱小转变到强大”,要“使它获得长期的生存的保障”,“这些都是政治任务”,是“政治经济任务”。(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153页。 )这里国家的独立和权力是一项重要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发展一些对于实现这一目标具有头等重要意义的,即使从单纯的经济价值来看是不值得的。国家还要发展和文化等精神生产,保持国家的经济安全,使经济持续发展,以实现长远的目标,维系国家的长期的生存。这里李斯特提出的“权力”的概念也就是“国力”的概念。在他看来,这种维持国家的未来发展和长期生存的力量,无论如何也不能归结为个人利益的总和。
第三,针对斯密所谓个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可以通过“自由竞争”这只“看不见的手”自动地转化为公共利益的说法,李斯特强调了经济发展中社会协作的重要性。他说,“一个国家的整个社会状况,主要决定于工作种类与工作划分以及国家的生产力协作原则。”而这种协作有赖于一种团结精神。(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140页。 )个人之间的经济的竞争固然可以激发人们的上进心,推动经济发展,但是如果竞争精神超过了团结精神,那么就会像上汉撒同盟的那些城市那样,“各城市之间互争优势,各自为本身的小范围利益争胜,这种竞争观念超出了整个同盟的团结精神”,那么只能招致失败。(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26页。)信息来源"岁月联盟"
总之,在李斯特看来,作为经济伦理的基础是爱国主义。这种爱国主义并不否定个人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个人的进取心、竞胜心,也不主张国家对于私人经济如何使用自己的生产力和资金发号施令。国家所作的是,使个人了解单靠他自己的力量是无法进行的那些事。“只要同社会利益无所抵触,一般说来,个人自由是好事;同样的道理,个人也只有在与国家福利相一致的这个限度上才能不受限制。”(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151页。 )反之, 则必须受到限制和约束。所以,从根本上说,必须把爱国主义而不是“支离破碎的狭隘的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作为经济伦理的基础。
李斯特的经济伦理把爱国主义作为基本的原则,不但是针对斯密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也是针对其世界主义的。在李斯特看来,以斯密为代表的流行经济学的一个重大的缺陷是“无边无际的世界主义,它不承认国家原则,也不考虑如何满足国家利益。”(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152页。 )李斯特指出,斯密的学说揭示了许多以前未被认识的有价值的真理,但是也受到了当时的学术界风气的影响,其中之一就是世界主义。他说,斯密的体系“正好出现在世界主义时代,因此受命于世界主义精神的该体系也就得到这个时代的厚爱。全球的自由、永恒的和平、天赋的权利、全人类大家庭的联合等等都是当时的哲人和慈善家们喜欢谈论的话题。”(注:《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见《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218页。 )这种世界主义设想建立一种全球的自由贸易体系,但是其真实性和现实可能性是值得怀疑的。"岁月联盟"提供
在他看来,世界主义虽然是一个美好的理想,但是现实的情况是“在个人和全人类之间还有一个中介者,这就是国家。”“各个国家各有它特有的语言和文字、传统和历史、风俗和习惯、和制度,它需要这一切来求得生存、独立、改进以及在未来岁月中继续存在,它有自己的疆土;这是一个团体,是由千头万绪的精神关系和利益关系结合起来,它把自己合并成一个独立整体的,它承认它自己的和本身范围以内的权利法则,但与别的同类团体在国家自由上仍然处于对立地位,因此在目前世界形势下,只能依靠它自己的力量和资源来保持生存和独立。个人主要依靠国家并且在国家范围内获得文化、生产力、安全和繁荣,同样地人类的文明只有依靠各个国家的文明和发展才能设想,才有可能。”(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152页。)
李斯特强调,一方面必须承认“生产力发展的世界性趋向”,(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 113页。)必须看到随着工具的改进,世界上的文明国家通过物质和文化方面的交流而联合在一起的密切程度将会大大的提高;另一方面也不能不看到,现实的世界是一个由许多千差万别的国家组成的世界,不能用世界主义的空想来代替现实。他认为斯密学派的主张,尤其是萨依所主张的世界主义的症结在于,“把那些还没有出现的情况假定为已经实际存在的情况”。 (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 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117页。) [www.Syue.com]
此外,李斯特还用大量的材料说明,事实上世界主义的经济学并没有被付诸实践。以斯密的母国英国为例,其经济政策仅仅是受自身利益、民族情绪和偏见的指使,而不是出自世界主义的道德目的。“任何一个英国人,特别是英国领导人,决不可能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注:《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见《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117页。)他们的实际所为, 以为他自己的国家谋福利为唯一目的。他们想依仗当时在经济上占有的支配地位,试图通过政治措施来增进国家的财富,加强国力,使其他所有国家望尘莫及,想把世界上的一切财富和权力让给他们。可见世界主义是虚伪的。
在人类被分为互相独立的国家的状况存在的世界上,各个国家发展经济的目的都是为了国家的独立和强大。而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都有自己的特殊的利益。那些发展程度较高的国家,也不例外。不仅如此,“一个国家在自由、文明和工业方面比其他国家越进步,就越怕丧失独立,竭尽全力提高生产力以增强其政治力量的动机就越强烈。”(注:《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见《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238页。 )而对于那些落后国家的文明进步而言,“最大的障碍莫过于世界上各种互相竞争的国家所奉行的自私而贪婪的政策”,(注:《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见《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49页。)“所以完全有理由认为,国家不应该为了试图促进人类未来经济进步而牺牲自己为实现国家经济独立所取得的进步。牺牲国家利益的政策,决不会有利于全人类,只可能有利于经济上占优势的国家。”(注:《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见《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47页。) 本文来自"岁月联盟"
总之,既然现在还不存在世界共和国,那么,经济学就是国家经济学。作为经济伦理的基础的伦理观念就不是个人主义,而是爱国主义;既然“个人的幸福全系于国家的独立和进步”,那么“个人应该接受出于国家整体利益而采取的限制”。(注:《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见《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31页。)“个人应该随时准备为国家 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这种牺牲是正当而崇高的。”(注:《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见《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商务印书馆,1997年,中译本,第29页。)
三、李斯特经济伦理思想的启示
李斯特的经济伦理思想在西方近代的思想史上,可谓独树一帜。他所提出的主要问题是,考察经济学和经济伦理的基点到底是放在一个抽象的不属于任何国家而直接属于世界或人类的个人(经济人),还是放在一个属于特定的国家的“道德人”的基础之上。这一问题在今天,仍然具有现实的意义。确实,我们所处的时代已经大大不同于李斯特所处的时代,经济的全球化已经成为一个趋势。但是,经济的全球化是否意味着世界主义已经实现呢?西方有些舆论认为经济的全球化,市场的全球化,已经使国家的意义,尤其是作为一个经济单位的意义削弱。(注:参见赖克著:《国家的作用》,上海译文出版社,中译本。)与此同时,在经济伦理的问题上,李斯特所批评的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抽象的“经济人”假说,在当代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在一些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家那里已经成为分析各种社会问题(如政治、家庭等等)和伦理问题的基本假设,出现了如德国的经济伦家科斯洛夫斯基所说的经济学帝国主义。这两者结合在一起,成为潮流。这种潮流在我国也有所反映,一度国际社会一体化之类的说法颇为流行。而在经济伦理的领域里,有一些论者,以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包括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主义以来的主流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说为出发点,强调在市场经济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市场中的契约关系;我国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意味着人们已经从“计划人”变成了“市场人”,市场中的契约关系将成为基本的人际关系,而处理这种关系的基本的原则则是个人的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这样一来,在市场中个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否需要,是否可能同爱国主义统一起来,就成了问题。爱国主义被排除在经济伦理视野之外,只能存在于其他的领域。但是,现实生活却给我们提出了另一方面的问题,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的冲突以及综合国力的竞争十分激烈。李斯特所说的,世界主义虽然是一个美好的理想,尽管生产力的发展具有世界性的趋向,现实的世界却是一个由许多千差万别的国家组成的世界,至今并没有失去其现实性。而爱国主义作为经济发展的精神动力,同样也没有失去其现实性。 Www.Syue.Com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受到发达国家的经济和技术优势的压力,我们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在经济领域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这就需要从事经济活动的公民,具有爱国主义的精神,在自己的经济活动中把“振兴中华”,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作为一个奋斗目标,而不能仅仅把个人或的利益最大化作为唯一的目标。因此,把爱国主义纳入经济伦理的视野是十分必要的。如何继承和发扬近代以来以“实业救国”为标志的爱国主义的经济伦理传统,并赋予的意义,将它落实到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是经济伦理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愿与学界同仁共同努力。["岁月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