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得利润,我来埋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6 20:52:21
“环境成本”往往沦为某些人的修辞伎俩,掩盖了这个成本到底要由谁来埋单的血淋淋事实。

10月1日是吐瓦鲁(Tuvalu)的国庆。1978年10月1日,原名“埃里斯群岛”的九个球状珊瑚岛,正式脱离英国的殖民统治,独立建国。这个南太平洋岛国的面积只有26平方公里,在全世界排名第229;它的人口不超过11000人,是全球人口第二少的国家(仅次于梵蒂冈)。吐瓦鲁地势平坦,最高的地方也超不出海平面4米;所以有人开玩笑,说这个国家的面积在每天海水涨潮和退潮的时候都是不同的。

这个国家不像马尔代夫,没有什么观光产业,更没什么值得称道的土特产。它的名气似乎全部来自近年流传甚广的一个传言,那就是它将成为全球第一个因为气候暖化所引致的海平面上升,而被迫全民撤离国土的国家。虽然该国元首曾经否认有这个需要,但许多国际组织还是把它列入濒危名单,建议它必须采取移民行动。
吐瓦鲁的故事是环境风险伦理学的经典个案,因为它的国民对于当前的困境似乎不用负上任何责任。这个国家太穷,土地太贫瘠,不要说工业了,它根本连农业都没有;你说它每年能排放出多少吨的碳呢?吐瓦鲁的国民都是传统的渔民,既没有从事什么恶化气候的行业,也没享受到多少现代物质文明的好处;但他们却要比任何人都更强烈地感受到全球暖化的威胁,这个低度发展的国家要比所有发达国家更早承担气候变化的后果。
这就牵涉到了德国社会学家贝克(Ulrich Beck)不断强调的风险公平了。如果说传统工业社会的公平问题是利润应该怎么分配,那么现代风险社会的重点就是如何公平地分配风险。他在新著《风险中的世界》(World at Risk)里言简意赅地陈述了全球环境危机中的主要矛盾:“社会位置和社会决策责任从具体时空之中的分离,引致陌生人群成为可能的物理及社会伤害的对象”。也就是说,一代人干了一些事,后果却是下一代人的事;甲地的人作了一些决定,风险却由乙地的居民承受。从这个角度来看,环境问题还是一个正义的问题;破坏环境的人可以从这个过程里得到一些好处,但大部分的恶果则落在那些连好处都没怎么捞到的无辜人民身上。这种情况公平吗?
风险正义的问题并不遥远,因为它不只发生在我们和吐瓦鲁的关系之间,它还天天考验着我们自己的国家。
继湖南、陕西、云南和河南各省之后,福建上杭最近也爆出了儿童集体铅中毒的事件。每当这类消息传出,我们都会看见愤怒的居民在街上聚集抗议的场面。为什么他们要这么生气?为什么他们在这么声嘶力竭地哭诉?这当然是因为他们的孩子有生命的危险。但我以为在这股浓烈的情绪里面,还有一种不需理论说明但却朴实直接的感觉,它是一种对不公义的天然愤怒。
几十年来,这些农民从地方上的发展得到了多少好处呢?他们是那些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的股东吗?那些企业有没有把所得到利润分赠给他们?有没有人计算过这些居民和他们的孩子从那些污染里面究竟获得过什么?在这么多铅中毒的案例里面,有多少受害者是那些肇事企业主管阶层的子弟?它们老板的孩子中毒了吗?他们可曾亲身蒙受铅中毒的滋味?
不止如此,我们还要追究决策责任的问题。是谁允许那些企业在水源附近设厂?是谁在监管他们日常排放的废物?有谁问过这些受到影响的居民的意见?可曾有人觉得他们的意见是回事?
我们不是不知道环境污染的风险,所以大家才会把“环境成本”挂在嘴边,要求大家注意经济发展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惜“环境成本”这四个字就和“可持续发展”一样,太过干净太过含糊,也太过中性,往往沦为某些人的修辞伎俩,反而掩盖了这个成本到底要由谁来埋单的血淋淋事实。因为我们总是把环境问题说成是全人类的问题,把“环境成本”轻易说成是整个社会一起支付的抽象概念,于是我们就忘记了真实情况并非如此。真实情况是你可以继续开你的四轮驱动车,让吐瓦鲁的居民自己去搬家;真实情况是你可以从你的生意里赚到一大笔钱,住在城市中的宽敞舒适的住宅,饮用安全洁净的食水;把受污染的河流留给其他人去慢慢品味。“环境成本”的确是整个社会一起承担的,只不过这种承担既不同时也不公平。正如经济发展对整个国家都有好处,只不过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充分享受到它。更严重的问题在于,那些最不能从经济发展中得利的人,反而要比谁都更早吞下发展的苦果。这个社会的贫富差距与收入差距,往往也就等同于环境风险分配的差距,所得最少的人要承受最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