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警察如何打死公民万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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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警察如何打死公民万建国

发表于 2009-10-08 17:20:32

 

本文记录的是审讯室里的一些刑讯逼供秘笈。
           
南昌警察如何打死公民万建国

记者 邓飞 发自江西

一副手铐、一根麻绳、一张毛毯、一个摩托车头盔、一根木棍、一根方形电警棍、两根圆形电警棍——南昌市7名警察用上述工具对一个叫万建国的人逼取口供,最后导致该人死亡。
中国政法界一直尝试解决刑讯逼供导致的伤亡事故。但遗憾的是,万成为最新的一个受害者,并成为一个骇人听闻的焦点事件。万建国之死能否成为中国遏止凶残的刑讯逼供的一缕努力——丧失的是生命,损害的却是整个司法体系的权威和公信。

不要同情这个人
2008 年5 月22 日至28 日,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陆续发生注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简称静丙)”致6人死亡的恶性事件。5 月30 日,江西省公安厅成立“5.30”专案组,并决定由南昌市公安局负责立案侦查。
南昌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员万建国被警方列为犯罪嫌疑人,警方怀疑是他对静丙加热后导致药物产生毒性,杀死药物使用者,进而打击和取代该药品供货商。
2008年7月5日,南昌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万立案侦查,同日将其刑事拘留。
南昌警方尽遣精锐——专案组成员之一的夏向东是南昌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刚从南昌市东湖公安局副局长兼刑侦大队长一职上位,被当地媒体一直冠以“破案能手”。支持夏的则是市局、东湖和西湖两个分局三处精干力量——市局刑侦支队三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邓鸿飞、东湖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熊玉儿、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刑侦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郭松林、西湖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夏冬、九中队副中队长吴传龙等多次立功受奖的警官。
8 月7 日上午,“5.30”专案组在江西省公安厅开会,决定将万建国从上高县看守所转押到南昌市新建县看守所,更换人员和地方对万进行审讯,并开始启动狱内侦查手段。
根据警方相关教科书的解释,狱侦狱控是指侦查机关在公安、看守所、监狱及驻监检察等部门的配合下,通过秘密方式物色狱内服刑人员,用以对被羁押的侦查对象贴身查探,从而有目的的了解、掌握侦查对象的犯罪事实、犯罪心理等情况,并获取相关证据的侦查活动。
在转押前,专案组决定交由南昌市公安局对万建国审讯一天,对万施加心理压力,
当日15 时30 分许,西湖刑侦大队会议室。夏向东和专案组另一成员、江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大案件侦查处处长夏红色召集上述5名警官和2名民警召开会议,布置安排审讯任务。
夏向东传达了专案组的决定.对审讯人员进行了分班——夏冬、吴传龙、李辉组成第一班,由夏冬负责主审,审讯时间为当天18 时至次日6 时。熊玉儿、郭松林,聂军,邓鸿飞组成第二班,由熊玉儿负责主审,审讯时间为次日6 时至18 时。
夏要他的部下们坚信万建国就是罪犯,但万有一定的社会阅历,虽然交代了一些情况,但相互矛盾,并且无法印证。数名警察证实说,夏称万为“臭皮腊子、社会渣子”,对待这种人在审讯过程中要以暴制暴,“大家不要同情这个人”。
夏称,他比较了解西湖组和东湖组的审讯特点——西湖组负责人夏冬审讯比较凶,对社会上的罗汉(即有较强悍的街头犯罪人员——记者注)审讯有一套,整个西湖组比较有杀气。而东湖组负责人熊玉儿在审讯时比较讲究谋略,比较文弱。
受到表扬的夏冬起身,在会上做了反身吊挂的示范动作——将人双手反铐在背后,然后用一根结实的麻绳悬空吊起,双脚尖稍微着地,双手的高度大概到脖子位置,挂久了,人的手臂差不多就废掉,人越挣扎就越痛。
市局的邓鸿飞因为个子较大,“审讯气势上蛮凶”,被夏安排补充东湖组的力量。
夏向东鼓励部下们要有信心,加大力度把案件拿下来,不能让万建国有侥幸心理,并举了西湖以前的例子,争取通过一天的审讯全面突破万建国,圆满破案。

17小时的拷打
法律规定,一个犯罪嫌疑人在办理刑事拘留手续后将送进法定的羁押场所——看守所。
公安部《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提讯人犯,除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或者宣判外,一般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因侦查工作需要,提人犯出所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起赃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领导的批示,凭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提解。
不符合上述两款规定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出人犯。看守所承需要担保障人犯的安全和合法权益。之前,万建国被关押于江西省上高县看守所的7 号监房。江西省上高县看守所副所长聂矛牯说,每次看见万被提审回来,他都问问情况,掀开衣服查看有无被殴打。
聂证实说,他从没看到万建国身上有伤痕,即证明万在上高看守所是安全的——但这正是南昌警方要对万转押看守所的原因。警方一般利用在转所期间,将嫌疑人带出看守所,带到公安局私设刑堂,用暴力手段实现突破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拿到口供。
万显然也知道了监外提审的秘密。
8 月7 日上午8 时,万建国在离开上高县看守所之前,跑到监室摄像镜头前在12分钟共做了46 个俯卧撑,试图证明自己的健康状况。
但万所做的一切防护已经无济于事。8月7日18时许,夏冬带着西湖组警察对万建国进行审讯,一个叫李辉的民警带了两根电警棍——警方一般使用100万伏以上的高压电棍,电棍的二个电极高压电经过人体形成回路,就象一根钢针穿透肉体一样,被电击者轻者将痉挛、昏厥、大小便失禁,重者可能导致心脏骤停甚至死亡。使用该种酷刑需要使用电棍者手法娴熟而快速点击,既能令人痛苦万分,又不会造成重大伤亡,且不会出现瘀斑青紫等明显伤痕。
南昌市检察院查明:晚22时许到次日1时许,夏冬、吴传龙、帅毅为了逼取万建国的口供,两次对万建国实施反身吊挂,并持电警棍电击万的手背、手臂。凌晨4时许至6时许的审讯中,吴传龙、李辉和蔡步提对万建国反身吊挂一次。
西湖警察还是一无所获。
8月8日6 时30 分,熊玉儿带着东湖组的警察入场进行新一轮审讯。一个叫聂军的民警带来一根电警棍和一根圆形木棍。
为了逼迫万指控自己,熊玉儿叫警察们三次将万建国反身吊挂。期间,郭松林还找来细绳将万的脚镣和审讯椅连接起来,熊玉儿、郭松林、聂军多次脚踩细绳,使万稍微着地的双脚悬空,加重反吊的双臂痛苦。吊挂中,郭松林持木棍击打了万建国的膝盖和小腿部。
聂军则多次打开电警棍,点击万全身各处。
南昌政法界内部人士说,就是铁打的人都无法忍受:被双手反吊悬空,头上套个摩托车头盔呼吸不畅,然后被电击包括生殖器在内的身体各处。万建国在空中摇晃着,痛哭、求乞、呻吟,翻来覆去说他绝对没有作案害死那些病人,但被警察嗤之以鼻。
邓鸿飞给万喂了些水,叹息,说,还不招,吃这个苦做什么?
最后,绝望的万建国多次咬舌试图自杀,但这个工作被邓鸿飞视为对审讯人员挑衅,就上前抓住万的头撞窗户。
10时40分许,邓鸿飞持电警棍捅了万建国的嘴唇,警告他不得咬舌自尽。
谁都会对伸到自己嘴里的警棍本能表现反感,万可能感觉脏,吐出一口痰。但邓认为万建国此举是对审讯人员的人格侮辱,被激怒。
邓暴跳如雷,立即拿起审讯室里的一张毛毯垫在万的身上,持木棍击打万德上臂部、背部一顿猛击——毛毯可以帮助掩饰棍棒打在人体上造成的外伤,如此,遭遇刑讯逼供的人也就没有证据证明被警察殴打,进而便于法官判定不存在刑讯逼供行为。毛毯掉落后,邓继续持木棍击打万德胸部、上腹部。
之后,邓丢掉木棍,紧捏拳头击打万的腹部,接着,邓又按住万的头部撞击窗户栏杆,致使戴在万头上的摩托车头盔掉落在地——没有警察供认是谁、在何时给万带上这个头盔,但这个头盔也是有秘密的——戴着人头上,可以令人呼吸困难,甚至窒息却不会出现伤痕,逼迫嫌疑人尽快完成招供,来摆脱眼下诸多生存困境。
流传在警察之间的一个小秘密是:殴打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最好不要自己动手,其他人打的时候最好不要在场。在邓鸿飞像击打沙袋一样殴打万时,“颇有谋略”的熊玉儿离开审讯室。
11 时30 分许,万建国的头耷了下来,血汩汩从嘴里流出,警察们赶紧将他取下,放在地上手忙脚乱开始施救——邓鸿飞做心脏按压,聂军蹲在旁边掐人中,郭松林打开电扇给万吹风,并找来毛巾帮他抚胸,见不妙,郭松林拨打急救电话,嫌急救中心太慢,就跑到隔壁的南昌第六人民医院找医生。
11 时40 分,3名医生赶来审讯室,发现人已死亡。
惊恐的警察们还不愿意相信他们打死了人。11 时53 分,4个警察抬着万冲进六医院大喊抢救,但万的瞳孔已经散大,呼吸、心跳停止。
11 时55 分,医生宣布43岁的万死亡。
万死后,邓鸿飞找熊玉儿问主意,但熊说领导都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连夏向东都想躲,还叫他叮嘱大家不要说他讲了以暴制暴的话。
12时许,相关警官赶到西湖分局开了个短会。会后,夏向东找夏冬和熊玉儿等人交代不要说他在会上讲了以暴制暴的话,并要求传达到每位参加会议的人员。夏冬问夏向东审讯室的那些工具要不要清理,得到同意。
夏冬即带着吴传龙、李辉来到审讯室,带走了木棍.电警棍、绳子。随后,李辉将两根圆形电警棍藏在二中队中队长办公室,将方形电警棍藏在自已办公室,将木棍丢弃到南昌市第六医院对面的章氏快餐店门前垃圾桶里。
吊起万建国的那一根结实麻绳则被抛入南昌市海关桥附近的抚河中。
吴传龙称,事毕,他和夏冬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夏向东办公室时,夏问审讯室还有东西吗,夏冬说没有了 ,地都扫干净了。
经法医鉴定:万建国死亡原因为钝性外力作用于胸部致心、肺挫伤和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审讯过程中精神紧张、疲劳等因素作用下以及其本身所患的心脏病变引起急性循环呼吸功能衰竭,其中机械性损伤等因素在其死亡过程中起主要作用,其本身所患的心脏病变起一定得辅助促进作用。
2008年9月,上述多名警察因万建国案被南昌市检察院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 2009年6月8日,南昌市检察院逮捕了夏向东。

没有结束的审判
6 月10 日,南昌市检察院以洪检刑诉(2009 ) 34 号起诉书,指控邓鸿飞犯故意伤害罪,夏向东、郭松林、熊玉儿犯刑讯逼供罪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万的诉讼代理人提出4被告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要求匿名的北京法律专家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提出质疑。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该法第234条和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而后两条,正是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的条款。
“普通人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都很可能判死刑,刑讯逼供致死,按法律规定就是要依照故意杀人罪的规定从重处罚,如果严格依法办事,有警察显然难逃死刑。”这位话锋一转,“但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致人死亡不仅没有依法按照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死的罪名从重处罚,相反都是减轻处罚。迄今为止,中国还没有一个司法工作人员因为刑讯逼供打死人被判过死刑,这实际上是司法机关违法对警察的袒护,也是刑讯逼供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
正如这位专家所言,在本案中,有关警察显然都得到了违反法律原则的从轻处置——用电警棍电击万建国的民警聂军免于起诉。和他一起得到宽大处理的还有夏冬和他的西湖组警察——他们被认定反身吊挂和电击万建国,但情节轻微。
4名警官在法庭上表现各异。
邓鸿飞说,他没有击打万建国的胸、腹部及上臂部。邓的律师说,万建国被多名警察殴打,不能让邓鸿飞一人承担主要责任。但法院认为有郭松林、熊玉儿指认邓用木棍击打万,而木棍击打才能形成胸腹部等伤痕,抢救时的胸部按压不可能形成心肺挫伤。邓鸿飞殴打万建国的部位及力度,其主现上具有伤害的犯罪故意,客观上造成直接导致万建国心、肺挫伤进而引起急性循环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的结果,已由刑讯逼供的犯罪构成转化为故意伤害的犯罪构成,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法院认为,邓鸿飞的行为属于共同实行过限——在与郭松林、熊玉儿等人共同刑讯逼供时,感觉被万羞辱,单独对万一顿暴打,其伤害的犯罪故意超出了刑讯逼供的共同故意范围,应单独以故意伤害罪承担刑事责任.
夏向东辩称,他所称的“以暴制暴”是公安侦查民警在抓捕犯罪分子和打黑除恶过程中,为了减少和避免群众和干警自身的伤亡而采取的一种迅速、果断的处置措施,而不是对万刑讯逼供。夏强调说,他一直反对并制止不文明的审讯行为。他认为涉案民警与他有利害关系,串供起来针对他。法院认为夏冬、吴传龙、熊玉儿、郭松林、聂军、邓鸿飞等人的供述系分别关押期间所作,均作了同步录音录象,取证程序合法。
但警察们说,夏向东要求对万以暴制暴,只差没有明说如何打万建国,“如果不是刑侦支队长说这句话,也不可能出这样的事”。
“没有一个警官傻到对部下讲解如何殴打嫌疑人”南昌政法界内部人士称,对嫌疑人采取暴力刑讯逼供,他们一般称给对象上手段,吃点苦或加大办案力度。
法院最后认定,夏向东在布置审讯任务的会议上要求以暴制暴,授意他人刑讯逼供,属于刑法规定的教唆犯,应当认定为刑讯逼供罪的共犯。
主审警官熊玉儿拒绝承认殴打万。法院认为,只有邓鸿飞一人熊玉儿持木棍击打万建国大腿和臀部,且法医鉴定中也未反映被害人臀部存在伤情,认定熊动手殴打万的证据不足。
熊甚至拒绝承认他指令警察反吊万建国,他似乎是一清二白的局外人。但法院认为,有聂军和郭松林指认熊指令反吊。
上述警察曾多次立功受奖的证明被提交法庭,试图证明他们平时表现一贯良好,为社会做出贡献。
2009年8月,法院判邓鸿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夏向东犯刑讯逼供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郭松林和熊玉儿犯刑讯逼供罪,但犯罪情节轻徽,有悔罪表现,免予刑事处罚。
万的家属批评法医鉴定说万心脏病变,为警察逼供致死分解一定罪责。家属称,万建国身体强壮,是当地长跑爱好者,一天要跑上数千米。此外,南昌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证明万自从2004 年3 月参保以来,未发生任何门诊、住院费用,未发生任何零星报销。
2009年8月17日,吴佩奋认为这是一次庇护杀人警察的枉法裁判,量刑过轻,要求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4天后,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做出洪检刑抗答【2009】5号《抗诉请求答复书》称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决定不抗诉。
吴不得不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继续要求抗诉。
或许是良心发现,今年39岁的邓鸿飞在法庭上痛哭流涕,请求得到万的家属的谅解——正是他的狂暴,令一个人命丧黄泉,令一个家庭破碎,令无数人揪心痛苦。
为这场刑讯逼供感觉悔恨的应该还有其他所有警察。从理论上说,熊玉儿和郭松林将因犯罪被调离警察岗位,只是因为免予刑事处罚而可以保留公务员身份。而万的家属在互联网上写出了其他所有参与吊打万建国的警察,他们将背负多名的骂名。
发生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的6条因为注射静丙的命案,南昌警方声称主要的犯罪嫌疑万建国死亡,警方只能撤案。
《凤凰周刊》在年初发表《南昌连环命案乱相》一文,发现静丙对储存条件要求极高,须在2℃~8℃避光的环境下保存和运输,只能冷藏不能冷冻,也不能遇高温,冷冻后解冻或高温都可能导致蛋白质变性,会对使用者产生严重的过敏反应,甚至危及生命。而该批静丙的生产厂家管理不当——200多员工可以凭借处方每天可低价购买两瓶,该些保管不一的静丙大多被药贩子提价搜集买走,再高价流向医院。
医药界人士认为,静丙在黑市中流转一年中导致蛋白质变性,应是杀死6病患的真正原因。
但最终的结论需要司法部门做出,但至今南昌未能交出答卷。可以确定的是,一群警察刑讯逼供打死了万建国,而导致万建国死亡的静丙6命案到底又是因何发生——江西省副省长洪礼和曾承诺:“事情的真相不查一个水落石出,我们决不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