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历任外交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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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历任外交部长2006年12月17日 星期日 14:26

周恩来 

周恩来(Zhou Enlai 1898.3.5-1976.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4年9月前称政务院)总理,1958年前兼任外交部长,历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主席等职。新中国外交事业的创始人和主要领导者之一。原籍浙江绍兴,出生于江苏淮安。1917年在天津南开学校毕业,后赴日本和法国求学。192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4年回国后,曾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等职。大革命失败后,先后领导上海工人武装起义和南昌起义。1928年在中共六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1931年底,进入江西和福建中央革命根据地,先后任苏区中央局书记、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等职。1934年参加长征,在遵义会议上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1936年西安事变时任中共全权代表与蒋介石谈判,迫使蒋接受抗日的主张。抗日战争期间,先后参加中共长江局的领导工作和领导南方局,代表中共长期在国民党统治区做统战工作,并广泛开展对国际友好人士的宣传和团结工作。1945年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抗战胜利后,率中共代表团同国民党谈判。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后,协助毛泽东组织和指挥解放战争,取得胜利。 早在建国前,他就是中国共产党外事工作的主要领导人。主持起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新中国外交的基本原则。建国初期,他根据各国对台湾问题的不同态度,创造了多层次的不同建交方式,如:完全建交、“半建交”和“暂不建交”,只建立商贸关系等。1950年2月,赴莫斯科协助毛泽东同斯大林谈判,缔结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同年6月,参与抗美援朝的战略决策。11月,迫使联合国同意中国政府特别代表出席联合国安理会,控诉美国对中国领土台湾的武装侵略。1951年7月至1953年7月,直接领导朝鲜停战谈判和停战协定的签订。1951年,提出外事队伍建设的方针,即:“站稳立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严守纪律”。1952年在新中国第一次使节会议上,根据毛泽东的决策思想,提出另起炉灶、一边倒、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礼尚往来、互通有无、团结世界人民等六条外交方针。朝鲜停战后,大力推行和平外交政策。1953年12月接待印度访华代表团时,首次提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后来写入《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1954年访问印度、缅甸时,分别与两国总理在联合声明中共同倡导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际关系的普遍准则。1954年4月,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日内瓦会议,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国际统一战线的策略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思想与有关各方谈判,促使会议解决了印度支那问题,越南北方、老挝、柬埔寨三国的独立获得了国际承认。1955年4月,率中国代表团出席亚非会议,进一步阐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参与制定了万隆十项原则,广泛结交了亚非国家新朋友。亚非会议后,亲自制定了解决边界问题和华侨双重国籍问题的指导思想、具体政策和原则,妥善解决了同许多邻国的边界问题和华侨双重国籍等历史遗留问题,安定了中国的周边环境。1956年波匈事件发生后,为纠正苏联在社会主义国家关系方面的错误和促进社会主义国家的团结,周恩来于1957年1月出访了苏联、波兰和匈牙利,并且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关系也应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从1956年底到1964年初,共访问了埃及、阿尔及利亚、加纳、几内亚、马里、巴基斯坦等28国,提出了中国对亚非国家相互关系的五项原则和中国对外援助的八项原则,强调提供援助应根据平等互利和尊重受援国主权的原则,绝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在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建立和发展关系方面,提出区别对待的方针:对日本,提出“民间先行,以民促官”的方针,从开展民间往来入手,发展两国关系;对英国和荷兰,只建立代办级的外交关系;对法国,采取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做法,使法国在1964年1月成为第一个同中国建立完全外交关系的西方大国;对美国,在坚决反对其侵略干涉政策的同时,主张坐下来谈判,直接领导了1958年~1970年先在日内瓦、后在华沙举行的中美大使级会谈,保持了双方联系的渠道。1969年,抓住美国调整对华政策的契机,与毛泽东一起,做出了打开中美关系的战略决策,并直接领导和主持了1971年的“乒乓外交”、接待美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的多次秘密访华和1972年美总统尼克松正式访华、发表“上海公报”等一系列重大外交行动。对苏联,一方面对其干涉和控制中国的图谋进行坚决斗争,另一方面又尽力防止局势恶化,1969年与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柯西金在北京机场会晤,缓和了两国边界的紧张局势。“文化大革命”期间坚决排除林彪、江青集团对外交工作的严重干扰,在实际工作中尽力纠正极“左”错误,弥补损失,挽回影响。  周恩来善于把外交理论与外交实践相结合,将原则的坚定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相结合,将国际公认的外交准则和手段同中国的优秀传统和哲学思想相结合,从而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外交思想和外交风格。主要著作收入《周恩来文选》上、下卷。建国后主要外交著作和讲话收入《周恩来外交文选》(参见“周恩来外交思想”)。 


陈 毅 

陈毅(Chen Yi 1901.8.26~1972.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1954~1972)兼外交部长(1958~1972)。获元帅军衔。四川乐至人。1919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随南昌起义部队南进,1928年4月与毛泽东会师于井冈山,参与创建井冈山根据地和反“围剿”斗争。红军长征后,他留在南方坚持游击战。抗日战争时期,他任新四军代军长,领导开辟苏南、苏北抗日根据地。解放战争时期,历任新四军军长、华东军区司令员和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委等职,参与组织领导了淮海战役等一系列重大战役。1949年任第三野战军司令员兼政委,参与指挥了渡江战役和解放南京、上海等地的战役。早在建国前,陈毅就参加接待了赴延安的美军观察组。1944年底,他受毛泽东委托,就美总统特使赫尔利调解国共矛盾问题研究对策,主张不接受美蒋条件,采取既不妥协也不破裂的政策,以待时机。这一建议被毛泽东所采纳。建国后至1958年任上海市长。1958年起,他作为副总理兼外交部长,积极贯彻执行毛泽东和周恩来的外交政策思想,参与制订新中国长远的外交战略方针,协助周恩来参与了一系列重要外交活动。1952年10月,作为中共代表团成员出席苏联共产党第19次代表大会,会晤斯大林。1954年10月,率中国党政代表团出访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并顺访波兰。1955年4月,作为周恩来的主要助手和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赴万隆出席亚非会议。1958年2月,首次以副总理兼外长身份随周恩来对朝鲜进行友好访问,对中国人民志愿军回国事宜作了妥善安排。1960年,陪同周恩来或单独率团先后访问了缅甸、印度、尼泊尔、柬埔寨、蒙古、阿富汗等国,签订了中国同尼泊尔的友好条约和经济协定、中国同柬埔寨的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中国同蒙古的友好互助条约以及中国同阿富汗的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1961年5月至1962年5月,率中国代表团出席第二次日内瓦会议,讨论和平解决老挝问题,促使会议达成协议,签订了《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和《关于老挝中立的宣言的议定书》。1963年底至1964年初,应邀参加肯尼亚独立庆典,并陪同周恩来访问非欧亚14国,实现了新中国领导人对非洲大陆的第一次访问。1964年4月至1965年6月,为筹备第二次亚非会议奔波于雅加达、开罗、阿尔及尔之间。当东道国阿尔及利亚发生政变使会议搁浅后,参与磋商,强调亚非团结,反对分裂,促使达成会议延期的协议。此外,他还多次出访亚非国家,仅对缅甸一国,即达10次之多。其中1963年春和1966年春,先后陪同刘少奇对印度尼西亚、缅甸、柬埔寨、越南、巴基斯坦和阿富汗等国进行了友好访问。1965年9月在北京发表著名的记者招待会讲话,阐述中国对一系列国际问题的看法,表明中国外交的严正立场,在国内外均产生深远的影响。“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同林彪、江青集团破坏外交工作的阴谋活动进行了坚决斗争。1969年,受毛泽东委托,主持“四元帅(陈毅、叶剑英、徐向前、聂荣臻)国际形势座谈会”,写出《对战争形势的初步估计》和《对目前局势的看法》等书面报告,认为在可预见的时期内,美、苏单独或联合发动大规模侵华战争的可能性不大;在当时中、美、苏大三角关系中,中苏矛盾大于中美矛盾,美苏矛盾大于中苏矛盾。据此,向周恩来提出利用国际有利形势开展工作的具体设想,成为毛泽东打开中、美关系战略决策的前奏。周恩来对陈毅的外交才干和风格曾作如下评价:他在对外活动中有鲜明的特色和独到之处;他思路开阔,知识深广,眼力敏锐,胆略超人,言谈中往往有新创造、新境界。 


姬鹏飞 

姬鹏飞(Ji Pengfei 1910.2.2~2000.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山西临猗人。1931年参加宁都暴动后加入红军。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过长征。长期担任军队卫生工作和军队政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外交部工作。历任中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外交使团大使衔团长(1950~1953)、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首任大使(1953~1955)、外交部副部长(1955~1972)、外交部部长(1972~1974)。1979年后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1982年后任国务委员、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副组组长、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1982年、1987年分别在中共第十二、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十三届中顾委常委。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兼秘书长,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长期协助周恩来、邓小平同志处理外交事务。参与的重要外交活动有:1973年1月率中国代表团赴巴黎参加关于越南问题的和平谈判。同年6月应邀出访英国、法国、伊朗和巴基斯坦。曾先后出访苏联、日本、朝鲜、蒙古、越南、缅甸、泰国、埃及、阿尔及利亚、罗马尼亚、南斯拉夫、委内瑞拉、加拿大、叙利亚、塞拉利昂、肯尼亚、布隆迪、马达加斯加、毛里求斯、塞舌尔、吉布提、约旦、科威特、阿拉伯也门和阿曼等国家。在兼任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积极贯彻执行中国政府根据“一国两制”的构想制订的和平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的方针政策,参与接待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并出席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签字仪式。 


乔冠华 

乔冠华(Qiao Guanhua 1913.3.28~1983.9.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1974.11~ 1976.12)。江苏盐城人。早年留学德国,获哲学博士学位。抗日战争时期,主要从事新闻工作,撰写国际评论文章。1942年秋到重庆《新华日报》主持《国际专栏》,直至抗战胜利。1946年初随周恩来到上海,参加中共代表团的工作,同年底赴香港,担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外交部外交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外交部部长助理、外交部副部长(1964.3~1974.11)等职。参加的重要外交活动和工作有:1950年10月,作为顾问,陪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派代表伍修权出席联合国安理会,控诉美国对中国领土台湾的武装侵略。1951年7月,担任中国代表团团长李克农的主要顾问,参加板门店朝鲜停战谈判。1954年4月,随同周恩来总理出席日内瓦会议。1961年10月至1962年8月,陪同陈毅外长出席第二次日内瓦会议。在外交部日常工作中,经常起草或组织领导撰写重要外交文件,如:1962年11月周恩来总理就中印边界问题致亚非国家领导人的信,1970年毛泽东主席为支持柬埔寨人民反对美国侵略斗争而发表的五·二声明等。70年代初,作为主管美国事务的外交部副部长、外交部长,协助周恩来为打开中美关系开展了一系列外交活动。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华时,负责与基辛格谈判、草拟中美联合公报。1971年11月,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恢复后,第一次率中国代表团出席第26届联合国大会并在大会上发表讲话,全面阐述了中国的外交政策。自此至1976年,均以中国代表团团长身份出席历届联合国大会。1973年5月,陪同邓小平访问法国。1976年10月,以外交部长身份再次访法。1976年后,任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顾问。主要著作有:《国际述评集》、《从慕尼黑到敦刻尔克》等。 


黄 华 

黄华(Huang Hua 1913.1.25~ ) 曾用名王汝梅。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国务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外长(1976.12~1982.11)。河北磁县人。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燕京大学肄业。1935年参加一二九运动,1936年任北平学生联合会党团成员、燕大学生会主席,1936年任陕北苏区红军总部翻译、后方司令部秘书。协助埃德加·斯诺、尼姆·威尔士、史沫特莱等外国记者采访苏区。1937年10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事。1938年历任西北青年救国联合会组织部长、中共长江局青委、全国学联党团书记,中央青委委员。1940年任延安青年干部学校教育长。1941年任朱德政治秘书、中共中央海外工作委员会秘书长。1944年任中央外事组联络科长,参与接待中外记者参观团和美军观察组的工作。1946年参加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团,任叶剑英的秘书、代表团新闻处处长。1949年历任天津市军管会外事处处长、中共南京市委委员、南京市军管会外事处处长、主持接收国民党外交部、向各国原驻华使节宣布中共中央的建交原则。同年当选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届中央委员。建国后历任中共上海市委员、上海军管会外事处处长。1953年任朝鲜停战政治谈判中方代表和外交部西欧非洲司司长等职。1954年和1955年,随周恩来总理出席日内瓦会议和万隆亚非会议,任中国代表团顾问和发言人。1958年任华沙中美大使级会谈中方顾问。1960年至1971年相继任驻加纳、埃及、加拿大大使。曾任中央三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同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谈判邀请尼克松访华公告文稿事宜。1971年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恢复后,为中国首任常驻联合国及其安全理事会的代表。1976年任外长,曾率中国代表团出席过29、32、33、35和37届联合国大会。1978年和1982年,率团参加联大讨论裁军问题的特别会议,阐述中国在裁军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并代表中国政府向大会提出了《关于立即停止军备竞赛和进行裁军的主要措施的建议》。曾先后出访过加拿大、法国、英国、意大利、扎伊尔、伊朗、巴基斯坦、坦桑尼亚、联邦德国、印度、美国、尼日利亚、苏联等30多个亚、非、欧、美洲国家。1978年8月与日本外相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1978年主持与美国代表的建交谈判,1982年与美国国务卿黑格签署关于解决美售台武器问题的八一七公报。1979年随邓小平副总理访问美国。曾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1983年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多次以副委员长身份率人大代表团到各国访问和出席各种国际会议。中共第十、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十三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1985年至1995年出席国际行动理事会年会,现任中国国际友人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友好联络会会长、中国福利会主席、宋庆龄基金会主席。 


吴学谦 

吴学谦(Wu Xueqian 1921.12.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1988.4~1993.3)、政协第八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1993年当选)。曾任国务委员(1983.6~1988.3)兼外交部长(1982.11~1988.4)。上海市人。193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建国前在上海从事地下党的学生工作,曾任上海地下党学委副书记、代理学委书记。1949年6月起任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派驻布拉格世界民主青年联合会的代表。建国后曾任青年团(后改为共青团)中央国际联络部副部长、部长(1949~1958),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局长(1958~1978)、副部长(1978~1982)、外交部第一副部长(1982.4~1982.11)。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工作期间,以世界和平大会中国分会代表的身份多次参加日本反对原子弹爆炸大会,并曾出访非洲、西亚的许多未建交国家,开展人民外交的活动。担任国务委员兼外长期间,曾访问朝鲜、马来西亚、日本、埃及、肯尼亚、赞比亚、罗马尼亚、法国、联邦德国、美国、加拿大、阿根廷、巴西等亚、非、欧、美洲50多个国家。1986年访问芬兰、瑞典和匈牙利等国,分别签署了中芬、中瑞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中匈领事条约。曾以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务委员兼外长身份出席第38至42届联合国大会。在第41届联大期间,同苏联外长就翌年恢复中苏两国副外长级边界谈判达成了协议。1985年,率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在万隆举行的万隆会议30周年纪念活动和联合国成立40周年纪念大会。1986年在于纳米比亚问题的第14届特别联大会议上重申:中国坚决支持南部非洲人民的正义斗争。1987年出席联合国拉美经济委员会会议,表示中国将进一步发展同拉美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关系,并在纽约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发表讲话指出,中美关系发展的三要素:增进相互了解,正视台湾问题,平等互利发展经济合作。任国务院副总理后,1988年8月率中国代表团参加哈克总统葬礼并访问巴基斯坦。1989年对印度进行友好访问。1990年参加纳米比亚独立庆典,并签署中纳建交联合公报。同年访问加蓬和尼日利亚及日本,出席了明仁天皇的即位典礼。1991年出访印度并参加拉·甘地总理的葬礼。1992年率中国共产党友好代表团访问日本,参加中日邦交正常化20周年庆祝活动。中共中央十二届、十三届委员,在十二届五中全会上增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钱其琛 

钱其琛(Qian Qichen 1928.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1993.3~2003.3 ),外交部长(1988.4~1998.3)。上海嘉定人。194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从事地下党学运,任上海地下党中学区委委员、区学委书记。1945年~1949年在上海《大公报》任职员。1949年~1953年任上海徐汇、长宁、杨浦区党委委员、共青团区委书记。1953年~1954年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研究员。1954年赴苏联中央团校学习。1955年后历任驻苏联使馆二等秘书、高等教育部留学生司处长、对外司副司长,驻苏联使馆参赞(1972.4~1974.4),驻几内亚大使(1974.8~1976.11)兼驻几内亚比绍大使(1974.9~1975.10),外交部新闻司司长(1976.11~1982.4),外交部副部长(1982.4~1988.4),外交部长(1988.4~1998.3),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1991.4~1993.3),副总理兼外交部长(1993.3~1998.3),中共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届中央委员,十四、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担任外长后访问了一百多个国家。1982年~1987年作为中国政府特使进行了11轮中苏副外长级磋商,讨论两国关系正常化问题。1987年2月和8月,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同苏联进行了两轮边界谈判。1988年12月和1989年2月与苏联外长互访,为中苏进行高级会晤、实现关系正常化进行会谈。1991年5月,与苏联外长在莫斯科签署了《中苏国界东段协定》。1992年至1997年以外长身份四次正式访问俄罗斯。1994年9月,在莫斯科与俄外长签署了《中俄国界西段协定》。90年代,多次与美国国务卿会晤,就中美关系及重大国际问题进行会谈。1990年11月、1994年10月和1997年4月分别对美国进行正式访问。1989年后,率团或陪同国家主要领导人访问德国、法国、英国、日本等12国以及欧共体,使中国与西方国家关系在经历一段曲折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91年,出访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提出“三超越”原则,即超越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差异,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等原则基础上发展正常的国家关系。曾率团出席的主要国际会议有:第43届至52届联合国大会、联合国安理会部长级会议、第24届至第28届东盟外长会议、东盟地区论坛首次会议、亚太经合组织部长级会议(第3届至第9届)、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及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会议。1996年,2月至3月先后出席了亚欧会议亚洲成员国外长会议和首届亚欧首脑会议。3月底至4月访问日本等六国。同年7月代表中国首次以东盟对话国的身份出席东盟对话国会议和第三届东盟地区论坛会议。在本届东盟外长会上,东盟正式接纳中国为其全面对话国。同年9月,率团访问加拿大。1997年先后访问法国、埃及、以色列、巴勒斯坦和南非等14国。同年2月出席亚欧外长会议,7月出席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议及东盟与对话国会议。1998年1月~7月访问摩洛哥、古巴等10国。代表中国政府签署的重要外交文件有:中国同印尼复交公报、同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文莱、以色列、韩国和南非建交公报,中国同挪威相互设立总领馆协定、同海地互设商代处协议,及中国政府和苏联政府关于在中苏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和加强军事领域信任的指导原则的协定、柬埔寨和平协定、联合国关于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等。1993年7月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主任。1996年1月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创造条件,打好基础,先后主持召开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八次全体会议。1997年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国务院副总理兼外长赴香港出席香港回归政权交接仪式。1998年4月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 


唐家璇 

唐家璇(Tang Jiaxuan 1938.1.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2003.3~),外交部部长(1998.3.18~2003.3 )。江苏镇江人。1955年~1962年先后在上海复旦大学和北京大学学习。1962年~1964年在广播事业局对外部实习。后历任外交部翻译队翻译,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理事,驻日本使馆二等秘书、一等秘书,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1985.5~1988.4),驻日本使馆公使衔参赞、公使(1988.4~1991.12)和外交部部长助理(1991.12~1993.3),外交部副部长(1993.3~1998.3)等职。中共十五届中央委员。任副外长期间,主管亚洲事务以及领事、礼宾业务。遍访东北亚、东南亚和南亚诸国。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1993年~1997年率团参加中越政府级边界谈判和副外长级磋商,其中1993年10月与越方在河内签署关于解决两国边界领土问题的《基本原则协议》。作为中方代表团团长,主持中印(度)边界问题联合工作小组会谈和副外长级磋商、中不(丹)边界谈判。1993年9月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定》。1995年4月率团赴印尼参加不结盟运动协调局部长级会议并出席万隆会议40周年纪念活动。1995年~1997年间率团参加中国?东盟副外长级磋商。1997年12月率中国代表团出席在日内瓦举行的朝鲜半岛问题四方会谈首次正式会议。任外长以后,1998年4月11日~13日,对印尼进行工作访问。6月4日,在日内瓦主持由中美两国倡议召开的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关于印巴核试验问题的外长会议。6月9日~20日,访问几内亚、科特迪瓦、加纳、多哥、贝宁非洲五国。7月25日,率团赴马尼拉出席第五届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东盟与对话国会议及中国与东盟对话会。29日,顺访菲律宾。31日,对马来西亚进行工作访问。8月31日,率团赴南非德班出席不结盟运动首脑会议。9月18日,参加第53届联大会议并于23日在大会发言。9月27日~29日,访问美国。9月29日至10月4日,访问加拿大。11月14日~15日,参加在马来西亚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第十届部长级会议。1999年1月3日~16日访问埃及、肯尼亚、乌干达、坦桑尼亚、赞比亚和法国。2月4日~6日,对泰国进行工作访问并同泰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二十一世纪合作计划的联合声明》。曾多次陪同中国主要领导人出访,参加中国领导人同各国主要领导人之间的重要会晤。

李肇星 

外交部部长。 
1940年10月生,山东省人,196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 
1964年—1967年 北京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班进修; 
1967年—1968年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科员; 
1968年—1970年 在山西离石、江西上高等地的干校和广州军区牛田洋农场劳动锻炼; 
1970年—1977年 中国驻肯尼亚共和国大使馆职员、随员; 
1977年—1983年 外交部新闻司科员、副处长; 
1983年—1985年 中国驻莱索托王国大使馆一秘; 
1985年—1990年 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司长,外交部发言人; 
1990年—1993年 外交部部长助理; 
1993年—1995年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特命全权大使; 
1995年—1998年 外交部副部长; 
1998年—2001年 中国驻美利坚合众国特命全权大使; 
2001年—2003年 外交部副部长; 
2003年— 外交部部长。 
素有“诗人外交家”之称,出版有诗歌散文集《青春中国》。 已婚,有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