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南元:科学理念宣言中的反科学陈述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4:11:21
 2007年2月26日,中国科学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科学理念的宣言》。宣言基本上正确陈述了科学的理念,对于公众了解科学理念起到了正面的作用。与此同时,也必须指出宣言中有部分陈述宣扬了反科学的主张,对于公众理解科学造成了负面影响,应该加以澄清和纠正。本文是对这些反科学陈述的剖析和反驳。


一、关于科学的“负面影响”


原文1:“科学技术在为人类创造巨大物质和精神财富的同时,也可能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并挑战人类社会长期形成的社会伦理。”


    在分析这段话之前,先讲一则外国笑话:
    一位妙龄女郎在旅游地租了一条小船,划到小岛靠岸,坐在船上津津有味地读着带来的小说。一位警察出现在她面前,对她说:“小姐,此处禁止钓鱼,请你缴纳罚款。”女郎说:“你看到了,我在读书,没有钓鱼。”警察说:“你的船上有钓鱼的工具。”女郎说:“如果你对我罚款,我将会控告你强奸。”警察说:“我没有强奸任何人。”女郎说:“你身上带着强奸的工具。”
    如果你是个健康的成年男士,每天一上班,你的同事就要宣布:“你身上带着强奸的工具,可能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你作何感想?(如果你是个健康的成年女士,每天一上班,你的同事就要宣布:“你身上带着卖淫的工具,可能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你作何感想?)尽管这位同事所说的是个事实,所有人都带着犯罪的“工具”,“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不可能绝对排除,但是这位同事如果不是精神病,肯定是别有用用心。特别是当这位同事自己有过“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的累累前科,其动机就更加可疑了。
    源于宗教及其派生的哲学、伦理的世界性反科学思潮滚滚而来,怎奈如今已经不是伽利略的时代,任何势力要想彻底否定科学都是徒劳的。反科学势力不得已而求其次,采用对科学妖魔化、污名化、罪名化的手法,竭尽诬蔑诋毁贬低之能事。强调科学“负面影响”的“双刃剑”陈述,就是反科学势力建立的一个“据点”。
    “负面影响”之说的基本逻辑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都有正面和负面的影响,所以迷信和科学应该取得同等地位,于是就有了后文的“避免把科学知识凌驾其他知识之上”的说法。这种逻辑就相当于说:刘翔跑不过光速,任何人也都跑不过光速,所以任何人都和刘翔跑得一样快。这个结论的荒谬性是一目了然的。
    在现实生活中,“把科学知识凌驾其他知识之上”是不可“避免”的。例如,在法律上,科学的结论可以在法庭上直接作为证据,而“其他知识”则不可以。在强奸案的审理中,DNA鉴定结果的证据力远远高于当事人或目击者的证词陈述。
    “挑战人类社会长期形成的社会伦理”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原文陈述并没有言明,看似中性表述。但是从句子整体的转折句式和“并”所表达的并列关系来看,原文显然对这一“挑战”作了负面表述。这种负面表述是完全错误的。从历史事实来看,科学技术对“人类社会长期形成的社会伦理”有两次大的挑战:日心说战胜地心说和进化论战胜神创论。历史已经证明,科学对“社会伦理”的挑战正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是正面而非负面的影响。如果说地心说和神创论只涉及基督教文化中的局部社会伦理,那么安全套这一技术挑战人类社会伦理的深度和广度则远远超过前面两个理论。无论从克服人口爆炸还是预防HIV感染来看,这种挑战都是正面的。
    必须看到,“人类社会长期形成的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远远大于科学,曾经给世界带来多次浩劫,中国封建社会“吃人的礼教”就是一例。钱钟书对此有个深刻的总结“世界上的大罪恶,大残忍——没有比残忍更大的罪恶了——大多是真有道德理想的人干的。……上帝要惩罚人类,有时来一个荒年,有时来一次瘟疫或战争,有时产生一个道德家,抱有高尚得一般人实现不了的理想,伴随着和他的理想成正比例的自信心和煽动力,融合成不自觉的骄傲。”
    伦理学本身不具备像科学那样的自我纠错机制,只能依赖浩劫之后的痛定思痛,由史学家进行总结。历史事实也告诉我们,科学“挑战人类社会长期形成的社会伦理”是社会伦理改正错误的重要动力。我们需要警惕的并不是科学技术的“负面影响”,而恰恰是“社会伦理”的高度风险。


二、关于科学的社会责任

 

原文2:“当代科学技术渗透并影响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当人们对科学寄予更大期望时,也就意味着科学家承担着更大的社会责任。”


    这个陈述是错误的。任何人的“责任”都不能来源于“期望”和“影响”。正如无论家长如何“期望”,都不构成子女必须飞黄腾达的“责任”;郭德纲的影响力再大,限于其知识结构,也不可能负起检验药品成分的责任。
    责任的正当来源是:可预测和责权利平衡。可预测是承担责任的第一原则,所以正规的商业合同都有对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主要包括地震、火灾、战争等缔结合同的双方都无法预知的事态。关于责任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责任、权力和利益的平衡。例如虽然我们无法预测具体的海难、空难和交通事故,但是能够知道其发生的概率,就可以用一定的利益让保险公司承担货物和人身损失的赔偿责任。
    美国部署NMD和TMD,众多科学家发表声明表示反对,布什代表军工企业的利益,仍然一意孤行推行这一计划。在这个案例中,科学家发表声明就已经尽到了责任,因为他们的权力到此为止,实际部署NMD的责任只能由握有权力的布什来负,与科学和科学家无关,尽管NMD也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成果。

 

原文3:“鉴于当代科学技术的试验场所和应用对象牵涉到整个自然与社会系统,新发现和新技术的社会化结果又往往存在着不确定性,而且可能正在把人类和自然带入一个不可逆的发展过程,直接影响人类自身以及社会和生态伦理,要求科学工作者必须更加自觉地遵守人类社会和生态的基本伦理,珍惜与尊重自然和生命,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同时为构建和发展适应时代特征的科学伦理做出贡献。”


    这一段里错误很多。首先“应用对象牵涉到整个自然与社会系统”的并不是“当代科学技术”的特点,古代技术发明同样有此效果。例如,从狩猎采集到农牧业的技术进步,使我们的整个大地的地貌和社会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个变化比现代科学的“牵涉”要大得多。至于“实验场所”,恰恰是“当代科学技术”使得“试验”有了专门的“场所”,使其与“整个自然与社会系统”实现隔离,不再“牵涉”,而此前的传统医学和其他技术发明,试验都是直接在整个社会中进行的。
    “社会化结果”存在着“不确定性”的,并不仅仅是当代“新发现和新技术”,当年纸张和印刷术的发明所引发的社会变革,同样是其发明者所无法预测的。“人类和自然”的“发展过程”从来就是“不可逆的”,与科学无关。由于生命的出现,地球大气由还原性成分变成了氧化性成分,是“不可逆”的;恐龙灭绝和哺乳动物的扩张,也是“不可逆”的。秦始皇变分封为集权,是“不可逆”的;张勛复辟的失败,也是“不可逆”的证据,这些也都“直接影响人类自身以及社会和生态伦理”,甚至影响人类能否存在。“不可逆”是自然和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并无任何特殊之处。反科学势力制造的“不可逆”,也像“双刃剑”、“负面影响”一样,是污名化科学的专用词汇。
    “人类社会”的“基本伦理”隐藏着诸多陷阱,“生态的基本伦理”更是谬误百出。当今最时髦的胡说——非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就是打着“珍惜与尊重自然和生命”的旗号,直接否认“人的价值和尊严”的谬论,甚至认为人类是地球的癌症,只有灭绝人类才能保护生态。对于这些歪理邪说,“科学工作者”所必须做的,绝不是盲目地“遵守”,而是彻底批判和痛加驳斥。“为构建和发展适应时代特征的科学伦理做出贡献”,只有在充分剖析现存伦理学的各种流派,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进行彻底清理重新建构的基础上,才有可能。

 

原文4:“鉴于现代科学技术存在正负两方面的影响,并且具有高度专业化和职业化的特点,要求科学工作者更加自觉地规避科学技术的负面影响,承担起对科学技术后果评估的责任,包括:对自己工作的一切可能后果进行检验和评估;一旦发现弊端或危险,应改变甚至中断自己的工作;如果不能独自做出抉择,应暂缓或中止相关研究,及时向社会报警。”


    “存在正负两方面的影响”的绝不仅仅是“现代科学技术”,其他文化领域概莫能外,而且其负面影响全都大大超过现代科学技术。社会伦理的风险前文已经分析过,“道德是个双刃剑”的说法却不为人知,很少有人知道社会伦理的“负面影响”,也未见伦理学界“及时向社会报警”。政治的“负面影响”是所有人的切肤之痛,战争是流血的政治,政治是不流血的战争,但是至今也没有政治学家想出一个可以克服政治的“负面影响”的妙法,世界大小战争不断,仍在流血。那么伦理学家和政治学家可曾“对自己工作的一切可能后果进行检验和评估”么?没有。因为这是做不到的,没有一个“非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伦理”的鼓吹者能预测自己的谬论会给社会带来多少损失。
    所谓“对自己工作的一切可能后果进行检验和评估”纯属无稽之谈。科学家面对的是未知的世界,“可能后果”都在迷雾之中,硬要“评估”只会导致胡说八道。当贵妇人问法拉第:“电有什么用?”法拉第回答说:“初生的婴儿有什么用?”这个比喻很贴切。面对一个婴儿,无论说他将来要升官、要发财还是会沦为盗匪,都没有任何根据。法拉第不知道多少伏特电压可以电死人,居里夫人不知道伽马射线照射人体的后果,发明汽车的人也不可能知道现代社会交通事故的死亡率。对于一个婴儿,只能把他养大,说其他的都没有意义。
    “及时向社会报警”也必须考虑这样做的“负面影响”,一次误报的地震预测给社会造成的损失往往会超过一次没有预报的真实地震。这种“报警”最成功的例子就是基因工程发端时期的报警。虽然这个报警所忧虑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基因工程的安全规程已经建立,但由此引发的对基因工程的曲解却不断扩展,甚至衍生出“基因污染”这样的伪概念,造成社会无谓的争论和损失。从后来的结果看,当时如果不向社会报警,而在同行中商议解决问题,可能是更为明智之举。

(本文经编辑“软化处理”后的删节版刊登于九三学社《民主与科学》2007年第2期,这是未经删节的原版)
五柳村2007年4月23日收到并制作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