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何以在中国迷失本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3 18:00:56

慈善何以在中国迷失本性

        2009年中国慈善排行榜公布了。一如既往,这个榜单引发的更多是争议而不是舆论对榜单上人的敬意。从榜单这种形式,到“捐赠不兑现企业名单”因故未公布背后所体现出的捐款人与受捐组织之间的复杂关系,让人不能不产生一个疑问:中国真的有慈善事业吗?

        孟子早就说过,“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而“恻隐之心,仁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人人内心深处有一种良知良能,一种关爱他人的冲动,尤其是看到他人遭受贫困、疾病或其他灾难之时。而且,这种关爱并不以获得回报为前提。因此,任何一个正常社会都会广泛存在慈善活动。中国古代与今日社会也不例外。

        据此,任何人都有条件从事慈善活动,因为,慈善只是良知良能的发动,它驱动人付出部分生命,具体地表现为时间的投入、体力的投入,与自己关爱的对象相处,直接帮助他们。慈善的一大特征乃是亲身性。比如,台湾著名的慈善机构慈济慈善基金会从事慈善性医疗服务,初始形态即事组织來自各大医院、私人診所的医师、药剂师、护理人员,向其所针对的人群直接提供医疗服务。

        当然,当人们参与慈善事业的时候,也会拿金钱投入,但金钱投入对慈善事业来说毕竟只是附带性的。比金钱更重要的是携带金钱的人所具有之企业家精神与组织能力。在一个正常社会,大体可以推定,有钱人身上的企业家精神更强烈,更有创新精神,也有较高的组织管理技巧。这些精神、技巧用之于慈善事业,也可大大提高慈善事业的组织化程度与服务效率。有钱人对于慈善事业的真正贡献,并非他的金钱,而是他的知识与技艺,而这两者的发挥作用,自然有赖于有钱人的亲身参与。

        但恰恰是在这一点上,中国的慈善事业开始偏离常轨。在那些最为宏大的官方捐赠场面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捐赠的数额,慈善排行榜的排行标准也是金钱数字,媒体也慷慨地把慈善大王的名号授予那些捐助了或只是承诺了大笔金钱的有钱人,仿佛谁捐款最多,谁就最有善心。于是,就有了“裸捐”的血拼,就有了去年大地震之后企业加捐的现象。这样过多关注金钱的慈善活动,把慈善变成了富人的特权,或者说,把慈善变成了有钱人的施舍。

        国人之所以形成如此扭曲的慈善观,有两个原因。第一,公众与媒体错误地让慈善承担了它本来不应当承担的社会功能。慈善不是别的,就是人的良知良能的自我发动。社会当然会自发地尊重那些此时慈善活动的人士,给予他们种种社会荣誉。这种荣誉乃是对善行的奖励、对善心的鼓励,人们不指望这种荣誉具有其他效应。

        但在当代中国,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是贫富差距,公众、舆论普遍认为,富人之所以富裕,主要是因为他们享有特权;富人的财富是抢夺穷人而获得的,或是通过瓜分公帑的违法活动而获得的。因而近些年来,“原罪”、“为富不仁”之说不绝于耳。那么富人就应当赎罪,捐款就是赎罪的一种方式。人们也在内心中为拥有不同规模收入的富人确定了一种捐款赎罪的最低标准,这在去年的汶川大地震后表现得最明显。凡是捐款达不到这个心理标准的,公众就群起而攻之。富人也已经意识到这种强大的公众舆论压力,不得不在一定特定场合表现得慷慨一些,先承诺一个捐赠数字。事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兑现,结果就出现了中国特有的承诺捐赠却不兑现的怪现状。一旦整个社会仅仅从金钱的视角来看待慈善活动,而遗忘了慈善活动之亲身性,就必然出现上述种种怪现象。

        严重地妨碍着慈善活动之亲身性,导致慈善之金钱化变异的第二个原因,是政府对慈善事业的严厉管制。诚然,人皆有恻隐仁爱之心,慈善不需资格与条件。不过,慈善之成为具有规模的、惠及陌生人的社会事业,却是需要制度条件的。具有善心的人们需要成立公益组织,这就需要法律的允许与支持。

        但在中国,政府对成立慈善公益组织制定了苛刻的法律、政策规范,成立慈善组织比起成立赢利性公司来要难得多,简直可以说根本就不可能。因而形成了世界上最奇怪的一种垄断:慈善垄断。这直接妨碍了人们、尤其是企业家、有钱人亲身组织、运营慈善事业,他们只能拿钱参与。长此以往,有钱人把捐款当成了慈善,把施舍当成了慈善。

        慈善在中国迷失本性,有很深刻的制度与社会原因。而解套的关键是政府放松管制,允许人们自由成立慈善公益组织。若能如此,慈善公益组织将大量涌现,企业家、富人将会发现一个发挥其能量、获得尊敬的好去出。这类活动也有助于社会财富再分配,弱化人们对于贫富差距的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