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所长王世明被免职 老人花80元路费领79元房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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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花80元路费领79元房补续:房管所长被免职
2009年09月25日02:44 来源:重庆晚报
王大爷(右)与被免职的王世明握手,表示接受对方的道歉。 记者 张质 摄
万盛区委区府高度重视本报报道的“老人领79元补贴花80元路费”事件,随即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房管所长免职 老人补贴涨至250元
本报讯 本报独家连续报道的“万盛一退休老人领79元补贴要花80元路费”事件,昨日有了最新进展——万盛区委、区政府向重庆晚报通报称:该区于昨日正式启动行政问责程序,责令区房管局写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区通报批评;免去房管所所长王世明的所长职务。
本报报道21日见报后,万盛区区委书记向涛当即批示:这样的事,发生在我们口口声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今天,我们当领导的不应该为此而愧疼?这样的管理者称职吗?请房管局立即纠正……再不能因个别干部的失职和冷漠,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区长潘毅琴也针对该事件做出重要批示。
向涛书记在22日的全区性会议上,再次严厉批评了当事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要求监察部门按照行政问责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他还要求全区各部门以此为戒,开展执政为民、心系群众的讨论和反思,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据悉,根据王新声老人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区房管所已决定将他的租房补贴,由原来的“亲自上门”领取,改为通过银行转账。23日中午,区房管所还和老人重新签订协议,将租房补贴由原来的79元/月涨至250元/月。区房管局还将按照拆迁安置政策,近期在万盛为老人解决租赁房,让老人住有所居。
本组稿件由记者 韩毅 采写
新闻回放
万盛区文广新局退休职工王新声居住的公房被拆迁,他暂住渝北两路。从今年1月起,房管所要求他必须每月亲自上门领取79.52元的租房补贴,而从渝北两路每次往返万盛的车费就得80多元。本报独家报道后,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中央电视台等上百家媒体进行了转载报道,数千网民发帖声援王大爷,谴责房管所故意折腾老人的行为。
所长道歉
“这事我们没有处理好”
“王老师,这事我们没处理好,向你诚挚道歉!”23日上午,万盛区房管局纪检组长和房管所原所长王世明等一行4人,提着月饼赶到渝北两路王新声大爷的租赁房,登门道歉。
曾以“集体研究”为借口,要求王大爷每月亲自到万盛领取79元补贴的王世明,送上一盒月饼后,愧疚地握着王大爷的手,说:“我们俩是认识多年的朋友了,这事我们确实没办好……当着在场各位和记者的面,我向你道歉……希望你谅解……我准备引咎辞职了。”王所长充满悔意,多次停顿,欲言又止。
“没关系,没关系……也请你们理解,我确实是被逼得没办法了呀!”王大爷一脸激动。
得知万盛区的最新处理结果,王大爷昨日告诉记者:“政府这么快给我解决问题,说明好干部多,我感谢政府和重庆晚报。”对万盛区的快速处置,他感到十分欣慰和满意。
局长回应
“集体研究”不能做挡箭牌
本报记者首次采访房管所原所长王世明时,他多次以“集体研究的”推诿责任。文章见报后,随着社会各界对此事的广泛关注,“集体研究”一词迅速蹿红网络,全国数十家媒体纷纷发表评论,质疑少数领导干部以“集体研究”作为挡箭牌,企图逃脱惩处。
万盛区房管局殷成贵局长正式回应说,集体研究作为我国一种行政手段,本身没有错,它能体现民主集中、集思广益的思想。但是,在集体研究中,领导的作用和思路至关重要。首先要广泛听取参加意见,再做出正确、科学的归纳,最后形成决议。因此,“集体研究”不是领导的挡箭牌,出现错误或失误,照样得承担领导责任。
他说,就王大爷这件事而言,该局党组成员经讨论,认为无论是否经过“集体研究”,王世明同样负有领导责任。该局对他作出“停职检查”的处罚,区里最终作出了免去他房管所所长职务的决定。
愿执政为民根植内心
杨光志
一个“集体决定”,雷翻了举国眼球,本来是一个好词善招,一个民主决策的程序,却被某些官员玩出了“袖里乾坤”——出了问题,无人担责。
幸好,这一“集体决定”终于没有抵挡住监督与民意的利箭。经过民意炮轰及上级及时问责处理,一波三折,目前,整个事情无疑在沿着“知错能改”的正确方向发展,善莫大焉。
民生无小事。我们期待本案例能举一反三,找出“集体决定”被妖化、被架空的制度病灶,使执政为民能真正具备恒常性。一方面,是要以切实有效的勤政廉政教育,使“执政为民”的观念根植于每个官员的内心;另一方面,则要着力规范领导决策活动和领导行为,加大决策违规成本,根除“个人决策、集体埋单”的行政流弊,让每一个决策都受着民意的校正与制度的管束,让“民生无小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得以真正体现。新闻回顾:老人每月领79元租房补贴 不能转账倒贴80元路费
2009年09月21日03:54
来源:重庆晚报正是这个文件让王先生每个月要到万盛区去领补助 记者 钱波 摄
“这是我们集体研究决定的”
老人每月领取79元租房补贴,需花80元路费。不能办张卡定期转账吗?这个领导说,不行!
万盛区文广新局退休职工、现寄居在渝北两路的王新声大爷遇到这样一件怪事——他每月要到万盛领一次钱,车费至少要花80元,而他领的钱却只有79.52元。换句话说,王大爷每领一回补贴,自己还要倒贴钱。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怪事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王大爷说,他是万盛区文广新局的退休职工,在万盛工作了一辈子,没有买房,1992年取得了万盛区万新路一套公房的使用权。2007年,该房拆迁,万盛区公房经营管理所(以下简称房管所)重新为他安置了一套房。王大爷发现房子不仅条件很差,且无任何审批手续,便不愿意去。
经过数次交涉,2007年6月,王大爷与房管所达成协议:房管所每月补贴他100元用于过渡租房,但要扣除原住公房的租金20.48元/月,每月实得补贴79.52元,直到房管所为其提供固定安置房止。随后,区房管所将2008年12月之前的补贴款一次性给了他。
“79元,哪里能租到房子嘛?我又只有一点退休金。”王大爷称,他在万盛区租房无果,便寄居到渝北区两路的一个亲戚家。
今年元旦,他要求领取今年的补贴,却没有领到。3月,房管所打电话来说,当初签的合同有问题,要求修改,王大爷不答应。让他意想不到的是,房管所提出: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但必须王大爷每月亲自到万盛领取。
“这不是在故意刁难吗?我住在渝北两路,先花4元坐公交车到南坪汽车站,再买35元的车票到万盛,还要花钱坐车才能到房管所。就这样一个来回,我就得花80多元车费,却只能领到79元补贴。如果途中稍有不顺,一天不能走一个来回,还得住宾馆和吃饭。”
王大爷多次和房管所沟通,希望发放补贴能更人性化一点,要么一次性发放,要么每月直接汇款给他,但房管所坚持要他每月亲自去领。
王大爷也犟起不答应。如今,大半年过去了,王大爷一分补贴也未领到。
请善待老人
79元对普通人来说,可能就是几包烟钱,而对于一个退了休的、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老人来说,可能是他一周的饭钱、一个月的水电气费……
采访中,坐在比王新声的住房(19.5平方米)还大的办公室里的王所长,多次提到“是集体研究的”。我不知道所谓的“集体研究”是研究如何让老百姓过得更好,还是故意折腾老百姓?
“把群众当亲人”,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建议万盛区公房经营管理所的同志,能亲自去坐坐公交车,体验一下领取这79元补贴的艰难,再琢磨一下该如何贯彻“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执政理念,去思考一下怎么去做一个合格的人民公仆。
新闻面对面
为何不能人性化一点
房管部门发放补贴为什么非要王大爷每月亲自去领?9月18日下午,在万盛区房管所等了4个多小时,记者终于见到所长王世明。
记者:你们之前给王新声安置的是“黑房”吗?
王世明:那间“灰房”是仓库改建的,确实没有经过审批。
记者:79元在万盛能租到房子吗?
王世明:现在不能。不过,王新声是认可了的。
记者:然后你们就要求他每个月亲自来领?
王世明:是的,这是我们集体研究决定的。
记者:你们知道王新声现住哪里吗?
王世明:知道,在重庆(指重庆主城区)。
记者:从市区到万盛往返车费就需要80多元,而他来一趟却只能领到79元,如果是你,你愿意吗?你们考虑过他的困难吗?
王世明:是的,但这是我们集体研究的。我们给他补贴是让他在本区住,没喊他到外面去住。
记者:你刚才不是说,79元在万盛租不到房子吗?既然租不到,他去投靠亲戚,不行吗?如果非要他回来,你们能提高补贴,让他租得起房子吗?
王世明(沉默):……
记者:可不可以人性化一点,让他办张银行卡,每月定期转账?
王世明:不行,我们集体研究的。
随后,记者找到该房管所上级部门——万盛区房管局。该局办公室主任邵俊称,分管领导在开会,不方便介绍采访,也不知什么时候回来。
记者 韩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