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农村变迁之“光棍湾”的风流韵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08:20:03
 

吴治平乡村妇女生活调查: 

   当年我知青下乡时,知青点就在许家湾。当年的许家湾是远近闻名的“光棍湾”,湾里住着许氏七兄弟,家家都是地主出身。我感到很奇怪,怎么一条湾子都是地主?老队长告诉我:1946年,这个湾里流行天花,不到一个月内一下死了20多人,土改划成分时,是按土地多少定成分,因人平土地多,所以许氏家族的人都定为地主。到我离开的时候,许家湾的两个姑娘一个被母亲逼婚出嫁,一个被换亲出嫁,许氏兄弟都还是光棍汉子。这次我回村考察,发现在许氏兄弟的婚姻里竟包含了农村过去和现在的各种婚姻形态。

                              “逼婚”

    我一到村,第一个想见的就是家住东湾头的好友志兰,我还在村里做知青时她就被母亲逼嫁出去了,时隔三十多年,不知道她现在日子过的怎样了。

    于是,我托她的哥哥志信打电话叫她回来。当天上午,她听说我回村了,就连忙赶了回来。

    当年的志兰,是村里公认的最抢眼、最能干的姑娘,无论什么衣服,只要穿在她身上,总是那么得体、漂亮,举手投足间无不透出一种农家姑娘独特的韵味,走到那里格外引人注目。我刚到农村时,不会做农活,她教我带我,重活累活总是在她暗中帮我,所以我当时觉得她就像个大姐姐似的。这次乍见面,我几乎认不出她了,站在我面前的志兰,已是头发花白、满脸沧桑的一个老妇人了。见到我,志兰便拉着我的手哭起来了,我的眼圈也红了。

    那天中午,我在她哥哥家吃罢午饭,志兰就拉着我出去,说要带着我到当年我们曾经一起劳动过的每一块田地、每一个山坡走走。我和志兰漫步在那乡间的山坡上、田块上,山还是那道山,田还是那些田,但我们却变了,都青丝染白发了。

    触景生情,我说:“志兰,你知道吗?你出嫁的那一天,我就坐在知青屋门前的小山坡上,看着你跟在那辆拉着你的嫁妆的平板车后面低着头往前走,一直到你的背影从我的视野中渐渐消失,那天,我坐在山坡上哭了很久。”

   志兰忍不住又掉眼泪了:“我那时候心中可是要多苦有多苦,我只觉得,我是这个世上多余的人,我根本就不应该来到这个世上!”一路上,她向我讲起了她的坎坷婚姻:“起初我和本队的一个小伙子好上了,你是知道的,他长得英俊,人也能干,我们是真心相爱的。但自由恋爱在当时太不时兴了,他的大哥是会计,大嫂是记工员,二哥是教师,我也没想到像我这样一个出身不好的人,在当时自由恋爱的后果,先是队长跟他的妈说,我和她的儿子谈恋爱,是地主家用美女和糖衣炮弹来拉拢腐蚀贫下中农。有一天,他的二哥到我家门口递给我一张纸条,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我一看纸条上面写着一段毛主席语录:‘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每一个人的行为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看完纸条,当时我就明白,一个地主家的女儿,想嫁进他们那样的人家,是比上天梯还难上加难了。为了不牵连他们家,我就主动提出与他断绝关系,他当着我的面哭了,其实我心里比他还难受,我躲着哭了好多场。再后来,他家里就给他介绍了一门亲上加亲的姨表妹,在家人的逼迫下,他结婚了。

    “后来在水利工地上,我又认识了一个县城边的小伙子,他爱上了我,我感觉他这个人还不错,对他也有些好感。但当时他家父母已为他说了一个对象,他要和我好,必须先把那个对象推掉。这时,我们大队的干部听说我与那个小伙子处上对象了,就向男方的大队干部告状,说我这个地主的女儿本性没改,在这边玩对象没成功,就又到那边去戳散别人的对象。于是男方的大队干部和男方的父母都对那个小伙子施压。得知这些情况后,我对自己的婚姻是完全的心灰意冷了,闷在屋里痛哭几场后,只好含泪又与那个小伙子主动断绝了往来。

    “这时候,我的母亲就认为女儿大了,不能在家久留,于是就逼着我出嫁。我的母亲是个小脚女人,父亲解放以前,曾在国民党部队当过兵,后来部队起义后成为解放军。刚解放时,父亲从部队复员回到村里,土改时家里定为地主,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人说他当过国民党的卫兵,家里还有枪,每次大队和生产队里开大会,都是先把他拿出来批斗。一次,造反派把他綑绑起来吊在屋梁上,毒打后,又给他戴上高帽子游村,回家后,他受不了这种侮辱,趁夜深人静时就跳塘自尽了。父亲死后,造反派又斗母亲,造反派把她吊在屋梁上批斗,母亲本来就又矮又瘦,吊起来时一双小脚在空中摆来摆去,在现场的很多人都看不下去了。经过这些打击,母亲说什么也不愿意让我像她那样再遭遇歧视,一心想把我嫁到一个成分好点的人家,但当时成分好的家庭不敢要地主的女儿,而成分不好的人家又盛行换亲。当时我的哥哥还没娶到媳妇呢,如果拿我为哥哥换亲,哥哥虽能娶到媳妇,但母亲又不忍心让我像她那样在政治上受辱,所以,母亲就托人为我说了一个上中农成分的人家,就是我现在的丈夫,他年龄比我大许多,人才比我差许多,而且是个癞痢头。起初我坚决不从,对母亲说:‘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出嫁。’母亲说:‘你要不出嫁,我现在就死在你的跟前。’我已经失去了父亲,不能再失去母亲,我知道母亲心里好苦好苦,她也是为我好,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屈服于母亲,为此,我眼泪都哭干了!出嫁的那一天,我不要任何人送亲,就一辆板车拉着几床被子和两口木箱,流着眼泪悄悄地出嫁了。

   “我出嫁后,母亲为了让许家有个传后人,又四处打听,为哥哥找了一个媳妇,这个媳妇是个瘸子,而且患有先天癫痫病。哥哥也非常能干,不仅田里活是把好手,还会木活、砌活,只是迫于无奈娶回这样一个残疾媳妇。农村土地承包以后,村里唯成分论的状况慢慢消失了,地富子女的婚姻也获得了解放。哥哥看到其他的地富子弟一个个娶回的都是身体健全的媳妇,就他的媳妇是个残疾人,还经常犯病,尽管媳妇已为他生下一儿一女,心理仍然感到有些不平衡,所以,平日里对瘸子媳妇也少不了有一些冷落,烦心的时候难免说上几句难听刺耳话。瘸子媳妇受到冷落,后来癫痫病发作去世了。哥哥后来独自抚养一儿一女,一直独身到现在。”

    在志兰的哥哥家,我看到,他的女儿出嫁了,儿子也娶了媳妇。儿媳妇是本村的姑娘,亲家母当年也是“换亲”嫁过来的,品尝过“逼亲换亲”的痛苦,因此亲家母在女儿出嫁时不仅没有要男方一分礼钱,还陪嫁了1.6万元的嫁妆,遇上农忙,亲家母亲家公还到女婿家帮忙犁田耙地。儿媳妇也是村里有名的孝顺媳妇,与公公的关系很融洽。先前儿子儿媳都在北京打工,去年,儿媳妇怀孕后便回到家里待产,她挺着大肚子还和公公一道在田里栽秧,上月临产后,亲家母知道老公公不便服侍月母子和带小孙女,便每天到女儿家来帮忙带孩子。两家人相处十分和睦,让村里人都羡慕不已。

   这个曾经历过不幸的家庭里荡漾着欢声笑语,看到过去极左时代那种政治婚姻的梦魇已远离了他们,我为志兰和她哥哥感到欣慰。

                            “换亲”

    “换亲”在农村称为“交换婚”,即双方父母各以其女交换为儿媳,或者男子各以他的姊妹交换为自己的妻室。也有甲娶乙之姊或妹,乙娶丙之姊或妹,丙又娶甲之姊或妹这种 “三家轮换”的换亲方式。过去在我国农村,“换亲”现象颇为普通。

   我在村里的时候,另一个要好的女友叫志蓉。我离村进城当工人时,她还没有出嫁。但我知道,她早已被父母以换亲的方式许配给另一家地主成分的人家了。她的哥哥一直因成分不好娶不上媳妇,母亲就作主拿她为哥哥换亲,当时他们定的是三家轮换,志蓉死活不答应,只要提起换亲,她就哭闹,但是哥哥先把人家换亲的姑娘娶进了门,志蓉不同意也不行,同时也不忍心看着娘家断了香火,她虽万分委屈,迫于无奈,只好含泪出嫁。

    哥哥志银把换亲的媳妇娶进门后,媳妇是田里什么活都能做,什么苦都能吃,但人很厉害,把丈夫管的非常紧,是个典型的“妻管严”。我在许家湾住了好几天,几次见面,志银只点下头笑着与我打个招呼就离开了。我几次邀他和许氏兄弟一起来聚一聚,叙叙旧,每次大家都到场了,就是见不到他。许氏兄弟告诉我,他的媳妇是不会要他出来的,这么多年来,他的媳妇从来不和湾里任何人来往,外面事一概不闻不问,一家人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

    尽管她从不和湾里人来往,湾里人还是不得不承认她是最勤劳,最节俭,最吃得苦的女人。多年来,他们一家自我封闭,与村里人老死不相往来,田里活却做得很好,家里收入也不错,楼房也盖起来了,一家人倒也生活得悠然自在。

   志银女人的行为很令我费解: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个女人多年不与湾里人往来呢?是她生来就性格内向自闭?还是因为当年“换亲”心灵受到创伤?还是她好强爱面子,怕别人讥笑她家的不幸?带着种种猜测,我很想采访这对夫妇,但一直到离开村里时,我也没有采访到他们夫妇两人,只是我听村里妇女说,志银的媳妇后来信奉了天主教,每周都到附近的教堂里去唱诗做礼拜。

    在农村调查中我了解到:改革开放前,“换亲”这种婚姻形式在农村普遍存在,换亲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政治因素,在阶级斗争为纲,以政治分层为特征的时代里,出身不好的地富子女很难与贫下中农的子女联姻,他(她)们成为政治上的另类,被打入另册,为了延续他们的后代,很多父母为儿女选择了“换亲”这种形式,用牺牲女儿的婚姻自由来换取儿子的婚姻;再一类是家里过于贫穷,出不起聘礼,娶不起媳妇的,也会采取“换亲”的形式,以女儿为交换品,为儿子换回一个廉价的媳妇。而且农村的换亲往往是拿女儿来做交换对象,更多的是父母为了成全儿子,不顾女儿意愿,强行拉配,因此换亲也就换出了许多婚姻悲剧。

   得以欣慰的是如今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换亲这种婚姻形式已基本消失了,这无疑是一种进步。

                             “婚姻代沟

    村西头住着志成。当年我在村里时,志成是许氏兄弟中长得最漂亮最精明的一个小伙子。他家门前有棵大枣树,每到枣子成熟时,他母亲就把我们几个女知识青年邀到他家吃枣子。当时村里都传说,他家的夹墙内藏有银元,我们几个知青都好奇地向他母亲询问,他母亲总是笑而不答,更让我们对他家产生一种神秘感。

    志成说:1946年因为湾里流行天花,当时医疗条件不好,他家18天内就死了两个姐姐一个哥哥。后来奶奶又去世,到土改时,他还未出生,家中只有父母两人,按田地面积划成分,他家里被划成地主。不久,父亲又去世,是母亲守寡把他带大的。

    志成告诉我:他母亲对我们几个女知青好的真正原因,是想给儿子排解一点孤寂。他那时正值青春发育的旺盛期,在当时那种政治环境里,许氏兄弟一个个都是光棍汉,他们几乎接触不到年轻女性,如果不是你们几个女知青经常到他家和他一起玩,他肯定会疯掉的。然而就是志成这样英俊能干的小伙子,多年也说不上一个媳妇。志成有一个远房哥哥的妻子去世后留下一个小男孩,后来哥哥再婚时,女方坚决不要前妻的儿子,这样,志成的母亲想让许家有个传后人,就把这个小男孩领回来过继给还没结婚的志成当养子。接着母亲又托人为志成说了一个患小儿麻痹症的女人当媳妇,志成心里非常痛苦,就写信给自己的姨表妹文英,诉说自己不想从母命的苦恼,表妹看罢信后,哭了整整一晚上,回信说坚决支持他抗婚,表妹说:“我不愿意看到你这么痛苦,我想嫁给你!”志成不愿意连累表妹,拒绝了她。表妹说:“不看到表哥你娶上一个称心的媳妇我就不出嫁。”志成说:“如果政策不开放,我也决不娶你!”两人就这样守望了好几年,终于等到改革开放,对地富子女的政治歧视取消后,姨表妹就嫁给了志成,有情人终成眷属。

    志成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会厨艺,在城里每月收入至少有一千来元,自由恋爱娶回的一个漂亮能干的媳妇,也在外面当工人。临别时,历经婚姻磨难的志成,向我诉说了他对儿子婚姻的担忧:“现在农村年轻一代,没有经历当年父母包办、逼亲、换亲的苦,年轻人绝大多数是自由恋爱结婚,即或是有人做媒,也必须是两人都互相相中的,他们再不会碰上我们那时的遭遇了。但现在农村又出现一些新情况,开放了,社会进步了,年轻一代思想解放了,可有些农村男孩与女孩又太开放了。譬如我的儿子,已结婚有生子了,因为他有手艺,收入还可以,就有不少农村的女孩不断地追他,那些女孩只为自己着想,一点也不为别人的家庭着想,儿子挡不住诱惑,就把钱全花在女孩身上了。前些日子,小两口子就闹着要离婚,我通过亲戚们不断做儿子的思想工作,我也坚决压着儿子,不许他胡来,两人才重归于好。现在农村有的父母为了钱,把女儿送到美容院,让她们做些出卖自己的不道德的事。农村的父母还是应该教育自己的孩子,向往城市生活是对的,但要学会抵制各种诱惑,不要在城市里堕落下去,为人还是要讲道德!”

                        “搭伴婚”

    志民和志学是同胞亲兄弟,同样是因为成分不好,两人娶媳妇也都成了老大难问题。

直到后来唯成分论的禁忌取消后,弟弟志民娶回一个女人,生下四个儿子。志民在世时,是全村最有名的勤作苦扒的人,也是最吝啬、最会克扣自己的人。后来因劳累过度患上了肝病去世。

志民去世后,他的女人便独自带着四个孩子生活。

    哥哥志学终生未娶,后来就将弟弟的大儿子过继过来。但村里人告诉我:他和弟媳是没有领结婚证的夫妻,实际上是生活在一起的。

    我特意来到他家。志学带着我参观他家新盖的两间两层新楼房,向我介绍说:这楼房是给过继过来的儿子儿媳盖的,盖房子,除请了几个砌匠外,所有的木匠活和油漆活都是他一个人亲手干的。他还会编竹器,他编的竹篮每年卖得都很好,农闲他就以编竹篮为主,这也是他们家收入的一大来源。

    我问志学:“你为啥终生未娶?”

    他说:“当年政策开放时,我的年龄已大,错过了娶亲的最好年龄。后来,有人为我介绍过几个女的,但都高不成低不就,不是人家看不来我,就是我看不来人家。再后来,人家为我介绍了一个山西的18岁大姑娘,那姑娘主要是因为家里穷才被人介绍到这里来,她到我家已经生活了三个月,但弟弟和弟媳都劝我说:这女娃太年轻,不会真心对你,将来把你的钱财拐走怎么办?千万不要上当受骗啊!我当时听得害怕,就让山西女娃走了。临走前,我还送了她几百元钱,把她送上火车,现在看来这个女娃对我还是真心的,直到现在我还是很后悔,不该耳根软,听信了哥嫂的话。后来就再没遇到合适的,我也不想再找了,于是就把大侄子过继了过来。我现在已经盖起了新楼房,就等腊月间娶儿媳妇进门。”

    我笑着直言不讳地问他:“你弟弟已去世,你弟媳孤身一人,你过继的又是她的亲儿子,湾里人都说,你们俩人是很好的一对,你就不打算娶她吗?”

    他略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着说:“其实我老在帮她!”他带着我上二楼房间参观,他指着房子里堆的粮食和屋梁上吊挂的一大排腊猪肉说:“你看,这粮食都是我帮她收割的,这猪肉也都是她的。”

我问他:“湾里有人说,你们实际上就是同居生活在一起了,你干吗不拿个结婚证光明正大地住在一起呢?”

    他不好意思地说:“现在还没有想这些,两人即使没拿结婚证,也还是在互相帮助,这样也少了很多麻烦。我的这些财产还不都是留给那过继的儿子的。”

    我劝他:“你们俩人在一起互相帮助,互相照顾,结婚对你们只有好处,也没有什么不妥的呀!”他笑着说:“以后我会考虑的。”

    我了解到:在农村,丈夫或妻子去世后,活着的男女就同居在一起,互相帮忙,互相照应,但又不拿结婚证,采取这种“搭伴”婚姻的不止志学这一家,而周围的村民对这种婚姻形式也都很宽容。

就此问题,我咨询了法院的一位女法官,这位女法官说:没有拿结婚证,实际上双方却生活在一起,“搭伴婚”实质上是一种事实婚姻。这种现象,在农村很多地方都存在,只要当事人双方相互受益,不给子女后代造成伤害,这种“搭伴”的婚姻形态应该予以理解和宽容,甚至也应该保护。不过,最好还是双方领取结婚证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