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熟人”,走向共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21:29:33
     俺们村里有句土话“熟不讲理”,也可做“熟不讲礼”。
  这里的“礼”和“理”其实通指规则,意思是人头儿熟就不用讲规则了。所以我以为中国迟迟不能洒进现代文明的阳光,与整个群体的这种熟人群落的人文指向和人文追求有第一位的关联。而现代文明由于利益交换的频繁要求个体之间以规则保障来进行彼此间的利益交换,而不能按照熟人群落时代的亲情、伦理来进行利益交换,这个区别十分简单。
  旧时代,由于条件的限制,人类利益交换的范围很小。比如华北某地的村落A生产粮食、村落B饲养禽畜、村落C镔铁五金,这几个村子的距离很近,人们的商品交换只在这几个村落里进行,按照自然分工,人们到村落A的张家买豆腐、到村落B的李家买肉蛋、到村落C的王家买农具,这些交换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大家成了熟人(所谓“十里八村儿、远近闻名”说的就是这些事儿),并最终形成了规则默认——“礼”或者“理”。
  由于交换范围的狭小(当然也有户籍制度的强力干预,人们终其一生几乎没有迁徙的可能),这三个村落里的人们事实上生活在同一个伦理认同的群落之内,即形成了一个固定的利益交换平台。这个平台恰好基本可以满足个体的日常生活所需,个体对这个平台的需求是无限的、终极的和不可脱离的(当然会有例外,比如私奔、逃婚、畏罪潜逃,这些不在讨论之列),因此维护平台的交换秩序成为每个个体的自觉,因为每个个体都无法承受打破规则带来的损失。张家的豆腐缺斤短两,这个信息可能瞬间被传递到每个角落,并形成道德谴责和伦理批判、甚至是宗法惩罚。这样一来张家就失去了继续使用这个利益交换平台的机会,而使自己蒙受利益的损失;而失去群落中其他成员的信任进而失去继续获利的机会就更让他无法承受,这个教训对于卖肉蛋的李家和镔铁铺的王家都是完全一致的,因此在这个群落里没有个体敢于挑战这个利益交换平台的运行规则——道德、伦理和宗法。
  在熟人群落时代,道德谴责显然是有效的。“舌头底下压死人”说的就是这回事儿,道德谴责的力量会大到消灭个体,过去投河、上吊、服毒的情形大都是因为不堪道德谴责而发生的,因为道德谴责实质上就是断绝利益交换的路径,没有人会乐意和一个利益交换平台的破坏者交往,这样的惩罚几乎是终极的惩罚。因此这个时代的道德谴责、伦理批判乃至宗法惩罚都是有效运行的规则,记住!这些依然是规则!!!
  进入现代文明之后,利益交换的范围迅速扩大、节奏日益加快,需求与供给同时被刺激起来,市场日渐繁荣;而随着全球性的贸易出现,熟人群落的利益交换平台已经岌岌可危了。为什么呢?因为陌生人来了。
  华东地区的胡家带来了比A村张家好吃得多的豆腐(事实上,即使不好吃,面临新信息的冲击,人们也总是会乐于尝试新事物),因此这个固有的利益交换平台被打破了,人们不再封闭于旧有的平台,而是有一部分利益外流了,参与平台之外的利益去交换了。再后来,华南的黄家运来了他们家生产的镔铁五金、各式农具,C村王家的镔铁铺不再是唯一的选择了,这时候再对利益交换平台的参与者进行道德谴责、伦理批判就不那么管事了。因为即使旧平台中的个体做得再好,也不能阻挡其他个体去于外来者进行利益交换;同理,这个熟人群落对于外来者的道德谴责、伦理批判和宗法惩罚也无济于事。就是说,当这个群落发现华东胡家的豆腐里掺了吊白块,却投诉无门,华南黄家的镔铁农具的含碳量太高,样子活,不顶用,也无可奈何,因为人家骗了一大把之后跑路了。而这样的事情也同时发生在华东和华南,豆腐张家发现胡家的豆腐其实也不怎么样,自家的豆腐卖到华东去也未必就不成,结果他果然让三儿子带上两个帮工去了华东老胡的家乡,结果张家的豆腐在那里一炮走红,大卖!顺带把老胡那儿的利益交换平台也给打破了;铁匠王家没去华南,而是去了华中,结果依此类推……总之,就这样人类旧有的利益交换平台被不断地打破而后整合,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更大的平台。
  熟人群落时代,利益交换平台对于参与者要求道德认同、伦理认同、宗法认同,而道德谴责、伦理批判和宗法惩罚也的确在熟人群落时代起到了规则作用,但是随着利益交换平台的打破于整合,对道德谴责、伦理批判和宗法惩罚的需求不复存在了,这时候,问题也来了,道德谴责、伦理批判和宗法惩罚,这些熟人群落时代的惩罚——正义之剑越来越无法必定、及时地施加到违规者的头上了,而熟人群落时代对每一个利益交换平台的参与者的底细人尽皆知的要求(俺们这儿的土话叫做“知根知底”)不再重要了,就是说平台的参与者的人品越来越不重要了,因为人们更在乎的是交换的实质——利益,你是不是骗子我不介意,我介意的是你拿来和我交换的商品的质量。对于那些被淘汰者,旧时代的惩罚也同样不打紧了,“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出处不留爷,爷去投八路”了,哈哈哈……
  这个时候,道德谴责、伦理批判和宗法惩罚便开始屡屡落空了,喜好搬弄是非的人开始不那么吃香、甚至遭人讨厌了。
  怎么办呢?新规则产生了,熟人群落时代的道德认同、伦理认同、宗法认同被边缘化了,法制认同产生了,对于互相之间永远不可能“知根知底”的新利益交换平台的全体参与者而言,你的身世不再重要,“英雄不问出处”,你所置身的熟人群落中的道德水准、伦理状态与宗法制度对于新的利益交换平台而言是次要信息了(事实上,以个人为中心的熟人群落将永远存在,但是它已经远远不同于上文所描述的“熟人群落时代的熟人群落”了,在一个熟人群落里道德、伦理乃至类同宗法的规则将永久存在,这无须讨论,更无需此文讨论),在陌生人社会里,她只要求利益交换平台的所有参与者遵从一个共同的约定——法律。
  法律,她可能高于某个熟人群落的道德水准,也可能低于某个熟人群落的道德水准,高于或者低于道德的差异并不重要,因为法律只要求你遵守她,而不会要求你的自律。而以我的观点,熟人群落时代的自律其实同样来源于对于规则的敬畏,事实上人类根本就不可能产生任何的所谓“自律”。
  陌生人社会不再要求自律(当然她也不反对你的自律,除非你的自律行为干扰到他人,这样的假设是多么荒唐可笑),同时也废止了对社会成员的道德谴责、伦理批判和宗法惩罚,因为新规则诞生了,新规则所形成的惩罚比于道德谴责、伦理批判和宗法惩罚更加必定和及时,她堵住了社会成员“去投八路”的路径,落草剪径已经越来越不不可能;法律离你越来越近,规则空档越来越小。法律认同取代了道德认同、伦理认同和宗法认同,陌生人社会留给熟人群落的空间越来越小了,虽然熟人群落将永远存在,但是在“熟人群落时代”所奉行的“熟人群落的道德、伦理和宗法”将逐渐被陌生人社会的法律湮没。
  “先学做人,后学做事”这是很多中国企业的训诰。前些日子,有一个比我还年龄大一点的人来和我谈生意,大肆吹嘘他的“做生意先做人”的论点,我制止了他,我说,完全没有必要如此费事。比如,一个圣人和一个奸诈小人来和我做同一笔生意,我主要判断的是谁的能力能够满足我的要约,如果小人比圣人能力更强,圣人必然被淘汰。你有演出自己道德品行的自由,但我却没有时间欣赏,因为等我用几年的时间对你的为人有所了解之后,我们之间的交易条件早已面目全非了,这实在是太浪费生命了。
  进入现代工商社会的标志就是无论你是否愿意,你都不得不信任陌生人。因为你吃着陌生人种植的粮食,穿着陌生人缝制的衣衫,住着陌生人建造的房屋,坐着陌生人驾驶的交通工具。你制作出来的垃圾被陌生人收走,银子存进陌生人的银行,为陌生人从事生产创造和服务,持有相同观点的陌生人结社集会……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陌生人社会。
  一个业已进入陌生人社会的人群还在仰仗素质,只能说明法治在这个人群里是多么的孱弱!
  法治的作用或者说目的就在于打破熟人信任的局限,透过法制的运行在陌生人之间建立更普遍和广泛的信任,这个时候共和国才真的诞生了。
  综上所述,没有对“熟人群落时代”所奉行的“熟人群落的道德、伦理和宗法”自觉的离弃,没有对陌生人社会自觉的亲近,始终沉湎于“熟人群落”的中国就不可能迈进现代文明的门槛。须知,熟人群落的运行靠的是道德、伦理和宗法精神;而陌生人社会的运行才依靠法治精神,想要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现代化共和国,从“熟人群落”的沼泽里自拔是第一步。
  
  威权不死,人权不生;
  强权不死,民权不生;
  儒教不死,民主不生;
  所以,孔孟不死,国难不已
  
  一切神圣化的努力,注定以妖魔化告终
  
  自助者,人助之;互助者,天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