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立功立言与立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15:21:41
中国有“立德立功立言”之说。把立德放在了做人的第一位。做人要有道德,这其实是一个常识,无需做更多地阐述或张扬,但国人目前缺的正是常识。其实我倒以为我们完全可不太看重新的真理和发现,仅实践一些传统的常识,恐怕也够中国人努力几个世纪了,中国在这方面的常识积累也实在太多了。
为什么要把立德放在做人之首位呢?这是缘于中国社会的传统体制。中国是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国家,是一个人治过于悠久的国家。人治的社会,主要注重榜样的力量。故有“正人先正已”、“上梁不正下梁歪”等等常识。但立德又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封建社会把治国这样的大事完全建立在个人的修养上,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但这种社会圭臬仿佛很脆弱,提倡了几千年的“立德”,即做人的基本风范,国家却是常常出现“无道”的时代,出现成群的贪官,出现大面积的腐败。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过分看重了个人的道德“自觉”。然而,许多人的德就是立不起来。首先就是“皇德”立不起来,譬如“缓歌慢舞凝丝竹,尽日君王看不足”等等。唐玄宗的“腐败”,导致官吏们的腐败,紧接着也就导致安禄山、史思明的造反,“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
这是一幕循环往复了几千年的悲剧,也是一个人人明白的常识。常识归常识,可几千年的圣人们都解决不了这样的常识,其根源也正是把希望寄托在了“人治”上,寄托在了榜样的力量上。其实这种“希望的梦”是很短暂的,也是违背人性的。马上皇帝因其打江山的历程艰苦,故常常容易为社稷而牺牲自己的一些奢望,也因其目睹了前朝皇帝的腐败,故能在自己执掌天下大权之后,予以高度警惕。但以后呢?以后的帝王没有了这些警惕的经历,故立德树榜样的意识逐渐淡薄,或者说人的欲望过于强烈。因此,依靠皇帝忠臣之类的人树立榜样就开始显得荒唐。因为皇帝忠臣之类也是凡身肉胎,也有人的所有欲望。只要有人的欲望,就会有膨胀的可能。膨胀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出现一批腐败的榜样。中枢神经出问题了,其他器官的瘫痪就是一定的了。尽管中国社会的主流依然是倡导立德,尽管少数知识分子以自己终身的实践树立了“立德”的榜样,但仍然无法挽救整个社会的颓败。
封建社会就是这样一种社会,一种缺乏靠制度监督统治者的社会。立德立功立言从字面上看自然是可以的,但缺了立法这样的常识就变得荒谬。一个国家仅靠道德治国肯定不行,当然仅靠法制也是不行,成本太大。必须二者结合起来。我因此也赞成"两手都要硬"的提法。但这里的“两手硬”不是指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而是指“德”与“法”。一个成熟的国家,就是把大多数人承认的行为准则尽可能地制定成法律,然后依法治国就可以了。人是一个有限度自律的动物,所以,欲望到一定的地步,仅靠自律就危险了,这已被无数事实所证明。譬如成克杰、胡长清之流。法律虽然是道德的底线,但却可以切切实实地维护道德的升华。这是封建社会的弱项,同时也是现代社会的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