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道”与“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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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道”与“廉”“政”

费立强 2009年09月10日18:40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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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论语》子路篇记载,孔子的学生子夏要去鲁国的一个附属国莒国(今莒县)当总管(宰),临行前向孔子请教如何为政。孔子告诫他说“无见小利”。翻译成今天的话就是要廉洁,不要贪求小利,要把自己尊重起来,不该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只有不贪求小利和不损害他利才能专心从政,才能成就一番事业。类似的记载在儒家经典中很多,廉政思想构成儒家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何以为“廉”?按照古汉语的解释,廉指器物的棱角,引申为不可触犯的制度与律令。我们现在所理解的廉,大多指官吏的廉洁,其实廉洁只是“廉”的一部分含义,儒家经典《周礼》对官吏的廉德有一个详尽的说明,即所谓“六计”(从六个方面考核):“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就是说,一个官员必须具备善良、能干、敬业、公正、守法、明辨是非等品格才算“廉”,才能算是一个称职的官吏。像我们现在流行的说法,一个政府官员仅仅做到不贪污受贿、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是不够的,还要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

  何以为“政”?孔子说“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就是说为官者是社会的一杆标尺,一面镜子,如果他们带头做到公正无私,不偏不斜,正直坦荡,做整个社会道德的表率,像我们所倡导的真正把自己当成为人民服务的公仆,那么干群关系就会缓和,各种社会矛盾就不会激化。《尚书》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也是孔子推崇的六艺之一。其中《尧典》篇记载帝尧为政史略,“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包含了勤政、爱民、尚贤、节约等丰富内容,所以孔子感叹说“惟天为大,惟尧则之”。

  阅读儒家经典,我们会发现廉政思想的一个重要观念基础就是民本。民为国之本,亲民仁政成为历朝历代最重要的官德规范。孟子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口号。号召执政者“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推己及人,广施仁政。荀子则以船与水的利害关系告诫执政者,“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尽管执政者施行仁政是为了防止“覆舟”,但是客观上践行了民本思想,缓和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周朝的成康之治,汉朝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贞观之治,清朝的康乾盛世等中国历史上的几个盛世都是因为统治者的亲民政策,人民休养生息,官吏务实清廉,政通人和才能百废得兴,借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始终保持着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儒家廉政思想的另一个重要观念基础是“知耻”。耻者,原意是对可恶之事的舆论鞭挞与精神谴责,是近乎骂声不绝的指责。孔子说“知耻近乎勇”,知道什么是耻辱,这样的精神觉醒会给人带来勇气,既然连战胜自己的勇气都有了,还有什么困难不能战胜的呢。孟子说“羞耻之心,义之端也”,又说“教人,使人必先知耻;无耻,则无所不为。”为官者真正懂得了什么是可耻,什么是光荣,就会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全心全意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中去,而不会尸位素餐、骄奢淫逸,以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自觉不自觉的蜕变为人民的敌人,最后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可以说,那些一个个成为人民阶下囚的贪官庸官就是因为其“无耻”,所以才会堕落到“无所不为”。

  诚然,很多时候人心是浮荡与浮躁的,要求每一个为官者“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也就是要做到不讨好贵者,不偏袒富者,不屈从强者,不欺凌弱者,看起来似乎很难。廉政之难,难于上青天呼。尤其位居显赫位置的政府官员,掌握着任意支配的权力与资源,加之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其受声色犬马的诱惑就更大,像明朝一代儒学大师王阳明说的那样,这些人心中不再有美好的“良知”,而是变成了发狂的“牲口”,追逐于名利场中不能自拔。

  西方谚语说:上帝让谁灭亡,必先让其发狂。大概也是这个道理。因此,儒家思想号召人们要学会反省、自我约束,开展自纠自查。孔子把这种反省定了一个量化指标,“吾日三省吾身”,每天三次。一个人只有日日反思行为,检点作风,及时发现不足与错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中纪委成立预防腐败局可能该有此设想吧。

  众所周知,新加坡政府是目前世界上最廉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之一,究其原因,是因为其对儒家思想的发扬光大。早在1982年,李光耀就把儒家的“忠孝仁爱礼仪廉耻”八种美德上升为治国之纲,赋予其现代化和适合新加坡国情的解释。这八种美德所形成的价值观,对官员腐败行为的产生起到了积极有效的防范作用。八种美德要求新加坡政府官员廉洁公正、励精图治、爱国爱民、甘于奉献。这是为官的基本道德规范,唯有贯彻这一道德规范,官员才能廉政勤政,政府才会有威信,人民才会信任你。否则就会舞弊成风、贪污腐化,导致失信于民,最后导致政府的垮台。1990年,新加坡政府又在八种美德的基础上,发表了《共同价值观白皮书》,提出了“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各族和谐,家教宽容”的五大价值观,进一步把儒家廉政思想提升为国家意识,使之成为包括所有政府官员在内的全体国民的行动指南。若有人说新加坡还有高薪养廉,其实你如果真正调查了解的话,新加坡官员的“薪”在总体社会生活中其实是一般般。

  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不仅是“儒”、“道”倡导的做人原则,更应当是政府官员的原则,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禁忌。禁忌作为一种规矩和形为规范,不应该轻易地遭到破坏,对于政府官员来说,事情也是如此。那么政府官员有哪些禁忌不应该被打破?他的行为禁区又在哪里呢?作为政府官员对自身的要求要明确区分“高标准”和“低标准”。所谓高标准就是(为民谋福利),那么“低标准”就是(基本的应该的服务和管理)。按照底线标准优先的原则,要确保即使不能实现“高标准”,也要坚决守住“低标准”。这就是说,官员即便不能为老百姓的幸福提供什么帮助,也决不应该为老百姓追求幸福设置障碍。换言之,从官员到政府的行为“底线”是不是阻碍老百姓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不干涉老百姓的自由生活。政府和官员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强制力。然而,政府和官员的滥用权力是让人非常担忧的,大家都知道,政府和官员的侵权行为已经成为严重的问题,个别政府和个别政府官员,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行为,侵犯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行为,已经比比皆是。政府和官员是否正在吸取教训,以这些案例为鉴,反思和检讨自己的行为呢?

  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儒家学说对现实问题的高度关注,注定了其廉政思想的现实指导意义。儒家文化所蕴含的廉政思想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我们当前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所需要弘扬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