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高校贷款的金融风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5 10:18:29
目前国内高校向银行贷款总量约在1500亿至2000亿元之间,高校贷款有可能成为继钢材、水泥、电解铝之后的又一个高风险贷款项目。为了进一步规范直属高校的贷款行为,教育部决定建立直属高校贷款审批制度,并在直属高校建立资金监控系统。
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通报了中国农业银行200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其中特别提醒需要注意高校贷款业务存在的潜在风险。此前,一份名为《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的社会蓝皮书称,目前国内高校向银行贷款总量约在1500亿至2000亿元之间,高校贷款有可能成为继钢材、水泥、电解铝之后的又一个高风险贷款项目。
教育部一位高层表示,现在有少数高校的贷款额度已经达到警戒线。为了进一步规范直属高校的贷款行为,控制贷款规模,防范财务风险,教育部决定建立直属高校贷款审批制度,并在直属高校建立资金监控系统。
扩招与贷款恶性循环
由于教育部直属高校所得国家教育经费较多且多有保障,因此,高校贷款的主力军是省属高校。比如,河北省26所省属高校银行借贷已达50多亿元,其中10所骨干大学银行贷款40多亿元,占80%;山东省内高校在2005年9月底的银行贷款累计为103亿元,如果再加上各高校在建校过程中拖欠的工程款、校内集资款,金额不下130亿元。而很多压力来自于高校扩招,因此高校扩招与贷款正在形成恶性循环。
社会蓝皮书中还提到,在高校大规模扩张引起教育贷款强劲需求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普遍认为,一方面教育是政府重点扶持的产业,另一方面又存在政府的担保和支持,高校还贷不存在任何问题。商业银行普遍存有学校贷款政府埋单的想法,缺乏风险意识。而高校贷款大部分投资期限较长,贷款多用于购置土地、后勤、科研用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重点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的置办,偿还贷款的不确定性很大。据称,一些高校已经出现连利息都交不起的情况。例如江苏某高校每年学费收入1亿元左右,政府拨款6000万元,而该校仅支付教职员工的工资、奖金就需近亿元,再加上其它教学、科研和行政开支,已经无力偿还巨额贷款,因此银行拒绝再次贷款。此举又让该校在建设中的部分教学楼和图书馆停建。
「当很多贫困学生接到入学通知书,却因付不起学费而无法上大学时,我们有什么理由超大规模地扩建校园,建造豪华的标志性大楼?」这番话来自原复旦大学校长杨福加。杨福加的「困惑」在部分大学校长中流传,并引起高层重视。
财务管理有失控现象
据李金华透露,目前少数高校的财务管理有失控现象。他警告说,如果高校对财务的管理跟不上,就很容易把高等教育在这两年来的增长度抵消。
从1999年开始,银行与高校合作开发和建设大学城成为一种风潮。大学城被一些业内人士称为「教育地产」,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黄金组合。在高等教育产业化的改革背景下,各地对兴建大学城热情高涨。据调查,全国大多数省份都在兴建或拟建大学城项目,少则一两个,多则八九个,而且是集教育、商贸、房地产、娱乐于一体。
据调查,对于大学城大规模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府往往大量低价批租土地,开发商趁机进行圈地。之后将土地抵押给银行贷款,转回来向政府压价吃进土地,再向银行抵押贷款,如此反覆。
建设大学城所需投资有多种筹集渠道,包括以政府投入为主,以社会投入为主,多元化投入等方式。但无论哪种投资方式,其最终的资金来源绝大多数都是银行贷款。而开发和建设大学城所需的资金额绝非一个小数目,都是上亿、几十亿,甚至百亿。如廊坊东方大学城投资达50亿元,宁波市高教园区投资32亿元,广州大学城投资高达120亿元,这些资金主要是靠银行贷款。从目前的经济现实来看,并没有太多城市具备这种持续追加投资的经济实力。
大学城遭遇债务危机
大学城建成后对于建设资金的返还,主要靠配套服务经营、后勤社会化服务、教师和学生公寓的出售与出租、学生学费收入等,其中学生的学费和住宿收入是主要来源。如清华大学借贷10个亿盖学生公寓,公寓的收费还不够偿还贷款利息,更别提本金了,因为中国学生公寓收费有标准,一年不能超过1500元。
东方大学城的开发者──东方大学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就已遭遇了严重债务危机。大学城二期工程完工后投资已达50亿元人民币,但众多施工单位的巨额垫资偿还遥遥无期。据估算,东方大学城总负债约为22亿元。人们担忧:东方大学城暴露出来的资金链断裂问题,会不会在其它大学城重演?
据介绍,东南沿海一所高校,伴随著还贷高峰的到来,由于贷款额度太高,已没有还贷能力,在地方政府的调解下,以「置换」的方式,转到另外一所大学门下,改换了门庭。
近年来,部分高校银行贷款规模过大,有的甚至已超出高校的经济承受能力;部分高校领导干部对银行贷款的风险认识不足,还贷的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切实可行的还贷计划和措施,存在著潜在的财务风险。对此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何考虑?
教育部与财政部早在2004年7月,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制,加强银行贷款管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见》,对高校贷款的指导思想、贷款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管理均作了具体规定,加强对直属高校贷款行为的规范和资金管理。
加强贷款规范和管理
为防范直属高校银行贷款行为,控制贷款规模,防范财务风险,教育部建立了直属高校银行贷款审批制度。高校贷款的额度一定要掌握在可以偿还的限度之内,不允许学校为下属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进行担保贷款,也不允许学校用校产做抵押进行贷款。未经批准擅自向银行贷款的,将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责任。
事实上,今后高校盲目扩大借贷的做法在山东将被有效制止。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不久前发文,要求高校积极利用银行贷款的同时,充分考虑财务风险,不可盲目扩大贷款规模。据介绍,山东省今后将定期审查确定高校贷款最高警戒线,如果个别高校仍无视财务风险、继续盲目扩大贷款规模,将被扣减省财政专项资金拨款、暂停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资格,主要责任人也将受到严肃处理。
针对近年来愈演愈烈的高校扩招之风和贷款规模过度发展的势头,河北省政府已要求省教育厅制订高校贷款的最高控制额度,实行额度内备案、超额度审批制度,对那些已经超过核定额度的学校不再审批新的贷款。河北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还要对学校还款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查和监督,保证还款资金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