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广告久乱不治 逼生监管休克疗法(南方都市报 200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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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医药广告久乱不治 逼生监管休克疗法
2006-07-20 11:26:37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社论
昨日,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整顿广播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自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待有新通知后按照新规定执行。果真如此,民众自该日起有望暂别此类节目,幸甚至哉。
医疗广告之乱,民众早已忍无可忍,所以泛滥至今不可收拾,监管无力自然首担其咎。实际上,医疗广告的生产流程,牵涉到卫生、药监、工商、广告公司、媒体等众多环节,此前各监管部门也都曾单独或联合下达过整治违法医药广告的行政命令,去年还曾掀起声势浩大的专项治理行动,初时确实言之凿凿,可惜最后都失之泛泛,而未能打到医药广告乱局的“七寸”。此次国家广电总局、工商总局联手,终于对积重难返的医药广告乱局使出了休克疗法,由于问题解决方式的利落干脆,各类喋喋不休的医药、丰胸、减肥、增高节目有望魔术般暂时消失。但究其实际,休克疗法委实是市场监管无效逼出的下策,技术含量有限,真正要如虚假广告所吹嘘的疗效一般彻底根治此一社会顽症,恐怕还得对市场环境与监管制度,乃至体制运行望闻问切一番。
客观地看,当前医药广告乱局之中唯一深受其害的只是消费者,而消费者维权路径的单一低效,使其事实上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在西方,集体诉讼是弱小的消费者联合起来抵抗企业侵害的利器,然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消费者的集体诉讼(共同诉讼)往往因为种种原因并不为各级法院所支持。以“奥美定”事件为例,尽管受害者多达几十万之众,然而消费者维权之路却异常艰辛。另一方面,通过大量投放虚假广告,医药企业从误导而来的消费者身上汲取暴利,甚至侵及消费者人身健康,而发布广告的各级各类媒体,难以自拔于广告投放带来的巨大收益,成为了违法医药广告泛滥的视而不见者;而最应该有所作为的政府监管部门,因缺乏制度性的监管动力而往往流于形式,甚至感受不到市场失序而传导的民意向背与社会压力,这就使医药广告治理成为了多方避责、甚至从中渔利的灰色地带。
此次暂时叫停医药广告,虽可收一时市场清明之效,却仍然未能脱离此前部门监管划地而治与一刀切逻辑。因此,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消费者维权的困境,给予消费者集体诉讼的法律利器;同时亦不能在制度上给予监管者以积极作为的动力和压力,推动其革新监管方法和制度,则任何治理方案的改换,只会引发无良企业规避制度的“创新”热潮与市场监管者权力寻租方式的更新换代。
毫无疑问,医药广告与广大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任何一个现代国家,无不对其国民身心极度关切而求其制度上的万无一失,在西方现代国家,法律禁止医疗广告在大众媒体上出现,只能刊登在专业媒体上供医师参考。2005年两会期间,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的高强指出,医院靠广告招揽生意创收实在有损形象,更不用说那些医院做虚假广告误导患者,坑害患者,医疗广告应该取消而改由政府无偿向社会发布。时日匆匆,到今天医药广告之乱未见其减而日见其增,不知又有多少病患民众被误导受害。以此观之,我们的制度对于无数已经受骗和可能受骗的普通民众,确乎少了几分体恤之心。
此次监管部门的一声叫停,与虚假医疗广告的为害久远相比,难免有不速之嫌。然而更为深远的忧虑在于,休克疗法过后能否有更加标本兼治的方案出台?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面对医药广告之乱,以法律为消费者增权,以之抗拒无良企业的侵袭,从而为市场监管引入法治力量。同时,以制度渠道导入民意压力,使监管者有为,从而以最大努力压缩脱法无序的社会灰色空间。以此合力,或许更能挽救医药广告市场于乱局为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