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混蛋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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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混蛋干杯(2006-06-05 12:45:12)   分类:老梁说网球 为混蛋干杯  
文/老梁

1945年,二战末期,美军与苏军会师柏林。在宴会上,著名的混蛋巴顿将军举起酒杯,对朱可夫元帅说:“你是个混蛋!”朱可夫大怒,回骂道:“你才是混蛋!”巴顿大笑,“好!让我们为混蛋干杯!”
2003岁末,我们又举起了酒杯,因为麦肯罗这个老混蛋又拿了“元老杯”的冠军。如今,总共七届“元老杯”麦肯罗四次夺冠,他已经44岁了,却屡屡战胜三十多岁的对手。
麦肯罗可能是职业网球有史以来最大的混蛋,他脾气暴躁,摔拍子和对裁判大吼是他的招牌动作。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些毛病并没有因退役而在他身上消失。在本届“元老杯”决赛中,麦肯罗喋喋不休地为任何一个不利于他的判罚争辩,观众随之跟着起哄。在他还是个职业球员时,这样的比赛场面是他独一无二的特色。老麦让裁判头疼,让教练揪心,却让观众大感兴味。
与同时代的选手相比,麦肯罗的观众缘要大大好于埃德伯格那样的谦谦君子、贝克尔那样的沉默英雄。现在,埃德伯格已远离赛场,贝克尔在绯闻与逃税之间周旋,麦肯罗却依然与网球粘粘乎乎。他不止参加“元老杯”之类的表演赛,还几次充当戴维斯杯美国队的队长兼教练。而且,凡是能跟网球扯上关系的公益活动,他都不遗余力地参与。在这样的场合,麦肯罗可不像球王贝利那样,斯斯文文地装大尾巴狼,而是插科打诨、搞恶作剧,不失混蛋本色。
几乎在任何一种大行其道的运动项目中,混蛋都比英雄受欢迎,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英雄需要锤炼和加工,而混蛋却出自天然,所以混蛋比英雄更真实。而且,英雄要受到来自灵魂“超我”(佛洛伊德语)的约束,混蛋则是完全“本我”的绽放,只要不是“恶之花”,便是我们这些看客乐于享用的“纯天然食品”。
混蛋不伪装、不做作,很少有意为之的做秀。他的“混”晶莹透明,而又狂野奔放,既有孩童的天真,又有原始的激情。做为看客,目的是感官享受而不是道德教育,直面混蛋的诱惑,当然要比承受英雄的高尚刺激得多。在我们的潜意识中,谁不想像混蛋那样无拘无束、放任不羁、心同天籁?除了被体制化的“机器人”,谁又愿意做戴着面具生活的英雄?而芸芸众生却不得不在生存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之间徘徊,于是,混蛋就成了我们幻梦的延续、理想的化身。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球场混蛋,正在替我们发泄着许多莫名的情绪。看戏如寻梦,混蛋比英雄更有资格出任主角。
麦肯罗绝非稀世之珍,在广阔的体育世界里,到处都有混蛋的脚印。马拉多纳脚踢“狗仔队”;巴克利亲吻驴屁股;罗马里奥在厕所里贴满教练的照片;里迪克鲍则把金腰带扔进了垃圾桶。他们遭人诟病,也得人爱戴,他们名满天下,谤满天下,唯大混蛋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
遗撼的是,我们瞧尽了西洋景,却看不到中华上国出一个这样的混蛋。无利不起早,看人下菜碟,只说三分话,肚里一把刀,这样的土壤,能催生奸雄与英雄,也能盛产恶人与小人,却独独没有混蛋的活路。中国的混蛋种子,或生成短命鬼,或畸变老油条,想在三千弱水中独饮一瓢,多半要溺水身亡。我们为混蛋干杯的酒,常常无奈地泼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