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字有时很狰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6 03:25:09

据广州日报91日报道 日前,一个《平民自杀悬案发生在公安局》的网帖在各大论坛热传,引起网民的极大关注。在河南平顶山警方描述中,公民佘守亮有过错,被判决拘留10天,罚款500元。可是佘某不服,从派出所逃出,并且非常残酷地折磨作践自己:用钝器把自己头部击伤,不知用什么邪门功夫和古怪姿势把自己的胸部踢伤。在人们看到他的遗体时,已经变成这个样子:头顶部钝器伤,伤口两寸多长;左臂骨折;右肘部皮肉翻裂见骨;胸部有两处血脚印;后背及臀部大面积青紫淤血;两膝伤口淤血;双手腕部发黑发焦。因此,家属强烈怀疑被自杀 河南平顶山警方如果不能把这个过程重新演绎一遍,怎么驳得倒家属的“诬陷”?

 介词“被”,何以在如此荒谬的搭配中呈现如此狰狞的嘴脸?这里面,包含着几多冤屈,几多残忍,几多血腥?这个厄运虽然落在极少数人家,但是其可能性却冰冷地悬在每一个人头上,谁摊上都是百分之一百的痛苦和憋屈。所以,我们不能沉默。

除此以外,普罗大众也经常被一些恼人的“被”字光顾:诸如,面对有关调查,江苏南通市政府要求受访农村居民必须回答年收入8500元,城镇居民必须回答年收入16500元。原本在小康水平之下的群众,一夜之间“被小康”了。《网络报》记者关某在山西采访时涉嫌受贿被山西警方刑拘。家人报警求助,山西警方立案调查,初步认定为“失踪”,明明关在派出所的关某“被失踪”了 还有很多人匪夷所思地“被就业”、“被自愿”、“被增长” “被慈善”、“被富裕”、“被网瘾”。

“被年代”来临,起码有两个深层次原因,一是公权的极度膨胀,对人民的权利越俎代庖,挤压了人们生存的空间;二是人民维护权利的自觉意识日益鲜明。两种力量纠结争斗,扭曲了中国社会,产生了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一方面,“被”现象背后隐藏着对社会基本规范及公权力的信任危机;另一方面,预示着公民意识已深入人心,公民社会正在逐渐成型。

现在,一批又一批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正在全国各地展开,希望各级领导能真正“被武装”。顺应历史潮流,尊重历史规律,首先,掌握公共权力的所有领导干部要各负其责,干好份内的工作,让其职业道德“被遵守”,让人民群众主人翁地位“被尊重”,公民的基本权利“被承认”。这样,公权就会多一些“被信任”,少一些“被追问”,“被质疑”和“被调侃”。其次,建议相关部门不要轻易将所谓的“自愿”、“开心”、“就业”等字眼强行戴在民众头上,尊重人们的感受,用事实说话。第三,要以决不姑息迁就的态度,决不放任自流的决心,使那些制造“被自杀”“被失踪”恶性事件的有关干警“被追究”,“被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