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房地产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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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观察:90平方米的房子卖不出去怎么办?http://house.avl.com.cn 房地产门户-世纪前线 2006年7月17日14:11 新华网
这次房地产的调控,有了重要的量化指标,即大家熟悉的两个“70%”。作为一般老百姓,对90平方米及更小的住房供应量增大、供应面积有了保证深感欣慰。
市场经济的风险在于不确定性,其魅力亦在于不确定性。在欣慰之余,也不由得有一些担忧。量化指标推出的初衷,是因为面积较小、总价格较低的住房比较短缺,一般中低收入者购房较为困难而考虑的。或许人们没有想到问题的另一面:如果市场风云突变,如果因为中小面积住房大量增加供应而造成紧缺局面不再,这时会怎么样?
我们不妨设想,90平方米及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忽然卖不动了,开发商的选择将会怎样:其一,扛住价格不动,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推销等扭转销售情况;其二,在保证一定利润率的情况下,适度降价,销售转好,这是卖方、买方、主管部门都愿意看到的情况;其三,供大于求比较严重,产业内打起了价格战,大量房屋积压,销售不畅,消费者反而持币待购,导致“过剩”更严重,开发商(不是个别的)经营出现问题,亏损甚至破产——虽然这个后果发生的概率较低,但处于市场经济大环境下,这种可能并不应完全排除。
本来,市场是用“看不见的手”来调节供求、用涨跌不定的价格来改变“物以稀为贵”的,至于商品的品种、花色、款式、质量、性能等,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来满足不同的消费者的需要。住房作为商品——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福利性住房——可能有许多其他商品不具备的特性,但是市场配置资源这一“基础性作用”还是会发力的。行政规定商品房的具体面积要求、所占比例要求等,显然已经是“看得见的手”,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有点像让电视机生产者必须生产32英寸彩电多少、其中数字高清晰彩电多少。如果与市场需求合拍,这只“手”当然会得到赞誉,但不合拍呢?
如果结局较为满意,比如出现笔者所说的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情况,倒也罢了。如果出现了第三种情况,就有了一个“谁来买单”的责任问题。对于开发商来说,本来通过市场竞争导致商业决策失败,是赔本、是破产“活该倒霉”,只能怨自己没本事、没运气;但是现在则不同了,我是按主管部门的要求造的房子,按照量化指标的规定卖的房子,如果卖不动、如果卖的赔了本,则责任并不完全在我——尽管有可能是经营本来就有问题,尽管有可能用此来遮挡原本存在的其他营销问题——但毕竟,这是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行事!怎么办?
可能是杞人忧天,说一说不大可能出现的局面。但是,面对变化无常的市场,还是要把问题和困难想得多些,把经济竞争规律想得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