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报业网-南方精选-中国首个反贪局20岁了 肖扬建言重组国家反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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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个反贪局20岁了 肖扬建言重组国家反贪机构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09-08-19 07:52:53  作者: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20载查处200名厅级干部

  

    1989年8月18日,时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肖扬(右)等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受贿工作局成立剪彩。

    昨日,是全国第一个反贪局———广东省反贪局成立20周年纪念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主题为“反腐倡廉,服务发展”纪念反贪局成立20周年暨检察开放日的座谈会,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企业家代表等60多人出席了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来贺电,称“20年前的今天,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局(现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作为全国第一个反贪局,拉开了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专业化、正规化的序幕”。

    座谈会上还举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曾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扬的新书《反贪报告》首发仪式,该书披露了广东省反贪局诞生前前后后许多内幕。

    异国深谈敲定反贪局构想

    1989 年5月5日,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刘复之率领中国检察代表团访问新加坡、泰国,时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肖扬以副团长身份随同。在飞往异国的航班上,刘复之特意让肖扬坐在身旁。刘复之问肖扬:“能否在广东先试验一下,在检察院内部设立一个反贪污贿赂的专门机构,加强侦查工作。”

    此时身为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出现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吞噬着改革开放的成果。

    肖扬在书中回忆,代表团完成访问回国后,在广州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与会人员对建立反贪污贿赂专门机构反应热烈。

    1989年7月14日,肖扬以电传的方式给刘复之发了一封信,将这一设想做了详细汇报。当天下午就得到了刘复之的同意。8月10日,广东省委接到广东省检察院的请示,批准成立反贪污受贿工作局,同时撤销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处。

    挂牌前一日临时改名称

    就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受贿工作局挂牌前一日———1989年8月17日下午,刘复之致电肖扬,建议将“广东省反贪污受贿工作局”改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受贿工作局”。“如果这个机构(反贪局)不是设立在检察院内,与现行法律不符。”刘复之坚决地说。当晚,工作人员将已写好的牌子重新制作。

    随后,全国其他省市的反贪局也相继成立。199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挂牌,至此,我国检察机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工作走上正轨。

    深夜12点钟有人排队自首

    反贪局甫一亮相,就在南粤大地掀起了一场地震式的反腐风暴。与此同时,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了《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

    在通告期限内,广东省共有3485名违法犯罪分子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金额5040多万元,其中有处级干部439人,还有作案潜逃到境外的33 名犯罪分子回来投案自首。据当时办案的检察人员回忆说,特别是在通告期限的最后一天,至深夜12点钟,还有人到反贪局排队等候投案自首。

    20载查处200厅级干部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陈武介绍,1989年至2009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5468件40880 人。查处大案26225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2286人,其中厅级干部200人,省部级干部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28781.32万元。

    ■建议

    可否建立网络反贪局?

    在昨日纪念座谈会上,社会各界就新形势下的反腐工作各抒己见。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思民提出,未来的反贪局工作,可以建立一个网络反贪局。利用这个平台,设立举报人的专用密码,及时查到各种贪腐案件的查处情况。“避免现在查询一个案子,还需要去找关系的尴尬。”

    金融反贪要与科技结合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曾涛表示,目前在金融证券领域,通过新型金融工具、新型票据进行贪污腐败等犯罪活动已开始显现,未来反贪工作要与金融科技发展相结合。“反贪局应该思考如何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进行技术反贪,从技术层面预防贪污腐败。”曾涛说,目前,在金融领域实施一些技术监控方式,可以值得反贪局借鉴。

    企业内部反贪阻力大

    国有企业代表、广东省广业公司纪委书记洪旗歌说,“由于法律上的限制,纪委在企业内部反贪举步维艰。”他表示,对于反贪调查有重大价值的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因涉及个人隐私,国有企业纪委工作人员对这些个人信息进行调查时,受到诸多限制。

  肖扬建言重组国家反贪机构

  该机构由人大选举产生,集“举报、侦查、预防、信息情报”于一身

  

    图表来源:肖扬《反贪报告》

    昨日出版的《反贪报告》有一个肖扬今年7月写的1 .5万字的后记———《从审判的视角看60年的反贪轨迹》,以法院审判结果和角度为视点,对我国反腐工作进行回顾和思考。他建议我国重新组建由人大选举产生的国家反贪机构;还建议通过高薪养廉和加快制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等。该书责编孙慧评价说,后记是这本38万字的《反贪报告》的“点睛之笔”。

    60年历程,从群众运动到依法反贪

    肖扬在书中表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反腐控制战略方针,经历了群众运动,从重从严,以严厉打击为主,最后发展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宽严相济、依法治贪的发展轨迹。

    前30年的反贪腐是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使惩处的罪犯情况出现了3次高峰:1952年、1958年和1970年,同时也创下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打击贪污腐败犯罪分子的历史最高峰。

    后30年我国开始走上依法治贪之路,1979年制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这段时间惩处犯罪的情况相对波动较小,但呈平缓增长趋势。2008年达到近年来的高峰点。

    肖扬表示,60年的审判经验说明,反贪腐必须走法制反贪腐之路,不能靠群众式运动。

    国家反贪机构:“一条龙”行使职权

    肖扬表示,治理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工作,需要通盘考虑。他在书中建议,要重新组建国家反贪机构或完善在各级检察机关的反贪局,通过立法赋予它行使立案权、接受公民举报权、侦查权、防范权;负责公民举报和官员财产申报,并负责核对工作;负责对有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境外存款以及卷款潜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取证。

    肖扬表示,对发现官员财产申报不实的情况,新组建的反贪机构有权发出通令,要求再次申报;对拒不申报的,有权采取拘留、逮捕等措施。

    肖扬还建议,这一权威的反贪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以报告工作,但不搞票决制。即整合反贪腐资源,建立集举报、侦查、预防、信息情报于一身的反贪腐机构,形成“一条龙”,由专门机关统一调配,使各种反贪腐力量形成合力。

    “高薪养廉”,反腐既要大棒还要萝卜

    肖扬建议,要制定反腐败专门法,以立法的形式统一反腐败工作。还要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如加快制定《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等专门法律。

    肖扬还提出新加坡等国家的“高薪养廉”的模式。在大力反腐的同时,要着力提高公职人员待遇,提供足够的薪俸防线,为守法的公职人员提供较为丰厚的薪俸和养老金,增加廉政预期收益,降低贪腐的诱惑力。“毕竟,反贪腐不仅需要大棒,还需要萝卜,这是世界反腐的宝贵经验”。

    ■花絮

    肖扬出书不忘交税

    《反贪报告》在肖扬动笔19年后才出版,因为这本书,法律出版社副总编辑吕山和肖扬有较多的接触。吕山昨日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印象中,肖扬是位开明、随和、很讲原则的人,这些并没有随着肖扬的卸任发生改变。

    吕山说,在肖扬做司法部部长时,因工作的事情去肖扬的家中汇报,每次离开时,肖扬都会坚持把他送到电梯口,直到电梯门关上才会回去“今年7月我与两个年轻编辑到他家汇报出书的情况,临别时,肖院长还是坚持送出家门口。”

    吕山说,肖扬是位办事效率高,又注重研究思考问题的领导,他以身作则让自己深有感触。时任司法部长的肖扬曾用笔名为杂志撰稿,“他很多文章是我担任编辑的,每篇稿件都是他亲笔写的。”

    肖扬严于律己,十分讲原则。尤其是在工作中,谁做错事,他会毫不留情地批评。吕山透露,肖扬在书出版后有两个慎重:一个是稿酬,一个是税收。“我给他送稿费时,肖扬都会特别叮嘱,出版社不能多给稿费。此外,他还关心是否上了个人所得税,坚持一定要纳税,以身作则。”吕山说,因为肖扬平时正派的作风,他去送稿费时,会提前带好税单,“结果真被用上了”。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杨章怀 涂峰 通讯员 管圣东 实习生 陈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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