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胸验肺 规则:河南立案调查为验肺民工做开胸手术医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0 12:54:09

网友爆料:河南卫生厅厅长和河南人民医院院长为同一人

    编者导读:农民工“开胸验肺”事件还远未结束,就在网络正在议论,河南省卫生厅患了“心理尘肺”病时,网友却曝料,河南卫生厅厅长和河南人民医院院长是一个人。或许,这能注解,为何河南省卫生厅对最终成功诊断张海超“尘肺合并感染”的郑大一附院给予通报批评并立案调查。 新闻中称河南省卫生厅厅长、河南省人民医院院长刘学周河南省人民医院截图河南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早前进展:河南立案调查为验肺民工做开胸手术医院

张海超在家输液     编者导读:农民工张海超以“开胸验肺”的悲壮方式证实了自己的尘肺,是近期最受关注的事件,所幸在各方关注之下最终有了一个还算良好的结果,张海超获得赔偿和治疗,有关失职渎职人员进行了免职、撤销资格等处理。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称河南省有关部门“草菅人命”,“法不容理不容情不容”的批示盛传网络慰籍人心。
  然而就在该事件逐渐谈出网民视野的时候,又一个新闻的出炉瞬间引爆网络:据《河南商报》近日报道,河南省卫生厅最近对最终成功诊断张海超“尘肺合并感染”的郑大一附院给予通报批评并立案调查,该厅称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

以下为新闻报道及相关评论选登: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9条、72条和73条的规定,职业病诊断确实需要由省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对于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可以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即便如此,我并不认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违法进行了职业病诊断,因为它所出具的诊断报告,只是称张海超患有“尘肺合并感染”,并没有以职业病诊断书的形式出具证明。

  实际上,《职业病防治法》所指的“职业病诊断”,是指行政法意义上的、具有当然赔偿效力基础的鉴定结论,它的实质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根据病人的病情并结合其职业经历所作的能够认定其病情与职业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书面证词。法律之所以规定职业病诊断需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主要是因为这种诊断书具有当然的赔偿效力基础。换言之,法定职业病诊断资质,并不排斥其他无资质的正常医疗机构对病人进行医学上的诊断和治疗。

  综合有关报道和政府公开信息可以知道,郑大一附院对张海超的“开胸验肺”及随后的诊断行为,从主观上并无恶意,且是张海超作为一个病人在走投无路之下强烈自愿要求所为,从客观上来说成功地帮助了张海超确诊了病情。如果没有郑大一附院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也许张海超至今只能在死亡线上绝望地徘徊。

  就医疗机构的职业性来说,救死扶伤是它的最高准则和宗旨,这种行为,可以超出法律、政治、宗教等等一切因素,而以生物人的健康和生命为唯一价值标准。正因如此,在战争年代,医生可以救治敌人的伤员而不受法律责难和舆论谴责,在和平时期,医生对遭受伤病的普通人亦可不问原委地进行救治,不管他是正常生病还是因犯罪致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郑大附一院对张海超的确诊和救治,就是一种体现了最高医疗职业道德的纯粹医疗行为,它不仅不应该受到批评和处罚,反而应当受到表彰。

  设想一下,如果所有的医疗机构都像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那样违背基本医疗职业道德,睁着眼睛说瞎话,把多家医疗机构一看就能确诊的尘肺说成是“肺结核”,如果只要职业病防治机构不给职业病患者以正确的诊断,难道无数个张海超、李海超们就不能去其他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吗?他们就必须乖乖等死吗?就必须在误诊和缺乏基本职业保障的道路上痛苦挣扎吗?

  河南省卫生厅对郑大一附院的立案调查和处理,如果以善意来揣摩可以说是它机械理解和套用法律条文而不去认真把握法律精神的官僚主义作风所致,但如果结合“开胸验肺”事件的前后过程来看,则有挟法打击报复正义者的嫌疑,因为它把郑大附一院崇高的救死扶伤精神歪曲理解并刻意压制,其原因,不能不让人怀疑是因为“开胸验肺”事件伤了河南省卫生厅的脸面,如果全体医疗机构都能在无良的道德下刻意误诊职业病,这桩丑闻也就永沉海底了。

  医学常识告诉我们,尘肺主要表现出咳嗽、胸闷、胸痛、咯血等症状,对于河南省卫生厅而言,“开胸验肺事件”暴露了其管理上的松弛、对职业病防治的失职和对民情的失察。正是郑大一附院对医疗职业道德的认真实践,让有关真相大白于天下,这种医学上的确诊,既捍卫了张海超的生命健康和人权尊严,也对诸如河南省卫生厅等官僚主义严重的机构进行了无声的揭露。这种下辖单位的揭露,让有关官员感觉憋气、胸痛,有咳嗽的冲动,甚至内心也隐隐出血。因此可以说,河南省卫生厅此番对郑大附一院的处罚,不啻为其心理病症的表露,根据这些病症可以诊断,该厅及有关官员患了“心理尘肺”。

相关阅读:河南省卫生厅患了“心理尘肺”

     应该对河南开胸验肺医院立案调查的卫生厅立案调查

     河南卫生厅,请别用“程序正义”给自己当遮羞布

     河南卫生厅通报批评“开胸验肺”医院

     开胸验肺黑喜剧

早前进展:农民工"开胸验肺"续:必要时愿意"二次开胸"

    编者导读:截止到昨天,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引起的法律及舆论风波依然未有平息的迹象,虽然曾经给张海超作出“肺结核”鉴定结果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表示,“不再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证明”也可以进行“特事特办”的复诊或重新鉴定,但对于这种特别关照下的“变通”之举,张海超并没有接受之意。他需要一个“合理合法”的方式得到的复诊和鉴定结果,有“法律效力”,“既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为了其他有相同经历的工友”。

  昨天,郑州市政府也对外表示,郑州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胡荃为组长,由安监、卫生、劳动、监察、信访、工会和新密市政府为成员的张海超事件处理小组,各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迅速拿出调查报告。

必要时愿意“二次开胸”

  尽管在河南省总工会的过问下,新密市总工会已成立专门工作组,并多次前往张海超家中看望慰问,积极配合新密市委、市政府调查协调此事,鼓励张海超“到法定的职业病鉴定机构重做鉴定”,也告诉他“经多部门协调,到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机构复诊或鉴定都不再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新密市工会将根据鉴定结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做相应处理。”

  但张海超对于这种特别关照下的“变通”之举却并无接受之意。张海超甚至对外放出狠话,“必要时,愿意二次开胸验肺。”

  张海超表现出的执拗让所有人都感到惊奇。张海超表示:“不是我不讲道理,是职防所开始就要求我必须提供这些东西,没有就不行,说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现在怎么又可以‘特事特办’了。我就想通过‘合理合法’方式得到一个复诊和鉴定结果,这个结果要有法律效力。这既是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为了其他有相同经历的工友。私营企业可以不讲良心,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执法部门不能不作为。”

  张海超说,他采用极端的做法来证实自己,也是对现行职业病防治法规缺憾的挑战,尽管道路会很坎坷,但他会坚持为自己讨回一个说法。

  张海超所说的“合理合法”的方式,就是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曾所在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真实的相关职业史、体检证明、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历年职业病诊断证等。相关阅读

早前网评:打工者开胸验肺,工会干什么去了?

  编者导读:“开胸验肺”事件自发生以来,就受到了网友广泛的关注,尖锐评论频出。并且也有网友一直积极呼吁相关部门积极介入此事。早前有网友发表评论称《卫生部门应尽快介入“开胸验肺”事件》,而立刻便有网友回应称,开胸验肺,讽刺的是工会! 开胸验肺,讽刺的是工会!
——回应7月14日来论《卫生部门应尽快介入“开胸验肺”事件》  X光出现以后,诊断尘肺,诊断肺结核,根本不需要“开胸检验”,但荒诞的事情还是真实地发生了。    荒诞的发生是有背景的,工会的缺席或工会职责的缺失正是荒诞发生的土壤。    企业工人一旦鉴定为职业病,其所属企业就要支付相关的医疗费、赔偿费及基本的社会保障。尘肺是职业病,肺结核不是职业病。河南工人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出尘肺,但企业不开具证明。经信访后得以鉴定,却被郑州职业病防治所诊断为肺结核。也就是说,企业给开出证明了,但证明了你得的不是职业病,还是跟企业没关系。    自始至终,企业一直在开脱自己的责任,张海超孤军奋战。“开胸验肺”的代价,真正应该开胸验肺的是企业,张海超开胸验肺,讽刺的是工会。    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职责》第三条规定,工会的职责是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会职责的缺失正是发生“开胸验肺”这一荒诞闹剧的土壤。工人跟企业有矛盾是正常的,但问题是工人与企业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不平等就无尊重可言,就无平等谈判协商的可能。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固然是想降低其经营成本,这是无可厚非的。眼下企业有这个动机也有这个能力,即不给张海超开具证明,张海超的病就跟企业没关系。合格的工会是限制企业权力独大的有效方式,但这个有效方式并没有发生效果。约束企业的行为得有强有力的机构才行,工人得有强有力的靠山才行,这个靠山毫无疑问应该是工会,而法律手段是不得已而为之的。相关阅读  开胸验肺揭穿谎言的病根在哪里?    昔日关云长刮骨疗毒,谈笑风声成为美谈,今日张海超开胸验肺,揭穿谎言的维权悲壮之举可谓是惊天地。而不知那些诊断他有“肺结核”的庸医看,做何感想。
  张海超先生为维权求医,已债台高筑,方才出此下策,他说“我这是一个人在战斗”当然,其他和一样有同样遭遇的工友,依然还很多。张海超开胸验肺是一个案,然而它却反映出当今社会医生和企业的职业的道德缺乏。张海超这种以“开胸验肺”的自残来为自己维护,让我们看到的是法律的苍白,职业道德的低下,社会良知的退化。一个普通在一家企业得不到切身的利益,在医生面前,如同被宰割的仇人,是何其不幸。
  张海超先生开胸验肺之病根在现今法律对下层人士维护的空白,很多明文规定,对下起作用,对上失疗效。社会已进入病态,人人为各自私利放弃职业道德,企业的无良行为,不仅仅是钻法律空子的问题;庸医的恶意“误诊”不仅仅是只是医术上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社会良知缺乏,倾向兽性行为的人越来越多的问题。
  有这些庸医,恶医,无良企业家的存在,他们之间利用那种习惯性的伎俩,像张海超一样的工人维权之路,还要很长很长的路要走。相关阅读

早前专题:河南农民工小伙为维权,“开胸验肺”揭穿谎言

  河南省新密市工人张海超,2004年6月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得以被鉴定,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却为其作出了“肺结核”的诊断。为寻求真相,这位28岁的年轻人只好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以此悲壮之举揭穿了谎言。
  其实,在张海超“开胸验肺”前,郑大一附院的医生便对他坦承,“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这个真实的故事令人心碎。张海超的被迫自救,更像在拿健康甚至生命冒险,赌自己没病(肺结核),而是社会(郑州职防所)有病(“误诊”)。郑大一附院的诊断也证明张海超是对的。不幸的是,由于无权做职业病鉴定,该院的诊断只能作为参考,一切还要看郑州职防所是否会“持之以恒”地继续“误诊”。据说,在开胸后张海超曾找过新密市信访局,答复是他们只认郑州市职防所的鉴定结论。
  为维权求医,近两年来张海超花费近9万元,早已债台高筑。耐人寻味的是,张海超自知面对的是一家大企业,“我这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也深信在那个企业里与他有相同遭遇的工友,还另有其人。而有相关网评指出这种“一个人在战斗”的公民形象,其痛感之深,情何以堪。

网评:打工者开胸验肺揭穿谎言痛何以堪

人民网评:“开胸验肺”是社会的耻辱
    见了这新闻,除了感叹小伙子的惊世骇俗的举动外,大多数人都指责郑州职防所责任的缺位,却没有人反思这种近似疯狂的自证清白的举动,有多么强大的社会基础。  《飞狐外传》中,钟四嫂为了证明自己家的小三没有偷恶霸凤天南家的鹅吃,竟然在北帝庙中将小三剖腹示众。据金庸注明,佛山镇北帝庙至今还保存着一方剖儿腹明冤的血印石,只是年代久远主人公的姓名已不可考,所以金庸小说中的情节也不能完全算作虚构。这表明了我们生存的社会中,一直存在着弱势阶层向强势阶层自证清白的传统。  然而,当我们把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新闻,与金庸小说中的钟四嫂的故事对比时,居然会发现会有如此惊人的相似。这不得不说是现实的悲哀!社会的悲哀!更是工人的悲哀!现在的工人比人们虚构的小说还要无奈。法律只是约束普通老百姓的.约束不了有权有钱的黑心人的。
  对郑州职业病防所的三个专家,利用公权把一个由医院确诊矽肺病的患者逼得开胸证明,从道德上看是丧尽天良,从业务看已不配作医生,但我们更应该从制度监督上去思考他们行为的社会基础。否则就像金庸小说中描写的一样,凤老爷说了,既然不是小三偷得,那肯定是小二了,全家都剖腹最好了。虽然整个佛山镇都知道钟家没有偷凤老爷家的鹅,又有什么用呢?相关阅读
新京报:打工者开胸验肺揭穿谎言痛何以堪
    具体到张海超之个案,一方面,表现为相关法律有漏洞可钻。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病人的职业史,分析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然而,从实际效果看,用人单位很少愿意“自证其罪”。如有医生指出,“得了职业病,还得单位开具证明才能鉴定,说是让高污染企业凭良心办事,其实恰恰给企业留下了能钻的空子”。在切身利益面前,企业良心靠不住。    另一方面,则是法治与社会之阙如。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类似个案时有发生?为什么自救者时常走投无路,不得不采取极端方式?为什么原本由全社会担负的自救成本,却要由一位孤苦无告的农民承担?在人类还没有完全放弃“以暴易报”的思维前,人们在张海超身上也看到了一种“让人含泪的暴力”,一种并不施害于他人,而是加诸自身的暴力。为证明自身清白(得的是职业病而非普通的传染病)而“开胸验肺”,又何尝不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自残”?    由此,也就需要填补相关制度漏洞,把张海超们无奈的个人被迫自救,变成具有制度性保障的依法“他救”,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比如,在用人单位不愿“自证其罪”的情况下,由政府相关部门或司法部门介入调查其罪,或实行“责任倒置”,并接受社会监督,使职业病患者及时进入法定诊断程序;对不严格依法开展诊断工作,害怕承担责任、回避矛盾,甚至恶意“误诊”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予以公开问责。相关阅读 中国网:“开胸验肺”折射“愈较真愈受伤”的维权困境
    张海超用他沉重的经历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坚实的法律后盾,职业病维权将是个人难以承受之重,而职业病认定恰恰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相关阅读 东方网:开胸验肺暴露百姓维权之艰
    他需要以开胸验肺的悲惨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让所有人都感到了一种寒心的酸楚。 所有这一些,都需要人们去反思,去对照是否真正以人为本了?去反省是否真正尽职尽责了?去探求百姓离真正维权的路还有多远? 相关阅读 人民网强国论坛:
    打工者开胸验肺,最悲哀的壮举。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