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伟时的一些观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7:29:49
为何、何时、如何“反帝反封建”?                        ——答《反帝反封建是近代中国历史的主题》
袁伟时
《冰点》3月1日复刊,发表《反帝反封建是近代中国历史的主题》(2006年3月1日《冰点》,以下简称《反》文),批判拙作《现代化与历史教科书》(2006年1月11日《冰点》),拜读以后,留下四个突出印象:一是力求摆脱拙作惹事以来席卷朝野的打棍子、戴帽子的文革遗风,回归学术讨论的常规;其中夹杂一些引起不少读者不满的非学术用语,可以理解为环境和习惯使然,不必苛责。二是史实错误很多。三是论断未能深思熟虑,逻辑混乱。四是集中了半个多世纪为义和团辩护的各种论据。
当前的辩论,实质是坚持还是摒弃左毒之争。作为研究19、20世纪中国史的学人,有责任针对这些观点,提供史实,为拨乱反正略尽绵薄,让广大读者在比较中作出自己的判断。
对 “反帝反封建”的两种扭曲
家国之恋和喜爱自由,这是人们与生俱来的感情。同其他国家的国民一样,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是爱自己的祖国和自己的自由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反帝反封建”对多数中国人说来,本来是人之常情,愿意投靠外国反动势力出卖国家利益,或甘心做奴隶、奴才的是极少数。但是,有两个现象极为值得重视:一是有些枭雄、权奸以“爱国”名义欺世盗名,以国家、民族的化身自居——“朕即国家”,掩盖其专制独裁统治和其他倒行逆施。二是20世纪下半叶以降,有些人动辄斥责别人不爱国甚至卖国,为帝国主义或其他反动势力服务。他们以为,只要挥起“爱国”这条大棒,自己就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可以压得别人服服帖帖。一大批有志报国的知识分子因此饱受冤屈,甚至家破人亡。
《反》文再次提起“反帝反封建”这个话题,仿佛拙作离开“主题”,否定了“反帝反封建”。因此,我们的讨论必须从什幺是反帝反封建这个常识性问题开始(秦统一后是不是封建制度,学术界有不同意见,本文采用中国大陆的习惯说法),以免中国人特别是知识阶层再次沦为棒下冤魂。
首先应该指出, 19、20世纪中国的主题,是从前现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建设一个自由、民主、法治、文明、富裕、独立的现代化国家;反帝、反封建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还有其他手段)。这一时期的许多悲剧,都与漠视这一主题息息相关;也只有在这个主题统领下,才能正确理解反帝、反封建的内涵。“反帝”的内涵是反对侵略、维护国家主权和独立。“反封建”的本义是让国民从前现代的压迫、束缚中解放出来,得到现代公民应有的各种自由,并相应建立民主、法治的制度予于切实的保障。两者应该密切结合,以免“爱国主义”为别有用心之人所利用。这些本来不易产生歧义,但实际生活中常常出现种种不应有的扭曲,《反》文是体现这些扭曲的新例。
第一种是对内涵的扭曲。
例如:《反》文对1840年以来的中国史有个概括:“前109年是争取国家独立的历史,后56年,是争取国家现代化和富强的历史。”而对前109年(1840-1949)的诠释是 “人民群众反帝反封建的历史”。这样的诠释简单明了,但有两点令人生疑:
一是按照中国大陆的习惯,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政府的执政者,都不是“人民群众”,于是,立即出现一个问题:收回山东权益、治外法权、租界、关税自主权是不是“反帝”——维护国家独立的具体内容?以二百位将军和百万大军的鲜血为代价抗击日本侵略者,算不算“反帝”?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这些却是记录在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政府名下的历史,《反》文的概括显然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是“前109年”是不是对“争取国家现代化和富强”无所作为呢?“在1912——1920年间,中国工业的平均年增长率为13.8%”,1912至1936年间则为9.2%;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每年平均增长率达到8-9%”。[i]用日本著名中国经济史学家的话来说是:“中国已经踏上以工业化为轴心的‘中进资本主义’之路,则是不争的事实。”[ii]这是20世纪上半叶世界经济危机频频发生的环境下取得的;有历史和经济学常识的人应该知道,这是不俗的成绩。
多年来,有些历史书的可信度一再受到质疑,根源就在除“人民群众”的革命造反行动外,统统视而不见!《反》文对反帝反封建的诠释,不是自己发明的;尽管如此,传播左毒的责任是推不掉的。
至于对民主、法治内涵的扭曲,更是俯拾皆是。有的把民主说成是领导者的“作风”。有的只提民主决策的程序是少数服从多数,而抹煞现代民主的前提和目的是公民的自由。法治及其运作的基础——司法独立则长期被视作资产阶级的谬说。《反》文对这些都是讳莫如深的。
第二种扭曲来自概念和逻辑混乱不清。
要不要反对侵略、维护国家主权(为何);什幺环境下反侵略、维护国家主权(何时);用什幺方法反侵略、维护国家主权(如何);这是三个虽有密切联系,但又有严格区别的问题。以这次引起轩然大波的第二次鸦片战争和义和团事件来说,冷静地问一问:为何,何时,如何,本来可以是非立判。现在搅得沸沸扬扬,其中的思想混乱,叹为观止!在网上随意发泄情绪的帖子弄不清三者的区分,他们中有些人也许会随着年龄和知识增长自己反思,不必计较。但对学术文章说来,这是绝对混淆不得的问题。不幸,《反》文却犯了不该犯的概念和逻辑错误。
纠正后一种扭曲需要冷静分析和排除民族主义情绪的干扰。作为长期被侵略的国家,中国民众中有一种弱者心态,在批判侵略者的同时,不愿冷静反思,究竟我们自己有没有做错什幺?如果本国学者敢于揭示本国的错误,那怕是一二百年前的陈年旧事,也会被一些民族主义者痛诋为“汉奸”、“买办”、“卖国贼”。一些外国学者说了这一类话,则是“帝国主义立场未变”!流风所至,甚至有些外国史学家也受这种情绪沾染,努力为中国辩护,而没有认真分析中国的失误。
伟大的国家、勇敢的民族不需要廉价的同情和自我辩解。为了中国的现代化事业不再受阻,中国人应该坦然面对过去。任何国家和民族的历史,都是文明与野蛮并陈。成长为伟大的现代国家和伟大民族的前提,是以坦荡的胸怀,保障学术自由和言论自由,任由人们说古道今,从而扬清涤垢,为长治久安开辟康庄大道。
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缠,笔者必须申明:我一贯认为第二次鸦片战争是一场侵略战争,火烧圆明园是侵略者犯下的罪恶。八国联军入侵也是一场侵略战争,而战争过程中他们又犯下抢掠、强奸和屠杀罪行。由于这些是没有争议的事实,本文的篇幅已经超过报刊文章通常的限度,所以不再赘言。
秉着上述精神,以下针对《反》文的责难,清理多年来习非成是的扭曲;由于这类扭曲太多,本文只能就一些主要问题略陈管见。
义和团事件与“反帝反封建”
《反》文指责拙作“否定近代中国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历史主题,最鲜明的是对待义和团反抗八国联军的侵略上”。对义和团事件是肯定还是否定,不过是对一个具体历史事件的认识,扯到“否定近代中国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历史主题”上,这是多年来流行的所谓“上纲上线”的左毒再现。广州有句俗语说得好:“大话怕计数”。一落到实处,大话就原形毕露了。就让我们看看义和团事件和“反帝反封建”的具体关系吧。
请先从“反封建”说起。
(1)义和团是最腐朽的封建统治者的工具。
义和团所以能成为祸国殃民的大灾难,关键是得到慈禧和一批最顽固、腐朽的满汉权贵如庄亲王、端郡王、刚毅、徐桐、毓贤等人的支持和利用。任何政府都有责任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义和团暴行威胁下,国民和外侨的生命财产朝不保夕,正是这个政权腐朽性的体现。而在这个政权和义和团正式结盟以前,顽固的王公贵族和大臣的支持,是义和团在京津迅速发展的条件之一。
(2)义和团事件展现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
在专制制度下,执掌绝对权力的统治者,或迟或早总要作出危害国计民生的荒谬决定。没有绝对专制的制度,慈禧不可能作出对11国宣战的罪恶决定;敢于提出反对意见的总理衙门大臣袁昶、户部尚书立山、吏部左侍郎许景澄、兵部尚书徐用仪、内阁学士联元等满汉大臣也不可能先后被杀。
(3)义和团的作为与反封建的要求背道而驰。
反封建的核心是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财产自由、人身自由等公民权利。义和团恰恰是践踏这些自由的暴徒。
由此可见,义和团和义和团事件是封建专制的典型,把它与“反封建”联系起来,是对“反封建”的亵渎。
那幺,它的反帝记录又如何?
义和团事件在中国的对外关系史上留下的是:侵略者的铁蹄蹂躏东北、华北。首都沦陷。6月20日,慈禧下诏宣战,同日开始俄军乘机制造海兰泡血案,接着侵占黑龙江左岸仅存的一块土地——江东六十四屯,共计八千左右的中国人的鲜血染红了黑龙江水!俄国侵略军还赖着不走,埋下后来在东北兴风作浪的祸根。大沽和京津沿线炮台被拆,外国在京津沿线留兵驻守,使馆区也长留外国军队,由他们保卫和管理。赔款四亿五千万两,相当于当时六年半的全国财政收入;连年利4%在内,则要支付9亿8223万8150两白银。对本来捉襟见肘的国家财政,这无疑是一笔沉重的负担;而羊毛出在羊身上,遭灾的还是老百姓。
一笔令人痛心的丧权辱国的记录!
[i] 白吉尔:《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年代》第85、32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ii] 久保亨:《走向自立之路》第11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北京版。
为何、何时、如何“反帝反封建”?(二)
006  2006-4-6 18:45:53
不符合历史实际情况的辩解:义和团暴行是被迫的
一个流行甚广、颇有迷惑力的说法是:清政府和义和团的行动不管造成什幺恶果,都是帝国主义逼出来的。反抗就是有理!这个前提是经不起反驳的。中外历史都证明,蛮干只能遭灾,改革本国的落后制度为民富国强奠立牢固的制度基础,才是收回丧失了的主权和维护国家独立的可靠保证。
日本1853年被迫打开国门。稍后同列强所订条约中,也有损害日本主权的许多不平等的规定:领事裁判权,类似租界的“居留地”,失去关税自主权,对马岛被沙俄占领……如此等等。但是,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在改革固有的制度和殖产兴业的基础上,国家面貌改变了,通过外交谈判,终于在1899年收回了治外法权,1911年实现了关税自主。
再看看中国的记录。19世纪5次重要的对外战争,每次都以丧权辱国告终。20世纪上半叶经过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后初步的制度变革,1921年11月至22年2月的华盛顿会议,大体上收回了引发五四爱国运动的山东权益。1925年10月开始的关税特别会议,拟好了关税自主方案;1929年2月1日实现了关税自主。1926年,孙传芳治下的上海,在凇沪商埠总办丁文江努力下,收回了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堂,设立了中国政府管理的上海临时法院……。以上情况表明,不平等条约的废除和国家主权的收回,在八年抗战前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抗日战争爆发后,随着1943年1月11日中美、中英签订新约,美英两国政府分别声明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其他国家也先后采取了类似行动,除香港、澳门问题尚待解决外,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国家主权的百年梦想终于实现。
中日两国的历史确凿证明,笼统说反抗有理,不看具体环境和选择正确道路,有时不但不能救国,反而会误国。义和团事件从结果看,误国殃民已洞若观火。但是,有些人却挖空心思为它辩解,这些辩护词可靠吗?
这些辩解都有意无意掩盖了一个基本事实:除了与义和团无关的山东高密人民与德国侵略者因修路引发的斗争外,是义和团主动烧教堂、抢掠、杀害传教士和教民(中国信徒)惹来大祸。总的说来,帝国主义是近代中国的压迫者,但在义和团事件这一具体事件中,帝国主义大体上没有惹我们,而是义和团“杀人放火”导致外敌入侵。中国人应该有勇气谴责这些暴行,把它视为国耻,掩盖甚至为这些暴行辩护对中国和中国人告别前现代、实现现代化无所助益。
为替义和团开脱罪责,《反》文在两个日期上大做文章。一个是5月31晚各国卫队从天津到达北京。另一个是6月12日所谓“猎取拳民行动”。
《反》文说:“1900年5月31日晚,英、俄、美、法、日、意六国士兵共356名自天津抵达北京。……德国驻华公使克林德在各国公使决定调兵的集会上说过‘这些行动就是瓜分中国的开始’。洋兵入京,不仅在克林德看来是瓜分中国的开始,在拳民看来也是瓜分中国的开始。义和团在北京和各地杀传教士、焚毁教堂、破坏铁路和电线杆以及部分人的抢劫行为,都是在这批外国士兵进京以后发生的。攻打西什库教堂和使馆区也在这以后。”
这些说法经不起考查,有四点不符合或不了解历史实际的错误:
(1)不知道早就弄清了的一个史实:“德国驻华公使克林德在各国公使决定调兵的集会上说过‘这些行动就是瓜分中国的开始’”是误传,克林德根本没有说过那句话。
据英国公使5月27日向本国首相报告:昨天“德国公使克林德男爵宣称:‘他认为中国政府正在土崩瓦解;他不相信以设想他们的稳定为根据的任何行动能够有效。’”[i]同时,与《反》文说的相反,这次会议恰恰是反对调兵的。的确有些国家的公使把克林德的言论误解为考虑瓜分中国,但德国外交部根据传闻立即严厉批评克林德,克林德回电中明确说明:“他没有发表其他外交官所说的那种言论”。[ii]德国政府当时反对瓜分中国的态度非常明确。
(2)不知道这些卫队入京是经过中国政府批准,并且是沿用多次的惯例。
当时在中国海关任职的马士,在其被学术界视为权威著作的《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写道:从1860年列强在中国设使馆开始,“每一个使馆都设有卫队……但是日久以后,这个卫队减到仅足以作为仪仗队的数目。后来,在危机来临的时候,就从几个舰队中派遣海军陆战队去担任冬季保护的特殊任务,因为这时北京由于天津港口结冰而与外界隔绝;在1894年和1898年年底都这样做了,每次派遣的卫队都在三月间撤回。”[iii]1900年5月28日,鉴于局势危急,各国使馆提出增调卫队,中国政府先是拒绝,不久就批准了。31日,英国公使向首相报告:“如果像上次(1898年戊戌政变后)那样,每个使馆的卫队人数不超过30名,总理衙门已表示同意卫队前来北京。”[iv]
因此,尽管这些卫队人数超过清政府的规定,但自卫的性质没有改变。这是旧特权的应用,不是新的侵略行为。看看当时的实际情况,事情就更清楚了。
首先,清政府当时已经无法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也不能保障外国使馆的安全和正常工作。
5月21日,“使节们普遍反对调遣卫队前来北京”。[v]直到28日,外侨和中国教徒的生命、财产所受威胁越来越严重,他们才改变态度。事后有关人士和中外史家对调派卫队进京是否明智有所怀疑。但是,全面研究史料,可以肯定在义和团事件开始之初,列强事先并无武装入侵的打算,他们是被动应付的。同时,当时不但气氛很恐怖,攻击外国人和中国教徒的行动已经开始,而且清政府已经陷入不能保护外侨和本国公民生命、财产的状态。教案几乎年年有,1900年惹来弥天大祸,是义和团犯罪而清政府不能妥善处理引起的。
其次,对当时社会的自卫行动要有全面的了解。
清帝国的政权设置只到县一级,县以下试行建立民主自治组织和维持社会秩序的警察制度,除了戊戌变法时湖南曾经试行很快就被扼杀外,都是义和团事件后清政府实行新政改革的业绩。因此,民间自卫是当时常见现象(现在仍然不难见到不少清代和民国时期的民居有“炮楼”、“碉楼”);教堂、教民自卫也被清政府默许。
1900年1月,在山东巡抚任上的袁世凯向朝廷报告:“秋冬来,济东各属,焚劫大小教堂十处,抢掠教民三百二十八家。掳害教民二十三名……诸官吏不能辞其责也。适有不逞之徒,乘间滋事……辙诳诱乡愚,勾引报复,焚毁教堂,劫掠教民。继因各处著名教堂……皆设备固守,屡攻弗克,转遭杀伤。益复四出抢掳,波及良善……该匪等虽托名仇教,而观其举动,实只在于纠众劫财。”“当以西人护身枪支,每人不过一二杆……韩庄、白云峪教堂均有快枪多杆,上月迭经匪徒纠众四五百人扑攻,均被击伤多名,溃败纷逃……查洋人在内地,私储军火多件,向为约章所不许。当此匪徒滋扰之时,暂未便认真查禁”。[vi]
1900年4月,义和团进攻保定附近的姜家庄,“该拳匪共有二千余人……庄中教民逆知该匪等必来滋扰,早预备军械以待,该匪于晨刻即往攻打,彼此争持直至下午三点钟,方停止。”[vii]
历史论断必须考虑社会环境,有些论着对使馆召集卫队作过度的解读,定性为侵略军,甚至发挥想象力,说他们可能进攻紫禁城,“对皇宫构成威胁”,而没有提供可靠佐证,未免失之轻率。
至于6月10日出发的西摩尔联军,作为增强救护力量的措施,最后也是得到清政府同意的。当时奉命与驻天津法国总领事商谈的直隶总督裕禄向清政府报告:“该总领事以各国各使催兵甚急……其二次进京之兵(指西摩尔联军),虽仍以保护使馆为言,中露保护眷属出京之意。如果中国官兵能任认真保护之责,朝廷有切实谕旨,则续进京之兵可从缓议……查洋人在京,照约本应保护。现在谣言四起,其惊恐亦系实情。所请降旨保护,在彼固非意外之求,在我亦舍此别无办法。”[viii]这表明清政府承认西摩尔联军目的是保护外交使馆。其次,清政府确实一再劝阻公使们不要增派军队,但最终还是表示:“中国政府将放弃它对援军前来使馆的反对意见。”[ix]运送他们进京的火车,也是中国政府拨给的。
正如清政府所认定的,各国军队6月17日强占大沽炮台才是侵略战争的开始。
(3)不知道或故意掩盖义和团杀人、放火、抢掠和威吓不是从5月31日卫队进京后开始的。
《反》文说:“义和团在北京和各地杀传教士、焚毁教堂、破坏铁路和电线杆以及部分人的抢劫行为,都是在这批外国士兵进京以后发生的。”这与历史事实相差太远。
从1896年义和团运动(包括其前身)兴起之初,杀人、放火、抢掠的记录便不绝如缕。
英国传教士卜克斯是1899年12月30日在山东被杀的。此后,对各地教堂、教民和传教士的攻击、杀戮、抢夺、恐吓连绵不断。
1900年3月,天津已到处有匿名揭帖,威胁于4月2日攻打租界和将“各教堂房屋,悉行拆毁,纵火焚烧”。4月中,“义和团匪潜来京师,凡遇教堂,则遍粘招贴,谓三月杪当与教堂为难云云。”[x]这些威吓已属犯罪行为,而义和团在“各地”杀人、放火、抢掠的消息也纷至沓来。例如,5月12日,在直隶涞水高洛村,“验明被烧华式小教堂七间,及教民房屋共七十五间,暨业经起出尸身五具”。“此次衅端,系属开自拳民。”[xi]5月13日,烧掉直隶定兴县仓巨教民房子80多间,因县令事先通知,教民连夜逃走,没有死伤。[xii]5月18日,“烧毁固安县之公村教堂,杀害传道者二人。”25日“又焚烧霸州之善来营村,杀毙教民男女十三人。”[xiii]
5月26日大规模拆毁铁路和焚烧、抢掠已经开始。一个外国记者在日记中写道:“铁路已被摧毁,车站(丰台)被包围,工程师都被围困在他们的房子里……来自涿州的消息非常糟。暴民们用恐怖手段和大屠杀来迫使基督徒放弃信仰,强迫他们烧香拜佛,还把他们家中较漂亮的女孩卖了当妓女。”他亲眼看到“机车的库房正在燃烧……四周蜂拥而来的村民正在抢劫。”[xiv]
《反》文为了证明义和团烧杀的正当性,说了这么一段话:“据施达格研究,1900年5月29~6月4日,发生在雄县附近义和团与京保铁路洋工程师倭松(Ossent)的冲突,是义和团与武装的欧洲人的第一次冲突,洋人先开枪,义和团从数百人聚集到万人,对洋人加以追击,‘将洋人追击上岸,未知存亡’。从这里我们可以看见义和团杀教士、焚毁教堂、铁路等的具体原因。”实际情况如何呢?
5月29日,比利时、意大利等国的铁路工程师及其家属共41人从保定逃往天津,其中有七个妇女和一个小孩。到达天津时,有九人失踪,二十三人受伤。芦汉铁路是中国政府自主建设的重要项目,这些工程师及其家属是受聘参加经济建设的。他们“接到即将发生严重危险的警告后”紧急乘船逃亡,并不是殖民主义的征讨队。要这样的逃亡者主动攻击别人是不可能的。实际情况是:“官方派一队士兵护送他们,但是在五月三十日下午五点钟,军官们用一个小的事故作借口而离开了。在第二天早晨,他们被一群用大刀和长矛……的暴徒攻击,而护送的士兵也参加了攻击;这次攻击被打退了。”于是,他们弃舟登岸,边打边逃,前后历时四天,最后在天津欧洲人的救援下,才到达天津。[xv]
类似史料很多,也是涉猎过这段历史的人熟知的。而且正是这些暴行,使公使团从反对召集卫队,变为急忙调他们入京。
(4)不懂得解救和保卫教民是正义行动。
历来的辩护者,都在所谓6月12日开始的“猎取团民行动”大做文章。
6月12日前后,究竟发生了什么?11、12两日,大批义和团涌入北京,12日起北京全城一片混乱,到处烧教堂、商店、杀教徒、教士和抢掠他们的财产。“自十五(6月11日)以后匪徒以杀教士为名,任意焚劫民庶。”[xvi]激于义愤,一些外国人组织抢救队去抢救生命垂危的教徒和传教士(绝大部分是中国人)。“众见礼拜堂被烧,皆怒……有人呼曰‘志愿兵向前’诸人争上,无退缩者……彼拳匪经机关炮之扫击遂退至路边成一排,渐渐逃散……此次无号令,但如平常行路之状,步履甚缓,凡见路旁黑影即开枪击之……忽有一法人失足而跌……跳起惊呼,盖其足下卧一中国之妇女,缚以绳索,身已半焦……微微呻吟。彼拳匪真残忍已极,捆此妇人以火烧之,抛至路旁为照路之用”!“有自烧毁处逃避而来者,皆面如白纸,手足战栗,无复人形。有一看门人所遭尤惨,其家人、什物均已无存,其父母、妻子及其亲戚共十三人均被烧死,皆拳匪执刀逼之以投于火。”北京天主教三个主要教堂,除北堂(西什库教堂)外,东堂、西堂都被毁,“有数胡同尸骸遍布,当此六月暑天,臭味难闻……男女老幼之尸堆置一处,有裂成数块者,有身首异处者,有已死者,亦有半死者,尚微微伸动”。[xvii]从这一天开始,“京师城内两翼地面,城外五里地面,所有教堂及教民住户房产等,焚烧殆尽。教民之被戕者无日无之,弃尸于御河中……常见奉教妇女途行时,遇义和团即跪下,率被拉去斩之。而平民之误杀者亦多”。[xviii]
历来都有人片面摘引“凡见路旁黑影即开枪击之”,掐头去尾,作为洋鬼子残暴的证据。请良知未泯的中国人静静想一想,我们究竟应该谴责还是赞扬这些抢救队?义和团的这些丧失人性的罪恶行径应不应该曲为辩护?事关判别正义和罪恶,含糊不得!
行文至此,可以顺便弄清西什库教堂是不是侵略据点了。被困在这座教堂中的中外人士共三千多人,有2名军官和41名士兵帮助防守。西方宗教传入中国后的作用颇为复杂,不能笼统说他们是“文化侵略”。明末清初天主教再次传入,带给中国的是文化盛宴。19世纪传教士在中国的活动,既引起文化冲突和对非教徒的欺压,又是当时朝野兴办的各类学校、翻译机构和报刊等新兴事业的主要骨干,是推动中国文化、教育向现代转型的重要力量。43名水兵官兵协助固守西什库教堂,拯救了三千多位中外教徒的生命。此外,在使馆区还有3150位中国人和473名外国人(409个士兵不计在内)避免被杀戮。即使从人道观点看,增调的451名使馆卫队功不可没!他们减少了中国政府和暴民的罪责,善莫大焉!
[i] 《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第20页,中华书局1980年北京版。
[ii] 相蓝欣:《义和团战争的起源》第218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上海版。
[iii]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三卷第210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
[iv] 《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第22页。
[v] 《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第18页。
[vi] 《袁世凯奏议》(上)第42-43、45-46页,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vii] 佐原笃介、浙西沤隐:<拳乱纪闻>,《义和团资料丛刊》第一册第10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viii]王弢夫编:《清季外交史料》卷一四三第八叶,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影印版,北京。
[ix] 《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第91页。
[x] 同上,第108、111页。
[xi] 祝芾:<庚子教案函牍>,《义和团资料丛刊》第四册第373、372页。
[xii] 艾声:<拳匪纪略>,《义和团资料丛刊》第一册第449页。
[xiii] 鹿完天:<庚子北京事变纪略>,《义和团资料丛刊》第二册第397页。
[xiv] 西里尔·珀尔:《北京的莫理循》第161页,福建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xv]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三卷第212-213页;《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第23页。
[xvi]佚名:<庸扰录>,《庚子记事》第252页,中华书局1978年北京版。
[xvii] 普特南·威尔:《庚子使馆被围记》第23-25、29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
[xviii] 杨典诰:<庚子大事记>,《庚子记事》第83页,中华书局1978年北京版。
不符合历史实际情况的辩解:义和团暴行是被迫的
一个流行甚广、颇有迷惑力的说法是:清政府和义和团的行动不管造成什幺恶果,都是帝国主义逼出来的。反抗就是有理!这个前提是经不起反驳的。中外历史都证明,蛮干只能遭灾,改革本国的落后制度为民富国强奠立牢固的制度基础,才是收回丧失了的主权和维护国家独立的可靠保证。
日本1853年被迫打开国门。稍后同列强所订条约中,也有损害日本主权的许多不平等的规定:领事裁判权,类似租界的“居留地”,失去关税自主权,对马岛被沙俄占领……如此等等。但是,经过四十多年的努力,在改革固有的制度和殖产兴业的基础上,国家面貌改变了,通过外交谈判,终于在1899年收回了治外法权,1911年实现了关税自主。
再看看中国的记录。19世纪5次重要的对外战争,每次都以丧权辱国告终。20世纪上半叶经过清末新政和辛亥革命后初步的制度变革,1921年11月至22年2月的华盛顿会议,大体上收回了引发五四爱国运动的山东权益。1925年10月开始的关税特别会议,拟好了关税自主方案;1929年2月1日实现了关税自主。1926年,孙传芳治下的上海,在凇沪商埠总办丁文江努力下,收回了公共租界的会审公堂,设立了中国政府管理的上海临时法院……。以上情况表明,不平等条约的废除和国家主权的收回,在八年抗战前已经有了良好的开端。抗日战争爆发后,随着1943年1月11日中美、中英签订新约,美英两国政府分别声明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其他国家也先后采取了类似行动,除香港、澳门问题尚待解决外,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国家主权的百年梦想终于实现。
中日两国的历史确凿证明,笼统说反抗有理,不看具体环境和选择正确道路,有时不但不能救国,反而会误国。义和团事件从结果看,误国殃民已洞若观火。但是,有些人却挖空心思为它辩解,这些辩护词可靠吗?
这些辩解都有意无意掩盖了一个基本事实:除了与义和团无关的山东高密人民与德国侵略者因修路引发的斗争外,是义和团主动烧教堂、抢掠、杀害传教士和教民(中国信徒)惹来大祸。总的说来,帝国主义是近代中国的压迫者,但在义和团事件这一具体事件中,帝国主义大体上没有惹我们,而是义和团“杀人放火”导致外敌入侵。中国人应该有勇气谴责这些暴行,把它视为国耻,掩盖甚至为这些暴行辩护对中国和中国人告别前现代、实现现代化无所助益。
为替义和团开脱罪责,《反》文在两个日期上大做文章。一个是5月31晚各国卫队从天津到达北京。另一个是6月12日所谓“猎取拳民行动”。
《反》文说:“1900年5月31日晚,英、俄、美、法、日、意六国士兵共356名自天津抵达北京。……德国驻华公使克林德在各国公使决定调兵的集会上说过‘这些行动就是瓜分中国的开始’。洋兵入京,不仅在克林德看来是瓜分中国的开始,在拳民看来也是瓜分中国的开始。义和团在北京和各地杀传教士、焚毁教堂、破坏铁路和电线杆以及部分人的抢劫行为,都是在这批外国士兵进京以后发生的。攻打西什库教堂和使馆区也在这以后。”
这些说法经不起考查,有四点不符合或不了解历史实际的错误:
(1)不知道早就弄清了的一个史实:“德国驻华公使克林德在各国公使决定调兵的集会上说过‘这些行动就是瓜分中国的开始’”是误传,克林德根本没有说过那句话。
据英国公使5月27日向本国首相报告:昨天“德国公使克林德男爵宣称:‘他认为中国政府正在土崩瓦解;他不相信以设想他们的稳定为根据的任何行动能够有效。’”[i]同时,与《反》文说的相反,这次会议恰恰是反对调兵的。的确有些国家的公使把克林德的言论误解为考虑瓜分中国,但德国外交部根据传闻立即严厉批评克林德,克林德回电中明确说明:“他没有发表其他外交官所说的那种言论”。[ii]德国政府当时反对瓜分中国的态度非常明确。
(2)不知道这些卫队入京是经过中国政府批准,并且是沿用多次的惯例。
当时在中国海关任职的马士,在其被学术界视为权威著作的《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写道:从1860年列强在中国设使馆开始,“每一个使馆都设有卫队……但是日久以后,这个卫队减到仅足以作为仪仗队的数目。后来,在危机来临的时候,就从几个舰队中派遣海军陆战队去担任冬季保护的特殊任务,因为这时北京由于天津港口结冰而与外界隔绝;在1894年和1898年年底都这样做了,每次派遣的卫队都在三月间撤回。”[iii]1900年5月28日,鉴于局势危急,各国使馆提出增调卫队,中国政府先是拒绝,不久就批准了。31日,英国公使向首相报告:“如果像上次(1898年戊戌政变后)那样,每个使馆的卫队人数不超过30名,总理衙门已表示同意卫队前来北京。”[iv]
因此,尽管这些卫队人数超过清政府的规定,但自卫的性质没有改变。这是旧特权的应用,不是新的侵略行为。看看当时的实际情况,事情就更清楚了。
首先,清政府当时已经无法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也不能保障外国使馆的安全和正常工作。
5月21日,“使节们普遍反对调遣卫队前来北京”。[v]直到28日,外侨和中国教徒的生命、财产所受威胁越来越严重,他们才改变态度。事后有关人士和中外史家对调派卫队进京是否明智有所怀疑。但是,全面研究史料,可以肯定在义和团事件开始之初,列强事先并无武装入侵的打算,他们是被动应付的。同时,当时不但气氛很恐怖,攻击外国人和中国教徒的行动已经开始,而且清政府已经陷入不能保护外侨和本国公民生命、财产的状态。教案几乎年年有,1900年惹来弥天大祸,是义和团犯罪而清政府不能妥善处理引起的。
其次,对当时社会的自卫行动要有全面的了解。
清帝国的政权设置只到县一级,县以下试行建立民主自治组织和维持社会秩序的警察制度,除了戊戌变法时湖南曾经试行很快就被扼杀外,都是义和团事件后清政府实行新政改革的业绩。因此,民间自卫是当时常见现象(现在仍然不难见到不少清代和民国时期的民居有“炮楼”、“碉楼”);教堂、教民自卫也被清政府默许。
1900年1月,在山东巡抚任上的袁世凯向朝廷报告:“秋冬来,济东各属,焚劫大小教堂十处,抢掠教民三百二十八家。掳害教民二十三名……诸官吏不能辞其责也。适有不逞之徒,乘间滋事……辙诳诱乡愚,勾引报复,焚毁教堂,劫掠教民。继因各处著名教堂……皆设备固守,屡攻弗克,转遭杀伤。益复四出抢掳,波及良善……该匪等虽托名仇教,而观其举动,实只在于纠众劫财。”“当以西人护身枪支,每人不过一二杆……韩庄、白云峪教堂均有快枪多杆,上月迭经匪徒纠众四五百人扑攻,均被击伤多名,溃败纷逃……查洋人在内地,私储军火多件,向为约章所不许。当此匪徒滋扰之时,暂未便认真查禁”。[vi]
1900年4月,义和团进攻保定附近的姜家庄,“该拳匪共有二千余人……庄中教民逆知该匪等必来滋扰,早预备军械以待,该匪于晨刻即往攻打,彼此争持直至下午三点钟,方停止。”[vii]
历史论断必须考虑社会环境,有些论着对使馆召集卫队作过度的解读,定性为侵略军,甚至发挥想象力,说他们可能进攻紫禁城,“对皇宫构成威胁”,而没有提供可靠佐证,未免失之轻率。
至于6月10日出发的西摩尔联军,作为增强救护力量的措施,最后也是得到清政府同意的。当时奉命与驻天津法国总领事商谈的直隶总督裕禄向清政府报告:“该总领事以各国各使催兵甚急……其二次进京之兵(指西摩尔联军),虽仍以保护使馆为言,中露保护眷属出京之意。如果中国官兵能任认真保护之责,朝廷有切实谕旨,则续进京之兵可从缓议……查洋人在京,照约本应保护。现在谣言四起,其惊恐亦系实情。所请降旨保护,在彼固非意外之求,在我亦舍此别无办法。”[viii]这表明清政府承认西摩尔联军目的是保护外交使馆。其次,清政府确实一再劝阻公使们不要增派军队,但最终还是表示:“中国政府将放弃它对援军前来使馆的反对意见。”[ix]运送他们进京的火车,也是中国政府拨给的。
正如清政府所认定的,各国军队6月17日强占大沽炮台才是侵略战争的开始。
(3)不知道或故意掩盖义和团杀人、放火、抢掠和威吓不是从5月31日卫队进京后开始的。
《反》文说:“义和团在北京和各地杀传教士、焚毁教堂、破坏铁路和电线杆以及部分人的抢劫行为,都是在这批外国士兵进京以后发生的。”这与历史事实相差太远。
从1896年义和团运动(包括其前身)兴起之初,杀人、放火、抢掠的记录便不绝如缕。
英国传教士卜克斯是1899年12月30日在山东被杀的。此后,对各地教堂、教民和传教士的攻击、杀戮、抢夺、恐吓连绵不断。
1900年3月,天津已到处有匿名揭帖,威胁于4月2日攻打租界和将“各教堂房屋,悉行拆毁,纵火焚烧”。4月中,“义和团匪潜来京师,凡遇教堂,则遍粘招贴,谓三月杪当与教堂为难云云。”[x]这些威吓已属犯罪行为,而义和团在“各地”杀人、放火、抢掠的消息也纷至沓来。例如,5月12日,在直隶涞水高洛村,“验明被烧华式小教堂七间,及教民房屋共七十五间,暨业经起出尸身五具”。“此次衅端,系属开自拳民。”[xi]5月13日,烧掉直隶定兴县仓巨教民房子80多间,因县令事先通知,教民连夜逃走,没有死伤。[xii]5月18日,“烧毁固安县之公村教堂,杀害传道者二人。”25日“又焚烧霸州之善来营村,杀毙教民男女十三人。”[xiii]
5月26日大规模拆毁铁路和焚烧、抢掠已经开始。一个外国记者在日记中写道:“铁路已被摧毁,车站(丰台)被包围,工程师都被围困在他们的房子里……来自涿州的消息非常糟。暴民们用恐怖手段和大屠杀来迫使基督徒放弃信仰,强迫他们烧香拜佛,还把他们家中较漂亮的女孩卖了当妓女。”他亲眼看到“机车的库房正在燃烧……四周蜂拥而来的村民正在抢劫。”[xiv]
《反》文为了证明义和团烧杀的正当性,说了这么一段话:“据施达格研究,1900年5月29~6月4日,发生在雄县附近义和团与京保铁路洋工程师倭松(Ossent)的冲突,是义和团与武装的欧洲人的第一次冲突,洋人先开枪,义和团从数百人聚集到万人,对洋人加以追击,‘将洋人追击上岸,未知存亡’。从这里我们可以看见义和团杀教士、焚毁教堂、铁路等的具体原因。”实际情况如何呢?
5月29日,比利时、意大利等国的铁路工程师及其家属共41人从保定逃往天津,其中有七个妇女和一个小孩。到达天津时,有九人失踪,二十三人受伤。芦汉铁路是中国政府自主建设的重要项目,这些工程师及其家属是受聘参加经济建设的。他们“接到即将发生严重危险的警告后”紧急乘船逃亡,并不是殖民主义的征讨队。要这样的逃亡者主动攻击别人是不可能的。实际情况是:“官方派一队士兵护送他们,但是在五月三十日下午五点钟,军官们用一个小的事故作借口而离开了。在第二天早晨,他们被一群用大刀和长矛……的暴徒攻击,而护送的士兵也参加了攻击;这次攻击被打退了。”于是,他们弃舟登岸,边打边逃,前后历时四天,最后在天津欧洲人的救援下,才到达天津。[xv]
类似史料很多,也是涉猎过这段历史的人熟知的。而且正是这些暴行,使公使团从反对召集卫队,变为急忙调他们入京。
(4)不懂得解救和保卫教民是正义行动。
历来的辩护者,都在所谓6月12日开始的“猎取团民行动”大做文章。
6月12日前后,究竟发生了什么?11、12两日,大批义和团涌入北京,12日起北京全城一片混乱,到处烧教堂、商店、杀教徒、教士和抢掠他们的财产。“自十五(6月11日)以后匪徒以杀教士为名,任意焚劫民庶。”[xvi]激于义愤,一些外国人组织抢救队去抢救生命垂危的教徒和传教士(绝大部分是中国人)。“众见礼拜堂被烧,皆怒……有人呼曰‘志愿兵向前’诸人争上,无退缩者……彼拳匪经机关炮之扫击遂退至路边成一排,渐渐逃散……此次无号令,但如平常行路之状,步履甚缓,凡见路旁黑影即开枪击之……忽有一法人失足而跌……跳起惊呼,盖其足下卧一中国之妇女,缚以绳索,身已半焦……微微呻吟。彼拳匪真残忍已极,捆此妇人以火烧之,抛至路旁为照路之用”!“有自烧毁处逃避而来者,皆面如白纸,手足战栗,无复人形。有一看门人所遭尤惨,其家人、什物均已无存,其父母、妻子及其亲戚共十三人均被烧死,皆拳匪执刀逼之以投于火。”北京天主教三个主要教堂,除北堂(西什库教堂)外,东堂、西堂都被毁,“有数胡同尸骸遍布,当此六月暑天,臭味难闻……男女老幼之尸堆置一处,有裂成数块者,有身首异处者,有已死者,亦有半死者,尚微微伸动”。[xvii]从这一天开始,“京师城内两翼地面,城外五里地面,所有教堂及教民住户房产等,焚烧殆尽。教民之被戕者无日无之,弃尸于御河中……常见奉教妇女途行时,遇义和团即跪下,率被拉去斩之。而平民之误杀者亦多”。[xviii]
历来都有人片面摘引“凡见路旁黑影即开枪击之”,掐头去尾,作为洋鬼子残暴的证据。请良知未泯的中国人静静想一想,我们究竟应该谴责还是赞扬这些抢救队?义和团的这些丧失人性的罪恶行径应不应该曲为辩护?事关判别正义和罪恶,含糊不得!
行文至此,可以顺便弄清西什库教堂是不是侵略据点了。被困在这座教堂中的中外人士共三千多人,有2名军官和41名士兵帮助防守。西方宗教传入中国后的作用颇为复杂,不能笼统说他们是“文化侵略”。明末清初天主教再次传入,带给中国的是文化盛宴。19世纪传教士在中国的活动,既引起文化冲突和对非教徒的欺压,又是当时朝野兴办的各类学校、翻译机构和报刊等新兴事业的主要骨干,是推动中国文化、教育向现代转型的重要力量。43名水兵官兵协助固守西什库教堂,拯救了三千多位中外教徒的生命。此外,在使馆区还有3150位中国人和473名外国人(409个士兵不计在内)避免被杀戮。即使从人道观点看,增调的451名使馆卫队功不可没!他们减少了中国政府和暴民的罪责,善莫大焉!
[i] 《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第20页,中华书局1980年北京版。
[ii] 相蓝欣:《义和团战争的起源》第218页,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上海版。
[iii]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三卷第210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
[iv] 《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第22页。
[v] 《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第18页。
[vi] 《袁世凯奏议》(上)第42-43、45-46页,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vii] 佐原笃介、浙西沤隐:<拳乱纪闻>,《义和团资料丛刊》第一册第10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viii]王弢夫编:《清季外交史料》卷一四三第八叶,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影印版,北京。
[ix] 《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第91页。
[x] 同上,第108、111页。
[xi] 祝芾:<庚子教案函牍>,《义和团资料丛刊》第四册第373、372页。
[xii] 艾声:<拳匪纪略>,《义和团资料丛刊》第一册第449页。
[xiii] 鹿完天:<庚子北京事变纪略>,《义和团资料丛刊》第二册第397页。
[xiv] 西里尔·珀尔:《北京的莫理循》第161页,福建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xv]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三卷第212-213页;《英国蓝皮书有关义和团运动资料选译》第23页。
[xvi]佚名:<庸扰录>,《庚子记事》第252页,中华书局1978年北京版。
[xvii] 普特南·威尔:《庚子使馆被围记》第23-25、29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
[xviii] 杨典诰:<庚子大事记>,《庚子记事》第83页,中华书局1978年北京版。
强词夺理的辩解:义和团不敌视现代文明
《反》文拾人牙慧,宣扬一个奇特的观点:“义和团开始广泛宣传拆毁铁路、电杆,正是在列强以战争胁迫清政府镇压义和团的时候,而采取大规模实际行动,则正是在清政府镇压期间和八国联军战争期间。”以此为根据,断言义和团不敌视现代文明。
有些文章确实引用了一些说破坏铁路、电线是为了作战的史料。但是,没有注意到这些都是记录者的判断或推测,不是当事人自己认定的行为动机。现在争议的是义和团对现代文明的态度,即义和团的思想状态,弄清楚他们自己的认识就非常重要了。
看看义和团的揭帖吧!1900年以前已经广泛流传,被研究者判定为“义和团主要文献”的《神助拳》号召:“烧铁路,拔电杆,海上去翻火轮船。”1900年4月29日北京西城区的揭帖又声明:“彼等(‘洋鬼子’)在各地传邪教、立电杆、造铁路,不信圣人之教,亵渎天神,其罪恶擢发难数。”[i]有些为义和团辩护的文章心虚,特地加了一个按语:“口号主要用于震慑洋人,评价时应主要看实际行动。”可是,“立电杆、造铁路”明明是与“传邪教”等并列的五大罪恶中的两个,显然是斗争的目标,而不是战争的手段。当要弄清行动动机的时候,却说口号不作数,这样的辩解太好笑了。
同时,《反》文忽视了,义和团敌视现代文明不但表现在拆铁路、拔电杆,还有其他行为历历可数。
他们冀图消灭一切外来的物质文明:“团中云最恶洋货,如洋灯,洋磁盂,见即怒不可遏,必毁而后快。于是闲游市中,见有售洋货者,或紧衣窄袖者,或物仿洋式,或上有洋字者,皆毁物杀人,见洋字洋式而不怒者,惟洋钱而已。”[ii]“凡卖洋货者皆逃闭,否则,团民进入,将货物打碎,然后将房焚毁。住户亦是如此。各街巷抛弃煤油如泼脏水一般,各种煤油灯砸掷无数,家家户户尤恐弃之不及,至贻祸患。”[iii]这些人贪财爱货,当贪欲大发作时,则洋货也会囊括而归。逃难百姓“所有行囊包裹,无论巨细,逐件搜查。稍有金珠银钱洋货之物,尽数扣留。”房屋“凡存有洋货等物,搜抢一空,饱载而归,谓之净宅。”[iv]6月16日,当他们抢占了天津军械所时,“军械所内所存军械,任拳匪随便抢取,洋枪药弹,搬运一空。拳匪本痛恨洋字,至是见洋枪枪刺,明洁悦目,亦遂各持一杆,以为御敌之具,然不谙用法,都成废物”。[v]以有些义和团偶尔用洋枪、坐火车为例,否定他们敌视现代文明,从史学方法说是以偏概全,从史识看则未能看透这些暴徒的愚昧和贪婪的本性。
外来文化更视若寇仇。1900年5月26日京城到处有义和团揭帖:“二十九日(5月27日),将拆毁同文馆、大学堂等,所有师徒,均不饶放。”[vi]尽管馆舍没有烧成,但在他们的威胁下,“馆中学徒遂星散一空”。[vii]他们敌视现代教育、文化的心态亦已表露无遗。此外,“凡读洋书之学生,及着瘦小衣服者,皆不敢在街上行走,若令拳匪见之,则指为奸细,挥刀乱刺。”[viii]“曾有学生六人,仓皇避乱,因身边随带铅笔一支,洋纸一张,途遇团匪搜出,乱刀并下,皆死非命。罗稷臣星使之弟熙禄,自河南赴津省视家属,有洋书两箱,不忍割爱,途次被匪系于树下,过者辄斫,匪刀极钝,宛转不死,仰天大号,顾以为乐。一仆自言相从多年,主人并非二毛,亦为所杀。”[ix]
还应指出:义和团事件是继火烧圆明园后北京文物又一大劫难。“宣武们内城根之大教堂,系前明敕建者。”被义和团暴徒烧毁了。[x]前门“城楼巨大之桷,为缅甸麻栗树所建,六百年前蒙古可汗运至北京者,其干燥如火绒,下面着火,予等尚未及见,而其焰已上透于顶”。[xi]一个澳大利亚记者“很伤心地看到翰林院被大火烧毁。”为了“把洋人烧出来”,“这是一场可怕的大火,是骇人听闻的亵渎神圣的罪行……珍贵手稿被扔得遍地都是,有的被烧毁,有的被偷盗;数吨珍本被扔进了池塘里。”[xii]
现代文明的核心是对生命的尊重。义和团及其支持者蔑视生命,令人发指。究竟死在他们手上的有多少人,很难算清。据当时的记载:仅北京一地,“城中日焚劫……夙所不快者,即指为教民,全家皆尽,死者十数万人。其杀人则刀矛并下,肌体分裂,婴儿生未匝月者,亦杀之残酷无复人理。”[xiii]
其实,这些史料是研究过义和团事件的学者都知道的。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反》文掩盖史实,强词夺理。
从四件史实看第二次鸦片战争与“反帝反封建”
一场第二次鸦片战争打下来,割地、赔款,丧失了内河航行权。从后果看,是加深列强对中国奴役的蠢行。令人瞠目结舌的是,时至21世纪,《反》文仍认为这场战争打得有理,并提出四个论点,哓哓辩护。为澄清是非,就让我们一一考察吧。
(1)英国为使鸦片贸易合法化,必然要寻找借口开战吗?
《反》文说:“西方列强虽然从中国取得了许多特权,但还要取得更多的特权。它们还要求在中国实现鸦片贸易合法化,要求在中国全境通商,要求在北京设立使馆。”这个论断大约没有人会反对。但是,它从而得出结论:“谋求在华的全面经济与政治利益,这是它们的根本利益所在。这个根本利益拿不到手,新的一场侵略战争迟早是要爆发的,问题只在发动战争的时机和借口而已。” 这就值得商榷了。
道理非常简单,列强要谋求自己在华利益,可以用和平手段,也可用战争手段。历史拒绝宿命论,只要应对得当,战争未必爆发。政治家的作用,就是在一定条件下,谋求本国利益最大化,外国如此,中国也不例外。有些情况下,是官员无能或愚昧带来国家灾难。不好好反省,从中找出经验教训,为后人提供鉴戒,却归结为历史必然,这是不负责任的搪塞,为高明的历史学家所不取。
是不是谋求鸦片贸易合法化,“新的一场战争迟早是要爆发的呢?”历史进程有很多偶然性,从而为人们的选择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侈言必然并不明智。以这时的鸦片贸易来说,我们应该注意到三个情况:
第一.鸦片贸易合法化问题并不严重。
鸦片战争以后,鸦片贸易没有受到太大的阻碍。进入五十年代中,与太平天国的战争耗费很大,急需搜括军费,各地迫不及待对鸦片收取厘金。1857年春天,福建甚至为此公开遍贴布告。就在这一年十一月,咸丰皇帝发出“上谕”:收取鸦片税“即或因防剿需费,姑为一时权宜之计,亦不宜张贴告示,骇人听闻”。论者认为:“此谕一出,实际上批准了鸦片税,也标志着清王朝对鸦片的正式解禁。”[xiv]在1858年10月13日举行的《海关税则》谈判中,鸦片贸易合法化问题提出后,中国代表甚至“没有表示反对”。[xv]
第二.把鸦片税纳入中英1858年《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1860年批准),从而使鸦片贸易正式合法化后,鸦片进口总的趋势是增加不大。“1840-1894年鸦片进口,包括走私在内,约计388万担”。[xvi]平均每年约七万担,而六十、七十年代都没有达到平均数,八十年代增加3%,达到年均七万二千担,九十年代又降至五万八千多担。[xvii]
第三.在英国的政治制度下,要进行一场战争,并不容易。亚罗号事件发生后,英政府冀图扩大战争,就在议会中引发一场风波,导致重新大选,才如愿以偿。
1854年10月英国向清政府提出十八项要求,其中确有修改《通商税则》并准许鸦片进口一项,其余项目大都是保持两国正常交往、贸易正常进行的有关事项。外交是双方利益的博弈。这些要求可以谈判。但是,作为负责外交事务的最高行政官员,叶名琛的惯用办法是拒绝与西方使节见面,对各种要求一律拒绝。就是这种极端愚昧和不负责任的态度激化了双方的矛盾。
其实,第二次鸦片战争有两个关节点,只要其中一个处理好了,战争就不会爆发,或爆发了也不会酿成这幺大的灾难。第一是广州反入城;第二是交换《天津条约》批准书。还是让我们考察一下有关情况吧。
(2)广州反入城有理吗?
第二次鸦片战争虽说有四个原因(反入城、马赖神父被杀、修约、亚罗号事件),从1842年《南京条约》订立后开始,延续十多年的广州反入城,无疑是一再激化矛盾,直接点燃战火的原因。《反》文说:“其实中国官方在英国的压力下,已经同意英国人可以入城。但是广州城厢内外社团、士绅坚决不同意英国人入城,甚至不惜开战,官方只得以‘民情未协’为由,推迟入城的时间。鸦片战争期间英军的暴行和鸦片战争后多起英人恃强作恶的中外纠纷事件,是造成广州民众仇外情绪的一个基本原因。从历史的角度看,广州民众的仇外情绪当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广州民众反入城斗争当时有其发生的条件。”
其实,广州反入城完全是宗法专制制度及其意识形态的产物。为什么五口通商其他四口都比较顺利,而广州却枝节横生?是不是其他四口人民都不爱国,广州人爱国情怀却超越群侪吗?实际情况并不如此。这一斗争的主要领导人梁廷楠写道:其他口岸夷人“出入城门,士民无敢以为言者……不知职贡诸国,非验贡不得入……惟广东民习见暹罗、越南,必随贡物,乃入筵宴,易冠服而出,英夷无之,以为中外大防,正系于此。”[xviii]也就是说,英夷不是来朝贡的,不够格进入广州城!他们是在维护封建意识形态,与国家利益和国家尊严毫无关系。
不但如此,反入城完全是在封建统治者操纵下进行的。以1849年反入城为例,他们明知“夷人之申请入城也,事则违例(违反朝贡的传统),而成约是循(符合条约)”,仍然与两广总督徐广缙和广东巡抚叶名琛唱双簧,徐、叶大打民意牌,将军、都统等武将则会同士绅组织民众。出面组织的九人中,六人是监院(校长)等现任学官,其余是候补官员。而从皇帝到地方督抚无不坚决支持,事后徐广缙、叶名琛均封爵升官,其余参与的官员和士绅约四百人,一一得到朝廷的封赏。[xix]
这些“民意”并非不可解决的。1866年郭嵩焘在广东巡抚任内,因为潮州开埠八年洋人仍然无法依约入城,传令潮州士绅十多人到省城,给他们讲清道理,施加压力,问题便迎刃而解。[xx]广州反入城闹到不可收拾,关键在皇帝和官员的观念太落后了。
官民合作,维护朝贡的威严,直接后果是1858年1月,广州被英法联军攻陷,被占三年,广东巡抚柏贵同占领军合作,出现了近代中国第一个傀儡政权。更严重的是,他们挥师北上,攻占大沽,迫使清政府签下割地赔款的《天津条约》。
要反封建,就应把这些封建统治者及其意识形态的固陋祸国如实告诉读者。
(3)大沽事件的责任完全在侵略者一方吗?
《反》文强调:1859年6月25日下午,英法联军“向大沽炮台突然发动进攻。大沽守军进行了坚决回击,激战一昼夜,击沈击毁英法兵船十多只,毙伤英国士兵464人,法军14人,英国舰队司令也受了重伤,不得不狼狈撤走。英法军舰首先向大沽炮台开炮,大沽守军回击,完全是正义的。不容置疑,大沽事件的责任完全在侵略者一方。”
英法联军1858年攻打大沽炮台就再一次坐在侵略者的位置上了;清政府被迫签订的《天津条约》是不平等条约。这些都是应当谴责的;是谁先开炮,有两种说法,很难辨清,也不是特别重要。可是《反》文完全回避的咸丰皇帝和僧格林沁亲王不顾国家安危,早已设下圈套这个重要情节,以及他们这类行动的目的。
为什幺1859年交换批准书会节外生枝,闯下京师被占、圆明园被烧,签订更加屈辱的《北京条约》?史学研究已经揭示,不是什幺“反帝”或事关国家利益的那幺严重的问题,而是令人哭笑不得的反对外国公使驻在北京!《天津条约》谈判过程中,“咸丰皇帝指示桂良一争再争,最后不惜于决裂开战,就是为了废置公使驻京等项。”条约订立后“英、法、美等国之所以坚持要在北京互换,是因为英法联军攻陷广州后,在两广总督衙门发现了……第一批不平等条约的批准文本,对这些重要的文件……由一名地方官保管感到十分惊奇……清朝之所以不愿意在北京互换条约,是因为听说公使们到了北京后要按照西方的惯例、用西方的礼节觐见皇帝、亲递国书!”[xxi]
从干隆皇帝到咸丰皇帝他们坚持可笑的天朝礼仪、天朝体制是愚昧,《反》文把这些祸国蠢行说成是“反帝”,从客观效果看,是在愚弄读者!
(4)马赖事件没有违反程序正义吗?
《反》文振振有词说:“以马赖案子为例,马赖违法传教在先,而且在传教地区作恶多端,地方官员未能把违法的马赖解送领事而加以处死,违法在后。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原则,为什幺不是马赖或者法国首先理亏呢?”
稍为了解一点法学常识的人都知道,马赖是不是该死是实质正义问题,而要不要依照条约将马赖“解送近口法兰西领事官”才是程序正义问题。
再看看当时的有关案例吧。1854年“4月,法国教士孟振生在直隶安肃县被捕,11月,孟被押往江苏。”[xxii]这样按照条约的规定办理,没有惹来任何麻烦,也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其他话就不用多说了。
铭记两条惨痛的教训
笔者的一篇文章,引起一场风波,无非是今日中国学术文化状况的一个侧影。谁是谁非,同一切学术问题一样,只能由时间和读者作出自己判断。作为当事人之一,还有两句话不能不说:
(1)为了中国的长治久安,必须清算暴民专制的传统。
19、20世纪中国有在冠冕堂皇的口号下肆意进行暴力活动的传统。从义和团到文化革命,打着“扶清灭洋”、“反帝反修”的旗号,干的是残害民众、破坏社会秩序和正常国际关系的的勾当。不清算这些残暴行动及其思想影响,让其继续毒害青少年,法治就无法生根。光是否定文化革命,不彻底批判其渊源——义和团,在适当气候下,那些暴行就会死灰复燃。
(2)为了中国的未来,应该努力维护学术自由。
阶级斗争极端化的奇谈怪论是制造学术灾难的开路先锋。学术、政治、历史、现实本来有严格的边界,把这些边界搞浑,是镇压知识分子的反右派和其他类似灾难的理论根据。已经实现现代化的国家,言论自由、学术自由得到保障,这些界线尚且需要划分;在现代化仍是奋斗目标的国家,划分这些界线,为学术留下一线生机,是头脑稍为清醒的党政官员都努力维护的。
此次风波中有一个奇谈怪论应该引起人们的警惕:把“奴化影射史学”的帽子往别人头上戴。
什么“奴化”、“一仆三主”之类的谰言,体现了最恶劣的文革遗风,也是这些人品德和学养的体现。而所谓“影射史学”是文化专制主义打人的大棍。姚文元、戚本禹等人已经有过十分拙劣而又残酷的表演。严肃的历史论着的基础是史实,合格的批评首先应该考察它是真是假。所谓“影射”都是带有主观色彩的解读,与历史论着本身根本无关。今日重新挥舞这根大棒,这些人意欲何为?
2006年3月23日星期四
[i] 陈振江:《义和团文件辑注与研究》第31、14页,天津人民出版社。
[ii] 佚名:<天津一月记>,中国史学会:《义和团资料丛刊》第二册第14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iii] 仲芳氏:<庚子五月义和团进京逐日见闻记略>,《庚子记事》第13页,中华书局1978年北京版。
[iv] 同上,第25、22页。
[v] 刘孟扬:天津拳匪变乱纪事,《义和团资料丛刊》第二册第15页。
[vi] 陈振江:《义和团文献辑注与研究》第20页。
[vii] 佚名:庸扰录,《庚子记事》第248页
[viii] 刘孟扬:<天津拳匪变乱记事>,《义和团资料丛刊》第二册第10页。
[ix] 佐原笃介:<拳事杂记>,《义和团资料丛刊》第一册第289页。
[x] 杨典诰:<庚子大事记>,《庚子记事》第82页。
[xi] 普特南·威尔:《庚子使馆被围记》,第32页。
[xii] 西里尔·珀尔:《北京的莫理循》第173、174页。
[xiii] 李希圣:<庚子国变记>,《义和团资料丛刊》第一册第14页。
[xiv] 周育民:《晚清财政与社会变迁》第203-20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xv]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一卷第624页。
[xvi] 黄逸平:《近代中国经济变迁》第14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
[xvii] 郑友揆:《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工业发展(1840-1948)》第20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4年版。
[xviii] 梁廷枏:《夷氛闻记》第145页,中华书局1985年北京版。
[xix] 同上,第167页。
[xx] 《郭嵩焘奏稿》第268页,岳麓书社1983年长沙版。
[xxi] 茅海建:《苦命天子》第190、19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xxii] 顾卫民:《中国天主教编年史》第371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