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英杰 : 今夜谁在窃听你的手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4 01:37:29

今夜谁在窃听你的手机? / 魏英杰

2009-08-11 14:09 | 阅读(2088) | 标签: 手机监听 | 字号:大 中 小

央视《新闻30分》曝光了几款手机监听产品,虽然价格不菲,却是“物超所值”,比如有的监听软件可以窃听监控,哪怕对方手机处于待机状态。这项技术滥用到如此地步,的确令人担忧。这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个人隐私遭受侵犯的惨状。

 

 

都哪些人在购买和使用手机监听产品呢?粗略估计,大概窃取商业机密和夫妻间互相监听的居多。卖监听软件的公司负责人也是这么说的。通过这种手段窃取商业机密,明显是一种违法行为。但用这来抓“小三”,问题可能复杂得多。这类官司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很难打。这在一方面是个人信息保护法规的缺乏,另一方面是取证困难。另外,如果你拿一盘录音呈上法庭,法院可能会判断是否采纳,而很少想到去追究侵犯隐私的责任。

 

 

由此可见,手机监听产品的泛滥,在眼下几乎是难以避免的。因为我们这个社会,向来没有尊重个人隐私的传统。以前夫妻地位不平等,女性生活空间逼仄,毫无隐私可言,而男性为所欲为,也用不着保护什么隐私,喝花酒、泡MM那在古时候还算得上是桩雅事。至于现在,个人隐私保护意识也还是比较薄弱的。比如,不熟的人碰面经常会问对方收入多少,有没有房子之类事情。放在西方社会,这是极其犯忌的。

 

 

这在商业领域更不用说了。但凡能够达到目的,许多商家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惠普女董事长因为窃听董事会成员电话而下台,这在很多人看来,大概像毛主席得知美国总统尼克松因“水门事件”被迫辞职那样,感到很难以理解。现在许多人的手机经常遭到骚扰,动不动就有人打电话向你推销产品,介绍服务。这就是因为,公民手机号码等私人信息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被商业机构(包括移动通信公司)打包卖了好几回了。

 

 

还不能不提到,有的政府机构本身就是侵犯公民隐私的一大源头。可以看到,许多地方的机动车违章查询系统都是公开的,根本不用输入什么密码信息就可以查询他人纪录。还有,比如个人社保金缴纳情况、公民身份信息等等,只要知道对方简单信息或花点钱就能够查询。这表明了,一些政府部门在对待公民个人隐私问题上,缺乏必要的现代法治意识。本来政府信息公开才是常态,现在反而颠倒了过来,政府信息被捂得紧紧的,个人隐私却被肆意窥探。

 

 

今夜,可能有谁在窃听你的手机?标准答案是,从发生几率来说,任何机构或个人都具备这种可能性。所谓“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就是这么个道理。相关法律缺位,政府意识薄弱,再加上许多人也不把他人隐私当回事(“人肉搜索”被滥用,可以说明这个问题),手机自然都成了一部个人信息发布器。虽然宪法明文保护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可谁也不知道自己的通信内容会在什么时候被什么人(机构)所窃听。

 

 

当然,这个现实困境并非无法获得解决。特别是当下,很有必要加紧制订和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从法律上进一步明晰个人隐私的范畴及其保护措施;再者,还要盯住那些公民隐私保护意识淡薄的政府部门,通过批评和监督促其“与时俱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同等重要的是,身为现代公民,每个人既要尊重他人隐私,也要敢于对侵犯隐私的行为说不。

 

 

说到底,“手机窃听”现象不仅关系到个人隐私和通信秘密,还是一个涉及言论自由的重大问题。从这个角度看,手机监听产品热销无疑是对宪法的挑战,也是所有公民面临的一场灾难。

 

 

200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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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支持TOP5

    易碎品 | 2009-08-11 19:08

    在‘“窃”听’这一行里,做的最好的倒是我们堂堂的国家有关部门;国家机关吗,本来可以光明正大的行使权利,可不明白的是他们就喜欢偷偷摸摸暗地里做事,至于所取得的证据合不合法,能不能做为呈堂证供,好像不是我们更不是宪法应该知道的事情。

    普通人搞窃听我想无伤大雅,他、她所关心的无非自己小天地里的那一亩三分,不管扯别人利益,对于平衡家庭力量,稳定夫妻关系倒是好事,还能间接促进国家生产总值。

    所以,先生之虑并不是危言耸听,所要改变的是政府对普通人的专业窃听;它,才是社会发展的障碍,言论自由的绊脚石,但放眼祖国要想改变这一现状,亦非一朝一夕之功!。

     

    评论(6)

    1恍然大悟 | 2009-08-11 14:34

    在屁民遍地的时代,这有利于揭发贪污等不法分子。全民无法,这也正是非民主社会的特征之一。

     

    2牛皮 | 2009-08-11 15:34

    这就是实名制的好处。

     

    3请认真和谐 | 2009-08-11 15:59

    宪法与执政党,谁至上?

    解决了这个问题

    才能解决当今中国的困局

     

    4易碎品 | 2009-08-11 19:08

    在‘“窃”听’这一行里,做的最好的倒是我们堂堂的国家有关部门;国家机关吗,本来可以光明正大的行使权利,可不明白的是他们就喜欢偷偷摸摸暗地里做事,至于所取得的证据合不合法,能不能做为呈堂证供,好像不是我们更不是宪法应该知道的事情。

    普通人搞窃听我想无伤大雅,他、她所关心的无非自己小天地里的那一亩三分,不管扯别人利益,对于平衡家庭力量,稳定夫妻关系倒是好事,还能间接促进国家生产总值。

    所以,先生之虑并不是危言耸听,所要改变的是政府对普通人的专业窃听;它,才是社会发展的障碍,言论自由的绊脚石,但放眼祖国要想改变这一现状,亦非一朝一夕之功!。

     

    5孔华44 | 2009-08-12 10:39

    我的看法可能非常老土,我认可国家在“正当”的意图和程度上,可以搞诸如“窃听”,但必须有严格程序,有充分的监督,对窃听造成泄密必须有严厉的惩罚,被窃听者有充分“权力”在若干时间后,获知被监听细节,对个人信息被窃听者泄露有充分的赔偿。

    凡夫俗子出于正当意图而寻觅他人信息,无可非议,至少无可厚非,但必须不能“节外生枝”,例如歪曲事实,添油加醋,夸大情节,对于无辜受损者必须给予充分的消除影响等赔偿,否则必须承担法律严惩,例如冤枉一个毫无瓜葛的女子为通奸去“人肉搜索”。

    我的上述看法属于老土,但我相信在我们土地上有绝大多数的人或多或少是属于这样的理念的,我甚至相信,唱高调的,仅仅在舞台上花腔女高音男高音地干活,实际他们的生活未必那么样花腔。

    我老土的关键缺点弱点是没能明确界定“正当”等词的内涵外延。我想我们心中是有杆秤的,而且假以时日,积累实践案例经验,这界限会越来越明晰的。我们看美国的立法史,不乏这样的过程。

     

    引用: 易碎品

    在‘“窃”听’这一行里,做的最好的倒是我们堂堂的国家有关部门;国家机关吗,本来可以光明正大的行使权利,可不明白的是他们就喜欢偷偷摸摸暗地里做事,至于所取得的证据合不合法,能不能做为呈堂证供,好像不是我们更不是宪法应该知道的事情。

    普通人搞窃听我想无伤大雅,他、她所关心的无非自己小天地里的那一亩三分,不管扯别人利益,对于平衡家庭力量,稳定夫妻关系倒是好事,还能间接促进国家生产总值。

    所以,先生之虑并不是危言耸听,所要改变的是政府对普通人的专业窃听;它,才是社会发展的障碍,言论自由的绊脚石,但放眼祖国要想改变这一现状,亦非一朝一夕之功!。

    6李对龙 | 2009-08-12 17:46

    5楼相当正经

     

    虽然已开始习惯通信被第三双耳朵听着,但看这节目时我还是吓了一跳,以前只知道一般只有相关权力部门才干这事,而且得用特别的仪器,没想到现在发展到只要那么一个小软件,连一个科技白痴都可以干这种事了。想到了昆德拉《身份》里所讥讽的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