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县河道疏浚整治规划--8 非工程措施规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21:09:08
 

8  非工程措施规划

 

对玉环县河道整治除了“外控、内疏、抢排、填高地面”等综合工程“硬件”措施外,还应重视法律法规、政策、行政管理、经济手段和非工程技术措施等“软件”的建设。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发挥河道疏浚整治工程的作用,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8.1  防汛指挥系统

8.1.1  目前现状和存在问题

防汛指挥系统主要包括防汛组织机构系统,预警预报系统,通信网络系统、防汛决策系统等。目前,玉环县洪水预警预报系统还不够完善。通信决策等其他各种系统亦不够完善,有些还比较落后。一旦发生较大洪水时,显得比较被动,对防汛的决策带来一定困难。

8.1.2  防汛指挥系统建设

(1)防洪组织机构系统建设

根据《防洪法》第三十八条“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组建由一名县政府领导为指挥的县防汛抗洪指挥系统,领导全县防汛抗洪工作。

(2)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在技术上日趋成熟,已成为防汛抗洪的有力武器。因此,应建立健全全县的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即利用流域内及流域附近现有的雨量站、气象站、潮位站,根据县域内各河系的地理特征、雨型的时空分布、走向及各遥测降雨量、卫星云图接收等参数,建立降雨洪水预报模型。为玉环县防汛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3)通信网络系统的建设

健全全县的通信网络系统,为了确保防洪指挥调度通信畅通,必须建立起无线和有线二套通信系统。

(4)防洪决策系统建设

健全防汛决策系统,防汛期间要充分利用预警预报系统的分析资料,组织专家进行科学分析,为领导防汛决策参谋,并保证决策能够全面、准确、及时的贯彻实施。

8.2  控制建筑地面高程

根据玉环县各河系的地形条件和防洪能力,在城镇建设中,重要部门和单位应布置在地势较高处。可结合开山辟地的土石方及河道疏浚土方填高地基,新开发区尤应如此。房屋等建筑物室内地坪高程应比室外高,这样既有利于防洪,又方便排涝,防止城区积水。

根据各河系地形及河网水利计算成果,玉环县各河系所在城镇分片控制地坪高程,珠港镇中心区、沙门镇控制地坪高程3.8~4.0m以上,楚门镇、清港镇、珠港镇庆澜河系控制地坪高程至3.80m以上,干江镇、龙溪乡控制地坪高程至3.0m以上。局部建成区或农田地坪高程较低的,可采取结合城区旧城改造或低田畈改造垫高地面高程。

8.3  防洪抗旱预案

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与防汛抗旱有关的日常管理和水利工程设施的监督检查,在汛期全面负责防汛调度和指挥抗洪抢险工作,在旱期负责调水抗旱。

当汛期发出防汛警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正、副指挥、办公室主任进入岗位,通知防汛抗洪组织机构成员单位和沿河抢险应急小分队做好防洪准备,防汛物资贮存单位24小时值班。同时做好防洪宣传,组织力量对低洼区易淹部分人员、物资转移作准备。

及时了解气象预报情况,抓紧低潮和平潮期,在洪水来临之前腾空水库,降低河道蓄水位;在洪水到达后,抢排洪水。同时,因岛屿地形无客水过境,区内水源主要靠降水。要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形势,一旦雨峰过境,要注意水库和河道、水体蓄水,为供水和今后抗旱作准备。

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拖延。遇到阻拦、拖延时,由有关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强制实施。

参加防汛抗旱组织机构的各个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不得推诿,努力落实各项抗御措施。

8.4  超标准洪水和特大干旱对策

做好河道保护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保护河道,爱护水体”的意识,不随意占用河道和水面进行建房、造地等生产、生活建设。不随意向河道排放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保护水质。

本规划城镇防山洪标准为20年一遇。经洪水演算,规划方案的防洪工程实施后,50年一遇最高洪水位较20年一遇最高洪水位抬高值在0.10~0.30m。如果规划城区地面垫高留有一定余度,将可以防50年一遇洪水。不会出现洪水漫进城镇的情况。但当遭遇更大洪水时,仍有可能发生漫堤的情况。为此,提出以下超标准洪水对策。

(1)在汛期前做好充足的防汛物资准备,在洪水期加强对河道的巡视,及时组织力量抢险,保证河道行洪通畅。

(2)制定超标准洪水撤离方案,当遇超标准洪水时,根据洪水预报和撤离方案,进行有序地撤离和重要物资转移的准备。

(3)重要部门(通信、重要变电所、交通枢纽)应布置在地势相对较高处,以利于防洪安全。

(4)低洼地区群众及财产应有计划组织向山坡、高地撤离。

玉环县自1955年最早修建龙溪乡龙攻门水库以来,以蓄水为主要目标已修建各种水库山塘402座。总蓄水量接近全县河道蓄水总量。再加上已建成的漩门二期蓄淡水库,预计在2010年大部分蓄水已可用于工业用水,经过河道整治拓宽和疏深,也将增加河道的蓄水容量。如遇特大干旱年份,在合理调控用水的基础上,注意节约用水,则可保证岛内人民生活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