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作品會說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23:38:47
  好作品会说话 
    前两天跟一位好久不见的版权公司老板聊天,本来还聊得挺开心的,不知怎麽聊的他却突然告诉我,他前一阵子很难过,因为他发现有一些签约的作者好像对他们很不满,甚至还用文字对他们大加挞阀,他们与作者几次沟通後,最後还是决定"放手",也就是解约。
  这位老板说,他一直是尽力的在争取与保护词曲作者的权益,尤其是在中国,要建立起版权的观念,是很困难的,所以他做得很辛苦,但真的让他伤心的是,有些作者不理解状况,只是一昧的责怪公司没有帮他们多卖些歌,这些作者并不在乎自己的作品在被使用时,权益是否受到保护,而版权公司在维护作者的权益时,其实也是有些冒险的,因为唱片公司可以因为不接受版权公司所订下的条约,而选择不使用这首歌,相对的作者就失去发表的机会了,所以,一但把歌交给版权公司代理,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就是也许歌会发表得少一点,但是每首发表的作品,他的权益必然会受到保护,但是,不是所有签约作者都在乎"版权"这回事,他们签约只是希望版权公司帮他们多卖些歌,也因为这些理念的差异,再合作下去当然是不愉快了,所以这老板说,他很伤心,他知道他一直在打着一场没把握的仗,而他带的士兵却宁可弃械投降。
  我听他说这些,回想起早期卖歌时我就常跟唱片公司争取希望不要卖断,但那时没人理会我,不卖断就不用,所以我也只好乖乖的卖断了,因为我不卖断就无法发表作品了,那已是二十多年以前的台湾唱片公司的做法,我也在卖断的情况下卖出了大约三百多首的歌,几年後情况好点,可以不卖断,但需交由唱片公司"代理"这首发表作品所有可能衍生的使用,有的歌,有良心的公司就代理两年,没良心的公司就代理一辈子,那简直形同卖断,但从那时起,似乎版权观念已渐渐的被接受,作者的权益也开始受受到一点保护,当然可以不让唱片公司来代理,但要付出的代价可能就是被唱片公司列入黑名单,而不再跟你邀歌,当然,我也常被列入黑名单里。
  现在,台湾的版权观念已算是比以前进步多了,但还是有很多可以努力的空间,我总认为版权公司对我们作者最大的助力是"保护"我们的权益,而不是单纯的卖歌,一首歌他有卖相,唱片公司自然会要,一首不太好的歌,就算透过"有力人士"的"强力推销",那唱片公司要买账,大概也只有一次吧。
  一首歌是否被使用原因有很多,他也许取决於运气,因为还是有很多好的作品并不被唱片公司认同,他也许取决於DEMO录得好坏,因为只有少数的好的制作人会听得出好作品,但我肯定他并不取决於版权公司的是否"大力推销",因为好作品他自有自己的命,对於认真的创作者而言,他的成就感建立在创作时的感受,而不是卖出多少歌。
  今晚跟施人诚谈到这件作者抱怨版权公司的事,他很感慨的说到『作品够屌,就不会扯这些有的没的啦,好作品自然会说话』,我心里只有一句话就是『做朋友十几年了,因为我们是一样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