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指沪倒楼开发商吞6000万动迁款 惊动国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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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指沪倒楼开发商吞6000万动迁款 惊动国台办2009年07月29日 07:25中国经济网【大 中 小】 【打印】 161位网友发表评论

中国经济网上海7月27日讯 上海闵行区梅陇镇的在建楼房"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件业主赔偿问题尚未了结,又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倒楼"事件背后开发商亦官亦商的复杂关系网的质疑。

近日,有台商企业向中国经济网的记者举报,"莲花河畔景苑"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大股东迅豪置业在征地动迁中,严重损害台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大肆鲸吞动迁补偿款,记者随后对此事件进行了实地相关采访。

据了解,在离"莲花河畔景苑"倒楼现场不远处的东南方向春申路2688号(近莲花南路口),有一家台商建嘉光學元件(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李光国便是本次事件的受害者之一。

李光国称,2002年,经人介绍他与阙敬德相识,后在阙等人死缠硬磨地"热情"招商下,公司于当年8月搬迁至目前的地块,之后投资三千五百多万元,引入高科技的手机、相机、屏幕生产技术,并招募了200多位员工,准备开发上海市场。但在2004年12月,突然接到迅豪置业的动迁书面通知,称该地块将开发房地产项目。2005年5月迅豪置业向法院上诉,建嘉拖欠水费、电费。2007年8月,迅豪置业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这时李光国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在长期的争执期间,李光国发现,早在2001年,他企业所属地块就已经被申请过住宅开发所用。按照李光国提供的材料,上海迅豪置业在2001年将此地块申请为企业用地,用于扩建厂房,同时,上海春申城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商后改为上海莲申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此地块用于住宅开发,工程名字为"春申城都市花苑三街坊"。也就是说,迅豪置业在该地块招商前,已经明知其将用于房地产开发,存在动迁问题,但还是诓骗"建嘉"等公司入驻投资。"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这块地增值,这块地上有了企业之后,迅豪可以从住宅开发商那里那开发费用,可以获得企业拆迁补偿,还可以从开发商那里获得房产出售之后的分成。这就他们为什么在明知这块地要用作房产开发,还要让企业进入的原因。"李光国告诉记者。

但是,在强迁不成的情况下,迅豪采取断水断电私剪电线等手段,甚至相邻堆积"垃圾山",制造恶劣环境,逼承租方退租搬迁。而其幕后的主使者便是"梅都房产"第二大股东、"迅豪置业"的法人代表阙敬德。

而在发出动迁书面通知之前,迅豪置业已经冒名代替该地块4家承租户从闵行区骗取6000余万元的国家征地补偿费。本应属于承租户的巨额补偿款,却被迅豪置业肆意鲸吞,"迅豪"只愿意支付给"建嘉"200余万元补偿费,李光国自然不肯答应,到现在"迅豪"又"降价"了,说只愿意支付给"建嘉"80余万元补偿费。此事惊动了上海市台办和国台办,有关领导派出调查组来沪调解,要求保护台商合法权益,但"迅豪"仍不为所动。碍于国台办的压力,"迅豪"不敢强行拆迁,也不拿出解决方案。

李光国对记者说,事件到现在已经纠缠了整整6年,原本他设想好好在上海做生意的,但是没想到自己竟然碰到了梅陇"地霸",企业到现在只能维持生计,根本谈不上盈利,希望有关方面对此事件能够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保证他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