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文字狱何以此起彼伏[麻辣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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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从重庆彭水诗案、山西稷山文案、内蒙古吴保全案,再到这次涉及6名网友的“福州马尾案”,类似案件层出不穷,一再频发,而手法也是大同小异,如出一辙。作者胡泳在贵报的《不能再以诽谤罪限制网民发言》一文中,从言论自由、官员应当容忍批评意见,以及诽谤罪构成要件等方面进行了深刻透彻的剖析,但笔者认为,更根本的原因是,《刑法》中有关诽谤罪的公诉立案尚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由于法律条文是粗线条的,给了地方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模糊的自由裁量权,从而成为一些地方官员滥用职权的“合法借口”。

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由此可见,只要当认为你涉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可以动用公权力限制你的人身自由并提起公诉。

关键在于,何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到什么程度才算违反法律?危害到某种程度的对应法律惩戒是什么?法律并没有进行细化,没有作出更明确的解释,缺乏相应的程序规制。法律条文过于“宽泛”,唯一好处只会有利于执法者,想治你的罪就治你的罪,不想治你的罪就不治你的罪。法律条文的原则性太强,反而成为一个漏洞百出的法律,成为一个极容易被利用的制度。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破坏他人名誉”,但因为国家机关没有名誉权。也就是说,政府部门不能作为诽谤罪的侵犯对象,“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行为所针对的对象仍然是自然人,比如引起被害人自杀,或者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外交代表等特定对象,造成了社会的动荡、巨大恐慌等。如果对外不会产生外交影响,对内也未涉及全局性问题,“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无从谈起。可是,在稷山诽谤案中,“被诽谤”的县委书记和当地检察机关口径一致地宣称,“诽谤者攻击了当地的大好形势”,内蒙古甚至以“毁谤政府罪”,判发帖批评政府的网民吴保全两年刑期。

也就是说,利用公权力对负面影响进行“消防”处理,采取的都是无限上纲的手法,将《刑法》第246条“自由发挥”,从而释放着自己的恣意、施展着自己的暴力。相反,公民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而且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救济措施,这种权利不过是无根之木,显得虚幻而宽洞,往往在强大的公权力面前不堪一击。

所以说,要真正避免“文字狱”现象,防范“因言获罪”和“网言入罪”,就必须完善相关的配套法规,对《刑法》第246条进行立法解释,明确量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达到何种程度才能适用法律处置,才能堵住权力滥用的法律漏洞。



2009古今名人语录经典(谢绝跨时空抓捕)  文/黑色传奇,2009年7月10日    1、曹操与袁绍大将颜良交兵白马,颜良连败曹营数将。关公奋然上马,倒提青龙刀,跑下山来,凤目圆睁,蚕眉直竖,直冲彼阵。河北军如波开浪裂,关公径奔颜良。颜良正在麾盖下,见关公冲来,方欲问时,关公赤兔马快,早已跑到面前;颜良措手不及,被云长手起一刀,刺于马下。袁兵惊呼:“哇塞!好快啊!这哪里是赤兔马,分明是欺实马啊!”     2、马谡失守街亭后,司马懿引大军十五万,望西城蜂拥而来。孔明传令:“大开四门,每一门用二十军士,扮作百姓”。司马懿前军哨到城下,见了如此模样,皆不敢进,急报与司马懿。懿问:“你们看到什么?”士兵言道:“城门大开,门口只有寥寥几人,且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 懿大惊,曰:“我靠!危险!快跑!” 于是两路兵尽皆退去。孔明见魏军远去,抚掌而笑。    3、那大虫咆哮,性发起来,翻身又只一扑,扑将来。武松又只一跳,却退了十步远。武松将半截棒丢在一边,双手用力,将大虫推坐到地上,并就势做了几个俯卧撑,那大虫便一命呜呼了。后人有诗赞曰:武松推坐白额虎,大虫魂断俯卧撑。    4、武大既死,潘金莲与他梳了头,戴上巾帻,穿了衣裳,取双鞋袜与他穿了。将片白绢,盖了脸。捡床干净被,盖在死尸身上。邻舍坊厢,都来吊问。那妇人虚掩着粉脸,秋雨含泪。王婆哭道:  “武大啊,天灾难避死何诉,街坊邻居共一哭,纵做鬼,也幸福。  金莲大爱,亲历死也足。坟前放本小人书,看看画,同欢呼。”     5、秦始皇时,劳役繁重,青年男女范杞梁、孟姜女新婚三天,新郎就被迫出发修筑长城,不久因饥寒劳累而死,尸骨被埋在长城墙下。孟姜女身背寒衣,历尽艰辛,万里寻夫来到长城边,得到的却是丈夫的噩耗。她痛哭城下,三日三夜不止,城墙坍塌。秦始皇得知大怒,命人捉拿监督修建长城的官员,以伪劣工程论处。监督官哭诉:“我冤枉啊!”   始皇帝曰:“你冤个屁!一个能被老娘们哭倒的城墙,不是豆腐渣工程是什么?!”   监督官曰:“陛下有所不知,专家们说了,城墙质量没问题。只因这老娘们哭得太厉害,吸入了大量的氧气,以至于在城墙内外造成压力差,所以墙倒了……”     6、金、木、水、火、土是五兄弟,分别有一个宝贝儿子。金的宝贝儿子叫金贝,木的宝贝儿子叫木贝,水的宝贝儿子叫水贝,火的宝贝儿子叫火贝,土的宝贝儿子叫绿坝。  金问:五弟的儿子为什么不叫土贝、而叫绿坝?  木说:嘘!小声点,别让人听见。五弟媳妇偷人,给他戴了绿帽子,那孩子不是他亲生的,是个偷来的孽种,所以叫绿坝。  火说:我靠!谁这么大胆子,敢日我五弟媳妇!大哥,咱们要不要跨省抓捕?  木说:跨省抓捕个屁!那人是个蓝眼睛高鼻子的外国人!  水说:看来五弟的下一个儿子应该叫蓝坝了(文/黑色传奇)。    请勿对号入座,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谢绝跨时空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