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银河:给昆明市委书记仇和的一封公开信[麻辣社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3:39:34
李银河:给昆明市委书记仇和的一封公开信  

  昆明市委仇和书记,您好。

  我想就昆明小学生卖淫一案及随后衍生的陈艳卖淫案、其父容留卖淫案与您沟通一下。根据我对记者采访资料的分析,这三个相互关联的案件疑点都很大,可能都是冤案。

  第一个案件:刘娜娜(15岁)、刘婷婷(13岁)卖淫案。

  此案已经被警方确认为卖淫事实不成立,警方为此让六名民警停职,并做了通告。

  第二个案件:陈艳(16岁)卖淫案。

  在《云南信息报》于6月3日报道了第一个处女卖淫案之后的几天里,其父刘仕华索要高额赔偿,激怒警方,以两女孩的姐姐陈艳卖淫为理由,于6月6日把一家人全部抓进派出所,逼供诱供达一个星期,最后得出陈艳卖淫的结论。

  我为什么怀疑陈艳卖淫案是冤案呢?因为我看到当事人与记者有这样一段对话:

  记者问:你知道什么是站街吗?你站过街吗?

  陈艳答:我站过。我等朋友。有时我们不能同时到,我就在街上等他们。有时我们也在街上走,一大帮人,一起吃烧烤的时候,也是站在街上吃的。

  记者问:你有没有和别人发生过关系?

  陈艳答:会和社会上的朋友一起玩,吃烧烤,唱KTV,玩得特别开心,印象特别好的时候,有和人发生过关系,但没收钱。

  在我看来,一个不懂得什么叫“站街”的16岁女孩子实施卖淫的几率是很小的。

  第三个案件:刘仕华容留卖淫案。

  6月29日上午,记者陪同两名律师去西山看守所见到了刘仕华。他已经在看守所里关了三个星期,见到律师时,“手激动得发抖”。他向律师否认了“容留卖淫”。他在公安机关所做的有罪供述,是在胁迫的情况下做出的。他说,警方说,只要承认自己容留女儿卖淫,一家人就可以被放出去。

  记者问:你为什么承认你大女儿卖淫?

  刘仕华答:如果不承认,全家都会被关进去,我不想家里人受罪。

  从上述资料看,这三个案件疑点很大,很可能都是冤案。

  仇和书记,早听说您是以公正廉洁著称的好干部。如果在您的治下出现冤案,不管案情有多么复杂,不管制造冤案的人出于何种动机,我想您是一定会追究到底,也一定有能力将案情弄个水落石出的。

  现在,全国媒体都在关注这个案件,这个案件已经从一个小派出所的小警察欺负小老百姓的小案件变成了一个关系到司法公正、警察形象、政府形象的大案件。请您一定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我希望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李银河

  一点说明:

  这封信是应南方人物周刊记者之邀写的,希望案件能得到妥善的处理。除案情具体细节外,这个案件还牵涉到一些一般议题,例如,目前卖淫现象的普遍存在,警察一般情况下对卖淫案的处理办法,警察在特殊情况下对卖淫法律的利用,拘留法规的滥用,殴打、体罚、欺侮犯罪嫌疑人现象的频繁发生等等。

  一个重要问题是对未成年人卖淫的处置方法。尽管这个案件的调查结果多半是卖淫事实不成立,但是对于这种现象该如何应对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新问题。

  在卖淫法律法规的改良问题上,我早论述过卖淫非罪化的观点,论证内容繁多,高度概括地说,可以概括为两句话:一、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要在我国消除卖淫现象;二、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不是目前的刑事化(扫黄)办法,因为扫黄不能达到消除卖淫的目标,反而会造成警察腐败、官员腐败和卖淫被黑社会控制,所以正确的途径是卖淫非罪化,为卖淫妇女提供其他就业机会,培训谋生技能,提高妇女地位,推进男女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