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中国粮食政策的回顾与反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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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代中国粮食政策的回顾与反思(上)
           东方木匠作于2007年7月

       自人类诞生以来,就一直在为获得足够的粮食而斗争,中国尤其如此。管子讲“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李悝说“农伤则国贫”,商鞅论“农战”,孔子也提到“足食”、“足兵”的重要性。然而中国几千年来始终没有摆脱粮食困境,直至今日粮食产量达到5亿吨左右的时候,仍然能不时听到粮食安全的警报。读史使人明智,今天的农业经济情状和体制在新中国建政之后陆续实行的一系列制度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历史性关联,做一番社会经济史特别是政策史上的考古,对理解今天的粮食形势是有帮助的。而我向有“粮食情结”,在主业之余,时常翻一翻与粮食经济有关的东西,也积累一些数据和材料,借此先理出一个头绪来,追溯一下建国初期(1950—1960)的粮食生产情况。目次如下:一、土改余波;二、购销一统;三、走向公社;四、灭顶之灾;五、以史为鉴。

一、土改余波

      中国 共 产 党是靠其极强的政治动员能力起家的。从1947年刘少奇主持制定颁行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到1950年6月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此时的全国政协起着最高立法机关的作用),尽管形势、地位和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导致对富农和中农的态度也由战时的彻底打倒以争取贫农支持转变为保存和中立富农,用毛泽东的话来讲就是“我们不要四面出击。四面出击,全国紧张,很不好。我们绝不可树敌太多,必须在一个方面有所让步,有所缓和,集中力量向另一方面进攻”。这“另一方面”含义很多,既包括尚未解放的大片国土、也包括国民党留在大陆的特务组织,还可能包括已初露端倪的朝鲜危机。然而,尽管理论上似乎是要进行一场“和平土改”,但政策上明确显示的强烈的集体化偏好以及建政初期各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无政府状态和过激行为,仍然造成了农村的巨大恐慌。

        新政权需要获得其合法性,需要通过破旧立新的制度变更完成统治权威的塑造。土地改革、征粮支前、清匪镇反,就是从经济、政治上发动的一场扫除政权建设阻滞力量的政治运动。土地改革将国家权力第一次彻底地捅到了农村社会的底部,将农村的传统秩序搅了个稀巴烂。土改工作队采取诱导式策略,激发农民对地主阶级的被剥削感、阶级对立意识、革命斗争意识和对 共 产 党的感恩意识,并借以建构起新的国家意识和社会政治结构。在初始阶段还比较温和,但执政党很快发现,和平土改无助于打破农村旧有秩序和传统权威。不仅要从组织上改造、从经济上改造,更要从思想上改造,通过点燃阶级仇恨和划分阶级阵营实现新政权对最广大农村人民的影响和控制。于是,土改的组织方法也完全改变,强调要放手发动群众,“打垮地主阶级的政治威风”,宏大、激烈的斗争场面终于出现。而打垮地主阶级的主要方法就是杀、关、管,运用公审会和斗争会的方法使地主阶级“只能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只能说农民和农会的好话,不能说农民和农会的坏话”,而且要“周密准备,掌握材料,突然动作,同时行动,实行全面大逮捕”,暴力色彩显现得越发清晰,土改也就真的成了一场由土地而引发的“革命”。

        土改的暴力化对农民的心态也产生了一定影响,目睹了定成分、打土豪的农民出现了怠惰情绪和惧富心理。将富得流油的地主打倒在地、让他永世不得翻身以及对于所属地主财富的绝对平均主义分配的示范效应的另一面,则是一种新的社会裂变,农民传统上对于富裕的向往被斗争的紧张气氛所压抑,甚至不惜将现有财富尽快挥霍。1950年3月27日新华社的一篇报道中说,经过土改之后,华北各地不少农民和农村干部害怕发展生产,认为生产好了,富裕了,就是“冒了尖”,就会“招风”,就会被“斗争”。而同月10日政务院总理周恩来签发的《关于春耕生产的指示》中也指出,“提倡劳动发家,生产致富。反对不事生产、‘贫光荣’和‘靠斗争吃饭’的二流子思想。”即便在统治阶级内部,也出现了要求从疾风骤雨般的阶级斗争中全身而退、归隐山林的不和谐音。1951年9月25日,人民日报转载湖南省长王首道的文章《批判李四喜思想,加强干部思想教育》。这里的李四喜是一个化名,指的是长沙县某乡的一个农民,他曾在旧社会作了12年长工,通过土改分了田,结了婚,生了孩子,还被选为副乡长、团支部书记,人称“四喜临门”。他认为革命已经到头了,当干部吃亏,提出辞职,要求回家种地,他说:“我一生受苦没得田,现在分了田,我已经心满意足了,还要革命干什么。”这种“半截子革命”、“革命胜利后就要埋头生产、发家致富”的念头与执政党希望通过土改而将新的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深植于农民的意指发生了显著的对抗,于是有了人民日报组织的这场批判农村干部“松懈麻痹思想”的大讨论。

        最为执政党所忧虑的,是土改之后农村出现的中农化以及自然分化趋势。随着对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的重新分割,原来的贫雇农的生产规模和生活水平日渐上升,恢复到相当于土改以前的中农水平的农户越来越多,中农占农村总户数比重越来越大。与这一趋势相同步的,是一种新的自然分化。一小部分经济上升较快的农户开始买地、雇工、扩大经营,另一小部分则因各种原因变得生活困难。于是又开始卖地、借债和受雇于人,贫富差距又开始拉大。执政党内部对此问题产生了认识分歧,惯于绷紧“阶级斗争”的神经的人认为这是两极分化和剥削的再现,是农村出现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东北局高岗重点批评了这些现象,山西省委则进一步发展了高岗的观点。1951年7月3日,刘少奇在一个批示中这样写道:“在土地改革以后的农村中,在经济发展中,农民的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已开始表现出来了。党内已经有一些同志对这种自发势力和阶级分化表示害怕,并且企图去加以阻止或避免。他们幻想用劳动互助组和供销合作社的办法达到阻止或避免此种趋势的目的。已有人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应该逐步地动摇、削弱直至否定私有基础……去‘战胜农民的自发因素’。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山西省委的这个文件,就是表现这种思想的一个例子,特印发给各负责同志一阅。”7月4日,刘少奇在给马列学院一班学员所作的报告中又谈到:“农村的资本主义自发力量是不能阻止、不能避免的。如果限制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就是冒险,左的,带破坏性的。”他认为要经过“至少10年、15年、20年”的新民主主义阶段,才能“采取进入社会主义的步骤”。当然,毛泽东是完全不同意刘少奇的这种判断的。

二、购销一统

        1951年10月,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在京召开,毛泽东致《三大运动的伟大胜利》的开幕词,宣告土改将于1952年全部完成。从1952年起,中国农业开始了集体化进程。农业生产制度从家庭生产(也就是单干)向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递次升级。如前所述,合作化、集体化思路的来源之一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中阶级斗争观念的持续再现以及中国共 产 党自身由于发展过程中对农村土地兼并现象的敏感。另一个重要诱因则是长期的粮食危机。

粮食危机不仅民国时期存在,几千年历史上一直存在,中国历史某种程度就是一部饥荒的历史,导致很多朝代更迭的农民起义都与饥荒直接相关。而反过来,饥荒导致的连绵不绝的改朝换代的战争又进一步破坏粮食生产,从而将中国历史推入一个“饥荒—战乱—饥荒”的恶性循环。中国又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1949年后就陆续成立了中央救灾委员会和中央防汛总指挥部,由董必武具体负责。1949、1950年当年就发生了比较严重的旱灾,1953年长江流域更是爆发了百年罕见的洪灾,夏粮减产已成定局,而北方特别是东北的小麦又遭受严重的冻灾,国库存粮所剩无多。虽则建国后几年的经济状况有所好转,但在单个农户为基本经营单位、生产规模较小的情况下,供不应求、物价波动是常态。作为调控主体,国家主要运用征收农业税的办法对农村经济施加控制,但当时也已经引起不少批评。中央也曾明确承诺,今后国家掌握商品粮,实行“少征多购”的方针,几年之内将公粮征收数目稳定在1952年的水平上。这里还有一个重要背景,那就是中国急需从一个农业国家转向工业国家,从战后的破败中恢复和发展,中国政府采取了斯大林式的重工业导向的发展战略,稀缺的外汇储备因而被主要用于进口资本品,在粮食上力求自给。时任财政部长的邓小平也明确表示拿不出多余的钱来提高粮食收购价以充实国家储备粮和补贴农民。

        在此情形下,曾经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中国是个农业国,工业化投资不能从农业上打主意”的陈云,为着工业化先行、全国一盘棋的梦想,也无计可施地祭出了以牺牲农民为代价的“统购统销”这一法器。所谓统购统销,顾名思义就是国家统一征购、统一销售,就是国家将分散化的经营和供给组织起来,建立国家垄断的流通部门,形成新的农产品规模供给主体——实际上相当于今天仍在强调的“培育以国有粮食部门为主体的粮食流通主渠道”。 陈云当然深知这一政策的波及面之大,他也提出要处理好“国家与农民、国家与消费者、国家与商人、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这几种关系,而他给出的办法就是“在农村实行征购,在城市实行定量配给,严格管制私商,调整内部关系”。统购统销政策在1985年废除,农民重新获得了对于余粮的自由交易权利,而在加入WTO的今天,他们选择的余地更加扩大。但是,陈云提出的几种关系其实依然存在,特别是城乡之间、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的“搭便车”问题如果解决得不好,还会形成囚徒困境的可怕后果。

        统购统销政策执行之初遭到了农民的强力反弹,在统购统销之前,农村实际上仍然存在一个比较宽松的自由贸易市场,可以自由出售自己的农产品,许多余粮农户持粮惜售、待价而沽、不愿迅速卖出粮食,致使国家的收购计划在很多地区无法按期完成(这一现象实际上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前期也多次出现)。新政策的推出,在大多数仍然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生产的农户看来,无异于断了自己的财路。毛泽东也很清楚地预见到对农民征购粮食可能会发生打扁担甚至暴 动这样的后果,而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中特别提出“实现这个政策的关键,在于教育党员和教育农民”,我的理解,对基层党员干部主要是解除他们的畏难情绪、让他们冒着挨骂甚至挨打的风险去“多收三五斗”,对农民群众则主要是通过忆苦思甜的感恩教育以及宣传社会主义工业化优先的总路线让可爱的农民兄弟识大体、顾大局、为党分忧、为国家解难。但是毕竟农民的“觉悟”还达不到 共 产 党员的要求,还存在“自私自利”的小农思想,发生了不少“暴力抗法”以及“暴力执法”的现象。

三、走向公社

        统购统销政策的执行中发生的反弹现象,令同为农民出身但充满理想主义的毛泽东感到费解和不悦,在他看来,统购统销只是在流通环节暂时缓解了粮食供需的紧张,以便中央计划者可以尽最大可能调剂各地余缺而不造成浪费。根本性扭转中国工业化瓶颈的途径,在于粮食大幅度地增产,这样便再无后顾之忧。如何增产?毛泽东的思路是,需要将打破自然经济状态,将农民联合起来,采取运动式的方法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和农业产量的迅速增长。这就催生了合作化运动。合作化最初形式是互助组,由相邻的4—5个农户组成,农忙时将各自劳动力、农具和牲畜集中使用互助互惠,这一类型的合作并不影响单个农户基于自身判断的种植决策。进一步的形式是初级合作社,由20—30个相邻的农户组成。按照集体决策来共同完成任务,一般是按劳取酬,土地、牲畜和农具仍属私人所有。最高形式是高级合作社,往往由一个村组成。实施完全的集体化,采用记工分的形式,集体中农户的收入取决于家庭挣得的工分数,而每个工分对应的价值取决于整个集体的农产品净收入。在各种类别的合作化运动中,农民也被动员起来进行入灌溉、防洪、开荒、修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用林毅夫教授的观点,农业合作化运动经历了一个从诱致性制度变迁向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转变。而从中共的政策文献历史上看,党内也的确经历了一个比较漫长的争论,以刘少奇、邓子恢为代表的温和的一方希望在较长时期内执行新民主主义时期的基本路线,缓慢地进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但是1953年的粮食危机显然是一个导火线。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年的9月,毛泽东对梁漱溟的高调批判。梁提出了“九天九地”说,认为1949年以来中共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发展工业,工人的地位在九天之上,农民地位在九地之下,认为农村被抛弃了,农村空虚了。毛泽东愤怒地回击:“说梁先生对于农民问题的见解比共 产 党还高明,有谁相信呢?班门弄斧。比如说,‘毛泽东比梅兰芳先生还会做戏,比志愿军还会挖坑道,或者说比空军英雄赵宝桐还会驾飞机’,这岂不是不识羞耻到了极点吗?所以梁先生提出的问题,是一个正经的问题,又是一个不正经的问题,很有些滑稽意味。他说他比共 产 党更能代表农民,难道还不滑稽吗?”10月,统购统销政策出台后农民的抵触情绪更反向刺激了已经愤怒的毛。激进的一派终于占了上风。此后的许多事件按照时间顺序可以简单罗列如下:

        10月15日,毛泽东在同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谈话时提出,可以跳过互助组,直接搞农业合作社。

        11月13日,新华社报道称,许多粮食商人的投机活动又开始猖狂起来。11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消灭粮食投机,保障国家建设》。20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农民们!踊跃地把粮食卖给国家,帮助国家建设!》。

        12月,中 宣 部印发毛泽东亲自主持制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提纲,称“小农经济是不稳固的,时刻向两极分化……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农业唯一的出路……除农业生产要合作外,供销也要合作,这样就可以使农民与资产阶级割断联系。”

        1954年1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积极领导,稳步前进,争取实现今年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计划》,明确提出,是不是积极领导、稳步前进,主要表现在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数量多少、速度快慢、规模大小上。

        1955年7月,毛泽东在全国省委书记会议上批评邓子恢和中央农村工作部是“小脚女人走路”。

        10月,中共七届六中全会结束了党内辩论,通过《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

        12月,毛泽东为《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撰写了序言,批判“右倾保守思想”。

        1956年2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在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中要肃清反革命分子》,将抵抗合作化运动上升到反革命高度,认为农业合作化是一场激烈的斗争。

        6月,农村干部采用层层施压、强迫命令的方式推进合作化,引起中央重视。《人民日报》25日发表社论:《强迫命令办不好合作社》,认为一些干部“被胜利冲昏了头脑,过高地估计了群众的思想觉悟”。

         9、10月,针对连续几个月来陆续出现的退社和变相退社(包产到户),《人民日报》9月1日和10月19日分别刊载文章《关于社员个人和生产小组的“包工包产”》和《包产不可包到生产小组》。

        11月,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旧事重提,批评有些人曾经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泼冷水,认为农业合作化可以提前完成。2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迅速控制粮食销量》,要求各部门收紧粮食供应。

        1957年7月,中共中央在青岛召开省委书记会议。毛泽东做了《1957年夏季的形势》的讲话。将反右倾的政治气息带到农业生产中来,重提农村两条路线的斗争,认为农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太低,个人主义小农思想严重,要求加强对农民的教育,肃清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让他们将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积极主动地多交公粮。强调850亿斤粮食必须征到,不能短少。

        8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粮食问题和思想问题》,认为粮食供需矛盾和紧张的局面的根源在于思想的落后,在于只顾自己不顾国家的个人主义思想,号召大公无私交公粮。8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教育的中心题目是合作社的优越性、统购统销优越性、工农关系、肃反和遵守法制等问题。10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在农村中大鸣大放大争》,要求揭批农村中的资本主义倾向。15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分清粮食问题的大是大非》,要求农民多卖少买,厉行节约,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爱国家、爱社会主义。

        10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补充规定》,提出在定产、定销、定购的基础上要严格控制粮食销售。

        1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正确对待个体农户的指示》。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农业合作社有责任对极少数个体农户的生产、播种、纳税、交售进行监督,防止他们违反国家统购统销政策、逃避公粮负担和四处游窜进行投机活动。

        1958年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乘风破浪》。5日,《人民日报》转载《浙江日报》社论:《是促进派,还是促退派?》,鼓吹农业生产大跃进。

        6月19日,中央书记处书记谭震林在安徽阜阳评价农业大跃进:“苦战三年,今年、明年绝大多数地区粮食产量平均每人可达1000斤,将使观潮派和秋后算账派的等待落空,使帝国主义发抖。”

        7月1日,陈伯达在北京大学作《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的讲演,提出应该逐步有次序地将工、农、商、学、兵组成一个大公社,成为社会的基本单位。

        8月6日,毛泽东视察七里营人民公社。新华社报道说:“毛主席说:‘有这样一个社,就会有好多社’,并发出‘人民公社好’的号召。”27日,《人民日报》发表中共中央办公厅派赴山东寿张县调查组的一封信,题目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并加了按语:“这封信生动地反映了农村大跃进的形势”。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

        9月16日,毛泽东视察安徽舒城县舒茶人民公社,这个公社办公共食堂后,实行了吃饭不要钱。毛泽东指示:“既然一个社能办到,其他有条件的社也能办到。既然吃饭可以不要钱,将来穿衣服也就可以不要钱了。”同日,刘少奇在河南视察时指出:“一半供给,一半工资的做法是好的,个人应当有点机动。”19日到28日,刘少奇视察江苏淮阴,指出:“少种多收比广种薄收要节省的多,应该把丰产田的经验推广,集中使用人力和物力来种好田地。再过几年,就可以用三分之一的地种粮食,三分之一种树,三分之一休闲。”

  10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农业部副部长刘瑞龙文章《资产阶级农业经济理论必须批判》,对马寅初的《新人口论》进行批判,认为农业大跃进的事实证明了农业生产的增长远远超过了人口的增长,农业部力争年年大丰产。

  11月,中共八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

  至此,农业合作化达到了巅峰。原计划“10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完成的艰巨任务,只用了两三年的时间就完成了。为数甚多的农民是从互助组甚至单干的情况下,一步登天地直接进入高级社,又在高级社尚未坐热的时候全部转变为农林牧副渔、工农商学兵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