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集中在垄断行业是极端的无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18:42:45

高收入集中在垄断行业是极端的无耻

中国财政部17日公布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时透露,2008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40万人,占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的约3%,缴纳税额为1294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35%。自行申报人员多集中在电力、金融、石油、电信等部门。

一个人在自由公平竞争下,年收入越多越值得人们的尊敬和社会的认可。然而象电力、金融、石油和电信等企业,依靠行政手段和资源垄断来获得高收入,这样的行为本身就存在很大的不公平性。

依照中国目前的法律,垄断行业都是全民性企业,既然具有全民属性,政府职能部门在给企业核定工资成本时,就应该参照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甚至低于全民平均工资水平。因为企业依靠政策性和资源性垄断,无论从工作强度和竞争风险性,远远低于非垄断性企业。然而,垄断行业工资与全民工资的倒挂,显然国家在保护其垄断性经营的同时,没有充分考虑垄断高收入对社会公平机制的破坏。

按照公平原则,垄断性企业占有了全民的公属资源,就应当从收入环节进行减少,来作为补偿,不可能所有好处全部由垄断企业全部独享,否则由此引发的社会分配不公和权力失衡,必将给社会人为制造对立群体,加剧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蔓延,何来和谐可谈?垄断行业的绝大多数岗位,说得难听一点,属于“丢块骨头,狗都会干”的活,其技术含量和社会风险相对较小,却享受着与之毫不对称的高收入。本着对公众和社会负责,有关部门应该反思!

垄断行业人员的工作可替代性很强,很少具有不可替代性,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在这样依靠政策性保护的垄断企业下工作,获得高报酬显然是有违多劳多得的基本原则。如果这些行业是依靠充分的市场竞争,收入再高,那是你的能力体现。一直以来,有人认为中国人有仇富情节,其实只要你的收入合法,来源正当,谁来仇视你?羡慕都来不及。那些宣扬仇富、害怕仇富的人,也许自己都不敢扪心自问自己所得的银两,能否经得起来自公众的检验。

垄断企业的高收入,很大程度是体制扭曲下,政府无形潜意识成了社会仇富的推手。高收入人群集中在垄断行业,不是一件值得宣扬的事情,恰恰是社会的悲哀和对公平机制破坏的极端无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