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路在何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17:56:24
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路在何处 2009-06-29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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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随便聊下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你认为UCWEB的未来如何?现今据说已拥3000万用户量,但我始终认为手机操作系统商还将是第三方浏览器最大潜在对手,平时用用的IPHONE跟E71的自带浏览器不就很好用嘛,我安装第三方客户端的干什么,这还有个兼容问题。要知道这不存在技术壁垒,第三方可以做得很好,第一方为什么不可以做一样好。此情此景就如同当年的IE和网景之争,UCWEB浏览器未来之成败,大概在于能否建立用户转移成本,又或者能够直接与手机厂商达成利润分享合作。此外的,那你又如何看其他移动互联网模式呢,又如3G坛、墨客呢?
随着3G时代来临,时下移动互联网产业成为一大热点。各种涉及生活/娱乐的应用开发层出不穷,如定位、订酒店/机票、消费指南、便民服务、3G影院/音乐/图书、手机支付等功能;在面向企业应用方面,几大运营商早在几年前就开始推移动办公,其应用市场现在主要还是在政务以及大型集团客户应用。
我认为上面所提到的应用方面基本是没问题的,而另外的一些发展方向,如“12114”、企业移动建站以及手机个人空间等应用,则有待商榷。为什么?分析一个产品被用户接受,主要取决于(1)给用户的功能利益(2)用户使用成本(3)替代性。
任何一项业务是大致都可以通过权衡以上三个变量来做出个判断的。而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方向是什么,这需要回答“手机用户需要什么?”最核心的问题是“用户使用手机上网的目的是什么?”只有理解了用户的诉求、习性才能把握方向,不至于投入开发些到最后没有用处的产品。
手机应用跟电脑的本质区别是,电脑可以找到精细的信息(所以当一个人对特定信息需求明确,且要求信息精确,那么他一般会使用电脑,而不是手机,比如上阿里巴巴找供应商),并且交互性形式多样化。手机则可以随时随地找到简化即用的信息。移动互联网跟互联网内容实现上是没有区别的,但是在一些互动性与媒体娱乐性应用上,因为屏幕小,人机交互界面限制,这些应用内容上区别不大,但是形式上是有很大差别的,这方面手机是没法替代电脑的。
日本3G市场前几大产品类型主要是(1)手机电子商务平台(2)手机优惠券(3)搜索引擎、即时信息(4)手机SNS,因为SNS的即时性粘性强。可以发现,日本领先的手机应用都不是简单照搬互联网的形式,而是很好的结合了手机的特性。
而手机应用的本质是即时性、即用性。它的优势有4点:(1)随时、(2)随地、(3)身份识别与支付(4)具备定位特点。典型例子就是即时性的新闻,在外用手机看NBA等等。在身份识别上的典型应用是手机优惠券和手机支付以及产品防伪认证等。
不难得出的五个关联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基本原则,这五个原则以“(1)用户利益(2)使用成本(3)替代性”为考量依据:
1)      手机与电脑趋同化,但互不可替代
手机与电脑的产品设计很类似,但两者有不可替代的地方,本质区别是互联网信息是精细的,手机上的信息是即时、即用的;
2)      用户使用手机获得的信息特征是即时、即用的。
即时性就是说用户在获取信息上对时间效用有很高要求,手机可以满足随时上网特点; 即用性就是说需要满足用户马上就能用到的工具性信息。比如用(1)手机查看比赛比分、(2)最新新闻、(3)SNS网站互动、(4)通过搜索引擎/百科获得急用信息、(5)手机地图/定位/导航、(6)消费指南、优惠券(7)其余手机工具化应用;
3)      不变的定律:移动互联网应用不可以直接抄袭互联网应用
将互联网的一些产品模式照搬至手机上是不可取的,比如有厂商试图在手机上开发一个“掌上阿里巴巴来帮助用户找到供应商”这是必然失败的,互联网各种成熟的应用可以直接将原有资源与优势延伸到手机上,而成功的手机应用唯有结合手机的特性开发电脑所难以替代产品;
4)      手机的独有优势
手机相对于电脑特有的优势有四点:(1)随时、(2)随地、(3)身份识别与支付(4)具备定位特点;
5)      手机上网用户在信息筛选上要求精确、简化
比如(1)用户不太会翻搜索结果后面几页;(2)用户看新闻一般只通过一、二个固定站点;(3)用户不喜欢太复杂的网站结构;(4)用户偏向于优先接受互联网已有的站点而非新站点(也就是说互联网上站点如“新浪”可以直接把网站品牌影响力延伸到手机成为用户看新闻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