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房地产商本就是一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19 03:49:40

上海商品房“莲花河畔景苑”13层楼盘上演了一幕令人惊叹的俯卧撑。在中国,这样的奇迹通常与政府有关。果然,记者已经调查发现,该楼盘的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政府下属三产企业改制而来,但改制后的这家私营企业的多位股东仍在闵行区梅陇镇政府部门任职。

所以,这家企业究竟是私营企业,还是官营企业,还真没法说清楚。而这样企业,出事是必然的:要么出安全事故,要么以后查出一个或若干个官员的贪污腐败事迹,要么因为房屋交易环节的欺诈、缺斤少两等等闹出点事儿来。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已经证明了这个公理。

或许有人以为这话有点绝对,但推理其实非常简单:权力不加节制地进入商业世界,必然导致商业世界的腐败、腐烂。这栋在建楼房如此戏剧性地倒塌,就是房地产业全面腐烂的象征。因为,中国的房地产业本来就是以全面的官商合谋为制度基础发展起来的。这种官商关系大体表现在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官、商私人身份上的联系。就是房地产市场上的大大小小企业与各级、各部门官员之间进行直接、间接的权钱交易。它或者表现为官员参股房地产企业,或者表现为官员的亲属参股房地产企业。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小小典型。

其实,有心人不妨调查一下各地最重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可发现,没有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没有“关系”的。这类企业,或者最出就是由有关系的人开办的,或者尽管是白手起家,但发展到一定程度,也必然找到了门路,找到了靠山,才有了比较辉煌的前景。

所谓的“关系”,当然是指政府里的关系,就是商人与官员的关系。可以想象,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如果没有这类关系,普通房地产企业怎么可能从政府手里拿到地?怎么可能从政府控制的国有行贷到巨额款项?又怎么能够办得下、通得过政府所规定的种种繁琐的、有时十分荒唐的手续?

第二个层次,各级政府官员的政绩极大地依赖于房地产业。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在种种因素推动下,地方各级政府纷纷把眼光转向了土地,转向了房地产业。因为,政府通过直接出售土地可以赚大钱,房地产业的税收也构成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房地产业又可以带动其他产业发展。而所有这些,都可以成为政府官员的政绩。而且,是来得最块的政绩。

因此,目前所有地方政府,不论其产业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但房地产业肯定被政府视为是最为重要的产业。各级、各地政府都对房地产业另眼相看,在制定政策、法规的时候,在执法政策、法律的时候,会对房地产企业予以周全的照顾。

第三个层次,整个政府干脆就是房地产市场上最大的玩家。此无他,政府就是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性主体。按照现有法律,城市化、工业化所有用地,只能由政府独家供应。政府巧妙地综合利用两种体制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政府买地的时候是向农民强制征收,到自己卖地的时候却用市场化的办法。

既然政府自身就是市场上唯一的地主,那政府就有充分的激励推动房地产繁荣,哪怕是畸形繁荣,甚至可以说,越畸形越好。因为,土地交易价格是由房屋价格决定的,畸形繁荣的房地产市场会抬高土地交易价格,而从种得益的正是政府。因此,在中国,房屋价格畸形上涨的主要推动力量直接、间接地来自政府。

正因为房地产业与政府有如此复杂、深刻的关系,其程度超过几乎所有其他行业,所以,房地产业在中国是一个相当特殊的行业。可以尽享有政治、法律、财政货币政策之利。所以,当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派生的物业公司发生纠纷的时候,政府各个部门几乎毫无例外地站在开发商一边。甚至当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的时候,法院、行政部门也都站在物业公司一边。

也正因为有政府的如此照顾,自九十年代以来,房地产行业成了中国最为繁荣的行业,也是经济景气的主要推动力量。当然,这也是一个盛产富豪的行业——这些富豪的财富不是来自于他们的创造性活动与企业家才能,而主要来自于特权利润。这些富豪就是一个可怕的分利集团。也因此,在中国,所有企业都有向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冲动。

正是在这样的制度框架中,“莲花河畔景苑”倒塌事件的处理显得那么温文尔雅。所谓的专家已经摘清了开发商的责任,因为据说,倒塌只是施工的问题。而镇、区、市政府的态度,迄今十分暧昧。周边其他楼的业主能否顺利退房,似乎也未可知。

在给定的制度框架下,法律或者正义被关系吞噬了。现在可以想象的是,种种复杂的关系正在幕后紧张地运作着。即便因为舆论——尤其是网络舆论的强大压力,即便因为此案所涉官员层次极低——甚至算不上正式公务员,此涉所涉官、商被严肃处理,但整个房地产行业的乱象也不可能稍有改观,因为,此类企业与权力的体制性关联依然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