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这场抄袭乱战置“政治读物”于尴尬(南方都市报 20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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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抄袭乱战置“政治读物”于尴尬

类别:时事评论 作者:刘洪波 原创 浏览量:472  发布时间:2009-07-02
版次:AA30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无限杂思    之刘洪波专栏

    抄袭事件见多了,这一个仍然值得一说。我说的是光明日报出版社原社长李树喜诉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案。这个案件正在北京东城区法院审理,但胜负不是我主要关心的方面,我关心的主要是“党政干部学习读本”这样的书有着怎样的“运作模式”。

    当然,提出诉讼是一项公民的民事权利,诉讼事实与主张是否成立有待认定。但根据报道,我们至少还是明白,人民出版社黄书元主编的《察贤辨才》一书确实与另外的书产生了大量雷同。分歧在于,李树喜认为抄袭来源是《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黄书元方面称“素材”来自《国史镜鉴》,已获得其中两位作者授权,而且《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本身也涉嫌对《国史镜鉴》侵权。李树喜则表示《国史镜鉴》的“用人篇”一卷主要就是自己的作品,而且是该卷主编和第一作者。

    不管《察贤辨才》的来源是《国史镜鉴》还是《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也不管后面两本书之间有何种关系,都可以说《察贤辨才》很难被视为一本有独立价值的书。这部书获得素材时获得了《国史镜鉴》“用人篇”第二、三作者的授权,但主编及第一作者明确拒绝授权的情况下,授权是否有效存在疑问。即使另两位作者可以使授权成立,“素材”选用的说法也很难对文字雷同量达到83.6%作出解释。

    不过,上面说的还是著作权问题,也就是法律上将怎样认定《察贤辨才》是否抄袭的问题。而不管从法律关系上讲《察贤辨才》一书是否该定为抄袭,这部书不可以被称为一部认真的作品,这是没有疑问的。6月30日,《察贤辨才》一书副主编赖长扬在媒体发表声明,表示该书主编黄书元只是被“推作主编”,而不是著作权人,不应承担责任,同时确认该书“分类、标题、各篇标题及其文字,完全同于《用人篇》”。

    《察贤辨才》一书列入“党政干部学习科学发展观文史读本”丛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党政干部读本、科学发展观、人民出版社等等字样,都可能使人产生态度认真、学风严谨的想象,并且使人产生相当的“权威感”。无论官司胜负如何,我们应当感谢李树喜先生。倘非李树喜提出诉讼,谁能想到像《察贤辨才》这样一本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党政干部学习科学发展观文史读本”,竟是“分类、标题、各篇标题用其文字”完全与另一本书相同的呢?这样的事实又是否向它的读者有过任何告知?

    且让我相信《察贤辨才》一书就是《国史镜鉴·用人篇》,一本1993年出版的书,到2009年再次出版,作“学习科学发展观”之用,无须作一字之修改,能让人对“政治读物”产生怎样的印象呢?一本实为再版的书,不仅更改书名,归列一个名号新鲜的丛书之中,而且并不告诉人们它其实是先前所出的另一本书,是否算移花接木、蒙人耳目?题名新换,旧书翻新,这样的学风,又能够让人对“政治学习”产生怎样的理解?

    法院有所结论之前,这还是一场著作权的乱战。光明日报出版社原社长、人民出版社社长,一方说另一方抄袭,一方说另一方侵权,我们只知道至少有三本书文字大量雷同,其中有两本完全相同。但抛开著作权争议不论,一本“政治读物”,主编列名赫然,却在卷入抄袭诉讼后,由副主编声明主编不是著作权人,只是挂名。一本以“最新读物”面目来配合“政治学习”的书,其实完全是另一本书的翻版。围绕《察贤辨才》这本书的争执,多少揭开了一点“党政干部读本”编写、出版与发行的本来形态,它的严肃、认真似乎是很有保证的,其实却可能只是有效利用了这种先入为主的想象。

    《察贤辨才》的争执显示了一本“政治读物”在今天是怎样产生的。这样的生产过程可能也在预料之中,所以未必有人奇怪,但毕竟现在我们得到了一个具体的例证。

    (作者系长江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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