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2.0时代的P2P技术影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3 14:02:53
终结传统通信时代
对悠视网CEO李竹来说,2006年的春节让他终生难忘。全球有45万人在CCTV网站和悠视网上观看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到目前为止,网站的注册用户已突破300万,下载用户预计达到100万。”李竹向记者介绍,悠视网的用户将会呈几何数增长。
据了解,目前像悠视网一样从事P2P流媒体技术的公司在国内已涌现出150多家。
“下载完Skype,我意识到传统通信时代结束了。”FCC前主席鲍威尔的这句话在很多场合被人提起。2005年,尼古拉斯?曾斯特姆把P2P通信软件Skype出售给eBay时赚了21亿美元。国际权威调查公司AC尼尔森的调查显示,随着P2P应用迅速崛起,基于P2P技术下载的MP3和视频文件已经成为宽带用户流量的主体,占据整个互联网流量的2/3。P2P发展之迅猛,让人始料不及。
“P2P文件共享网络正在被用来分发电视节目和电影。它对视听媒体的影响就像互联网网站对印刷媒体的影响一样。”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研究员候自强认为,目前中国P2P网络电视领域的技术在全世界都是领先的,这对中国是一次机会。为悠视网投下第一轮风险投资的Sequoia中国基金董事周逵也持同样观点:“我们相信这个领域领先的公司很可能会在中国产生,因为领先的市场会孕育领先的公司。”
流量和盗版是瓶颈
P2P技术的巨大影响力涉及了内容发行、通信等领域,其广阔的前景引来微软、Google、雅虎、新闻集团等公司的关注。但正因P2P过快的发展速度,导致其忽略了版权、耗费网络资源等应用和发展方面的问题,遭到内容提供商和网络运营商的强烈不满。
在产业链上游的网络通道上,短短几年,P2P应用的流量上升到整个互联网流量的40%-60%。于是,运营商不断扩容,但扩容后的网络资源很快被P2P流量吞噬。整个网络的服务性能几乎没有改善,用户投诉和抱怨不断上升,运营商的积极性受到极大打击。P2P也因此获得了所谓“宽带杀手”的称号。
“通过近期对中国宽带数据的分析发现,中国电信的宽带用户增长率高达200%;与宽带业务相关的收入增长却与用户、带宽的增长不对称,其增长率还不到15%。”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忻展红认为,P2P的模式大大减轻了网站服务器这一瓶颈的吞吐量,但却导致互联网流量的激增。目前宽带网用户接入费主要采用包月制,P2P业务使网站接入带宽需求减少,导致增量不增收,这自然引起电信运营商的抵制,甚至希望“封杀”P2P。
在产业链下游的内容提供上,由于P2P提倡的是去“中心化”的自由传播理念,使P2P世界成了盗版音像影视的“天堂”。P2P影音流媒体下载始终无法解决版权问题。曾斯特姆将公司出售,也是因收到法院传票,在压力之下的无奈之举。
“P2P是一把双刃剑。”候自强表示,使用得当将加速分发的渠道,并避免服务器瓶颈;用得不好则成为盗版泛滥的平台。国内外都曾出现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封杀”P2P的事件。在目前的商业模式下,如何将内容提供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纳入P2P利益链条当中,已成为P2P技术、市场发展的一大考验。
WEB2.0需要“双赢”
央视网络公司总经理郑加强表示,不少网络运营商联合影视公司共同推出P2P流媒体网络视频,代替原有的P2P下载,不但显著减少了网络的负荷,而且杜绝了盗版现象。这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模式。
“悠视网通过与中央电视台、上海文广、湖南卫视等合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内容的问题。”李竹表示,悠视网还与影视公司、各大院线合作,既保证了影片的稳固增长又保证了其合法性。
在流量方面,李竹介绍,悠视网开发了独特的协议与传输机制(组播+P2P),可以大大减少服务器端的带宽要求和设备投入,立体的通讯手段为大规模的互动提供了条件,使视频观看更加流畅。
“大家都在探索P2P流量的解决方案。我个人的看法是,应对互联网业务进行全面的分类和标准化,特别是应对P2P业务进行标准化。”忻展红认为,解决P2P流量瓶颈的关键是,在TCP/IP的架构下,对P2P不同类型的业务进行具有法规意义的标识,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互联网带宽消耗等级的标识。在此标准基础之上,运营商可以通过“扁平资费”和用户规模得到收益、补偿。“显然这种标准化会促进宽带产业链和P2P生态链健康发展”。
P2P为内容提供商、运营商吸引大量宽带用户的同时,也带来了“颠覆性”影响。P2P应用对带宽的需求是无限的,而运营商实际的物理网络资源是有限的。对待P2P应用这种新生事物,无论是运营商、服务提供商还是用户,都需要“一颗平常心”。如果运营商没有扩容的积极性,网络性能就会随着流量的不断增加而下降,那就不仅是P2P会死亡,整个互联网都可能死亡。因此,WEB2.0需要的是“双赢”。
“P2P是一把双刃剑”。使用得当将加速分发的渠道,并避免服务器瓶颈;用得不好则成为盗版泛滥的平台。国内外都曾出现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封杀”P2P的事件。在目前的商业模式下,如何将内容提供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纳入P2P利益链条当中,已成为P2P技术、市场发展的一大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