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3 19:45:07
在汶川大地震发生一周年之际,国务院做出决定,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用三年时间对灾害易发地区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以消除灾害隐患,提高学校的综合防灾能力。这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布中小学建设标准提高校舍安全工程质量,通过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努力把学校建成师生最安全、家长最放心、人民最满意的地方。

一、地震灾害对校舍安全提出严厉责问

1.汶川大地震凸显中小学校舍安全问题

一年前,四川汶川发生了8.0级大地震。在这次地震中,四川、甘肃、陕西三省受灾地区数百万间房屋倒塌和损坏,部分城镇被夷为平地。地震发生时,正值中小学上课时间,大量中小学生不及撤离而被掩埋在垮塌的校舍之下。据通报,仅四川省在这次地震中遇难和失踪的学生就有5335名。其中尤以北川中学损失最为惨重,其主教学楼整体垮塌,全校上千名师生被倒塌的废墟所掩埋。地震中校舍大量垮塌现象引起人们对中小学建设质量的广泛质疑。为此,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范围内抽调专家前往四川灾区进行结构抗震排查,四川省也组织相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深入灾区开展地震震害调查、房屋安全应急评估、专项房屋结构技术鉴定和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专家组在深入调查后认为,这次地震的实际烈度远远高于房屋抗震设防烈度,这是包括学校校舍在内的公共建筑倒塌的主要原因。结论一出,舆论哗然。一些遇难学生家长将矛头指向“豆腐渣工程”,指责腐败官员与工程承包商勾结,偷工减料导致校舍质量低劣,造成震区学生与教师重大伤亡。清华大学公布的调查结果也表明,在汶川地震中校舍损毁程度远高于政府的办公建筑。与此相对照的是,离北川县城15公里处一所希望小学在地震中不仅教学楼丝毫没有垮塌,而且正在上课的483名小学生以及教职员工也都得以安全撤离。专家指出,震区的学校建筑主要以砌体结构为主,加上建筑上的大开间、大门窗洞、外挑走廊,有的甚至无抗震构造措施,抗震性能较差。带血的事实证明,只要按照抗震规范进行正规设计、且施工质量有保障的房屋,在高烈度地区大部分可以做到开裂而不倒塌,在低烈度地区震害程度大部分也比较轻。而那些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如配料上的偷工减料、不按抗震要求施工、操作上的不合理等,确实加重了地震灾害的破坏程度。

2.对校舍加固补强是地震后的必然选择

灾难使人们从中获得了太多珍贵的教益。灾后对校舍进行加固补强,是许多国家采取的办法。1995年阪神大地震之后,日本许多公立学校的教学楼受损严重。为此日本政府实施了一项“校舍补强计划”,强化“学校是第一避难所”的原则,对全国各中小学校全面进行抗震检查,并对数万栋校舍启动补强施工。在我国,汶川大地震发生后,针对校舍损毁严重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性能。一是开展灾区校舍恢复重建工作。据通报,汶川地震中仅四川省重灾区就有4675所学校受损,而全省需要恢复重建的学校达11687所。对此,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指导灾区学校的恢复重建工作。截至2009年5月,四川、甘肃、陕西三省累计开工学校3082所、竣工学校569所,开工率为65.6%,竣工率为12.1%。二是全面开展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地震发生后,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建设等部门,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公共建筑设施进行了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踏勘等方式,对学校的每栋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逐项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校、逐栋建立资料库,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立即停止使用,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出抗震加固方案并加以改造加固。三是完善了中小学校舍安全标准。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公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对中小学选址、配套设施建设以及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使用作了明确规定。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也对校舍安全问题作了新的规定,其第三十五条明确要求: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其第三十九条规定:已经建成的学校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这些都为灾后中小学校舍的加固补强提供了制度保障。

3.汶川大地震催生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校舍安全关系师生的生命安全,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尤其进入新世纪后,国家先后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两基”攻坚计划、中小学布局调整等工程,建立起了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但是,仍有一些地区的中小学校舍达不到抗震设防和其他防灾的要求,存在着大量C级和D级危房;已经修缮改造的校舍,仍有一部分不符合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今年4月1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启动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校舍安全工程的目标,是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按照既定方案,从2009年开始,国家将用3年时间,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提高其综合防灾能力;其他地区也将按照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这些学校的安全隐患。工程实施包括三个环节:一是要对各级各类中小学现有校舍进行逐栋排查,并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座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档案;二是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正在实施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专项工程,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的实施计划与方案;三是分情况、分类别、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予以重建,对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予以拆除,全面提升中小学的防灾避险能力。

二、用中小学建设标准规范校舍安全工程

1.合理的学校选址是防灾避险的前提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强调指出:“要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这是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切实要求,也是国家对人民殷切期望的庄严承诺。为此,国务院建设部门针对地震中发生的问题,重新修订了包括中小学校舍在内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综合国家修订后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及《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等专业部颁文献,提高中小学建设质量的关键在于把握好选址、规划和建筑是三个重要环节。其中,科学的校园规划是基础,牢固的校舍建筑结构是核心,而合理的学校选址则是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据调查,北川中学教学楼在地震中整体垮塌,与北川县城处在地震断裂带上有很大关系。为达到防灾避险目的,《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与《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在中小学选址方面作出了大体相似的规定:一是要求中小学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形开阔、阳光充足、地势较高、具备必要基础设施的地段;二是要求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洪水沟口、输气管道和高压走廊;三是避免学生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四是要求不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噪音等污染源,医院太平间,殡仪馆,消防站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2.科学的校园规划设计是防灾避险的基础

校园的规划设计,关键是要处理好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区的布局关系。对此,新修订的《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第十七条要求:教学、图书、试验用房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相邻的校外建筑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与规范中的规划、消防、日照等有关规定;教学用房与体育活动场地应有合理的间距,田径场地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方向,如受地形限制田径场必须设在教学用房的南面或北面时,一定要与教学用房保持25米的距离,并设置绿化屏障;校园内的交通应便捷通畅,校园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学校的主出入口不宜设在主要交通干道边上,校门外侧应设置人流缓冲区,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以保障学生的出入安全。《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则从校园整体规划、校园总平面设计、校园建筑组合、体育活动场地、校园内交通道路、各种地下管线、校园出入口位置、旗杆旗台、校园围墙等10各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这些都是校园科学规划设计的基本依据。

3.牢固的校舍建筑结构是防灾避险的关键

校舍是师生的主要活动场所,也是最容易发生灾害的地方。因此,坚固耐用是对中小学校舍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城市普通中小学的校舍建设,应当根据其使用功能、平面和空间可以改变的要求,以及保障安全和抗御较大自然灾害的原则,采用混合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承重结构。其中,教学用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品种、规格、型号、标号、质量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采用空斗砖墙、空心砖墙和生土墙体作为承重结构。易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地区,应按当地的地震烈度、抗风或抗洪要求进行设防。对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的建设,新颁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提出了如下规定:一是校园的建筑设计在平面空间布置上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要求,在建筑结构设计上应根据相应设防规范要求确定;二是各种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规范要求,校舍设计和施工都必须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来承担,设计应经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应实施监理,保证校舍的安全可靠;三是楼梯、走廊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到小学生和初级中学生性格活泼的特点,楼梯不得采用螺旋形和扇形踏步,必须设置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等指示和警示标志;四是走廊宽度要根据交通联系、人流量、防火安全疏散和其他使用功能统筹考虑,有条件的地区要适当扩大走廊宽度,以便学生课间休息、活动、交往;五是各类用房的层高(或净高),要根据其功能要求、容纳人数、每生平均占有空间、冬春季换气次数等因素予以确定;六是照明灯具应采用表面反射系数高、反射曲面适宜的灯罩和发光效率高的节能光源,以保护学生视力;七是有条件地区的中小学校要设置给水、排水系统和楼内水冲式厕所,确无条件设置水冲式厕所的学校,独立旱厕的便槽应与化粪池分离设计,并设置竖向排气管或采用沼气厕所;八是室内墙面、天棚要采用普通装修,专用教学用房要根据使用要求采用合适的涂料和声学材料装修;九是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或场所设置警示标志,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以便于学生快速疏散。

三、用校舍安全工程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

1.强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组织管理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尽管有一定的时限,但它所产生的影响则是深远的,必将对中小学校舍的标准化建设起到示范作用。其原因在于:一是涉及范围广。我国自然灾害类型多,地震、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灾害频发;自然灾害涉及的区域多,仅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七度以上高烈度区的分布就占全国的一半以上。二是地区差异大。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千差万别,一些位于边远、高寒、高海拔地区和地形地貌特殊的学校,面临多种灾害的威胁。三是技术要求高。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和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要求新建校舍不低于“重点设防类”,目前多数农村中小学校舍尚未达到这样的标准。四是面对的困难多。在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中,既要适应复杂多样的地理环境和地质状况,又要适应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既要适应城镇化、工业化和市场化带来的学校布局调整的需要,又要提高现有校舍的建筑水平,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这些都使工程实施难度加大。为此,我国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行国务院统一领导,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市、县级政府负责实施,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领导和管理体制。国务院成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央及各地的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消防)、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审计、安全监管、地震等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2.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施工质量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把中小学建成最安全、最放心的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工程建设程序和标准,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一是要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建筑法》、《城乡规划法》、《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要针对校舍建筑结构类型、工程地质条件和房屋加固改造工程的特点,积极开展对工程技术和一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三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要切实加强对校舍新建和加固工程中有关建设、鉴定、检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人员的管理,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确保施工中师生的绝对安全。

3.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保障制度

近年来,中小学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中暴露出不少。比如,校舍基础信息还不够完善,有的地方还存在虚报瞒报的问题;有的地方资金不到位,挤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对此,必须通过采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以解决。第一,建立投入责任机制,积极落实资金。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资金安排原则,校舍安全资金实行省级统筹、市县负责、中央财政补助的制度。省级财政部门承担着资金统筹的责任,要积极贯彻中央决策要求,通过财政预算和地方新发政府债券安排资金,整合与校舍安全有关的其他资金,对财力较为困难的市县通过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等方式予以支持。校舍安全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禁挤占、挪用,切实保证资金安全。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二,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建设和验收要接受监督。按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要采取公开招投标制,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技术标准、实施方案、工程进展和实施结果,都要全过程向社会公布,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第三,中小学校舍建设实行安全档案制度,进行长期跟踪管理。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鉴定后,将为其建立安全档案,以便详细掌握所有中小学校舍的安全信息,形成完整的校舍信息库,并逐步建立起中小学校舍信息动态管理系统。第四,校舍安全工程质量与师生安全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将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按照“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依法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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