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事件死者第二次尸检(南方都市报 200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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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事件死者第二次尸检

称运来先进仪器,尸检将“更权威、更细致”,仍有家属坚持不火化

类别:国内新闻 作者:占才强  浏览量:1969  发布时间:2009-06-24 00:00
版次:AA18 版名:国内 稿源: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占才强)石首群体性事件目前已平息,对于死者涂远高尸体的处理,继21日晚尸检之后,昨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和石首市人民医院的人员又来到石首市殡仪馆,进行了第二次尸检。

    昨日上午11时许,石首市殡仪馆突然驶来数辆120救护车,下来10余人,向家属提出要对尸体再次尸检。来人中包括第一次做尸检的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教授,另外还有石首市人民医院的人员。

    对第二次尸检的理由,来者告诉家属,是担心第一次尸检有遗漏,这次运来更多更先进的仪器,尸检将更权威,更高档,更细致。

    第二次尸检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据死者堂姐介绍,尸检时有亲属在现场,发现死者断了几根肋骨,还将具体位置记录下来。家属曾询问主刀法医,第一次尸检后有没有初步结论,对方回答很简洁:“反正我会摆端正的。”

    死者父亲涂德明说,这过程中他和对方曾发生冲突。当时高基庙镇一位负责人告诉他,今天一尸检完就要火化,说是家属同意了的。“我没有同意!”涂德明说。为示抗议,涂德明还躺到地上,后被劝起。

    就死者尸体火化一事,家属之间也产生了分歧。死者堂姐说,4个与死者相关的家庭,已有两位家属代表签了字,但另两家仍坚决不签。至昨晚,除死者父母还守在殡仪馆外,其他亲属已大多回到家中。

    调查

    7天前,厨师涂远高从这里坠楼;有人称,7年前,他的女儿在这里坠楼身亡;这几天,当地的传言则是,酒店下水道里发现了几具尸骸——— 这就是处在石首群体性事件旋涡中的永隆大酒店。事件发生后,酒店方面一直无人现身,它的老板到底是谁?至今仍然无法揭开谜底。

    酒店老板身份成谜

    传言中的老板是房东?

    记者了解到,传言中的酒店老板张永隆,也是位于石首市城南建宁大道上的石首市玻璃厂老板。昨日下午,记者赶到该厂,留守的陈姓女士说,张老板上午还来过,下午不知去向。

    据该人员介绍,6层楼的永隆大酒店,的确是张老板的房产,但他只是房东,是租赁给别人在经营。“现在的老板其实是三个女的,但具体是谁我们也不知道。”

    她说,7年前那个叫田凤的女孩坠楼事件,当时叫百花园娱乐城,也是租给别人在经营。“我们老板平常一天24小时都在玻璃厂,住处也在附近的万向公司旁边,平常几乎很少去酒店那边。”

    位于永隆大酒店旁边一家小卖部的女老板则表示,这家酒店的楼房的确是张永隆的,但在楼内经营的是另外的老板。一两年前永隆大酒店还换过一次老板,原来的老板就住在车站附近。她说,酒店里的员工经常来她这里打电话,听口音都是来自外地,很少有石首本地人,而且经常换,出事后就再也没见着他们了。

    经营者是三名女性?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玻璃厂,陈姓人员告诉记者,再找张老板咨询有关事宜,可与他的律师联系,由其代为解答一切问题。该律师也是玻璃厂的常年法律顾问。

    记者与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顾问联系后,他表示永隆大酒店的楼房是张永隆的房产,以前叫百花园娱乐城,7年前出事时是内部承包,张是法人代表,是张的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张的公司是以玻璃生产为主,1998年到2000年曾自己经营酒店娱乐业,7年前女员工田凤出事后,为规避风险和责任,干脆把楼房租出去,让别人经营。这次出事,张永隆和现在的经营者完全是房屋承租关系,也没有占股份。

    他透露,现在的永隆大酒店的确是三个女性股东经营。三个女性都是1962年、1963年左右出生的,但并非外面所传是公安局等部门的家属,她们有两个是下岗工人,一个是有职业的,只是家庭相对还比较富裕。三人的老公,一个是做电焊工的,一个在汽车轮渡公司干活,还有一个是一般的公务员。

    昨日记者还得到石首市委有关部门透露的消息,永隆大酒店早前已被张永隆抵押给银行,后来转租出去,现在的老板的确是几个人在合伙经营,但具体身份并未透露。

    记者来到石首市工商局,但该局注册分局负责人以需要单位开具介绍信为由,暂时拒绝了记者的咨询请求。

    昨日记者曾数次拨打张永隆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本报记者 占才强http://gcontent.nddaily.com/6/d1/6d19c113404cee55/Blog/0fc/406bb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