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惩治学术腐败与“方舟子”无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3/29 00:56:05
吾国有一种很有意思的现象,每当有机构或组织出面辟谣,称近期坊间或网络上盛传的某个说法纯属“谣言”,希望善良的人们千万不要信以为真,善良的人们却从大量既往事实中得出经验,坚信“凡是被辟谣的传言,一定都确有其事,至少也是无风不起浪,否则根本用不着辟谣”。果然,没过多久,所谓“谣言”几乎原封不动得到了证实……
最近有两起学术腐败事件,再一次暗合了“传言——辟谣——证实”的规律。4月下旬,上海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杨杰被免职,之前,知名打假人士方舟子曾发表文章,揭露杨杰存在履历造假行为(杨在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只当过“助理教授”,但在向同济提交的履历中将自己拔高为“终身教授”)。对此,同济大学特做出回应,称所谓“履历造假”纯属因理解和翻译上的错误而造成,杨杰被免职是因为其“在行政管理、学科发展与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学校期望的存在较大距离”,与方舟子的揭露文章无关。
两个月后,同济大学日前公布了杨杰涉及的三起学术造假事件,宣布终止与杨杰的聘用合同,解除其教授职务聘任。尽管仍然没有认定方舟子揭露的“履历造假”,但同济总算承认“此前学校已经收到反映杨杰在有关申报材料中涉嫌学术造假的举报……”,等于间接承认了方舟子等人的举报与校方对杨杰展开调查之间的关系,也等于否认了两个月前校方关于杨杰被免职与方舟子无关的“辟谣”。
另一起学术腐败事件影响更大:某高校微电子学院院长陈某承担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知情者在网上公开举报,揭露该项目存在重大造假事实。今年1月21日,该高校发表“郑重声明”,指责知情者的网上举报纯属捏造,“对上述侵权行为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但正如人们所料,网络举报很快引起国家权威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方面于1月28日(农历大年三十)成立专门调查组,对该项目立案调查,最终令其造假真相大白于天下,也令该高校的“郑重辟谣”不攻自破。
在上述两起以及其他类似的学术腐败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表现出惊人的一致:当举报内容被公诸于众,并在一定范围内闹得沸沸扬扬,所在单位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捂住“盖子”,其惯用手法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辟谣再说。究其原因,出了学术腐败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脸上很不好看,最起码要承担管理责任,更严重一些的,则单位领导或其他人员可能与当事人存在利益关系,情急之下,他们赤膊上阵为当事人辟谣,这与一些地方发生矿难后,政府协助煤矿老板瞒报死亡人数是一样的道理。煤矿老板的瞒报有败露的,也有成功的,在一些发生学术腐败的单位,捂“盖子”同样有败露的,也有成功的。看来,惩治学术腐败,有时就得拿出惩治矿难腐败的劲头才行。
当然,同济大学最终对杨杰的学术造假进行了认真调查和严肃处理,这一点是值得称道的。其实同济完全可以做得更大方、更坦荡一些,那就是公开承认,包括方舟子在内的举报者和批评者在揭露杨杰事件中做出的努力,对校方的调查和查处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校方因此对举报者和批评者表示感谢,并欢迎外界继续对学校的学术活动进行监督。而同济先是认定杨杰被免职与方舟子“无关”,现在尽管对杨杰做出更严厉的处罚,却仍然对方舟子等人的功劳决口不提,那意思似乎是说,我们有自我监督和自我净化的能力,对杨杰该怎么调查,最后该怎么处理,始终都是我们自己的“内政”,岂容他人妄加干涉?别以为你们这些学术打假者有多大能耐,你们的意见我们可以听,也可以不听,你们的监督对我们并不重要,有没有都无所谓……对举报者冷漠相向,必欲去批评者而后快,给人的感觉,有关单位把自己的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他们在惩治学术腐败问题上的认识是暧昧的,态度是不够坚决的。
从6月19日到23日,全国检察系统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各地检察机关采取开通检察长直通电话,现场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承诺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职务犯罪。高校和科研单位惩治学术腐败,有必要借鉴检察机关打击职务犯罪的经验,大大方方地发动群众的力量,鼓励更多方舟子那样的举报者、批评者积极参与。有关单位只要自身行得正坐得直,鼓励举报者、批评者的参与就不会伤了面子,又能增强惩治学术腐败的实效,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