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周刊 : 拆迁怪圈:你让他家破,他让你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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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怪圈:你让他家破,他让你人亡 / 凯迪周刊

2009-06-14 11:03 | 阅读(64) | 标签: 时事观点 | 字号:大 中 小

作者:岳伍

 

 

 

辽宁本溪发生拆迁血案,住户在反抗强拆中刺死一名拆迁人员;江苏宿迁发生拆迁血案,一名拆迁人员被当场砍死;广东龙门一官员带队进行拆除时,被一农民砍死……近来,拆迁导致的血案接连发生,这接二连三的拆迁血案事实上是在不断地拷问我们这个古老民族的生存智慧,拆迁与被拆迁双方的纠纷,难道非得自己动用暴力手段解决吗?文明社会不需要带血的拆迁,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学习一下德国人一百多年前的做法呢?

 

 

 

 

德国以前有位国王威廉一世(1871—1888年在位),有一天他登上行宫瞭望,正看得起劲,忽见离行宫不远处竟然有座磨房,有碍观瞻,甚觉扫兴,便命人前去收购磨房。不料,磨坊主好说歹说就是不卖。威廉一世闻讯大怒,下令强行拆除了那磨房。拆除磨房时,磨坊主说道,你国王下令我是挡不住,不过我们德国毕竟还有法律,你国王又咋了,这件事我跟你没完,咱们法庭上见!磨坊主说到做到,马上诉状就递到了法院。法院受理判决如下:威廉一世擅用王权,拆毁私人拥有的房屋,违犯了帝国宪法第79条第6款,应立即重建一座磨房,并赔偿损失费150塔勒。

 

 

 

 

现在我们回头看这个德国拆迁案例,假设磨坊主在遭遇国王野蛮拆迁的时候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你敢强拆我就敢反抗,你有国王卫队,我有亲朋好友,赤脚的还怕了穿鞋的不成,那会怎样?想必也会造成流血事件。那样的话,国王固然颜面尽失,磨坊主恐也难于自保。所以,何如当时强忍心头怒火,把火种留着把国王烧到法院?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国王也有个台阶下,说什么“我做国王有时也会不冷静,以至认为自己可以无所不为,幸亏我国有这样的好法官,能刚正不阿公正办案,此真乃国家之幸,寡人之幸也”。

 

 

 

 

把心头火留着,让它烧到法院,这不独是德国人能做到的事情,也是我国人能做到的事情。这在我国也是有成功案例的。2008年6月20日,湖北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强拆案,两名拆迁人员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受审。他们在尚未与对方签署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就以“钉子户”为由强行拆除对方的楼房。另外,安徽颍上县强拆案尽管也造成了命案,但是最终有的官商被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刑,也毕竟让人看到拆迁纷争法律解决的曙光。

 

 

 

 

以上“古今中外”的典型案例表明,拆迁纷争要想和平解决拆迁纷争,做到少流血不流血,亟需法律解决。法律解决不独是房主一方的正确途径,尤其也是拆迁一方的正确途径。假设拆迁一方去拆迁,房主不同意拆迁,那么拆迁一方就该暂且止步,让纷争仅限于言语,言语冲撞一下对方也就罢了。认为己方的权益受到损失或者预期的权益不能实现,那是完全可到法院状告房主去的,切不可强拆。太多太多的血泪例证表明,强拆是很难跳出“你让他家破,他让你人亡”的悲剧怪圈的,强拆不但是你自己违法犯罪,可能遭致法律惩罚,强拆还可能激发房主一方拼命反抗,一旦拼命反抗了,那就注定了这场纷争没有赢家,统统都输惨了。

 

 

“这事儿我跟你没完,有种法庭上见!”啥时候国人之间发生纷争也爱说这句话,流行说这句话,那就好了,果真如此,哪里就会有什么拆迁血案呢。拆迁是为了把大家共同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文明社会不需要带血的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