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劲松:过滤软件会屏蔽公众自由选择权吗(重庆时报 200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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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滤软件会屏蔽公众自由选择权吗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0日07:15  重庆时报

  作者:汤劲松

  日前,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关于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通知》:要求7月1日之后,在我国销售的所有个人电脑出厂时,都要预装一款名为“绿坝-花季护航”(以下简称“绿坝”)的绿色上网过滤软件。

  此举可视为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延续。对于奉法公民而言,良好的秩序是其追求的目标,洁净的网络环境也是目标之一。在这个意义上,在个人计算机里安装过滤软件,人们应该拿不出太多理由来反对。但遗憾的是,“绿坝”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漏洞”。

  据了解,“绿坝”的工作程序是这样的:“绿坝”将用户的个人电脑与一个定期更新的“被禁网站数据库”串联起来。用户如果试图登陆黑名单内的网站,就会被堵截。除此之外,它还有其他功能。比如,它可以每3分钟对网页截一次屏,软件使用者打开就可以知道其他使用者登录过哪些网站。而稍有电脑知识的人都知道,这种对“使用记录”的翻看,可以容易地窥探到他人的隐私。而不论使用者是不是成年人,他们的隐私肯定都应受到法律保护。所以这是“绿坝”的“漏洞”之一。

  我们相信,被“绿坝”所禁的那些网站,应当含有不良信息。但禁止信息所依据的标准和标准由谁制定,并没有公开。再者,既然“绿坝”本身就有追逐商业利益的目的,那么,如下猜测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不排除“绿坝”重蹈某著名搜索引擎的覆辙,为谋利不过滤不良信息或恶意过滤一些本来干净健康的信息。而且,“绿坝”这种主要通过网络运行的介入式工作架构,使其在堵截不良信息和“监控”本机上网者的同时,也可能会暴露用户的个人信息。

  还有,如果电脑制造商有义务为网络的洁净提供服务,那么,也应该让这些电脑制造商保留自行选择类似软件的权利。亦即,市场化语境下,“绿坝”却依托行政干预行走于市场,其中的非市场化情境,有颇多尴尬。因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消费者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再者,在我国,微软操作系统几乎占据了全部市场份额,且其本身就已经提供了全面的家长监控机制,那么,还有必要加装另外的过滤软件吗?

  或许,“绿坝”为打造一个绿色的网络环境的良苦用心,会为这些“漏洞”打上一些补丁。但可惜的是,“绿坝”的“被操作性”却很强:软件开发方就说,如果有人想接入那些被屏蔽的网站,“绿坝”软件可以被关闭,而且这一软件可以被卸载。如此,在电脑知识已经普及并“低龄化”的今天,卸载一个软件或者下载一个相关的破解软件,大概不是难事。这就使工信部花费巨额公帑为网民打造一个洁净的网络空间的美好心愿,在技术上的低级失误面前,几近化为一个肥皂泡。

  如此,“绿坝”既容易给人以堵塞信息自由流通、侵犯公民私域的口实,又可能对网络安全埋下隐患,还有垄断的嫌疑,甚至不能完成既定工作目标,那么,这种软件的预装,尽管饱含善意,恐怕仍难得到公众的掌声。

http://news.sina.com.cn/pl/2009-06-10/071517987039.shtml